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中国农村发展政策概况,农村发展政策,特点,较为广泛的适应性和较大的能动空间,允许更多的自治内容和分权的存在,农村公共政策制定的合理性对农民生计的影响是非常重大的,农村发展政策体系,农村经济政策,农村土地制度,农村税费政策,农业生产补贴政策,乡镇企业发展,农村金融制度,农村人口和劳动力流动政策,计划生育政策,劳动力流动政策,农村教育发展和科技服务政策,义务教育发展政策,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农村科技推广政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农村专项扶贫开发政策,以工代赈资金,财政发展资金,信贷资金,农村政治发展政策,村民自治,农村环境发展政策,林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发展政策,水、路、电、通讯、农田水利建设,中国农村发展的历史阶段,以,土地关系,来作为农村发展阶段划分的坐标,1949年-1953年 土地改革,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改为农民土地所有制,1953年-1978年,土地集体化阶段,1978年至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土地的没收和征收。,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和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征收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但清真寺所有的土地,在当地回民同意下,得酌予保留。工商业家在农村的土地和原由农民居住的房屋,应予征收。革命烈士、军人家属、工人、职员、自由职业者、小贩以及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其人均所有土地数量不超过当地人均土地数200者,均保留不动。超过此标准的,征收其超过部分的土地。半地主式的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者,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的,应征收其出租的土地。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受侵犯。富农所有出租的小量土地,予以保留不动。保护中农(包括富裕中农在内)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受侵犯。,六章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土地的分配。所有没收和征收得来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除按照土地改革规定收归国家所有者外,一律由乡农民协会接收,统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及缺乏其他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对地主亦分给同样的1份,使他们也能依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活,并在劳动中得到改造。,土地改革的四个步骤,第一是发动群众,即土改工作队进入乡村后,召开土改动员大会和农民见面,逐步深入、广泛地把农民组织起来参加到土改革命之中。,第二是划分阶级成份。在群众基本发动和组织起来的基础上,多次召开农民大会,成立先有少数的贫雇农小组发展到包括中农和其他农民在内的农民协会,最终确定阶级成份。,三是进行没收、征收和分配。阶级成份的确定为这项工作奠定了基础,随后按照土地改革法的规定,将所有没收和征收的土地财产,除依法收归国家所有,均由农民协会接受,并在其领导下,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和缺乏其他生产资料的农民,对地主也分给同样的一份。,四是转入生产运动。农民分得土地后,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各地人民政府把发展生产作为土改后农村的中心工作,及时制定各项政策和措施,帮助农民订立爱国增产计划,发放贷款辅助贫苦农民,鼓励农民添修农具、购买牲畜、兴修水利、积肥、深耕、选种、学习科学技术等等,农业集体化(1953-1979年),背景,虽然粮食增产了,但仍然发生粮荒,分散的小农户经营不能起到支援工业发展的作用,城市和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过程,农业生产合作化阶段,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阶段,其他农村发展政策,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包括计划收购(简称统购)、计划供应(简称统销)、由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和中央对粮食实行统一管理,限制人口流动的户籍政策,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1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该条例第10条第2款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后果,1973-1977年,每年平均有12.6个省份,占全国省区的43%的地区粮食不足或严重不足,人口规模约为3.9亿,占同期农村总人口的50.15%。其中有1亿人口粮食严重不足,占同期农村总人口的12.9%。,农村普遍贫困,绝对贫困人口达到了2.5亿,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为核心的经济体制改革阶段,发起:小岗村村民,三个阶段,从1979年到1981年为实验阶段,到1981年秋,全国包产到户的队已占全国生产队总数的32%,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1982年,明确包产到户为主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社会主义性质,确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改革的一项战略决策,在全国加以推广,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第一个中央一号文件,1983年至今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 ,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1978年以来土地制度的调整,时间,政策和法规名称,主要内容,198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对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及时加以肯定和引导,1983年,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肯定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优点,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土地承包期应在15年以上,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鼓励农民增加投资,培养地力,实行集约经营,1992年,关于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意见的通知,强调依法管理农村承包合同,是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的重要保证,1993年,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提倡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允许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有偿转让。,时间,政策和法规名称,主要内容,1994年,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意见的通知,原土地承包办法基本合理,群众基本满意的,尽量保持原承包办法不变,直接延长承包期;原则上不留机动地,确需留的,机动地占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5%;提倡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土地小调整间隔时间不少于5年,1997年,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全国推行“延包”政策,明确规定集体“机动地”不得大于耕地面积的5%,农户承包土地在30年期限内发生转包,其地租收益归原承包农户。,1998年,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的政策,同时要抓紧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律法规,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法律形式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土地承包的诸多方面做出法律规定,对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2008年,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农村发展的成就,农业生产总值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1978年134元,2007年4140元,农村家庭拥有耐用消费品数量不断上升,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不断下降,1978年2.5亿,2007年1479万,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行政村通路率:94%,行政村通电率:100%,行政村通电视信号,行政村通电话信号,收入差距,人类发展,人类发展指数,预期寿命(岁),婴儿死亡率(千分之),孕妇死亡率,(十万分之),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文盲和仅接受小学教育比重(%),城市,0.81,75.2,13.6,33.1,3.0,2,16.5,农村,0.67,69.6,33.8,61.9,13.8,20.3,47.7,农村内部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国家重视农村发展,1982年-1986年连续5年中央一号文件,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土地制度改革,农产品购销制度改革,乡镇企业发展,劳动力流动制度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等等,2004年-2009年连续6年中央一号文件,多予少取放活,增加农民收入,加大补贴力度,加大投资力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1982年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健全与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工作,改善农村商品流通,加强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服务,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1983年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发展多种多样的合作经济,调整购销政策,改革国营商业体制,放手发展合作商业,适当发展个体商业,建立与健全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体系和培养农村建设人才的教育体系,逐步增加对农业的投资,严格实施计划生育政策,1984年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15年,促进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继续进行农村商业体制的改革,减轻农民额外负担,促进农村工业的发展,1985年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大力帮助农村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放宽山区、林区政策,积极兴办交通事业,对乡镇企业实行信贷、税收优惠,鼓励技术转移和人才流动,放活农村金融政策,提高资金的融通效益,积极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制,进一步扩大城乡经济交往,加强对小城镇建设的指导,发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1986年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依靠科学,增加投入,保持农业稳定增长,深入进行农村经济改革,切实帮助贫困地区逐步改变面貌-成立国务院扶贫办,开始实施开发式扶贫,2004年,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一是以保护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利益为出发点,提出支持粮食主产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有效政策。,二是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的新举措。,三是提出要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明确界定政府土地征用权和征用范围。,四是加大了财政支农的力度。,五是分别从农业内部、农村内部和农村外部三个层次提出促进农民扩大就业和增加收入的有关政策。,六是出台的政策中农民可以直接得到实惠的政策是降低农业税税率、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对农民实行直补。,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加大农业税免征减征力度,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力度,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进步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产粮大县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大扶贫开发和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力度,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0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设现代化农业,2007年中国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中国发展农村小额贷款试点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中国增加农村清洁能源投入,鼓励发展循环生态农业,2008年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加快构建强化农业基础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突出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基本支撑;,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农民种粮支持力度再度加大,各项直接补贴,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这四项补贴今年预计将增加到亿元左右,加大力度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鼓励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的企业尽可能不解雇或者少解雇农民工;采取一系列支持和补贴的办法,帮助农民工回乡以后自己创业;要求各地切实保障外出农民工的土地保障权益,农村民生建设重点投向个领域,农村电网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农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