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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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五章 股份一,本章引例,A是甲股份公司的副董事长,连续多年持有公司12%的股份,2006年1月,因涉及现董事长B严重违反?公司法?和章程进行活动一事,A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以更换董事,并通过更换董事来更换董事长。董事会对此未予答复。A又向监事会要求召开和主持股东大会,监事会不予理睬。2个月后,A遂自行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临时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载明待审议事项为更换董事。2006年5月8日,临时股东会召开,会议过程中,B表示应由他来主持会议,遭到A的拒绝,会议最终使B落选。B主张该临时股东会的召开违反了?公司法?,剥夺了?公司法?赋予董事会的临时股东会的召集权,请求法院判决该临时股东会决议无效。,问题:法院能否支持B的主张?,引例分析,根据?公司法?第102条,A对权利的行使自始至终是在法律的范围之内。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所以,法院不应支持B的主张。,本章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掌握股份的概念;,了解股份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了解股份的设立条件;,了解股份发起人的责任;,了解股东大会的地位和职权;,了解董事会的地位和职权;,了解监事会的地位和职权;,了解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殊要求。,第一节 股份概述,一、股份的概念,源于17世纪的荷兰和英国,二、股份的特征,一股份是最典型的资合公司,二股份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三股份的股份以股票为表现形式,四股份的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五股份是开放型的大规模企业,三、股份的分类,一依照设立方式分类,发起设立,募集设立,二依据股票是否上市分类,学生提问:1994年,王某某等4个人看了报纸上登的公告,各自购置了G公司的定向募集股10000股。在2002年1月找到了G公司的董事长李某,询问公司情况。李某说公司正在争取包装上市。请问:G公司是什么类型的公司?,G公司是非上市股份。,三依据持股股东的国籍分类,四、股份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组织形式,设立方式,持股证明,是否上市,股份划分,组织机构设立,人数,信用基础,信息公开程度,有限责任公司,中小型企业,发起设立,出资证明书,否,无等额要求,灵活,较少,兼有人合性,封闭型,股份有限公司,大型企业,发起设立、,募集设立,股票,可以,有等额要求,严格,较多,完全资合性,开放型,五、股份的作用、优势和存在的问题,一股份的作用和优势,1.利于资本集中,2.利于分散风险,3.利于实现“两权别离,二股份可能存在的问题,第二节 股份的设立,一、股份的设立条件,一发起人符合要求,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到达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参考案例,创造家王某就自己的一系列创造申请了专利,甲公司看中了这些专利,与王某签订了普通实施许可协议,甲公司交付了使用费500万元。现甲公司欲以实施专利的权利出资,与其他几名发起人一道,发起设立丙股份,甲公司出资比例为75。,从的情况看,本案存在着两个问题:第一,?公司法?上认可以工业产权出资,就意味着要移转工业产权的归属。而在本案中,王某是专利权的享有人,甲公司仅是债权人,甲公司无权移转专利权。第二,货币出资要到达注册资本的30%,因而甲公司出资比例到达75%也是不合法的。,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二、股份的设立程序,一发起设立的程序,二募集设立的程序,三、发起人的设立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的责任,二公司成立时的责任,四、公司文件的置备和公开义务,第三节 股东大会,一、,股东大会的地位,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二、股东大会的职权,参考案例,2006年1月,A、B、C、D、E、F六人发起设立了甲股份,A出资比例为5%。A为董事之一,同年5月,A欲辞去董事职务。6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A收到通知,但未参加,会议通过一项决议:凡辞去在公司职务的股东,必须转让其出资于其他现有股东。7月,A辞去董事职务,但不欲转让出资。股东B、C、D、E、F以上述股东大会决议为依据,要求他转让出资。A觉得该股东大会决议不可思议。,是否转让出资或者股份,是股权的固有内容之一,由股东享有,除非法律加以限制和剥夺,任何人不得限制或剥夺。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意思机关,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但是出席会议的股东不得对未出席会议的股东的固有的股权进行处分。因此,“凡辞去在公司职务的股东,必须转让其出资于其他股东的决议内容,不对A生效,故A可以不转让股权。,三、股东大会年会和临时会议,一年会,二临时股东会,四、股东大会的召集、主持、通知及股票交存,一股东大会的召集、主持,二股东大会的召开通知,三股票交存,五、股东的出席权、表决权,一出席权,二表决权,六、委托出席与签名,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第四节 董事会、经理,一、董事会的地位和组成,一董事会的地位,法定、常设、执行机关,二董事会的人数和组成,二、董事会的职权,三、董事长及董事,一 董事长、副董事长,参考案例,A是甲股份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100吨某型号钢筋的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200万元。乙公司按期将钢筋运输到指定地点,甲公司拒绝收货,理由是:甲公司在之前的股东会决议中曾记载:如公司对外交易行为金额到达100万元,董事长必须在董事会作出相关决议后才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否那么,董事长的代表行为将不被公司成认。所以,A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乙公司认为:自己并不知道甲公司股东会决议对董事长代表权的限制,所以,A的行为构成表见代表。问:谁的主张正确?,董事长作为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是公司法赋予他的法定职权,当然,他可代表的行为的范围不是无限的。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对董事长的可代表行为的限制或者禁止,只具有内部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中,乙公司不知甲公司股东会决议对董事长A的代表权的限制,可以依照?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主张A的行为有效,即A的行为构成表见代表。,二董事的产生、任期和退任,四、董事会会议,一 常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召开、举行和决议的通过,二议事规那么,五、关于“股东会中心主义和“董事会中心主义,六、公司经理,一经理的含义,二经理的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七、提供借款的禁止及披露义务,第五节 监事会,一、监事会的地位,监督机构,二、监事会的组成、监事任期和监事的退任,一监事会的组成和任期,二关于外部监事,三 监事任期,四 监事的退任,三、监事会的职权、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一监事会的职权,二监事会的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三监事个人的职权,第六节 上市公司,一、上市公司的概念,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二、股东大会对上市公司重大特殊事项的决策权(特别决议权),学生提问:上述股东大会的特殊决议权,是指购置重大资产超过30%、担保金额超过30%;还是指购置重大资产不问比例、出售重大资产不问比例以及担保金额超过30%。,三种情况都受超过30%的限制。,三、独立董事制度,一 独立董事的含义,二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依据及有关规定,三 独立董事的义务,四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五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六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七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八独立董事应当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九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上市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四、董事会秘书制度,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五、关联关系董事表决时的回避制度,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缺乏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一对上市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二各专门委员会职责 七、上市公司的经理 一兼职和领薪的特别规定 二上市公司经理任免的公告,习 题,【选择题】,1.金华与宏奇批发商城等5家发起人商定,共同投资组建一家以健身、娱乐为主营业务的股份。依?公司法?规定,假设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组建该公司,这些发起人至少要出资多少作为注册资本?,A10万元,B350万元,C50万元,D500万元,答案:D。,2.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董事会的人数是多少?,A.3人以上 B.3至13人 C.5至19人 D.3至19人,答案:。,3.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股东人数的底线是多少?,A.人 B.3人 C.5人 D.人以上,答案:。,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最低资本额是:,。,A.1000万元,B.3000万元,C.5000万元,D.500万元,答案:。,5.有多个发起人的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其责任的承担是:。,按出资多少分别承担,承担连带责任,承担按份责任,免除或者减轻,答案:B。,6.2006年司法考试卷三多项选择第71题甲、乙二公司拟募集设立一股份。他们在获准向社会募股后实施的以下哪些行为是违法的?,A其认股书上记载:认股人一旦认购股份就不得撤回,B与某银行签订承销股份和代收股款协议,由该银行代售股份和代收股款,C在招股说明书上告知:公司章程由认股人在创立大会上共同制订,D在招股说明书上告知:股款募足后将在60日内召开创立大会,答案:。,7.2006年司法考试卷三单项选择第26题甲上市公司在成立6个月时召开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以下决议中哪项符合法律规定?,A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随时转让,B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即日起可以对外转让,C公司收回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用于未来1年内奖励本公司职工,D决定与乙公司联合开发房地产,并要求乙公司以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作为履行合同的质押担保,答案:。,【案例分析题】,2003年1月,甲股份公司A市分公司负责人王某以分公司名义为乙公司欠丙公司的200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后甲公司董事会得知此事,但未置可否。2004年1月,乙公司未能按期归还债务,丙公司遂请求甲公司归还。甲公司表示并未书面授权A市分公司提供担保,故该保证合同无效。丙公司主张甲公司对分支机构提供保证的行为并不否认,应当视为授权允许,故该保证合同有效。,问题:该保证合同是否有效?,分析要点提示:,按照?担保法?第29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除非有法人的书面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本案中的保证合同即属此种无效合同。本案中,还须澄清两点:,第一,如果无法人的书面授权,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分支机构的名义为他人提供保证,该负责人的行为不是代表人的表见代表行为构成表见代表的前提是被代表的主体有权实施该行为,只是代表人本人不具有代表实施该行为的权利而已。被代表人分支机构根本无权从事这样的行为,因此分支机构的该行为无效。,第二,由于法律明确规定了分支机构提供担保的权利需来自于法人的特别授权书面,因此,分支机构无书面授权签订保证合同,任何相对人都应当知道他的行为无效。即使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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