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税制——简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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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概述,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纳税人,在德国有永久性住所,or,一个公历年度以内在德国至少连续居住,6,个月,境内、境外所得,境内所得,其他,个人所得税概述,征税对象,注:某些非经常性、小额所得不需纳税,津贴,工资和薪金所得,劳务报酬,资本利得,专业利得,经营所得,雇佣所得,租赁所得,股权转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单身),税率,0,8,004,13,469,52,881,0%,14%-24%,的,几何累进税率,应当纳税所得额(欧元),24%-42%,的,几何累进税率,42%,250,730,45%,“Beyond this threshold,the marginal tax rate increases linearly from 14%to 24%for a taxable income of 13,469”,2010,年,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已婚),税率,0,16,008,26,938,105,762,0%,14%-24%,的,几何累进税率,应当纳税所得额(欧元),24%-42%,的,几何累进税率,42%,501,460,45%,注:已婚夫妇可以选择合并申报纳税或者分别申报纳税,个人所得税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算基本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所得净额,+,投资所得净额,+,资本利得净额,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各级数所得额使用的税率),个人所得税规定,但是,,负有无限纳税义务者,来自德国营业机构的所得,要缴纳地方所得税,德国州一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来自主要宗教社区的所得,要缴纳教堂税,个人所得税规定,纳税人如果有其他收入,也应当申报纳税,3,可扣除的费用,4,经营性费用,非经营性费用,5,慈善和科学捐款,个人所得税规定,16,岁以上的德国居民子女每年每人可以扣除,3648,欧元,免税扣除额,7,雇员扣除,不足,16,岁的德国居民子女每年每人可以扣除,2160,欧元,就读子女每人每年可以扣除,924,欧元,老人扣除,残疾人扣除,企业所得税,概述,公司所得税又称公司税或法人税,法律依据:,公司所得税法,纳税主体,公司法律形式,人合公司:确定纳税的调查主体(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资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纳税主体,纳税主体,登记注册地和管理控制机构地在德国境内的公司,境内所得纳税,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注册登记地和管理控制机构地不在德国境内的,,但其相关收入却与德国境内有着实质上联系的公司,居民公司,非居民公司,税率,2008,年,1,月,1,日起,公司所得税税率从原本的,25%,下降为,15%.,加上对应纳公司所得税额征收的,5.5%,的团结附加税,公司所得税的实际税率为,15.83%.,税率,2001,年,公司,公司,股息,免税法,股息,公司,自然人,减半纳税法,概述,工商税:,由地方政府对企业营业收益征收的税种。,法律依据:,营业税法,所有在德国经营的企业都是该税种的征收对象,不论其企业的法律形式是人合公司还是资合公司。,税基是企业当年的营业收益,根据,公司所得税法,计算出的利润经过,营业税法,规定的增减项修正后计算得出。,特征,德国工商税不是流转税,属于所得税种。,工商税属于物税,因此在纳税过程中,企业主的人身关系将不予考虑。,工商税是地方政府最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特征:,纳税主体,工商税的纳税主体为企业主。,纳税义务应从具备各生产经营条件开始,到生产经营实际结束为止。,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人合公司,资合公司,纳税义务则应从公司注册入商业登记簿开始,到公司所有资产被清算结束为止。,附加税,团结互助税:,1990,年两德统一后,为支付统一带来的财政负担和加快东部地区建设,于,1991,年开征此税。原计划为临时税收,,1993,年曾一度废止,后于,1995,年恢复。个人和公司均是该附加税的征收对象,其税基是同期个人和公司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税率为,5.5%,。,教会税:,相当于,8,9%,的所得税,如果在人口登记中或在税务报表中承认是某种宗教的信徒,就要交纳。,附加税:,增值税,增值税主要特征,性质 流转税,课税对象 增值额,计税依据 销售额或营业额,实行 税款抵扣制度 比率税率,具有转嫁性,属于 间接税,增值税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发生在,德国境内,的商品销售与劳务提供行为,在德国境内销售货物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从欧盟外第三国进口货物,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货物销售行为,增值税征税对象,德国及欧盟的增值税属于消费型增值税,其征税对象已从传统的工业制造、货物批发、货物零售环节拓展到服务业环节,这种类型的增值税彻底排除了重复征税,是一种最完善的增值税,增值税征税免税范围,根据目的国征税原则对欧盟境内的货物出口及从欧盟出口至第三国给予免税,部分银行和保险业务,已经缴纳了其他特别流转税种,EG,:土地购置税,保险税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动产租赁行为,社会保险机构以及医院的服务行为等。,增值税征税免税范围,出口交货,共同体内部货源,专业组所提供的某些服务(如医生),金融服务(如发放贷款),免征增值税的商品和服务,增值税征税免税范围,长期出租房地产,提供给公众的文化服务(如公共剧院,博物馆,动物园等),某些机构提供一般的教育或职业培训所产生的增值税,服务提供的名誉或自愿的能力。,增值税征税免税范围,一般消费者不能要求退还增值税,外国旅游者,,可在离开欧盟关税边境时,申请,退还,所购物品的,增值税,增值税税率,基本税率:,16%,2007,年,1,月,1,日起,调整为,19%,低税率:,7%,粮食,饲料,化肥,农林业产品,图书,报纸,部分医疗用品,艺术品等。,提供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公益社团服务等,医疗、金融、保险、不动产交易或者长期租赁活动免缴增值税。,增值税土地购置税,计税依据:交易价格,纳税主体:土地转让方,土地受让方,特别流转税的一种,德国境内,土地购置税,适用税率:,3.5%,遗产税,遗产(赠予)税主要特征,遗产税,,是对纳税人死亡后遗留下来的财产征收的一种税。,遗产税也称为继承税,由于征收遗产税的要件之一是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继承遗产,赠予税,是遗产税的补充,它的开征主要是为了防止被继承人以生前赠予财产的方式规避遗产税。,遗产(赠予)税纳税主体,无限纳税义务,指被继承人(赠予人)、继承人(受赠予人)或双方在继承(赠予)行为发生时在德国境内有住所或常规居所;,有限纳税义务,是指被继承人(赠予人)与继承人(受赠予人)在境内既无住所亦无常规居所,其纳税义务仅限于按德国资产评估法所列举之境内财产。,遗产(赠予)税的纳税主体分为,无限纳税义务主体和有限纳税义务主体。,09,税改后的新情况,1-1.,遗留的房产如配偶或子女作为继承人在其中居住,10,年以上则不需要缴纳遗产税。,1-2.,房产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无须缴纳遗产税,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减去,200,平方米后剩下的平方数需要纳税。,1-3.,房屋遗产税只与房屋平方数有关,与房屋的价值无关。如,200,平方米以下的高级别墅亦同样免税。,1.,房屋遗产征税办法的变更:,09,税改后的新情况,2-1.,配偶,作为继承人获得的遗产如不超过,50,万欧元,(以前为,30.7,万欧元)无须缴纳遗产税。,2-2.,子女,作为继承人获得的遗产如不超过,40,万欧元,(以前为,20.5,欧元)无须缴纳遗产税。,2-3.,孙辈,作为继承人获得的遗产如不超过,20,万欧元,(以前为,5,万,1,千,200,欧元)无须缴纳遗产税。,2-4.,父母,作为继承人获得的遗产如不超过,10,万欧元,(以前为,5,万,1,千,200,欧元)无须缴纳遗产税。,2-5.,同性婚姻,的遗产税政策有重大改变,同性配偶与异性配偶一样可享受,50,万欧元,的免税待遇,(,以前只有,5200,欧元,),。,2.,货币遗产方面提高了免税上限。,09,税改后的新情况,3-1.,公司被继承后必须继续经营十年以上。,3-2.,十年以内公司的工资支出总额不得减少,以防止公司裁员。,3-3.,如果公司只经营了七年,则需缴纳相当于公司资产,15%,的遗产税。,3.,公司遗产原则上完全免除遗产税,(,如满足以下情况,),税务机构,高层,联邦财政局,各州财政局,中层,高等税政署,基层,地方税务局,税收申报,德国的税务年是,公历年,,但企业不同于公历年的,会计年度,也可用作计算应税所得的基础。,*,对于,会计年度不是公历年的企业,,要求其按本企业会计年度截止时的情况进行当年的税务申报,(,一般发生在企业成立或清算时,),。,*,对于需按,公历年,进行的税务申报,无论企业还是个人都要在每年,5,月,31,日前,递交上一公历年的报税文件。如果聘请专业税务顾问报税,一般可自动延长至,9,月,30,日前,。遇特殊情况,还可申请延长至下一年的,2,月,28,日前,。,德国税制改革趋势,德国税制改革趋势,2005,年联邦政府大选,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并扭转德国财政状况恶化的趋势,社会民主党,&,基督教民主,/,社会同盟,提出:废止各种税收优惠政策,,2007,年开始提高增值税税率(,16%19%,),改革的主要目的:减少税前扣除等免税规定,增加财政收入,德国税制改革趋势,2006,年起的主要的税制改革措施,废除了与解雇补偿金相关的税收优惠措施,增加财政收入,取消与结婚以及生育补贴相关的税收优惠措施,4,亿欧元,1000,万欧元,取消住房补贴制度,59,亿欧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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