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规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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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消防规范专题讲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2.0.1,城市居住区 一般称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2.0.2,居住小区 一般称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2.0.3,居住组团 一般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2.0.8,居住区(级)道路 一般用以划分小区的道路。在大城市中通常与城市支路同级。,2.0.9,小区(级)路 一般用以划分组团的道路。,2.0.10,组团(级)路 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2.0.11,宅间小路 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8.0.2,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道路宽窄,应符合下列规定:,8.0.2.1,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8.0.2.2,小区路:路面宽,6m-9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8.0.2.3,组团路:路面宽,3m-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8.0.2.4,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8.0.2.1,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条文说明:,居住区级道路是整个居住区内的主干道,要考虑城市公共电,汽车的通行,两边应分别设置有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并应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地种植行道树和草坪花卉,按各种组成部分的合理宽度,居住区级道路的最小宽度不宜小于,20m,,有条件的地区宜采用,30m,。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混行方式。,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8.0.2.2,小区路:路面宽,6m-9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条文说明:,小区级道路的宽度考虑以非机动车与人行交通为主,不能引进公共电、汽车交通,一般也采用人车混行方式。所以,车行道的最小宽度为,6m,,如两侧各安排一条宽度为,1.5m,的人行路,总宽度为,9m,,即可满足一般功能需要。,同时,小区级道路往往又是市政管线埋没的通道,在无供热管线的居住区内,按六种基本管线的最小水平间距,它们在建筑线之间的最小极限宽度约为,10m,,此距离与小区级道路交通车行、人行所需宽度基本一致。,8.0.2.3,组团路:路面宽,3m-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条文说明:,组团级道路是进出组团的主要通道,路面人车混行,一般按一条自行车道和一条人行带双向计算,路面宽度为,4m,。在用地条件有限的地区,最低限度为,3m,。在利用路面排水、两侧要砌筑道牙的特殊要求下,路面宽度就要加宽至,5m,。这样,在有机动车出入时不影响自行车或行人的正常通行。,对组团级道路的地下空间也要满足大部分地下管线的埋设要求,无供热管线的居住区一般要求建筑控制线之间应有,8m,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居住区至少应有,10m,的宽度。,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条文说明:,宅间小路为进出住宅的最末一级道路,这一级道路平时主要供居民出入,基本是自行车及人行交通,并要满足清运垃圾、救护和搬运家具等需要,按照居住区内部有关车辆低速缓行的通行宽度要求,轮距宽度在,2,2.5m,之间。所以,宅间小路路面宽度一般为,2.5,3m,,最低极限宽度为,2m,。这样,正好能容纳双向一辆自行车的交会或一辆中型机动车(如,130,型搬家货车、救护车等)通行。为兼顾必要时大货车、消防车的通行,路面两边至少还要各留出宽度不小于,1m,的路肩。,8.0.2.4,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8.0.5,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8.0.5.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人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人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小于,4m4m,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8.0.5.2,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8.0.5.5,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8.0.5.8,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8.0.5,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表,8.0.5,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最小距离,(m),与建、构筑物的关系,道路级别,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建筑物面向道路,无出入口,高层,5.0,3.0,2.0,多层,3.0,3.0,2.0,有出入口,-,5.0,2.5,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高层,4.0,2.0,1.5,多层,2.0,2.0,1.5,围墙面向道路,1.5,1.5,1.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3,1,民用建筑分类,3,1,2,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2,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3,建筑高度大于,1OO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注:本条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计算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5,2,2,建筑基地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车道路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路不应小于,7m,;,2,人行道路宽度不应小于,1.50m,;,3,利用道路边设停车位时,不应影响有效通行宽度;,4,车行道路改变方向时,应满足车辆最小转弯半径要求;消防车道路应按消防车最小转弯半径要求设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5,2,4,建筑基地内地下车库的出人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地下车库出入口距基地道路的交叉路口或高架路的起坡点不应小于,7.50m,;,2,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道路垂直时,出人口与道路红线应保持不小于,7.50m,安全距离;,3,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道路平行时,应经不小于,7.50m,长的缓冲车道汇入基地道路。,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1.0.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 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2,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公共建筑;,3,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注:,2,建筑层数的计算: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者,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住宅顶部为,2,层一套的跃层,可按,1,层计,其他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6,消防车道,6.0.1,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6.0.2,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0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6.0.5,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和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6.0.8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6.0.9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消防车道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条文说明:,1,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高定为不小于,4m,,是根据目前国内所使用的各种消防车辆外形尺寸、按照单车道并考虑消防车速一般较快,穿过建筑物时宽度上应有一定的裕度,便于车辆快速通行确定的。对于一些需要使用或穿过特种消防车辆的建筑物、道路桥梁,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消防车道的宽度与净空高度。据调查,一般中、小城市及消防队大都配备了泡沫消防车、水罐车。大城市,尤其是高层建筑居多的城市,除上述消防车外,还配备有曲臂登高车、登高平台车、举高喷射车、云梯车、消防通讯指挥车等。对于油罐区及化工产品的生产场所配备的消防车辆主要为干粉车、泡沫车和干粉,泡沫联用车。从,1998,年的调查统计看,在役消防战斗车辆中,消防车的最大长度为,13.4m,,最大宽度为,4.5m,,最大高度为,4.15m,,最大载重量为,35.3t,(标准荷载,20KN/m,),最大转弯直径为,24m,;消防车的最小转弯直径为,1Om,,最小长度为,5.8m,,最小宽度为,1.95m,,最小高度为,1.98m,。,2,根据一些地区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反映,在一些山地或丘陵地区城市中平地较少,坡地较多。另外,对于起伏较大的坡地,为保证消防灭火作业需要,规定了消防车道的坡度要求。一般举高消防车停留操作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3,在役消防车辆的宽度大都与,3.5m,这一宽度接近,如车道设计为,3.5m,则不便于消防车通行。对有些地区,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垛宽度在能保证消防车通行的前提下,可在,4m,内适当调整,但必须考虑当地消防车的发展需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6.0.10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0m18.0m。消防车道路面、扑救作业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但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要求。,条文说明:,6.0.10,本条规定了消防车的回车及消防车道路面的承载力等要求。,1,据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实测,普通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为,9m,,登高车的转弯半径为,12m,,一些特种车辆的转弯半径为,16,20m,。本条规定,12m12m,的回车场,是根据一般消防车的最小转弯半径而确定的,对于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大。比如有些大型消防车和特种消防车,由于车身长度和最小转弯半径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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