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管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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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6.7 施工合同的索赔管理,6.7.1,施工索赔的概念,6.7.2,施工索赔的程序,6.7.3,工期索赔计算,6.7.4,费用索赔计算,6.7.5,施工索赔技巧,6.7 施工合同的索赔管理,6.7.1,施工索赔的概念,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原则是:不期望承包商在投标时就把各种风险因素和未知费用全部事先打进标价里,使得报价含有水分和难以进行相互比较,而是通过合同手段及条款规定,由业主额外随时补偿在实施中可能产生的有关经济损失。因此,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有可能发生索赔,但在施工阶段索赔发生较多。对施工合同的双方来说,都有通过索赔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利,依据双方约定的合同责任,构成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的制约关系。一般情况,习惯把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称为施工索赔;而把业主对承包商的索赔,通常称为反索赔。,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己方的原因而遭受损失,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对方承担责任,从而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6.7.1施工索赔的概念 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原,拓展思考,9,索赔与反索赔的区别联系,合同索赔权利的享有是双向的。由于实践中承包商向业主索赔发生的频率高,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频率低,因此,索赔一般指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而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叫反索赔。合同双方在索赔中的实施难易是不同的:业主在反索赔中往往占据主动地位,他可以,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抵或者没收履约保函、扣留。保留金甚至留置承包商的材料设备作为抵押等来实现自己的赔偿要求;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相对是比较困难的,但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范围非常广泛,一般认为只要是因非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其工期延长或者成本增加,都有可能向业主提出索赔。,在工程建设中,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对于利益双方而言,索赔与反索赔都起着同等的至关重要的作用。,拓展思考9索赔与反索赔的区别联系 合同索赔权利的,1.,施工索赔的特征,(,1,)索赔是双向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3,)造成费用增加或者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己方的过失。,(,4,)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定的单方行为,对对方尚未形成约束力,其索赔能否实现,必须有切实有效的证据,经过确认,才能,实现,。,(,5,)索赔是合同双方依据合同约定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行为,其性质属于经济赔偿行为,而非惩罚。,1.施工索赔的特征(1)索赔是双向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案例分析,7,【,案例分析,7】,某开发商新建某办公楼,建筑面积,50000,,通过招投标手续,确定了由某装饰公司进行室内精装修施工,并及时签署了施工合同。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后,该装饰公司又进行了劳务招标,最终确定某劳务公司为中标单位,并与其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某装饰公司工程进度款,该装饰公司以此为由,拒绝劳务公司提出的支付人工费的要求。,本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劳务公司是否可以就劳务费问题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分析:,不可以。因为劳务公司作为某装饰公司的分包单位,应该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某装饰公司)负责,同时,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公司支付劳动报酬也是总承包单位的义务,所以劳务公司应该就劳务费问题向该装饰公司提出索赔。,案例分析7【案例分析7】某开发商新建某办公楼,建筑面积500,2.,施工索赔的分类,(1),按索赔目的分类,工期索赔,费用索赔,(2),按索赔依据分类,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和其他索赔,(,4,),按索赔处理方式,单项索赔,总索赔,2.施工索赔的分类(1)按索赔目的分类,3.,索赔产生的原因,施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索赔的发生是必然的,这是由工程自身的属性所决定的。,(,1,)工程项目有其特殊性,。,(,2,)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3,)参与工程建设主体的多元性,。,(,4,)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及易出错性,。,3.索赔产生的原因施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索赔的发生是必然的,拓展思考,10,施工索赔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1,)当事人违约,(,2,)不可抗力事件,(,3,)合同缺陷,(,4,)工程变更,(,5,)工程师指令,拓展思考10施工索赔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1)当事人违约,4.,施工索赔的依据,(,1,)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及附件等资料;,(,2,)往来的书面文件。如发包方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方问题的答复信,等,;,(,3,)施工合同协议书及附属,文件,;,(,4,)业主或监理签认的认证。承包人要求预付通知,工程量合适确认,单,;,(,5,)施工,现场记录,;,(,6,)工程会议记录。建设单位(发包方)与承包方、总承包方与分包方之间召开现场会议讨论工程情况的,记录,;,(,7,)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8,)工程财务,资料,;,(,9,)工程检查和验收,报告,;,(,10,)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4.施工索赔的依据(1)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及附件等资料;,6.7.2,施工索赔的程序,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施工方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施工方递交索赔报告,施工方递交最终索赔报告,监理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收到,14,天内,28,天内,28,天内,索赔处理结果,接受,不接受,支付,按争议解决约定处理,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6.7.2施工索赔的程序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施工方递交索赔意,1.,承包人处理阶段,(,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3,)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1.承包人处理阶段,2.,监理工程师处理阶段,(,1,)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索赔报告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争议解决”约定处理。,2.监理工程师处理阶段,拓展思考,11,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有何区别,索赔意向通知书主要内容有:,事件发生情境;事件发生的时间和情况的简单描述;,对该事件发展动向的分析;,合同依据的条款: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该事件对工程成本和工期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索赔报告主要内容有:,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等;,批复的索赔意向书;,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证明材料般详细计算资料)等,。,拓展思考11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有何区别索赔意向通知书主,3.,发包人的索赔,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人应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并附有详细的证明。,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权利。发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3.发包人的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4.,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发包人证明材料;,(,2,)承包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果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则视为对发包人索赔要求的认可;,(,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可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赔付的金额或延长缺陷责任期;发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争议解决”约定处理。,4.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5.,提出索赔的期限,(,1,)承包人按“竣工结算审核”约定接收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视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2,)承包人按“最终结清”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5.提出索赔的期限 (1)承包人按“竣工结算审核”约定接,拓展思考,12,索赔期限是否可以理解为“索赔过期作废”,?,2103,合同示范文本加大了对,1999,版,FIDIC,文本的借鉴和吸收。,FIDIC,条款,2.5,款,雇主的索赔,中规定:,“,当雇主意识到某事件或情况可能导致索赔时应尽快地发出通知。涉及任何延期的通知应在相关缺陷通知期期满前发出。,”,该条款并未明确规定雇主过期索赔的后果。,20.1,款,承包商的索赔,中规定:,“,该通知(指索赔的通知)应尽快发出,并应不迟于承包商开始注意到,或应该开始注意到,这种事件或情况之后,28,天。如果承包商未能在,28,天内发出索赔通知,竣工时间将不被延长,承包商将无权得到附加款项,并且雇主将被解除有关索赔的一切责任。,”,该条款明确规定了承包商过期索赔作废的后果。,拓展思考12索赔期限是否可以理解为“索赔过期作废”?,6.7.3,工期索赔计算,工期,是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之一,工期延误对合同双方一般都会造成损失。工期索赔主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如施工日记、工程进度表等。工期索赔的计算主要有网络图分析法和比例计算法。,6.7.3工期索赔计算 工期是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1.,网络图分析法,网络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延误的时间为索赔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差限制而成为关键时,索赔的时间为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网络分析要求承包商使用网络技术进行进度控制,依据网络计划提出的工期索赔,其计算科学合理,容易得到认可。,1.网络图分析法 网络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网络图,2.,比例计算法,通过分析增加或减少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工程造价)与合同总量的比值,推断出增加或减少的工程工期。,(,1,)按工程量进行比例计算,当计算出某一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延长后,将局部工期转变为整体工期,此时可以用局部工程的工程量占整个工程工作量的比例来折算。,工期索赔值原合同总工期额外增加的工程量,/,原合同工程量,(,2,),按造价进行比例类推,若施工中出现了很多大小不等的工期索赔事由,较难准确地单独计算且又麻烦时,可经双方协商,采用造价比较法确定工期补偿天数。,工期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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