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Lesson,14,IP Law,第,3,章 主体、权利归属和保护期,-Lesson 14,IP Law,2,-,I,主体及著作权归属,-,著作权的取得途径及相应主体,2-I主体及著作权归属,3,著作权取得原则,一般原则:著作权属于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为作者,原始取得:因创作作品享有著作权,A.,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B.,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继受取得:继受主体因民事行为依法取得著作权:继承、继受、受赠、受让、无主财产处理,3著作权取得原则一般原则:著作权属于作者,4,演绎作品,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演绎人行使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不得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4演绎作品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5,合作作品,合作作品构成要素:,A.,共同创作合意:对共同创作行为及后果有明确认识,意思表示一致,B.,共同创作行为,归属:属于合作作者,也可另行约定,A.,合作作品可分割: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但不得侵犯合作作品的著作权,B.,合作作品不可分割: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权利,但转让权除外,所得收益应合理分配给合作作者,5合作作品合作作品构成要素:,6,电影作品,电影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producer,)享有,作者(编剧、导演、摄影、词曲作者等)享有署名权、获酬权,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6电影作品电影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producer)享有,7,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工作任务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属原则:,A.,一般情形:著作权由作者享有,法人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2,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7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工作任务创作的作品,8,-,B.,特殊情形:,a.,主要利用法人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承担责任的图形作品,(,工程,/,产品设计图、地图,),和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b.,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享有,法人可给予作者奖励,#,法人作品的必要性?,8-B.特殊情形:,9,特殊情形之著作权归属,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合作作者之一死亡的作品: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经济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作者死亡后精神权利保护:署名、修改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9特殊情形之著作权归属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所有人,10,-,生前未发表作品的发表权行使:如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法人作品外,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讲话人享有。著作权人可以支付执笔人适当的报酬,10-生前未发表作品的发表权行使:如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由不同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作品的表达系独立完成并且有创作性的,应当认定作者各自享有独立著作权,-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12,II.,著作权保护期,(1),精神权利,(,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期不受限制,(2),发表权经济权利:,公民作品,(,包括一般职务作品,),:终生,50,年;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年底,法人作品、特殊职务作品:,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年底,;50,年内未发表不再保护,12II.著作权保护期(1)精神权利(署名权、修改权、保,13,-,电影作品、摄影作品:,50,年,截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年底;,50,年内未发表,不再保护,匿名作品: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年底;身份确定后,适用以上规定,保护期重述:,一般作品,(,公民作品、一般职务作品,),:作者有生之年,50,年,特殊作品,(,法人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电影作品、摄影作品、匿名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13-电影作品、摄影作品:50年,截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14,-,第,4,章 邻接权,14-,15,-,与著作权相邻接,(,相关,),的权利,:neighboring rights,related rights,基于对作品的传播,狭义: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者权,广义:,+,出版者版式设计权,15-与著作权相邻接(相关)的权利:neighboring,16,1.,表演者权,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法人表演者,),义务:表演他人作品,应取得,(,原作品/演绎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有演出组织者,由其取得许可、支付报酬,精神权利: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1),表明表演者身份,(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161.表演者权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其他表演文学、艺,17,经济权利,(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保护期为,50,年,(,表演发生后第,50,年年底,),17经济权利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18,2.,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是指录音、录像制品的首次制作人,录音录像制品仅指原始录制品,(,母带,),市场销售产品是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录音制品,指任何对表演的声音和其他声音的录制品,录像制品,指电影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录制品,182.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是指录音、录像制品的,19,-,义务:,A.,取得著作权人,(,原作者、演绎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B.,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权利,(1),复制,(2),发行,(3),出租,(4),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5),获得报酬,保护期,:50,年,19-义务:A.取得著作权人(原作者、演绎作者)许可,并支,20,3.,广播电视组织者权,义务:,(A),播放他人未发表作品,应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2),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权利,(1),转播广播、电视(节目、信号),(2),在音像载体上录制广播、电视,(3),复制音像载体,保护期,:50,年,(,节目首次播放后第,50,年,),203.广播电视组织者权义务:(A)播放他人未发表作品,应,21,4.,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版式设计:版心、用字、行距、排版、页饰等,权利: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图书、期刊版式设计,保护期:,10,年,(,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年底,),214.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版式设计:版心、用字、行距、排版,22,-,第,5,章 对著作权的限制,22-,23,-,一般限制:基于,IPR,基本特性的限制,如地域性、时间性,(,保护期、诉讼时效,),、权利穷竭(发行权),法定限制:,A.,合理使用(,fair use,),B.,法定许可,C.,强制许可:,Berne,公约、,UK,非自愿许可,23-一般限制:基于IPR基本特性的限制,如地域性、时间性(,24,著作权限制判断原则,伯尔尼公约第,9(2),条,TRIPS,第,13,条,三要素/步骤:特定情形、不与作品的正当使用冲突、不得不合理地损及权利人合法权益,24著作权限制判断原则伯尔尼公约第9(2)条,25,I.,合理使用,(12,种,),为个人目的:学习、研究或欣赏,为介绍评论作品或说明问题: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引用部分不得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或实质部分;需,“,注明来源,”,),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引用已发表的作品,25I.合理使用(12种)为个人目的:学习、研究或欣赏,26,-,为传播时事性文章:媒体刊登或播放其他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从媒体到媒体,),为传播公开讲演:媒体刊登或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为教学或科研: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26-为传播时事性文章:媒体刊登或播放其他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27,-,为执行公务: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发表的作品,为馆藏: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馆藏作品,为免费表演: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对室外艺术品的使用:对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行为人可以合理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其成果,不侵权,27-为执行公务: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发表的,28,-,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将中国人已发表的以汉语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改成盲文,:,将已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合理使用:,不用经过许可,不需支付报酬,应尊重精神权利,(,署名权,/,完整权,),仅限已发表作品或表演,(,适用于邻接权,),28-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将中国人已发表的以汉语创作的作品,29,II.,法定许可,(4,种,),1.,为义务教育,为实施,9,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出版教科书,适用作品:作品片段或短小的文字、音乐、单幅美术作品、摄影作品。软件,/,电影不可,作者可事先声明排除适用此类法定许可,应保护著作权人精神权利和其他经济权利,适用于课件制作与限制传播:,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8,、,10,条,29II.法定许可(4种)1.为义务教育,30,2.,报刊转载,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按规定支付报酬,报刊报刊:被转载的只能是报刊上刊登的作品,再被其他报刊转载。其他载体形式不适用,著作权人可声明保留自己的权利,拒绝适用,惯例:引用时一般注明原报刊的出处,302.报刊转载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外,31,3.,制作录音制品,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适用作品:已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使用行为:制作,(,其他,),录音制品,;,不包括录像,与原录音制品的制作者、表演者无关:如果要复制,(,翻录,),或以其他形式直接利用原录音制品,(,及表演,),,应征得原录音制品制作者和表演者许可,修订争议大,313.制作录音制品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32,4.,广播组织的播放,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取得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不经许可,但应支付报酬,播放已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不经许可,但应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播放电影作品或录像制品,应取得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32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