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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11/7/2009,#,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七章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第一节 货物的检验,第二节 索赔,第三节 不可抗力,第四节 仲裁,第七章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第一节 货物的检验,第一节 货物的检验,一、约定商品检验的意义,买方的检验权:,若买方没有利用合理的机会检验货物,则他就放弃了检验货物的权利,也丧失了拒收货物的权利。,第一节 货物的检验一、约定商品检验的意义,案例分析,我方售货给加拿大的甲商,甲商又将货物转售给英国的乙商。货抵甲国后,甲商已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但仍将原货运往英国,乙商收到货物后,除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外,还发现有80包货物包装破损,货物短少严重,因而向甲商索赔,甲商又向我方提出索赔。,问:我方是否应负责赔偿?为什么?,案例分析我方售货给加拿大的甲商,甲商又将货物转售给英国的乙商,二、检验时间和地点,(一)在出口国检验,1、产地(工厂)检验,2、装运港(地)检验,以上两种方法否定了买方的复验权,对买方不利。,二、检验时间和地点(一)在出口国检验,(二)在进口国检验,(1)目的港(地)卸货后检验;,(2)目的港(地)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采取以上两种方法时,卖方须承担到货品质或数量的责任,对卖方不利。,(二)在进口国检验(1)目的港(地)卸货后检验;,(三)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在装运港/地检验:检验证书作为卖方结汇单据之一,在目的港/地复验:若不符合同,且证明责任不由承运人或保险公司承担,买方可凭复验证书向卖方索赔,该方法兼顾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公平合理,是目前我国进出口业务中最常用的一种方法。,(三)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在装运港/地检验:检验证书作,(四)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品质,通常用于大宗货物交易,简称“离岸重量,到岸品质”,(四)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品质通常用于大宗货物交易,简,三、检验、检疫机构,(一)国际商品检验机构,官方:如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半官方:如美国担保人实验室(,UL,),非官方:如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SOCIETE GENERALE DE URVEILLANCE S.A.,SGS),三、检验、检疫机构(一)国际商品检验机构,(二)我国的检验检疫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正式成立(国际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成立),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1980年成立,其他专业检验检疫部门,:药品、计量器具、锅炉及压力容器、船舶、飞机、文物等,(二)我国的检验检疫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四、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一)检验证书的种类,品质检验证书,重量检验证书,数量检验证书,产地检验证书,卫生、兽医、消毒、验残检验证书等,其它检验证书,四、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二)检验证书的作用,货物与合同相符的依据,海关放行依据,办理货款结算依据,办理索赔和理赔的依据,签发时间不迟于提单日期,(二)检验证书的作用货物与合同相符的依据签发时间不迟于提单日,五、我国进出口商品的检验,(一)检验标准和方法,标准:与贸易相关国标准、国际通用标准以及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的标准,,方法:由我国检验机构决定,一般用抽查。,五、我国进出口商品的检验(一)检验标准和方法,(二)检验依据,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2贸易合同规定的检验标准,31低于2,按2办理,4无1、2,按生产国标准,若无,按国际标准或国家商检部门指定标准。,(二)检验依据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六、检验条款,检验条款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有关检验权的规定、检验或复验的时间和地点、检验机构、检验项目和检验证书、检验标准等。,六、检验条款检验条款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有关检验权的规定、检,第二节 索赔,一、各国法律对违约的不同规定,1、英国法的规定,违反要件 违反担保,2、美国法的规定,重大违约 轻微违约,3、公约的规定,根本性违约 非根本性违约,第二节 索赔一、各国法律对违约的不同规定,二、索赔对象,(一)向买、卖方索赔,(二)向承运人索赔,(三)向保险人索赔,二、索赔对象(一)向买、卖方索赔,三、索赔条款,(一)异议和索赔条款(Discrepancy and Claim Clause),1、索赔依据(Claim Foundation),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2、索赔期限(Period of Claim),(1)约定索赔期限,(2)法定索赔期限,3、索赔的处理办法,一般只做笼统规定,三、索赔条款(一)异议和索赔条款(Discrepancy a,(二)罚金或违约金条款,一般适用于迟延交货、延期接货、拖延开立L/C、拖延付款等,与损害赔偿不同之处在于,发紧或违约金并不以造成损失为前提。,数额以约定为主,分惩罚性和补偿性两种,(二)罚金或违约金条款一般适用于迟延交货、延期接货、拖延开立,四、定金罚则,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于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的履行。,注:,定金不同于预付款,四、定金罚则 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于先付给另,第三节 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的含义,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免责条款,第三节 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的含义免责条款,二、不可抗力条款,(一)不可抗力的性质与范围,性质与范围:自然力量、社会原因,规定方法:,1、概括规定,2、具体规定,3、综合规定(最常用),市场风险、商品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均不能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二、不可抗力条款(一)不可抗力的性质与范围市场风险、商品价格,(二)法律后果及处理原则,一是解除合同,二是延期履行合同,(二)法律后果及处理原则一是解除合同,我某出口企业以CIF纽约条件与美国某公司订立了200套家具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2001年12月交货。11月底,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因雷击发生火灾,致使一半以上的出口家具被烧毁。我企业遂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美方不同意,坚持要求我方按时交货。我方经多方努力,于2002年1月初交货,而美方以我方延期交货为由提出索赔。,(1)我方可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2)美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我某出口企业以CIF纽约条件与美国某公司订立了200套家具的,我某进口企业按FOB条件向欧洲某厂商订购一批货物。当我方派船前往西欧指定港口接货时,正值埃及与以色列发生战争,埃及被迫关闭苏伊士运河。我所派轮船只得绕道南非好望角航行,由于绕道而增加航程,致使船只延迟到达装货港口。欧洲厂商要求我方赔偿因接货船只迟到而造成的仓租和利息,我方拒绝了对方要求,因此引起争议。请问欧洲厂商的要求合理?为什么?,我某进口企业按FOB条件向欧洲某厂商订购一批货物。当我方派船,某年,我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成交小麦 100公吨,每公吨400英镑CFR London,总金额为 40000英镑,交货期为当年5月9月份。签约后,A公司购货地发生水灾,于是我方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但对方回电拒绝。,问:我方要求以不可抗力免除交货的理由是否充分?,某年,我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成交小麦 100公吨,每公吨40,第四节 仲裁,一、解决争议的方式,(一)友好协商(Amicable Negotiation),(二)调解(Conciliation),(三)仲裁(Arbitration),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发生争议时若通过协商不能解决,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裁决的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四)诉讼(Litigation),第四节 仲裁一、解决争议的方式,二、仲裁协议的形式与作用,(一)仲裁协议的形式,争议发生之前约定:,合同中的仲裁条款,(Arbitration Clause),争议发生之后约定:,仲裁协议,(Arbitration Agreement,Submission),二、仲裁协议的形式与作用(一)仲裁协议的形式,(二)作用,1 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2 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3 赋予仲裁机构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二)作用1 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三、仲裁条款的内容,(一)仲裁地点:,通常有:本国/对方国家/第三国,(二)仲裁机构:临时机构和常设机构,(三)仲裁规则,(四)仲裁裁决的效力:终局性的,(如向法院提出异议,仅限于程序方面),(五)费用承担,三、仲裁条款的内容(一)仲裁地点:,四、仲裁程序,(一)提出仲裁申请,(二)组织仲裁院,(三)审理案件,(四)作出裁决:最终裁决(终局性的),(五)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1、开庭审理,2、调解;,3、收集证据;,4、保全措施的裁定,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最重要的国际公约是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1958年纽约公约),我国于1987年加入该公约。,四、仲裁程序(一)提出仲裁申请1、开庭审理 关于承认和执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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