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版权所有,RESERVED,*,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保险原理与实务,保险原理与实务,1,3,、再保险合同,2,、再保险方式,1,、再保险概述,第六章 再保险,版权所有,RESERVED,3、再保险合同2、再保险方式1、再保险概述第六章 再保险版,2,第一节 再保险概述,一、再保险的概念,二、再保险的本质,三、再保险的作用,版权所有,RESERVED,第一节 再保险概述一、再保险的概念版权所有RESERVED,3,一、再保险的概念,再保险,是指保险人将其所承保业务的一部分转或者全部,以承保方式,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行为。在业务上,我们通常把再保险又称为“分保”,简单地说,就是“保险的保险”。,版权所有,RESERVED,一、再保险的概念再保险,是指保险人将其所承保业务的一部分转或,4,二、再保险的本质,再保险是以原保险为基础的保险。它以原保险人承保的危险责任为保险标的,以原保险人的实际赔款和给付为摊赔条件,其作用是进一步分散危险,其目的是保障保险经营的稳定。因此人们说“再保险是保险的保险”。这就是再保险的本质。,版权所有,RESERVED,二、再保险的本质 再保险是以原保险为基础的保险。它以原保险人,5,(一)再保险与原保险,1.,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同。,2.,保险标的不同。,3.,补偿原则不同。,(二)再保险与共同保险,1,、承保业务的方式不同,2,、对风险的分摊方式不同,3,、与被保险人的关系不同,(三)再保险与重复保险,版权所有,RESERVED,(一)再保险与原保险版权所有RESERVED,6,三、再保险的作用,(,一,),对原保险人而言,扩大承保能力。,稳定业务经营。,增加业务量。,再保险费的运用。,(,二,),对再保险人而言,分享原保险人的专业技术和经验。,分散危险,增加业务量。,(,三,),对被保险人而言 ,对保险人更加信任。,简便手续。,版权所有,RESERVED,三、再保险的作用(一)对原保险人而言版权所有RESERVED,7,第二节 再保险方式,一、比例再保险,1,、成数再保险,2,、溢额再保险,3,、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二、非比例再保险,1,、险位超赔再保险,2,、事故超赔再保险,3,、赔付率超赔再保险,成数再保险,比例再保险 溢额再保险,再保险 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险位超赔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 事故超赔再保险,赔付率超赔再保险,版权所有,RESERVED,第二节 再保险方式一、比例再保险二、非比例再保险版权所有RE,8,一、比例再保险,比例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相互订立合同,按照保险金额比例分担原保险责任的一种方法。比例再保险有成数再保险和溢额再保险以及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三种。,1,、成数再保险,2,、溢额再保险,3,、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成数合同之上的溢额合同,溢额合同之内的成数合同,版权所有,RESERVED,一、比例再保险比例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相互订立合同,,9,二、非比例再保险,1,、险位超赔再保险,原保险人对每一个危险单位的赔款确定一个自负责任额,如果总赔款金额低于自负责任额,由原保险入全部负担;如果总赔款额超过自负责任额,多出部分由再保险分人公司负担,2,、事故超赔再保险,以对一次巨灾事故所发生的赔款总和为基础来计算原保险人的自负责任额和再保险人的再保险责任额。事故超赔再保险责任的划分,关键在于如何界定“一次巨灾事故”。,3,、赔付率超赔再保险,再保险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个赔付率,(,赔款与保费的比例,),的标准,在,1,年之内,当原保险人的赔付率超过这个标准时,由再保险人负担超出部分,再保险人负担的责任也有一定的限额。,版权所有,RESERVED,二、非比例再保险1、险位超赔再保险版权所有RESERVED,10,4,、非比例再保险的费率和再保险费,再保险费的收取在实际中有两种方法:变动再保险费制和固定再保险费制。,变动再保险费制是一种将再保险费与分出公司的业务量和业务质量挂钩进行调整的方法。,固定再保险费制是再保险当事人之间按照以往的赔款记录商定一个再保险费率,与分出公司的净保费收入和发生赔款多少无关。,版权所有,RESERVED,4、非比例再保险的费率和再保险费版权所有RESERVED,11,5,、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的比较,(1),比例再保险中,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根据各自承担的保险金额的比例来分配保费和赔款;而非比例再保险根据赔款总额的大小来划分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各自的保险责任,与保险金额没有关系。,(2),比例再保险中,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按照固定的比例分担保险责任,承保金额,保费和赔款都按照该比例分配;非比例再保险中再保险人不按照什么比例计算保险责任,只是在原保险人的赔款超过一定标准时担负其再保险责任,保费和赔款的分摊也没有比例可循。,(3),比例再保险中,再保险人向原保险人收取的再保险费属于原保险费的一部分,与自身承担的保险责任成比例;非比例再保险费率的计算采取单独的费率制度,以会计年度的净保费收入为基础另行计算。,(4),比例再保险通常有再保险佣金的规定,而在非比例再保险中则无此规定。,版权所有,RESERVED,5、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的比较版权所有RESERVED,12,第三节 再保险合同,一、临时分保,临时分保可分为成数临时分保、滥额临时分保和险位超赔临时分保三种。,临时分保的优点有:,(1),保险公司对于各种业务,可灵活和自由地运用临时分保,以发展业务和稳定业务。,(2),接受人对于各种业务,可从金额、险别和费事等各方面自由地进行选择。,临时分保的缺点是,:,(1),由于须向分保接受人,特别是在当地市场,申明业务的详细情况,因此不利于业务竞争,.,(2),由于必须得到分保接受人的同意,待全部临时分保业务安排完毕,原保险人才能对保户承保,因而有可能失去时机,影响业务的争取。,(3),由于必须连笔安排业务及到期续保手续繁琐,增加营业费用的支付。,版权所有,RESERVED,第三节 再保险合同一、临时分保版权所有RESERVED,13,二、合同分保,合同分保是由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用签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再保险关系,在一定期内对一宗或,类业务进行缔约人之间的约束性再保险。,合同分保和临时分保一样有多种方式,也可以于比例分保和非比例分保。,版权所有,RESERVED,二、合同分保合同分保是由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用签订合同的方式确,14,三、预约分保,预约分保的特点是既具有临时分保的性质,也有合同分保的性质对于分出入,是临分性质,对于接受人具有合同性质。这是因为在业务范围合同中虽有规定,但分出人可自由选择而没有义务一定要将业务放入预约分保合同,而接受人对于分出入放入预约分保合同中的业务必须接受。,由于预约分保对于分出人具有临时分保的特点,因此分出入对于投入合同的业务,每月或每季须提供业务清单,列明每笔业务的保户、保额、保费等项目,以及赔款清单,上面列明保户和赔款等项目,以便接受人了解所承担的责任和对赔款的审核处理。,版权所有,RESERVED,三、预约分保 预约分保的特点是既具有临时分保的性质,也有合同,15,预约分保的优缺点,预约分保的优点,有利于分出人对于超过合同限额的业务的自动安排,有利于经纪人对于业务的迅速安排。,预约分保的缺点,分保接受人对于业务质量不易掌握,特别是由经纪人组织的预约分保业务,因为经纪人对合同的盈亏无关。,预约分保方法大都是适用于火险和水险的比例分保。,版权所有,RESERVED,预约分保的优缺点 预约分保的优点版权所有RESERVED,16,四、再保险合同基本条款,1,、共命运条款,2,、错误和遗漏条款,3,、查账条款,4,、仲裁条款,版权所有,RESERVED,四、再保险合同基本条款1、共命运条款版权所有RESERVED,17,某溢额再保险合同规定,分出公司的自留额为,50,万元,分保额为“五线”。分入公司的最大接受额是多少,?,如果发生,400,万元的赔款,计算分入公司和分出公司分别应该承担多少赔款,?,版权所有,RESERVED,某溢额再保险合同规定,分出公司的自留额为50万元,分保额为“,18,某一成数再保险合同,共有,A,、,B,两个危险单位,保险金额分别为,100,万美元和,200,万美元,确定每一危险单位的最高责任限额为,150,万美元,自留额为,45%,,分出额为,55%,,即,55%,成数再保险合同。各个危险单位的保险费总额分别是,1,万美元和,1,万美元;赔款总额分别为,10,万美元和,100,万美元。问:如何分配保险责任,保费和赔款,版权所有,RESERVED,某一成数再保险合同,共有A、B两个危险单位,保险金额分别为1,19,Thank You!,Thank You!,20,保险原理与实务,保险原理与实务,21,4,、保险资金运用,3,、保险核保,2,、保险营销,1,、保险公司概述,第七章 保险公司及其业务经营,5,、保险理赔,版权所有,RESERVED,4、保险资金运用3、保险核保2、保险营销1、保险公司概述第七,22,第一节 保险公司概述,一、保险公司的设立,(一)保险公司设立的条件,1,、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2,、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版权所有,RESERVED,第一节 保险公司概述一、保险公司的设立版权所有RESERV,23,(二)保险公司设立的程序,1,、申请筹建,2,、正式申请,3,、申请开业,4,、登记,版权所有,RESERVED,(二)保险公司设立的程序版权所有RESERVED,24,二、保险公司的变更,1,、保险公司名称的变更,2,、注册资本的变更,3,、公司或者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的变更,4,、业务范围的调整,5,、保险公司的合并与分立,6,、保险公司章程的修改,7,、出资人或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的变更,8,、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版权所有,RESERVED,二、保险公司的变更版权所有RESERVED,25,三、保险公司经营规则,(一)偿付能力,1,、影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因素,承保风险、理赔风险、财务风险、资金运用风险,2,、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内容,资本金、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保证金、保险保障基金、总准备金,3,、增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措施,资本金、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保证金、保险保障基金、总准备金,版权所有,RESERVED,三、保险公司经营规则版权所有RESERVED,26,(二)市场行为,市场行为是指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履行职责时所表现出来的行为。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2,、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3,、阻碍投保人、被保险人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4,、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版权所有,RESERVED,(二)市场行为版权所有RESERVED,27,四、保险公司的解散、清算和破产,1,、保险公司的解散,保险公司的解散是指依法已成立的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关批准,停止业务并开始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的法律行为。,2,、保险公司的清算,保险公司的清算是指公司出现强制解散事由或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法律行为。,3,、保险公司的破产,保险公司的破产,是指保险公司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债权人或保险公司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宣告保险公司破产,并将保险公司的全部财产公平清偿给所有债权人的法定程序。,版权所有,RESERVED,四、保险公司的解散、清算和破产版权所有RESERVED,28,第二节 保险营销,一、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