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概述课件

上传人:494895****12427 文档编号:252554395 上传时间:2024-11-17 格式:PPT 页数:41 大小:371.4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事权利概述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41页
民事权利概述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41页
民事权利概述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4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11/17/2024,1,第3讲 民事法律制度与公序良俗,【重要知识】,民法的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行为,8/6/20231第3讲 民事法律制度与公序良俗【重要知识】,1,先导案例,案情:四川省泸州市某公司职工黄永彬和蒋伦芳1963年结婚,但是妻子蒋一直没有生育,后来只得抱养了一个儿子。由此原因给家庭笼罩上了一层阴影。1994年,黄永彬认识了一个名叫张学英的女子,并且在与张认识后的第二年同居。黄的妻子蒋发现这一事实以后,进行劝告但是无效。1996年底,黄永彬和张学英租房公开同居,以“夫妻”名义生活,依靠黄的工资(退休金)及奖金生活,并曾经共同经营。2001年2月,黄到医院检查,确认自己已经是晚期肝癌。在黄即将离开人世的这段日子里,张学英面对旁人的嘲讽,以妻子的身份守候在黄的病床边。黄永彬在2001年4月18日立下遗嘱:“我决定,将依法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卖泸州市江阳区一套住房售价的一半(即4万元),以及手机一部遗留给我的朋友张学英一人所有。,先导案例案情:四川省泸州市某公司职工黄永彬和蒋伦芳1963年,2,我去世后骨灰盒由张学英负责安葬。”4月20日黄的这份遗嘱在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处得到公证。4月22日,黄去世,张根据遗嘱向蒋索要财产和骨灰盒,但遭到蒋的拒绝。张遂向纳溪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判令被告蒋伦芳按遗嘱履行,同时对遗产申请诉前保全。,我去世后骨灰盒由张学英负责安葬。”4月20日黄的这份遗嘱在泸,3,尽管继承法中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而且本案中的遗赠也是真实的,但是黄永彬将遗产赠送给“第三者”的这种民事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因此应该驳回原告张学英的诉讼请求。,尽管继承法中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而且本案中的遗赠也是真实的,但,4,11/17/2024,5,民法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自然人与自然人、自然人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练习,8/6/20235民法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自然人与自然人,5,11/17/2024,6,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民事权利受保护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练习,8/6/20236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练习,6,11/17/2024,7,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所确认和保护的民事权利义务的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介入,8/6/20237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所确认,7,11/17/2024,8,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谁和谁?(原告、被告、第三人),客体,:调整什么事?(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内容,:谁享有权利,谁履行义务?(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定),返还,8/6/20238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谁和谁?(原告、被,8,11/17/2024,9,民事主体,1、,自然人,(,本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2、,法人,(,企业,),3、其他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4、国家,(,在特殊情况下是民事主体,),返还,8/6/20239民事主体 1、自然人(本国公民、外国公,9,11/17/2024,10,介入,介入,返还,8/6/202310介入介入返还,10,11/17/2024,11,介入,介入,返还,8/6/202311介入介入返还,11,11/17/2024,12,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死亡由医院宣告。,意外死亡由法院公布宣告。,自然失踪4年宣告死亡。,意外事故2年宣告死亡。,返还,8/6/202312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与出生,终于死亡。返还,12,11/17/2024,13,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18周岁以上。,2、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18周岁以下。,2、患有间隙性精神病人。,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10周岁以下。,2、精神病人。,返还,8/6/202313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返,13,11/17/2024,14,法人的权利能力,法人是一个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随着法人组织的成立,同时产生同时消灭的。(这和自然人的区别),法人成立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也产生。法人终止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也同时终止。(这和自然人的区别),返还,8/6/202314法人的权利能力法人是一个企业、社会组织、,14,11/17/2024,15,法人的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能力由法人的机关(董事会)以及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厂长等)行使。,法定代表人(由法律决定)也即法人代表。,返还,8/6/202315法人的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能力由法人的机关,15,11/17/2024,16,民事客体,我国民事客体主要有:,1、人身利益,2、智力成果,3、物,4、行为,返还,8/6/202316民事客体我国民事客体主要有:返还,16,11/17/2024,17,民事内容,民事主体之间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民事权利:,1、物权,2、债券,3、人身权,介入,8/6/202317民事内容民事主体之间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17,11/17/2024,18,介入,介入,介入,返还,8/6/202318介入介入介入返还,18,11/17/2024,19,返还,8/6/202319返还,19,11/17/2024,20,返还,8/6/202320返还,20,民事权利概述,一、概念:民事法律规范赋予民事主体为实现受法律保护的利益,依法享有的法力。,二、权利的本质,1、意思说:意思的自由,2、利益说: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3、法力说:特定利益和法律上的力的结合,民事权利概述一、概念:民事法律规范赋予民事主体为实现受法律保,21,权利的内容为法律上的自由,,权利的外形为法律上的力,,权利的目标是权利人特定利益的实现和维持。,权利的内容为法律上的自由,,22,三、权利的内涵和基本特征:,1、可以享有一定利益或实施一定的行为,2、可以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3、,在利益受到侵害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保护,三、权利的内涵和基本特征:,23,民事权利的分类-1,民事权利的分类-1,24,民事权利的分类-2,2、按照权利的作用分类,1)支配权:对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的支配。如物权、人格权,2)请求权:基于基础权利而发生,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债权请求权,3)形成权:依单方面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如解除权,4)抗辩权:对抗他人行使请求权之权。如同时履行抗辩权,民事权利的分类-22、按照权利的作用分类,25,民事权利的分类-3,民事权利的分类-3,26,民事权利的分类-4,民事权利的分类-4,27,民事权利的行使,一、权利行使,1、概念:权利主体实现其权利内容,将权利从可能性变为现实性的过程。,2、相关概念:权利主张、权利享有、权利的实现,3、权利行使的要求: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二、权利的行使方法,1、民事法律行为,2、准法律行为,3、事实行为,民事权利的行使 一、权利行使,28,民事权利的保护,民事权利的保护,29,民事义务,民事义务,30,民事责任概述,一、概念: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二、民事义务、民事责任以及民事制裁的关系,民事义务是民事责任的基础,民事制裁是民事责任的保证,民事义务不履行+权利人利益受损=民事责任,拒绝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制裁,三、,民事责任的特征,1、补偿性,2、协商性,民事责任概述 一、概念: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31,民事责任与其他责任的区别,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区别,1、产生根据:民事责任有法定和约定,2、强制程度:民事责任可以协商、自愿放弃,3、目的不同:民事责任目的在于填补和救济权利人的损害、而主要不在于惩罚,4、责任方式:民事责任主要为财产责任,5、构成要件:民事责任主观要件有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客观要件必须有损害事实;主观方面包括自己责任和转承责任,民事责任与其他责任的区别 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刑事责,32,民事责任的分类,民事责任的分类,33,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民法通则134条规定的方式:,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做、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11、,训戒、具结悔过、收缴非法所得、罚款和拘留(民事制裁),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民法通则134条规定的方式:,34,民事制裁措施,民事制裁措施的种类:,训戒、具结悔过、收缴非法所得、罚款和拘留,民事制裁措施的适用,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试行)第62条、条163条规定:采取收缴非法所得、民事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另行制作民事制裁决定书,被制裁人对制裁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决定书的次日起十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决定暂不执行。民事拘留的期限为115日,民事制裁罚款的限度:对个人为500元以下,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一般在2000元以下。,民事制裁措施民事制裁措施的种类:,35,11/17/2024,36,民事法律行为(一),民事主体旨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称为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能产生行为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但前提是要符合以下有效条件,法律行为才能有效。,1、行为人,(法人、自然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介入,8/6/202336民事法律行为(一)民事主,36,11/17/2024,37,民事法律行为(二),欠缺“有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将分别构成:,1、,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2、,可撤销、可更改的民事法律行为,3、,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返还,8/6/202337民事法律行为(二)欠缺“有效条件”的民事,37,11/17/2024,38,民事法律行为(三),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有一个条件就是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非合同民 事行为,3、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欠缺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4、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非合同民事行为,5、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并损害国家利益的,6、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8、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9、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返还,8/6/202338民事法律行为(三)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只,38,11/17/2024,39,民事法律行为(四),可撤销、可更改的民事法律行为:,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因自己的过失,导致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3、一方以欺诈或胁迫的手段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4、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返还,8/6/202339民事法律行为(四)可撤销、可更改的民事法,39,11/17/2024,40,民事法律行为(五),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返还,练习,8/6/202340民事法律行为(五)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40,11/17/2024,41,民事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制度告诉我们: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是有时间限制的。权利人若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法律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特殊的诉讼时效为1年。,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