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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二章 著作权法概述,第一节 著作权,和著作权法,第二节 著作权制度的起源与发展,第三节我国著作权制度的历史,著作权保护的意义,Copyright,for its part,constitutes an essential element in the development process.Experience has shown that the enrichment of the national cultural heritage depends directly on the level of protection afforded to literary and artistic works.The higher the level,the greater the encouragement for authors to create;the greater the number of a countrys intellectual creations,the higher its renown;the greater the number of productions in literature and the arts,the more numerous their auxiliaries in the book,record and entertainment industries;and indeed,in the final analysis,encouragement of intellectual creation is one of the basic prerequisites of all social,economic and cultural development.,-ARPAD BOGSCH,Director General,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WIPO),教学内容与重点,教学内容:,本章内容包括著作权和著作权法的概念,著作权制度的历史与发展,中国著作权制度的历史。,重点:,1、著作权的概念;,2、著作权产生的条件即创作作品是著作权产生前提;,3、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区别;,4、安娜女王法历史地位,第一节 著作权和著作权法,一、著作权,1、定义,:著作权是民事主体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依法产生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著作权产生的前提和基础,是著作权法律关系得以发生的事实构成。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著作权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是就特定作品产生的权利。没有作品,就没有著作权,脱离具体作品的著作权是不存在的。(绘画“炮打司令部”),狭义:,是指各类作品的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其内容包括人身和财产两个方面。,广义,:除了狭义著作权以外,还包括艺术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者(即著作邻接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Neighboring rights of Copyrights/related rights)。在我国,把图书、报刊出版者的权利归为著作权。,4、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的区别,对象和表现形式不同。,工业产权的标的,是以一定的产品和工艺方法以及标记为表现形式,如: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其作用主要是在物质生产和生活的实用性以及商品流通方面用以满足人类的物质需求;改善人们 的衣食住行等生产和生活条件。著作权的标的是作品,即: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目的是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文学、艺术作品可令人赏心悦目,科学作品则帮助人们认识和理解人与自然。,独占性和排他性不同,产生方式不同 (列表),二、著作权法,著作权法,也叫版权法,它是确认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某些专有权利,调整著作权人与作品的使用者或传播者之间的有关对作品著作权的占有、使用和处分等问题而产生的著作权法律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于1990年9月7日颁布,1991年6月1日生效实施。2001年10月27日修正,包括总则、著作权,著作权许可证使用合同,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附则等六章,共六十条。,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刑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单行条例和有关司法解释构成了著作权法的体系。,第二节 著作权制度的起源与发展,第一阶段:,著作权制度的起因特许出版权时期,著作权制度从产生发展到今天,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二阶段:,著作财产权时期,第三阶段:,作者权时期,第四阶段:,国与国之间著作权保护和国际公约,著作财产权时期,英国议会于年通过了一部以保护作者的权利为主要目的的法案,史称安娜女王法。它为现代著作权制度奠定了基石,标志着以保护作者的财产利益为宗旨的著作权制度的诞生(参见教材39页),作者权时期,18,世纪末,欧洲大陆各国相继也建立了著作权制度。与英国不同,这些国家的法律体现了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一些主张。认为,作品不同于商品,它是人格的反映,在著作权中人格权是首要的,财产权次之。,1793,年法国制定的著作权法,著作权内容丰富,成为许多大陆法系国家著作权法的典范。因此著作权法也形成了两个具有代表性的法律体系:,一个是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普通法体系,也可以称之为版权法体系。该体系把著作权主要作为财产权,而不强调其人格权内容。,另一个是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体系,也可称之为作者权法体系。该体系除了规定著作财产权之外,还强调著作权中的人格权内容。但是,随着近现代全球化的发展,两个著作权法体系的界限已日渐不明显。,我国著作权制度的历史,一、古代,:,我国的著作权法萌芽于北宋时期,朝廷下令禁擅镌,二、近代,:,1910年清政府颁布我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三、新中国:1986年4月12日通过的民法通则中第一次把知识产权列为民事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1990年7月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1992年我国决定同时参加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两个公约分别于1992年10月15日和1992年10月30日对我国生效。,随着实践的发展,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对著作权的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著作权法几经修改于2001年10月27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通过完成,从而使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走向现代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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