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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16-4-27,#,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反恐怖主义法,解读,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的任务,盘问,1.,当场盘问、检查,2.,继续盘问;,批准继续盘问的,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不批准继续盘问的,立即释放被盘问人。,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决定应在上述期间内作出(,24,小时,,48,小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交通管制,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现场管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人民警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采取强制手段;根据需要,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武器,。,警械,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手铐,脚镣,警绳,制服,性警械,&,约束性警械(红色),驱逐性、制服性警械,(一)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二)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运动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的;,(三)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四)强行冲越人民警察为履行职责设置的警戒线的;,(五)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六)袭击人民警察的;,(七)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为,需要当场制止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前提:(,1,)必须先警告,警告无效时才能使用;(,2,)可以使用,当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制止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约束性警械,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前提:可以使用,武器(致命,性警用,武器),枪支,弹药,使用原则:先警告,,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使用武器的情形,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使用武器的情形,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直接使用武器,1.,来不及警告,2.,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不得使用武器,(,一)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二)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相对限制性使用原则,立即停止使用武器,(,一)犯罪分子停止实施犯罪,服从人民警察命令的;,(,二)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报告,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勘验、调查,并及时,通知当地人民检察院,。,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应当将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的伤亡情况,及时,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所属机关,书面报告,。,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收缴,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直接用于实施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毒品,淫秽物品,违禁品,未成年人,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不执行拘留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精神病,人,-,盲人,-,又聋又哑,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应给予处罚,保护性约束措施,对本人有危险,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公共安全,有威胁,也可以通知其家属、亲友或者所属单位将其领回,看管,送,医院,醒酒,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的;,(,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追诉期限,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传唤,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证,现场发现:出示,工作证件,,口头传唤,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可以,强制传唤,。,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强制传唤的条件,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逃避传唤,违反,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经,公安派出所,、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传唤证,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和,离开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也可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询问被侵害人或证人(,1,2,3,),立即检查住所,有,证据,表明,有,群众,报警,正在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正在发生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事件,违法存放危险物质,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法),未经,行政,复议,经,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原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和原办案部门的承办民警出庭应,诉,经,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原处罚决定或者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和行政复议机构的承办民警出庭应诉。,简易程序,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行为人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个人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违法,事实确凿,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不适用当场处罚,。,简易程序:公民,50,元以下罚款,当场作出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当场收缴,罚款(行政处罚法,):,公民,20,元以下罚款;,简易程序,+,不收缴事后难以执行,派出所:,500,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第三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人民警察,一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人民警察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于作出决定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当场处罚决定书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交通警察应当于作出决定后的二日内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在旅客列车、民航飞机、水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返回后的二十四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当场收缴罚款,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五十元以下罚款和对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处罚款,,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对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以外的违法行为人当场处二十元以下罚款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旅客列车上或者口岸,被处罚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曾违反治安管理,虽未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查处,但,仍在法定追究时效内,的;,曾因不满十六周岁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曾违反治安管理,经公安机关调解结案的;,曾被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曾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不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听证,程序,(一)责令停产停业;,(二)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三)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境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个人处以,六千元,以上罚款,。,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听证程序,第一百条听证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组织实施。,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其,非本案调查人员,组织听证,。,听证程序,第一百零三,条听证设,听证主持人,一名,,负责组织听证;记录员一名,负责制作听证笔录。必要时,可以设听证员一至二名,协助听证主持人进行听证。,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听证员或者记录员,。,听证程序,第一百零五条听证参加人包括:,(一)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本案办案人民警察;,(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四)其他有关人员。,第一百零六条当事人在听证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申请回避;,(二)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参加听证;,(三)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四)核对、补正听证笔录;,(五)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第一百零七条与听证案件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听证的,应当允许。为查明案情,必要时,听证主持人也可以通知其参加听证,。,听证程序,第一百零八,条对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案件,办案部门在提出处罚意见后,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和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第一百零九条 违法嫌疑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申请,。,第一百一十条 违法嫌疑人,放弃,听证或者,撤回,听证要求后,处罚决定作出前,又提出听证要求的,只要在,听证申请有效期限内,,应当允许,。,听证程序,第一百一十一条公安机关收到听证申请后,应当在,二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听证后,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通知书送达听证申请人,并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其他听证参加人,。,第一百一十三条听证应当在,公安机关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举行,。,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行政案件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第一百一十四条听证申请人不能按期参加听证的,可以,申请延期,,是否准许,由听证主持人决定。,第一百一十五条二个以上违法嫌疑人分别对同一行政案件提出听证要求的,可以,合并举行,。,第一百一十六条同一行政案件中有二个以上违法嫌疑人,其中部分违法嫌疑人提出听证申请的,应当在听证举行后,一并作出处理决定,。,听证程序,第一百二十八,条,听证,笔录经听证主持人审阅后,由,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记录员,签名。,第一百二十九条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写出听证报告书,连同听证笔录一并报送公安机关负责人。,听证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案由;,(二)听证人员和听证参加人的基本情况;,(三)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四)听证会的基本情况;,(五)案件事实;,(六)处理意见和建议。,扣押,对,查获或者到案的违法嫌疑人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或者,管制器具,、,武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的,应当,立即,扣押,;,对,违法嫌疑人随身携带的,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登记,、,保管,、,退还,。安全检查,不需要开具检查证,。,扣押,不得扣押,(一)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二)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三)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扣押,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满,六个月,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扣押,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扣押或者扣留,:,与治安案件、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扣留的车辆、机动车驾驶证;,抽样取证,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抽样取证,采取随机方式,样品的数量,以能够认定本品的品质特征,为限,及时进行检验。,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依法,扣押,、,先行登记保存,或者,登记,不属于证据的,应当及时返还样品,样品有减损的,应当予以补偿。,公告方式,第一百四十四条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因违法行为人逃跑等原因无法履行告知义务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公告方式,予以告知。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违法嫌疑人未提出申辩的,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复印件,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二日内,将决定书,复印件,送达被侵害人,。,结案,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适用,调解,程序的案件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作出处理决定后,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或者无需执行的。,终止调查,没有违法事实的;,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违法嫌疑人,死亡,的;,调解,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调解,一般为一次。对一次调解不成,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或者当事人申请的,可以再次调解,并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应当制作笔录。,调解,达成协议的,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并履行调解协议。,行政拘留折抵,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这里,的“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包括被行政拘留人在被行政拘留,前因同一行为,被依法,刑事拘留,、,逮捕,时间,。,如果,被行政拘留人被刑事拘留、逮捕的时间已超过被行政拘留的时间的,则行政拘留不再执行,但办案部门必须将,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人。,处罚决定生效后,第二百零八条作出,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或者,执照,处罚的,应当在被吊销的许可证或者执照上加盖吊销印章后收缴,。,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机关不是发证机关的,作出决定的机关应当在处罚决定,生效后,及时通知发证机关。,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将申请转交,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保证金,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的,应当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不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可能逃跑;,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调查或者侦查;,保证人,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或者剥夺;,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刑诉法加上一条:有固定的收入,担保人,担保人,出,具保,证书,。,担保人的义务,:,(一)保证,被担保人遵守本规定第二百条的规定;,(二)发现被担保人伪造证据、串供或者逃跑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担保人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并对被担保人恢复执行行政拘留。,被,担保人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或者被处罚人逃跑后,担保人积极帮助公安机关抓获被处罚人的,可以,从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安全检查,查获,到案,违法嫌疑人,回避,本案当事人,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恐怖主义,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1,)制造,社会,恐慌,(,2,)危害,公共,安全,(,3,)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恐怖活动,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恐怖活动组织,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恐怖活动人员,指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恐怖事件,指,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外交部门和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对于,需要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应当向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办事机构公告,立即予以冻结,并,及时向,.,部门报告。,被认定,的,不服,的,可以,通过办事,机构申请复核,。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法院审判可以,依法,认定。,对于在判决生效后需要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的,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技术侦察,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事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因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依照,前款规定,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反恐怖主义,应对处置,和对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指挥长负责制,应对,处置恐怖事件,各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成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指挥机构,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负责人可以担任指挥长,也可以确定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指挥长,。,恐怖,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立即启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确定指挥长,。,有关,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织,按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和指挥长的统一领导、指挥,协同开展打击、控制、救援、救护等现场应对处置工作,。,现场指挥员的确定,发现,恐怖事件或者疑似恐怖事件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处置,并向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报告;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发现正在实施恐怖活动的,应当,立即予以控制并将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尚未确定指挥长的,由,在场,处置的,公安,机关,职级最高,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公安机关未能到达现场的,由在场处置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职级最高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现场应对处置人员无论是否属于同一单位、系统,均应当服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指挥,长确定后,现场指挥员应当向其请示、报告工作或者有关情况。,现场,使用武器,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以及其他依法配备、携带武器的应对处置人员,对在,现场持,枪支、刀具等,凶器,或者,使用其他危险方法,,正在或者准备实施暴力行为的人员,,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紧急,情况,下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采取保护措施,因,报告和制止恐怖活动,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作证,,或者,从事反恐,怖主义,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经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变更,被保护人员的,姓名,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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