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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杭州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协审单位操作手册(培训),杭州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2005年1月,国家建设项目协审单位培训资料清单,一、总览资料:,1.总-1杭州市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流程图,2.总-2杭州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单位招标投标管理办法,3.总-3杭州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工程审计操作程序,4总-4 杭州市国家建设项目协审单位培训操作手册,5总-5 杭州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协审任务考核方案(讨论),6总-6杭州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单位费用支付标准,二、协审准备阶段资料:,7预-1杭州市审计局关于审计,项目竣工(工程价款结算)决算的预通知书,8预-2 被审计单位需先提供的工程技术及前期资料清单,9预-3 国家建设项目审前调查情况表一、二、三,10预-4 国家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联系单移交目录,资料清单,三、协审实施阶段资料:,11 施-1审计实施方案,12 施-2 任务安排表,13施-3审计通知书,14施-4 协审任务委托书,15施-5 协审单位承诺书,16施-6 提供线索的函,四、初审阶段:,17底-1 工程量初步审计计算表,18底-2 钢 筋 初 步 审 计 表,19底-3(1)土建工程预(决)算初步审计表(一),20底-3(2)安装工程预(决)算初步审计表(二),21底-4(1)土建预(决)算初步审计比较表(一),22底-4(2)安装预(决)算初步审计比较表(二),23底-4(3)工程预(决)算初步审计比较表,24底-5 材料价差(信息)初步审计明细表,25底-6 材料价差(市场)初步审计比较表,资料清单,26底-7(1)土建直接费初步审计比较表 (一),27底-7(2)安装直接费初步审计比较表 (二),28底-8 审 计 工 作 记 录 稿 纸,29底-9 国家建设项目现场审计签证单,30底-10 月度进度情况,31底-11 初审审计报告格式,五、对账阶段:,32、对-1 工程造价审计核对纪要,33、对-2 补充证据记录,34 对-3 施工单位愿意配合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的函,35、底-8 审 计 工 作 记 录 稿 纸,36、底-9 国家建设项目现场审计签证单,37、底-10 月度进度情况,六、终审阶段:,38终-1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审计概况表,39终-2国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定案表,40终-3国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定表,41终-4 审定汇总表,42终-5国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定书,43终-6国家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征求意见,44终-7审计结果报告格式,七、复核阶段(略),第一部分 概述,第一节.杭州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概况,1.杭州市国家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1.1范围、数量、类型及投资,1.2影响和注目程度,1.3目前建筑领域的问题,1.4市政府193号令以来的基本情况,第一节.杭州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概况,2.项目审计机构,2.1职能,2.2组织结构,3.操作程序?,第二节.有关法规及规章,1.市政府193号令,2.网上申报规定,3.计划管理办法,4.招投标管理办法,5.招投标评标办法,6.业务组织办法,7.操作规定,8.6号令的有关规定,9.廉政规定,第三节.项目审计,1.概念,2.审计目标,3.审计范围及重点,4.有关内涵,5.一般审计要求,6.审计报告的内容及结构,7.其他事项,第二部分.审计指南,第一节.资料收集,第二节.底稿制作,第三节.内控检查清单,第四节.初审报告内容及格式,第五节.对账签证指南,第六节.终审报告内容及格式,第七节.复核程序,第八节.动态管理及排名,第三部分.,焦点问题,及要求,焦点问题,资料,合同及补充合同,变更,价差,招投标内容,第一部分 概述,第一节.杭州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概况,第二节.有关法规及规章,一般审计程序,0网上申报,前期摸底调查。,1年度计划(审计局制发),2协审单位公开招投标,两年确定一批。,3审计项目的安排,打包,,按名次挑选,,,任务分配书。,4,审前调查。预通知书。,5,填制审前调查表,6联系接受复核资料。填制资料清单,7,制订实施方案。,8,签订委托任务书,9,签订承诺书,10落实并填制协审人员表。,11进行初审,现场签证单。,12 每月汇报一次。,13适时抽查并填制抽查打分表,14初审报告。,附件12,15初审复核。填制初审复核单,16安排对账、签证。填写核对纪要,17填写定案表,审定表,审定书。,18出具审计报告,分2部分。原因说明。,19线索情况书。,20交付审记资料。,21终审抽查复核。填写复核情况说明,22发审计通知书,23进入实地审计。,24完成审计报告,,25审计建议,,26审计意见,27支付协审费用。,28归档。,29总结回顾。,杭州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流程图,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杭州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制定项目审计计划,制定年度项目审计计划,确定具体项目的协审单位,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协审中介机构,项目预审计通知书,审前调查,收集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计资料,制定审计方案,发出审计通知书,签订审计任务委托协议书,每月汇报项目审计情况,初审报告,复核,工程项目审计核对签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复核,进行财务审计,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回访,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执行,项目终结,进入项目复审程序,提出复审意见,归档,第三节.项目审计,概念:,组织协审单位实施工程价款审计,概 念,组织审计委托审计,向社会借力,利用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特长,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开展工作。,比喻:审计机关是脑,协审单位是手和眼。,组织审计的对外法律主体是审计机关,,委托审计的对外法律主体是中介机构。,概念,协审:协助审计,协助审核,协助审价,解决了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参与审计的执法身份。,概念,工程价款审计:,主要针对项目,建安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效益性进行审计。,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是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的一个重要部分。,国家建设项目审计覆盖了更加宽泛的范围,与项目建设有关的一切经济活动,均纳入其审计的范围。如,前期的征地拆迁,委托设计,招投标,建安投资情况,建设单位的财务情况,甚至有关规费的交纳等。,问题一:工程价款结算审计与其他部门的审核的不同?,其他管理部门的审核有:计划、财政、建设及行业主管部门,目前都有通过中介机构进行审价,造成审计与审价的概念上的模糊。这些审核行为或审价行为是管理部门的管理行为。,如:财政部建设部04年11月1日印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规定:“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发、承包人签字盖章后有效”,审计机关对工程价款结算进行审计,是对国家建设项目整体进行审计监督的一个支部。它是独立的监督执法行为,不同于其他任何管理部门的管理行为。,根据审计法,浙江省政府146号令,杭州市政府193号令,实行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必审制。,困惑?审计结果与法院民事判决结果的矛盾。,由于合同法与审计法不衔接,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往往抛开审计决定及其反映的事实,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是平等的合同关系为由,仅仅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判决,大多数情况下判决施工单位胜诉。,解惑:合同法是民事大法, 审计法是行政法规,两者法律效力不一。,因此,对于某些施工承包商的诉讼行为,告甲方不按合同履行,法院理应按照合同法判决。,然而审计部门反而更加应该加大取证力度,加大对施工单位涉嫌欺诈的查处力度,从而将其务必纳入行政法效力的范围里。,问题二、工程造价审计与中介本身的工程造价审核(审价)的区别?,审计与中介审价的区别,1)性质不同:前者是监督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后者是中介服务。,2)内容不同:前者对政府关注的工程项目造价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全面审计;后者对工程项目的造价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第三方的见证。,审计与中介审价的区别,3)受托方不同:前者受政府审计部门组织或委托;后者受建设方或项目法人等委托人的委托。,4)身份不同:接受任务的中介机构是审计部门的协审单位,其参与项目的人员是协审人员,具有一定的执法身份;后者作为合同甲乙双方之外的社会第三方见证人身份。,审计与中介审价的区别,5)角度不同:前者应具有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对凡是涉及项目的建设、施工、设计、监理、供货等单位均纳入进行审计的范围,不受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扰。目前尤其关注造价的真实和甲方的管理问题;后者难以对委托方(甲方)的过错进行评判。,6)对象不同:前者主要针对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的行为,涉及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供货单位甚至中介单位的配合;后者主要针对施工单位的行为。,目标与任务?,通过核实建设项目造价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一是揭示存在的问题,(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等方面),二是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三是促进其能改正,根据自身问题加强管理,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四是规范建筑市场。,指导思想,一个中心:以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为中心。,两个重点:一量的扩张:按照193号令要求,拓展审计的覆盖面,逐步实现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必审制;二是质的提高:以规范程序为抓手,严格落实无重大失误为起步,加大深度,逐步完善审计质量。,三个方面并重:打假(真实性问题);制乱(合法性问题);促效(效益性问题),内容和重点?,内容,-审计核实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目前阶段,主要针对真实性、合法性,但必须包含效益性内容。,三者内容相互关联,方法上有一定层次性:,首先要搞清其造价的真实情况;,再看真实的内容中合法的情况;,内容和重点?,在目前建筑行业高估冒算现象严重的情况下,真实性,合法性的审计是重中之重。,最后再看损失浪费和促进管理等问题。,关键:要特别关注其中真实而不合法的内容和合法却不真实的内容,特别是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要更加慎重。,范围?,凡是涉及项目的主管部门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与工程价款结算有关的经济活动均属审计范围,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有关看法与内涵:,对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的结果,涉及各方的理解是不同的:,施工单位看总数,只要总数上能接受,具体在什么项目上减了或增了,并不十分关心。,建设单位和中介机构主要看结果的合理性,只要造价总体上控制好了,可能会出现有的项目该减的没减下来,有的项目该加的没加上去的情况,但不影响最终造价。,审计则相对要求严格,依法审计与实事求是相结合。不仅要求各个数值的真实性,而且要继续分析真实性基础上的合法性与效益性。每个数值的结论必须要有取证。出此之外,还要从提高投资效益的角度来做审计。,一般审计要求?,一般审计要求,1 审计合同以及补充合同。,合同类型?,合同有无违反招投标实质性内容?,如有,是何内容?,一般审计要求,2,. 审计单位造价,要求算出单位面积中的各项造价指标。如单位总造价,单位分项工程造价,单位分部工程造价。,一般审计要求,3.审计工程量以及各项费用的计算,立项情况?,工程量的计算?,定额套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用?,现场经费?费率?包干?施工配合费?,计划利润和税金,一般审计要求,4. 审计设计变更,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有无违背合同或招投标文件精神?计算?,现场核实?,要注明联系单的号码,一般审计要求,5 审计材料价差,信息价?,市场平均价?,数量?,施工单位的发票?,一般审计要求,6 审计独立费用,误工费?,点工费?,包干费?,施工配合费?,要注明联系单的号码,资料的收集,一、预通知阶段,(1)由我局发预通知书,告之被审计单位提前准备有关竣工资料。,(资料清单),(2)第一次调查与联系,我局与协审单位共同派人前往联系与调查。,资料的收集,二、联系催报阶段。,(1)由协审单位派人联系,原则要求1个礼拜左右1次,要求有记录。,(2)遇到困难,要及时报告,由我局协调。,资料的收集,三、资料交接要复核。,(1)交接详见资料清单,,(2)除结算资料和补充结算资料外,其余资料要求一次性收齐,并签章。,(3)联系单当场编号,并编制目录。,(4)及时复核有关资料的完整性与合法性。如复印件需要与原件比对,并盖“经比对,与原件无误”。,(5)资料收集完成后,及时报告我局,并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协议等。,(6)在初审报告中,要求说明资料收集的完整性,合法性。,底稿制作,协审准备阶段资料:,1预-1杭州市审计局关于审计,项目竣工(工程价款结 算)决算的预通知书,2预-2 被审计单位需先提供的工程技术及前期资料清单,3预-3 国家建设项目审前调查情况表一、二、三,4预-4 国家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联系单移交目录,底稿制作,协审实施阶段资料:,1 施-1审计实施方案,2 施-2 任务安排表,3施-3审计通知书,4施-4 协审任务委托书,5施-5 协审单位承诺书,6施-6 提供线索的函,底稿制作,初审阶段:,1底-1 工程量初步审计计算表,2底-2 钢 筋 初 步 审 计 表,3底-3(1)土建工程预(决)算初步审计表(一),4底-3(2)安装工程预(决)算初步审计表(二),5底-4(1)土建预(决)算初步审计比较表(一),6底-4(2)安装预(决)算初步审计比较表(二),7底-4(3)工程预(决)算初步审计比较表,8底-5 材料价差(信息)初步审计明细表,9底-6 材料价差(市场)初步审计比较表,10底-7(1)土建直接费初步审计比较表 (一),11底-7(2)安装直接费初步审计比较表 (二),12底-8 审 计 工 作 记 录 稿 纸,13底-9 国家建设项目现场审计签证单,14底-10 月度进度情况,15底-11 初审审计报告格式,底稿制作,核对签证阶段:,1、对-1 工程造价审计核对纪要,2、对-2 补充证据记录,3、对-3 施工单位愿意配合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的函,4、底-8 审 计 工 作 记 录 稿 纸,5、底-9 国家建设项目现场审计签证单,6、底-10 月度进度情况(每月10日书面报),底稿制作,终审阶段:,1终-1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审计概况表,2终-2国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定案表,3终-3国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定表,4终-4 审定汇总表,5终-5国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定书,6终-6国家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征求意见,7终-7审计结果报告格式,(包括审计修改说明.修改比较表.有关线索的说明),内控检查清单(单独拉出),1.人员安排.(要求由投标协审人员参加),2.组织合理.(明确谁负责哪一块),3.资料收集与复核.(落实人员,结果?),4. 质量,(初审报告及底稿,核对,证据,终审报告,复核结果等),5. 进度,6. 服务(线索等)详见考核办法,对账签证指南,1.准备阶段,2.实施阶段,3.总结阶段,对账签证指南,1.准备阶段:,(施工单位的结算资料必须完备.),(1)安排好人员(2人),指定地点.,(2)安排好对账和签证策略.,(3)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愿意配合对账的函.,(格式化),其中内容要求:愿意积极配合,时间区段,对账人员的授权.,对账签证指南,2.实施阶段,(1)每次对账,当场签证,做好核对纪要.,(2)发现重大线索,及时报告我局.,(3)做好证据补充的复核工作.,对账签证指南,3.总结阶段,(1)汇总所有的核对纪要和签证记录.,(2)整理和签证定案表,审定表,审定书.,终审报告内容及指南,哪些内容必须答复?,复核检查,复核检查:重点检查协审的审计质量.,要求提供底稿,记录,报告及所有的原始资料。,要求接受查询和对错误事实的修改认定.,动态管理和排名,动态管理办法,详见复核办法。,根据质量检查,进度,大要案线索,服务等。,对12家协审单位和协审人员实行年度考核。,第三部分.焦点问题,真实性核查?,合法性核查?,一.真实性问题?,真实性审查:即审查工程价款结算的真实性。,包括对合同,补充合同以及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原则上,凡是不真实的内容均要查明并剔除。,1)合同和补充合同部分,重点之一,是量的真实情况。,主要关注有无计算误差,是否存在多算、漏算、虚报工程量或将合同包干内容重复计取等问题。,量的真实性-,合同和补充合同部分,一要求现场取证,实地丈量复核并做出现场记录,(详见现场取证单)。注意需要监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协审人员的签字。另外可以用照片等再次佐证。,量的真实性-,合同和补充合同部分,二要求在初稿上要注明哪些内容进行过现场取证,及取证的结果(附上现场取证单)。,三要求将上述证据编号,并同第一次初稿一起上交。,重点之二,单价的真实性-,合同和补充合同部分,关于单项价格,主要比对:,1.是否违反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需要关注价格是否偏离市场情况以及偏离的程度。,依据:是合同的约定单价是否符合定额,信息价和市场价。,凡是偏离的,均要求在初稿中(底5,底6)注明比对结果,并保留好取证询价的记录证据。,重点之三,取费的真实性-,合同和补充合同部分,关于取费等内容的核查,,1.看是否违反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和其他有关规定和约定。,2.要求关注其标准是否偏离市场情况以及偏离的程度。,依据是合同的约定单价是否符合定额,信息价和市场价。,凡是偏离的,均要求在初稿中注明比对结果,并保留好取证询价的证据。,问题:,合同保护的不真部分?,注意:,在合同范围内的或受合同法保护的,但没有发生或部分发生事实的内容,若无法剔除,则要要求单独列出,报投资处复核。,另外,合同内容违反有关国家规定和招投标实质性内容的要单独列出报告。,2)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量-,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同时需要关注量、价和取费的真实情况,是特别需要关注的地方。,关于工程量的实际发生,要关注工程量的计算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有计算误差,是否存在多算、漏算、虚报工程量或将合同包干内容重复计取等问题。,量-,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原则上要求:一必须要与原有合同部分进行比照。,量-,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二必须进行现场取证,实地丈量复核并做出现场记录,(详见现场取证单)。注意需要监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协审人员的签字。无法现场取证的,一定要有其他可信资料的佐证,如照片,出厂证明,原始单据等。同时必须在审核的初稿上要注明是否进行过现场取证,及取证的结果比对。,量-,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三要求必须将上述证据编号,并同第一次初稿一起上交。,价的真实性复核 ,联系单部分,具有一定难度,因此要特别认真和仔细。判断真实性要结合实际。,迷惑性?,合法性?,价的真实性复核,一看定额套用是否正确,是否符合造价管理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定额理解偏差、将已含在定额内的内容另行计取等问题;,价的真实性复核,二看是否按约定的信息价计取;,三看是否符合市场价情况;,四看组价内容是否真实,尤其是用量是否符合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或计价的要求。,价的真实性复核,上述内容要求取证,要求在初审报告中逐项说明是否违反招投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价格是否偏离市场情况以及偏离的程度,并保留好取证的证据。,尤其是市场价部分的询价,要求出具2人在场的询价记录。,取费等内容的真实性核查,主要审查单项费率的计取,是否符合实际状况;,是否正确和完整;,是否符合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二.合法性核查,即对工程造价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这里不详细展开。,1.在初审阶段:,要求大家在初审报告中,务必说明好2个问题:,一是真实的内容是否合法,,二是合法的内容是否真实。,两个问题均要求单独列报。,对合同条款背离招投标实质性内容的问题如何处理 ?,被离招投标实质性内容的条款,一般都对施工单位有利。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会在投标时承诺一些明显不利于自己的事项,以降低造价,吸引业主的注意。中标后,又会通过各种途径来改变既定内容。如果按投标时的内容确定造价,就有可能发生亏损。,审计时施工单位为达到以合同为准的目的,就会提出,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审计要么认定合同无效,合同重新签过或抛开合同按实结算,否则合同就是有效的,结算应按合同办的怪论,胡搅蛮缠。,正确的做法:,首先,查明真实情况,即哪些部分违反或背离招投标实质性内容。,其次,查明原因。,再次,在初审报告中提出建议方案。,2.对账阶段:,要求进一步核实真实性和合法性,并签证。,初审阶段结束后,程序要求:,1.将初审报告报我处审核.,2.审核同意后,由中介机构自行安排2人在场与施工单位的对账。,说明:,“对账”的概念,受托中介机构是代表审计部门,利用自身专业特长的,对真实性和合法性内容的核查并签证.,不是简单的讨价还价。,通过对账,所有的项目内容均要求有明确的答案,即是否真实,是否合法。,方法要求:,1.对账前:,要有策略和方法。,原则上,我们要求利用对造价审核的特长和对工程内容,的熟悉优势,分步骤地核实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2.对账中:讲究技巧.,建议先谈原则问题,再核实量的问题,最后在即定原则下,核定单价问题并可直接汇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NOTE:1.每次一定要用核对机要将证据固定下来.详见核对机要格式,2.并作好记录. 详见审计记录格式,3.及时向机关反馈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一般问题可以在每月10日.,明确记录问题,根据6号令要求,必须作好审计记录.,要求每次对账,均要有对账记录和核对纪要。,1.内容上:,协审人员应完整地作好初审计算结果的记录,对账记录要记录当天达成一致的内容,以及约定下次对账的时间与要求。,2.程序上:,要求施工单位对账人员等相关人员当场的同意签认。,对账记录要求编号,并在每月向我处报告进度时,交我处备案。,补充证据的问题?,原则上:,1.所有的竣工资料,由中介机构自行接受,判断和采用. 由中介机构自行索要补充资料和证据,.,2.新补充的资料和证据要求在每月汇报时,单独列明原因、内容和结果。,3.由中介机构负责对补充资料和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评判。,4.详见证据补充记录要求和格式,每月汇报制度,每月汇报制度:,原则上,即受托中介机构在接受审计任务后,向审计机关每月10日进行一次汇报。,每月汇报制度,汇报时间:,从分配到任务后,即第一次联系资料后开始的每月10日,直至终审报告交出为止.,每月汇报制度,汇报内容:,进度情况,遇到的困难以及重大线索。(,在工程造价审计过程中:,1)凡是发现项目相关单位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者可能违反的有关线索和其他异常现象,要求必须报告;,每月汇报制度,2)凡是可能造成工程造价内容较大变化的:包括核增、或在原初审过程中查明非法、不真实的,后在对账过程中,需要改变结论的,均需报告。,汇报方式:可以传真或电邮,每月进度情况表格式,关于在终审报告中要求对初审结果变更的说明?,经过对账核查,凡是签证结果与原初审报告不一致的,均需要在终审报告中,逐条说明,并附上相关补充的证据。,案例与疑点问题,案例:,杭州红星剧院价款审计总包价款审计中有关问题,疑1.竣工资料的真实性要不要核实?,竣工资料特别是竣工图是计量工程量的主要依据之一。竣工图由施工单位编制,有时会做点手脚,监理把关不严,导致虚报造价。,但是,现场清点的工作量较大,而且竣工资料已有建设、施工、监理的签字确认,是否有必要再去核实?,有人认为,除非工程量核不下来方可作为一个突破口。,要求注意的要点,施工图与竣工图的区别和对照。,设计变更或联系单的更换问题。,原始备案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变化问题。,现场查证。,案例:,梅家坞茶文化村的工程量实地核实与记录,疑2.隐蔽工程的工程量怎样核实认定?,现在监理不到位的现象较为普遍,隐蔽工程的质和量令人堪忧。,审计时如果碰到资料不全或有疑问时,就要对隐蔽工程的工程量进一步核实。,过程中可能会有这样的情况,就是建设、监理、施工都到场了,施工方也认可了测量的方式,但结果出来后,与之心理差距较大,施工方拒不认账 。,因此,反而更加需要现场的签证记录.,注意科学方式方法,利用施工记录,进货记录,发票等判断.可现场破坏性抽查.如公路沥青厚度等.,当然,尽可能少破坏.,疑3.审计时,发现业主签证同意的材料价格明显高于同期的市场价,怎么审,?,招投标及签订合同时未确定价格的材料,如一些高档的装饰材料,其价格是在施工过程中业主和施工单位协商定的,监理也签了字。,审计调查后发现,价格明显高于同期的市场价。,市场调查的价格能否作为定价的依据呢,如果审计了解到施工单位的采购价也不高,并取得了采购合同,那采购合同价能否作为依据呢,假如这两种情况都不行,那高签的材料价格还能不能核,又怎样核呢,1.判断价格是否高?要比较得结论.,2.判断施工单位或甲方是否存在欺诈行为?,3.信息一定要反馈。,案例:,杭州红星剧院工程石材价格审计,价格对比,购货合同,监理查询,施工查询,审计决定,疑4.由于业主的违规操作而发生的反映在造价上的费用能否计量,业主经验不足,或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就可能导致施工方索赔,增加造价。如项目以总承包的方式发包,过程中业主自行将一部分工程分包出去,总包单位遂向业主索要总包管理费。业主的行为本身就是违规的,由此又增加了一笔总包管理费,像这样的费用能计入工程造价吗?业主的责任又该如何追究呢?,对策,目前阶段,查明真实的情况下,按照合同的约定,应该计入。,但是需要说明的是,业主的失误或者其他有可能的违法线索,务必记录,并要向我处汇报。,5.施工单位投标时的优惠方式如何认定?,施工单位在投标时,会对初始报价进行优惠,有的单位会明确是一次性还是按比率优惠,但有的单位则含糊其辞,只说原报价多少,优惠多少,优惠后的报价是多少。询标时问题也没提,没弄清楚。一般的项目,都会有增加的内容。施工方在结算时则按一次性优惠计,审计时则习惯性按比率优惠,增加的内容也同样要优惠,分歧由此而生。,对策,首先,搞清楚优惠的范围,内容和幅度。,有参考依据的,根据参考依据来定性,没有明确的,则需要甲、乙双方明确后,再次定性。,需要说明的是,无论如何的明确和定性,均需要你们对其他同类工程在大概时间的优惠情况的进行比照。,问题,6.审计时发现施工单位在投标时有舞弊行为,造价如何确定,问题,审计中发现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舞弊行为,与之关联的施工单位的造价是否还能按其投标文件及合同确定的基本计价、取费来计算。,对策,首先,需要认定合同的有效性,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来初步判断。,另外,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一事一议。,如:绿化工程,可采取如下办法解决:,绿化案例,1、切实做好乔木的清点工作,清点时记录乔木的蓬形、胸径、高度,是否姿美,乔木的品种以及有无杀头;2、做好灌木、小苗或时花的数量统计工作,灌木、小苗报价时一般按每平方米的株数进行报价,审计人员可到现场实地圈几个平方清点,看其每平方米的含量与报价的标准是否有较大差异,时花的数量应注意其报价中每年更换几季;3、请有园林绿化经验的专家进行指导或与承包商进行审价的谈判,力主在谈判中争取主动;,对策,4、施工单位认为合同金额是不可调整的理由不成立。,在此案例中,合同经多次变更增加,且最后一份合同为事后签的合同。理由是合同是根据预算数签订的,合同也好、预算也好只是一工程项目需要执行的计划,实际完成多少数量,应以实际数量为准(如差旅费报销的标准),由于在该项目中承包商的法人有行贿情节,且乔木单价畸高,灌木数量差距很大,最终核减XXX万元。 如果能够判断后增加的工作量大到理应成为一个项目进行发包而未进行招投标,则按未进行招投标处理。,问题,7.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如何取证,?,审计时,有一些问题需要施工单位予以签证认可,但施工单位会提出自己不是被审计对象,不需要签证,特别是一些关系切身利益的签证单,更是不肯签。有的会提出要在总价出来后再签,总价满意了就签,不满意则不签。,因此,一、前面要做好核对机要的。,这类需要协调的问题,根据情况来判定。,首先要争取到甲方的配合。,另外,要及时向审计机关报告,并说明原因。,再者,可以将施工单位其他有关违法的问题一并报告审计机关,以便我们同时实施对施工单位的延伸审计。,8. 协审人员的哪些行为要注意?,1.在初审报告阶段前,不得单独与施工单独接触。,2.注意保密性。结果与过程只能相关人员报告。,3.该回避的,未回避的,同体问题。,4.尺度问题:客观。公正,5. 资料保管,保守秘密。(行为准则),还要注意:,招投标中的转分包、挂靠行为,!,法规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1999年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的意见的通知(1999)建建第53号 附件关于若干违法违规行为的判定,转包 (概念)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转包.doc,违法分包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分包.doc,挂靠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挂靠.doc,招投标中的转分包行为、挂靠行为如何判定?,法规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1999年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的意见的通知(1999)建建第53号的附件关于若干违法违规行为的判定,转包行为,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和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转包行为。,转让勘察、设计、监理业务的行为,是指与项目法人未解除合同关系,并未经项目法人同意,将承接的勘察、设计或监理业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给他人的行为。,招投标中的转分包行为、挂靠行为如何判定?,违法分包行为,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凡分包工程未在承包合同中约定或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自行完成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分包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以及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均为违法分包行为。,挂靠行为,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凡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的,均属挂靠承接工程任务,包括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通过种种途径和方式,利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的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其判定条件是:(一)有无资产的产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受益权等)连系,即其资产是否以股份等方式划转现单位,并经公证;(二)有无统一的财务管理,不能以“承包”等名义搞变相的独立核算;(三)有无严格、规范的人事任免和调动、聘用手续。凡不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定为挂靠行为。,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或招投标的承诺!,比较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询标纪要、投标承诺、合同、补充协议中的实质性内容,,关注合同中的解释顺序,关注合同价款及调整事项、风险范围、合同的形式,可调价格合同的调整因素,工程设计变更的条件和确认,上述内容有实质性出入或矛盾的必须及时报告,说明情况。,低价中标、高价结算!,判断投标商是否以低于成本价的方式谋取中标,按低于成本价作相同的处理。,审查施工过程中增加的设计变更签证、补充协议的签订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与合同或招投标文件的规定相一致。,判断后增加的工作量大到理应作为一个项目进行发包而未进行招投标的,则应按未进行招投标处理。,合同中的问题!,(1)合同的签定程序的合法合规问题。,(2)合同的内容的真实有效性问题。,(3)合同的管理和执行的有效性问题。,注意区别无效合同和部分合同条款有问题的区别。,补充合同的地位及影响造价的效力,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阴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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