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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婚姻法,小案例,案例一,甲男23岁,乙女19岁,为到达结婚目的,乙篡改了户口本并制作了假身份证后在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结婚前甲的父母为甲购置了一套住房,供甲乙婚后居住,婚后乙的父母为乙买了一套住房供甲乙居住。三年后甲与乙的感情不和,乙要离婚甲不同意,于是乙诉至法院主张甲乙结婚时乙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姻无效,请求法院予以确认。,问题:,1.法院是否应当支持乙的主张?为什么?2.甲的父母为甲所买的住房所有权归谁?3.乙的父母为乙所买的住房所有权归谁?,【答案】1.不予支持。结婚时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向法院主张无效时已经符合婚姻成立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归甲个人所有。3.归甲乙共有。,法律依据,1.?婚姻法解释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因此婚前一方父母购置的为婚后居住的房屋没有明确指明是赠与双方的,就应是属于甲一方的个人财产。,案例二,小王姑娘经人介绍,结识了同村的于某,在父母的催促下匆匆忙忙订了婚。订婚前,小王按照周围姐妹的“标准向男方要了一万余元的彩礼。但后来在与于某的交往中,小王发现于某有很多毛病她不能接受,故提出与于某分手。于某与小王解除婚约后要求其返还彩礼一万元,但小王认为这是于家为了达成婚约的自愿赠与,不同意归还。,问题:,订婚后,女方又反悔,彩礼该归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假设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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