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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一、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和特征,概念,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一、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和特征,1,特征,行为主体只能是从事竞争活动的经营者,实施了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并且在行为中有过错,行为必须是发生在市场交易中,行为必须损害了其它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或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特征行为主体只能是从事竞争活动的经营者实施了违反反不正当竞争,2,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国家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年月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国家在制止不正,3,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1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2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1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4,第二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一、假冒行为,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第二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一、假冒行为1,假冒他人的,5,案例,1、甲酒厂生产的“太岁康”高粱酒,在本省市场上颇有名气。以后,乙酒厂推出“状元乐”高粱酒,其酒瓶形状和瓶贴标签的图样、色彩与“太岁康”几近一致,但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同。对此,下列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因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相同,乙厂对甲厂不构成侵权“太岁康”商标仅属省内知名,其标识又未获得专利,甲厂不能起诉乙厂侵权两种商品装璜外观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发生误认,故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两种商品装璜虽外观近似,但常喝“太岁康”的人仔细辨认可以加以区别,故乙厂的行为不受法律禁止,案例1、甲酒厂生产的“太岁康”高粱酒,在本省市场上颇有名气。,6,答案:C,答案:C,7,二、经营者的垄断行为,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二、经营者的垄断行为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8,三、政府滥用职权行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三、政府滥用职权行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9,四、商业贿赂行为,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四、商业贿赂行为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10,五、虚假广告行为,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五、虚假广告行为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11,六、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六、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12,商业秘密如何认定,1)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2)“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都属技术信息。,3)“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述内容”则属经营信息。,4)通过自行研发或者反向工程等方式获得的商业秘密,不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反向工程” 即“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5)客户基于对职工个人的信赖而与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市场交易,该职工离职后,能够证明客户自愿选择与自己或者新单位进行市场交易的,应当认定没有采用不正当手段,但职工与原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商业秘密如何认定1)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13,案例,A、B二企业达成一项非专利技术转让协议,约定A向B转让一种化工原料配方,B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将配方公开,也不得擅自允许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者转让该配方。B获得配方后,违反协议,将配方允许其联营单位C使用;C为了牟利,将配方向多家企业转让,导致该配方在社会上公开,A的产品从此滞销,致其蒙受了重大经济损失。据法律规定,下列哪种意见是正确的?,AA有权同时要求B和C赔偿因其擅自允许他人使用或向他人转让配方,导致配方泄密而给A造成的损失,BA只能要求B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它对C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请求权,CA可以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或诉诸人民法院,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制止所有因B和C泄密而得知配方者利用该配方生产上述新型化工产品,DA可以选择B或C要求其赔偿损失,案例A、B二企业达成一项非专利技术转让协议,约定A向B转让一,14,答案:A,答案:A,15,七、不当销售行为,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1)销售鲜活商品;(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3)季节性降价;(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七、不当销售行为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16,案例,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A.甲企业将所产袋装牛奶标注的生产日期延后了两天,B.乙企业举办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为5,000元购物券,并规定用购物券购物满1,000元的可再获一次抽奖机会,C.丙企业规定,销售一台电脑给中间人5%佣金,可不入账,D.丁企业为清偿债务,按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案例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17,A.甲企业将所产袋装牛奶标注的生产日期延后了两天,C.丙企业规定,销售一台电脑给中间人5%佣金,可不入账,A.甲企业将所产袋装牛奶标注的生产日期延后了两天,18,八、搭售行为,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是指经营者利用其经济优势,违背购买者的意愿,在销售一种商品或提供一种服务时,要求购买者以购买另一种商品或接受另一种服务为条件,或者就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销售对象、销售地区等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八、搭售行为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19,九、不当奖售行为,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以提供奖品或奖金的手段进行推销的行为,主要包括附赠式有奖销售和抽奖式有奖销售两种形式。,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九、不当奖售行为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以提供奖品或奖金的手段进行,20,案例,某商厦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其公告中称:本次活动分两次抽奖:第一次一等奖8名,各奖彩电一台(价值4500元);第二次一等奖3名,各奖录音机一台(价值2300元);第一次获奖者还可参加第二次抽奖。对此事的以下判断中,何者为正确?,A开奖不允许分两次进行,该商厦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B可以两次开奖,但最高奖的总值不得超过5000元,该商厦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C可以两次开奖,因每次的最高奖励额未超过5000元,属正当的有奖销售,D是不是正当有奖销售,应取决于最后抽奖结果是否出现一人连续两次中一等奖,案例某商厦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其公告中称:本次活动分两次抽奖:,21,答案:B,答案:B,22,十、抵毁商誉行为,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抵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自己或利用他人,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以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并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十、抵毁商誉行为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23,案例,某电器销售公司甲与某电视机厂乙因货款纠纷而产生隔阂,甲不再经销乙的产品。当客户询问甲的营业人员是否有乙厂的电视机时,营业人员故意说道:“乙厂的电视机质量不好,价格又贵,所以我们不再卖他们的产品了”。下列有关该事例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B甲的行为属于低毁乙的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C甲的行为因未通过宣传媒介低毁乙的商业信誉,故不构成低毁商业信誉D甲侵犯了乙的荣誉权,案例某电器销售公司甲与某电视机厂乙因货款纠纷而产生隔阂,甲不,24,答案:B,答案:B,25,十一、串通竞标行为,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十一、串通竞标行为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26,第三节 法律责任,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收违法所得,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或者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节 法律责任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27,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明知有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经营者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28,案例,2011年5月,某法律网站(以下简称网站)与某大学案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订立由该中心授权使用其编辑出版的精选案例研究丛书制作网站内容。该从书2008年第四辑中一案例某市进出口第一分公司诉某市丝织厂虚开购销合同项下增值税发票致其不能获得出口退税赔偿案标题中的被告为某市丝织厂,而案例主文中的被告应为某市丝织一厂。,网站在制作内容时,未对该篇案例进行任何修改,全文照登。内容上传后,某市丝织厂认为网站制作的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名誉权,有二家外贸企业终止了与该厂的业务关系。该厂于2011年7月5日向某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网站赔偿因侵犯其名誉权而造成的损失49万元。,案例2011年5月,某法律网站(以下简称网站)与某大学案例研,29,参考答案,一种观点认为,网站将丝织一厂误写为丝织厂,不仅使丝织厂名誉受到损害,而且也使其经济利益遭受较大的损失,因此构成对名誉权、名称权的侵害。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网站是转载某大学案例研究中心编辑出版的精选案例研究,尽管因为将原告的名称误写,造成对原告的损害,但主要责任在于中心而不在于被告,因此被告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我们认为:只要行为人侵害了公民法人的一般法益,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就可以构成侵权。,参考答案一种观点认为,网站将丝织一厂误写为丝织厂,不仅使丝织,30,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建议,1,明确一般条款,如: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并损害了其他市场参与者或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的竞争行为即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2,加强和完善民事责任的理念和设计,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点是以行政责任为主。,3,合理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力度,4,提高界定具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可操作性,5,成立专门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法机构,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建议1,明确一般条款,如:违反诚实信用原,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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