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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20/1/18,#,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及有关问题,国家税务总局,2,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的调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减免税,政策,取消最低计税价格,目 录,CONTENT,全面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Part 1,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的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条例,汽 车,摩 托 车,电 车,挂 车,农用运输车,汽 车,有 轨 电 车,汽 车 挂 车,摩托车(排气量,150ML,),01,将原条例中属于“电车”的“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进行了重新归并,前者并入“汽车”,后者单独作为一类应税车辆;,电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充分保障和改善民生,车辆购置税法与原条例相比,对征税范围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将原条例规定的“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5,类,调整合并为,“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4,类,。,0,2,取消了“农用运输车”类别,现行国标已将“农用运输车”归并入“汽车”类别,;,农用运输车,0,3,将原来的“挂车”调整为“汽车挂车”;,挂 车,0,4,缩小了“摩托车”的征税范围,排气量,150,毫升及以下排气量的摩托车不再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摩托车,6,说,明,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第一条: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2,、纳税人购置的应税车辆,不论是否在道路上行驶,也不论是否需要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车辆登记,均应向税务机关,申报车辆,购置税。,3,、自,7,月,1,日起,纳税人购置的上述不属于应税车辆范围的车辆,不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车辆,购置税。,Part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政策规定,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二条: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财税第,71,号公告第六条: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所取得的车辆相关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税务总局第,26,号公告第四条:,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二条所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下列情形确定,1,3,2,(一)政策规定,(一)政策规定,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购买之日,即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进口之日,即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3,、,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为取得之日,即合同、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生效或者开具日期。,10,根据车购税法和财税公告中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和确定依据,纳税人如果在,2019,年,6,月,30,日前(含)购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征收范围,但不属于,车辆购置税法,征收范围的车辆(例如,150,毫升及以下排气量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等),未在,2019,年,7,月,1,日前申报的,在车购税法实施后,仍然需要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的确定以购车相关凭证开具或者注明的时间为准。,【,例,】A,纳税人购买一辆排量为,125,毫升的摩托车,发票开具时间为,6,月,20,日,则,A,纳税人在,7,月,1,日以后仍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二)政策解读,Part,3,减免税,政策,(一)政策规定,1,、,车辆购置税法,第九条:,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5),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3),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1),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4),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一)政策规定,2,、财税第,75,号公告规定:,新能源汽车免税、留学生回国购买国产小汽车免税、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税、防汛专用车免税、森林消防专用车免税以及挂车减半征收,等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原规定继续执行。,防汛专用车免税,森林消防专用车免税,挂车减半征收,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一辆自用小汽车免税,留学生回国购买国产小汽车免税,新能源汽车免税,免税类别,(二)政策解读,已经享受车辆购置税,减税,、,免税,的车辆,如果车辆所有权发生变化或者改变车辆用途后,不再符合车辆购置税,减税,、,免税,条件的,车辆所有人或者原纳税人在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移或者变更登记前,应先到税务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缴税手续。,Part 4,取消最低计税价格,车辆购置税法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一)政策规定,财税第,7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17,车购税法实施后,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不含增值税款)或者进口,自用车辆,关税完税价格加关税加消费税,计算应纳税额。自,2019,年,7,月,1,日起,原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停止执行。,【,例,】A,纳税人,6,月,20,日购买一辆发票注明不含税价为,12,万元的应税小汽车,该车原最低计税价格为,15,万。如,A,纳税人在,6,月,30,日(含,6,月,30,日)以前申报车辆购置税,应按照最低计税价格,计算缴纳,车购税(,15,万元,10%=1.5,万元);如果,A,纳税人在,7,月,1,日申报车辆购置税,税务机关应按其发票注明的不含税价格计算缴纳车购税(,12,万元,10%=1.2,万元)。,(二)政策解读,Part 5,全面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1,、,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依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一)政策规定,2,、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公告,2019,年第,18,号第一条、第三条:自,2019,年,6,月,1,日起,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不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二)政策解读,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后,纳税人确实需要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一是通过电子税务局下载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二是可以到税务机关车购税申报窗口申请出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自,2019,年,7,月,1,日起,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车辆购置税补税、完税证明换证或者更正等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出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21,THANK YOU,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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