(初稿)《食品安全法》宣贯材料详解教材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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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食品安全法,宣贯材料,泰富重装集团行政总部,杨琼,食品安全法宣贯材料泰富重装集团行政总部,汉书,郦食其传,:“王者以民为天,而民以食为天。”,汉书郦食其传:“王者以民为天,而民以食为天。”,第一部分 食品安全法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2015,年,4,月,24,日,第一部分 食品安全法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第二部分 食品安全法适用范围,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第二部分 食品安全法适用范围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第三部分 食品生产企业相关规定,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第三部分 食品生产企业相关规定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第三部分 食品生产企业命令禁止的行为,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三部分 食品生产企业命令禁止的行为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第三部分 食品生产企业命令禁止的行为,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三部分 食品生产企业命令禁止的行为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第三部分 食品生产企业命令禁止的行为,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第三十七条 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准予许可并公布;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第四十条 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修订。,第三部分 食品生产企业命令禁止的行为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第三部分 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第四十二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第四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第三部分 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第四部分 生产过程控制,第四十六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一)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三)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四)运输和交付控制。,第四部分 生产过程控制,第四部分 生产过程控制,第四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 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四十八条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通过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实施跟踪调查;对不再符合认证要求的企业,应当依法撤销认证,及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认证机构实施跟踪调查不得收取费用。,第四部分 生产过程控制,第四部分 生产过程控制,第四十九条 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食用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第四部分 生产过程控制,第四部分 生产过程控制,第五十条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第五十一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 第二款的规定。,第四部分 生产过程控制,第四部分 生产过程控制,第五十二条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第五十三条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 第二款的规定。,第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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