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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电大法学专科刑法学1十年期末考试名词解释题库(排序版)说明:资料整理于2021年7月2日,资料涵盖2007年1月至2021年1月中央电大期末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剥夺政治权利:2007年1月试题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属于资格刑。剥夺政治权利:2010年7月试题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属于资格刑。剥夺政治权利:2017年6月试题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属于资格刑。剥夺政治权利:2018年1月试题是指依法剥夺犯罪人一定期限参加管理国家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属于资格刑。剥夺政治权利:2021年1月试题是指依法剥夺犯罪人一定期限参加管理国家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属于资格刑。犯罪:2010年1月试题是指严重危害我国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2011年7月试题是指严重危害我国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2016年1月试题是指严重危害我国社会、触犯刑法并且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2017年1月试题是指严重危害我国社会、触犯刑法并且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2020年1月试题是指严重危害我国社会、触犯刑法并且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的故意:2015年1月试题就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犯罪的故意:2019年1月试题就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犯罪的故意:2019年7月试题就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犯罪的过失:2008年1月试题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犯罪的过失:2011年1月试题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犯罪的过失:2015年7月试题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犯罪构成:2008年7月试题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犯罪构成:2009年7月试题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犯罪构成:2012年7月试题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犯罪构成:2013年1月试题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犯罪构成:2014年1月试题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犯罪集团:2008年1月试题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犯罪集团:2011年1月试题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犯罪集团:2012年1月试题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犯罪集团:2013年7月试题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犯罪集团:2016年7月试题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犯罪集团:2018年7月试题又称特殊共犯或有组织的共同犯罪,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犯罪集团:2020年7月试题又称特殊共犯或有组织的共同犯罪,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犯罪集团;2015年7月试题又称特殊共犯或有组织的共同犯罪,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犯罪客体:2007年1月试题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犯罪未遂:2007年1月试题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犯罪未遂:2015年1月试题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犯罪未遂:2019年1月试题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犯罪未遂:2019年7月试题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犯罪预备:2009年7月试题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犯罪预备:2010年7月试题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犯罪预备:2012年7月试题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犯罪预备:2013年1月试题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犯罪预备:2017年6月试题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犯罪预备:2018年1月试题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犯罪预备:2018年7月试题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犯罪预备:2020年7月试题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犯罪预备:2021年1月试题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犯罪中止:2012年1月试题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犯罪中止:2016年1月试题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犯罪主观方面:2007年7月试题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犯罪主观方面:2010年1月试题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犯罪主观方面:2014年7月试题就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它括罪过(即犯罪的故意或者犯罪的过失)以及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这几种因素。犯罪主观方面:2017年1月试题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犯罪主观方面:2020年1月试题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犯罪主体:2014年1月试题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假释:2015年1月试题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由于其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因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项刑罚制度。假释:2019年1月试题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由于其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因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项刑罚制度。假释:2019年7月试题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由于其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因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项刑罚制度。减刑:2008年7月试题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减刑:2009年7月试题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减刑:2012年7月试题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结果加重犯:2016年1月试题亦称加重结果犯,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由于发生了刑法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刑法对其规定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紧急避险:2011年7月试题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累犯:2011年7月试题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于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累犯:2016年7月试题是指因被判处一定刑罚处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情况。连续犯:2011年7月试题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连续犯:2015年1月试题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连续犯:2019年1月试题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连续犯:2019年7月试题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没收财产:2010年1月试题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没收财产:2012年1月试题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没收财产:2016年1月试题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没收财产:2017年1月试题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没收财产:2020年1月试题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部或全部强制元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时效:2014年7月试题是指经过一定的期限,对刑事犯罪不得再追诉或者对所判刑罚不得再执行的一项法律制度。时效中断:2008年7月试题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犯罪分子又犯新罪而使前罪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的制度。时效中断:2009年1月试题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犯罪分子又犯新罪而使前罪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的制度。疏忽大意的过失:2009年1月试题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数罪并罚:2010年7月试题是指人民法院对一行为人在法定时间界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其应执行的刑罚的制度。数罪并罚:2017年6月试题是指人民法院对一行为人在法定时间界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其应执行的刑罚的制度。数罪并罚:2018年1月试题是指人民法院对一行为人在法定时间界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其应执行的刑罚的制度。数罪并罚:2021年1月试题是指人民法院对一行为人在法定时间界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其应执行的刑罚的制度。特别自首:2009年1月试题亦称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刑罚:2009年7月试题是刑法中明文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刑罚:2012年7月试题是刑法中明文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刑罚裁量情节:2007年7月试题又称量刑情节,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裁量刑罚时应当考虑的、据以决定量刑轻重或者免除刑罚处罚的各种情况。刑罚执行:2013年1月试题简称行刑,是指法定的司法机关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所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刑罚执行:2014年1月试题简称行刑,是指法定的司法机关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所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刑事责任能力:2008年1月试题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能力:2011年1月试题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能力:2012年1月试题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能力:2013年7月试题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能力:2014年7月试题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能力:2016年7月试题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能力:2018年7月试题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能力:2020年7月试题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能力;2015年7月试题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年龄(简称责任年龄):2007年7月试题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刑事责任年龄:2008年7月试题简称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刑事责任年龄:2009年1月试题简称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一般累犯:2013年7月试题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一般累犯:2014年7月试题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一般自首:2017年1月试题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正当防卫:2010年1月试题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正当防卫:2017年1月试题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正当防卫:2020年1月试题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直接故意:2013年7月试题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直接故意:2016年7月试题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主犯:2007年1月试题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2010年7月试题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2013年1月试题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2014年1月试题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2017年6月试题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2018年1月试题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2018年7月试题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2020年7月试题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2021年1月试题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自首:2007年7月试题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自首:2008年1月试题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自首:2011年1月试题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自首:2015年7月试题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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