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11/7/2009,#,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基本框架,土地管理相关政策,基本概念,土地出让收入征管模式,土地出让收入征管相关规定,省直管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及清算,基本框架 土地管理相关政策,一、土地管理相关政策,(,一,),相关法律、法规,(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一、土地管理相关政策 (一)相关法律、法规,(一)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试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城镇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条例,湖南省土地市场管理办法,(一)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国家可以依法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政府可以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协议,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可以采用租赁方式有偿使用的情形:,原划拨土地用途为经营性用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改变土地用途的;,企业改制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不实行租赁。,可以采用租赁方式有偿使用的情形:,可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可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公共利益需要,旧城区改建,使用期限届满,单位撤消、迁移,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第一、二种情形,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公共利益需要,土地出让与土地转让的区别,相同点:土地使用权都发生了转移。,不同点:,主体不同。土地出让中的出让方是唯一的,政府,而在土地转让中,其交易双方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方式不同。土地出让有协议方式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土地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土地出让与土地转让的区别相同点:土地使用权都发生了转移。,二、基本概念,(,一,),土地出让收入,(二,),土地出让收入分类,(三)土地出让收入与土地处置收益 的区分,二、基本概念 (一)土地出让收入,(一)土地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具体包括:,总成交价款(不含代收代缴的税费);,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一)土地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范围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经营房屋土地收益;,依法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范围的:,(二)土地出让收入分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土地出让总价款,补缴的土地价款,划拨土地收入,其他土地出让金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二)土地出让收入分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三、土地出让收入征管模式,(,一,),征管模式,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二,),收缴程序,收缴分离,三、土地出让收入征管模式 (一)征管模式,四、土地出让收入征管相关规定,(,一,),关于征收主体,(二,),关于征收标准,(三)关于缓减免审批,(四)关于土地收益资金管理,(五)关于土地价款清缴结算,四、土地出让收入征管相关规定 (一)关于征收主体,(四)关于土地收益资金管理,定金、保证金、预付款管理,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土地处置收益管理,(四)关于土地收益资金管理定金、保证金、预付款管理,定金、保证金、预付款管理:,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抵作土地价款。,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属待结算非税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管理。,定金、保证金、预付款管理:,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政府基金预算管理。收入通过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全部划缴国库,支出一律通过政府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政府基金预算管理。收,土地处置收益管理:,区分单位属性,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国有企业,非改制企业:留给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执行。,改革改制企业(包括破产企业):全额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再划缴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全部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再划缴国库,纳入一般预算。,土地处置收益管理:,(五)关于土地价款清缴结算,土地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土地处置收益,代收代缴税费,(五)关于土地价款清缴结算土地出让收入,五、省直管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及清算,(,一,),土地处置审批程序,(二,),土地价款清算程序,五、省直管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及清算 (一)土地处置审批程,(一)土地处置审批程序,单位申报,下达批复,处置土地,变更登记,(一)土地处置审批程序单位申报,(二)土地价款清算程序,分解清算,报省审核,划解资金,年终结算,(二)土地价款清算程序分解清算,The End,谢 谢 各 位,The End谢 谢 各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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