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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税法与纳税筹划,参考教材,第一章 税法概述,第二章 增值税,第三章 消费税,第四章 营业税,第五章 关税,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第九章 其他税种,补充章 纳税筹划,3,6,8,3,6,6,6,3,3,4,课本章节,第一章,税法概述,本章内容:,1.1,税法的概念,1.2,税法的构成要素,1.3,我国现行税法体系,1.4,我国税收管理体制,4,1.1,税法的概念,本节内容:,1.1.1,税法的定义,1.1.2,税法的特征,1.1.3,税法的解释,1.1.4,税法的效力,1.,1.5,税法的分类,5,1.1.1,税法的定义,税收,是国家为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税法,由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税务征管机关和纳税人从事税收征收管理与缴纳活动的法律依据。,税法涉及的主体包括税务征管机关和纳税人,。税务征管机关依法进行税收的征收和管理,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双方均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受到税法的规范和制约。,税法是税收的存在形式,税收是税法的内容。,税收之所以采用法的形式,是由税收和法的本质决定的,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产品分配关系。国家向纳税人征税,是将一部分社会产品或一部分既得从纳税人所有转变为国家所有。借助法律,通过规定税收权力义务的方式可以提供一种行为模式。,1.1.2,税法的特征,税法除具有一般法律规范的共同特征之外,还具有区别于部门法的特征。一般来说,税法的特征可以分为基本特征和形式特征两类。,1.,税法的基本特征,(,1,)税收法律关系的公共性和公益性。,(,2,)税法结构的规范性或统一性。,(,3,)税法的经济性与规制性。,税法的基本特征,源于税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2.,税法的形式特征,(,1,)成文性。,(,2,)强行性。,(,3,)技术性。,1.1.3,税法的解释,税法的法定解释按解释权限的不同,可分为立法解释、执法解释和司法解释。,1.,立法解释:立法解释即为税收立法机关对所设立税法的正式解释。,2.,行政解释:也称税法执法解释,是指国家税务行政执法机关按照法律的授权,在执法过程中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如何具体应用所做的解释。,3.,司法解释:税法的司法解释是指最高司法机关对如何具体办理税务刑事案件和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所作的具体解释或正式规定。,1.1.4,税法的效力,税法的效力是指税法的适用范围,即税法的法律强制力所能达到的范围。税法的效力包括税法的对人效力、税法的空间效力和税法的时间效力。,1.,对人效力,税法的对人效力也称税法的主力效力,指税法发生效力的主体范围。,2.,空间效力,税法的空间效力是指税法的法律强制力所能达到的地域范围。,3.,时间效力,税法的时间效力指税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即税法生效和失效的时间,以及,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10,【,思考题,】,北京地区从,2012,年,9,月,1,日起开始“营改增”试点,某交通运输企业(原营业税纳税人、现增值税纳税人),2012,年底发现本企业,2012,年,6,月份漏记一笔运输费收入,这笔收入应补缴营业税还是增值税?,1.,1.5,税法的分类,1.,按税法的内容分类,按税法内容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处罚法、税收救济法和税务行政法。,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程序法是税收实体法的对称。指以国家税收活动中所发生的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的税法,是规定国家征税权行使程序和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处罚法是对税收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2,税收救济法是有关税收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救济是通过解决税收争议,制止和矫正违法或不当的税收行政侵权行为,从而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获得补救。其内容主要包括税收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和税务行政赔偿等。,税务行政法是规定国家税务行政组织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其内容一般包括各种不同的税务机关的职责范围、人员编制、经费来源、各级各类税务机关设立、变更和撤销的程序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等。,13,2.,按税法效力分类,按照税法效力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税收法律是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收分配活动的基本制度。,税收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其职权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依据宪法和税收法律,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收活动的实施规定或办法。,税收规章是指国家税收管理职能部门、地方政府根据其职权和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性税收文件。,14,3.,按税法地位分类,按照具体税法在税法体系中的法律地位不同,可以将其分为税收通则法和税收单行法。,税收通则法,是指对税法中的共同性问题加以规范,对具体税法具有约束力,在税法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的税法。其主要内容一般包括通用条款、税权划分、基本税收权力与义务、征收程序、法律责任、行政协助、税务争讼等方面的内容。较为典型的税收通则法即税收基本法。,税收单行法,是指就某一类纳税人、某一类征税对象或某一类税收问题单独设立的税收法律、法规或规章。税收单行法受税收通则法的约束和指导。,15,4.,按税收管辖权分类,按照税收管辖权不同可以将税法分为国内税法与国际税法。,国内税法是指一国在其税收管辖权范围内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经由授权或依法律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国际税法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税权权益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政府间的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关税互惠公约、,“,经合范本,”,,,“,联合国范本,”,以及国际税收惯例等。,16,1.2,税法的构成要素,本节内容:,1.2.1,税法构成的基本要素,1.2.2,税法构成的其他要素,17,1.2.1,税法构成的基本要素,税法构成的基本要素指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由于这三个要素回答了,由谁纳税,、,对什么征税,、,征多少税,等最基本的税收问题,直接反映税收分配关系,所以相对于其他税制要素而言是基本的要素,也是税制诸要素的核心与重点内容。,18,1.,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是指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它规定了税款的直接承担者。每一税种都有关于纳税义务人的规定。,纳税义务人,一般分为,“,法人,”,和,“,自然人,”,两类。法人依法对国家负有纳税义务,我国的纳税法人是指企业法人。,负税人,是指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与负税人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扣缴税款义务人,是指按照税法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19,2.,征税对象,征税对象,指征税的直接对象或国家征税的标的物。它说明对什么征税的问题。它规定了每一种税的征税界限,,是一种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每一种税一般都有特定的征税对象。,20,(,1,),征税范围,,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或范围,即课征税收的界限,凡是列入征税范围内的,都应征税。,(,2,),计税依据,,指计算应纳税额所根据的标准,是指根据税法规定所确定的用以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即据以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3,),税目,,既税法上规定应征税的具体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税目体现了征税的广度,反映了各税种具体的征税范围。,(,4,),税类,。国家税收制度中的税收类别的简称。常用的税收分类方法有以下几种:,21,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分类。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可以把税种分为商品劳务税(也称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等五类。,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按税负能否转嫁,可以将税种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两大类。,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进行分类。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可以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两大类。,按税收的计量标准分类。按税收的计量标准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按税收收入归属分类。按税收收入归属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5,),税种,。国家税收制度中的税收种别的简称。根据征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划分为若干不同的税种。一个税种一般由若干税制要素构成。,(,6,),税基,。税基是征税的客观基础。广义税基是指抽象意义上的课税基础;狭义税基是指计算税额时的课税基础,也可称为计税依据。,(,7,),税源,。指税收的源泉,即税收的最终出处。从根本上说,税源来自当年创造的剩余产品。具体到每种税,则有各自的经济来源。,(,8,),税本,。指产生税源的物质要素和基础条件。税源是税本所产生的果实,有税本才有税源,有税源才有税收。,22,3.,税率,税率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法定比例。,(,1,)税率的基本形式,不同税率可细分为若干种税率形式,税率的基本形式有:,比例税率。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均按同一比例计征的税率。,累进税率。指随着征税对象数额或相对比例的增大而逐级提高税率的一种递增等级税率。累进税率又可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超倍累进税率等。,定额税率。指对每一单位的征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一种税率。,23,(,2,)税率的其他形式,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名义税率是指税法规定的税率。实际税率是指实际负担率,即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实际缴纳税额占其课税对象实际数额的比例。,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边际税率是指再增加一些收入时,增加的这部分收入所纳税额同增加收入之间的比例。平均税率是指全部税额与全部收入之比。,零税率与负税率,零税率是以零表示的税率。负税率是指政府利用税收形式对所得额低于某一特一标准的家庭或个人予以补贴的比例。负税率主要用于负所得税的计算。,24,1.2.2,税法构成的其它要素,1.,纳税环节,指在税法规定的商品整个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按照确定纳税环节的多少可分为,“,一次课征制,”,、,“,两次课征制,”,、,“,多次课征制,”,。,2.,纳税期限,一般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申报纳税的间隔时间。从我国现行各税看,纳税期限分为按年征收、按月征收和按次征收等多种。,25,3.,税收优惠,税收优惠以减轻纳税人的税负为主要内容,并往往与一定的经济政策的引导有关。税收优惠在广义上包罗甚广,如优惠税率等亦可算作其中。狭义上的税收优惠措施主要指税收减免、税收抵免、亏损结转等。,“,减税免税,”,指国家为实现一定的政治经济政策,给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的一种鼓励或特殊照顾。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26,税基式减免,,是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的减免免税。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以及跨期结转等。,税率式减免,,即通过直接降低税率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具体包括重新确定税率、选用其它税率,零税率等形式。,税额式减免,,即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具体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率以及另订减征税额等。,27,【,思考题,】,张某月经营收入为,30 000,元,若当地规定的起征点为,20 000,元,计算张某应税收入额。,张某月经营收入为,30 000,元,若当地规定的免征额为,20 000,元,张某的应税收入额为多少呢?,4.,税收附加与加成,税收附加是指随同正税一起征收的一种款项。正税是指国家正式开征并纳入预算内收入的各种税收。税收附加是由地方财政单独管理并按规定的范围使用,不得自行变更。,税收加成是指根据税制规定的税率征税以后,再以应纳税额为依据加征一定成数的税额。,5.,违章处理,指对纳税人发生违反税法行为时所作的处罚,它是维护国家税法严肃性的一种必要措施,也是税收强制性的一种具体体现。纳税人的违章,可以分为一般违章行为、欠税、偷税、抗税等。,29,1.3,我国现行税法体系,本节内容:,1.3.1,税制体系的概念,1.3.2,税制体系的类型,1.3.3,影响税制体系的因素,1.3.4,我国现行的税制体系,30,1.3.1,税制体系的概念,税制体系指的是一国在进行税制设置时,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将不同功能的税种进行组合配置,形成主体税种明确,辅助税种各具特色的作用、功能互补的税种体系。由于税制体系涉及的主要是税收的结构模式问题,所以也称为税制结构或税收体系。,31,1.3.2,税制体系的类型,1.,货物和劳务税为主体,货物和劳务税是以商品或劳务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的统称。该类税收体系的表现是:在税制体系中,货物和劳务税居主体地位,在整个税制中发挥主导作用,其他税居次要地位,在整个税制中只能起辅助作用。,2.,所得税为主体,所得税是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统称。这类税收体系的表现是:在税制体系中,所得税居主导地位,在整个税制中发挥主导作用。,32,3.,资源税为主体,资源税是以资源的绝对收益和级差收益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统称。这类税收体系的主要特点是:在税制体系中,资源税居主体地位,在整个税制中发挥主导作用。该类税是对土地、矿产、水力、滩涂、森林等所有资源征税,所以这类税收体系具有保护资源,促进合理配置资源、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和课税一般不受成本费用变化影响等特点。,33,1.3.4,我国现行的税制体系,目前,我国实际开征的税种共有,18,种税,按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5,类:,(,1,)货物和劳务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和烟叶税。,(,2,)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四种税。,(,4,)财产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和契税三种税。,(,5,)行为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我国选择以货物和劳务税制和所得税制为重点,建立一个多税种、多次征、主次分明的复合式税制体系。,34,1.3.3,影响税制体系的因素,尽管每一个国家的税制体系都有它具体的形成和发展原因,但从总体上看,影响税制体系的主要因素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并决定税收体系的最基本因素。,2.,国家政策取向,税制体系的具体设置,一方面要体现税收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也是为实现国家的税收政策目标服务。,3.,税收管理水平,35,1.4,我国税收管理体制,本节内容:,1.4.1,税收管理体制概述,1.4.2,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36,1.4.1,税收管理体制概述,税收管理体制是指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一种制度,是税收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管理权限包括,税收立法权,和,税收管理权,两个方面。,37,1.4.2,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1.,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为保证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收入,国家按税种分设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分别负责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和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是我国税务管理工作的最高职能机构,代表国家实施税务管理的职能。,38,3.,税收征收范围的划分,(,1,)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征收范围,增值税;消费税;进出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委托海关代征);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39,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未开征,目前对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的证券征收印花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增值税、消费税;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按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40,(,2,)地方税务局系统的征收范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房产税;屠宰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地方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筵席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 育费附加。,此外,在部分地区,契税、耕地占用税由地方财政部门征收和管理。关税、船舶吨税由海关系统负责征收管理,海关还负责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41,2.,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划分,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把各项税收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和地方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国内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船舶吨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税(不包括海关代征的部分):中央政府分享,75%,,地方政府分享,25%,。,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42,企业所得税:铁路运输、国家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中央政府分享,60%,,地方政府分享,40%,。,个人所得税:中央政府分享,60%,,地方政府分享,40%,。,资源税:海洋石油资源税作为中央收入,其他资源税归地方政府。,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7%,归中央政府,,3%,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方政府。,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43,答案:,B,【,单选题,】,下列对于税收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税收的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B.,税收分配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征税依据的是财产权利,C.,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共同需要,D.,税收的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是区别税与非税的尺度和标志,答案:,D,【,单选题,】,对于,2008,年,12,月在中国境内外购设备类固定资产的单位和个人,在,2009,年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不能按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对设备类固定资产进行抵扣进项税。这样处理,符合税法适用原则中的( ),A.,法律优位原则,B.,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C.,程序法优于实体法原则,D.,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答案:,C,【,单选题,】,下列属于税收程序法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B.,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D.,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答案:,ABC,【,多选题,】,根据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对于纳税人和征税对象实行减免税的方式主要有( ),A.,税基式减免,B.,税率式减免,C.,税额式减免,D.,协商式减免,答案:,BC,【,多选题,】,下列关于我国税收法律级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属于税收规章,B.,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属于税收行政法规,C.,企业所得税法,属于税收法律,D.,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行政规章,答案:,ABD,【,多选题,】,下列各项中,有权制定税收规章的税务主管机关有( ),A.,国家税务总局,B.,财政部,C.,国务院办公厅,D.,海关总署,答案,:,CD,【,多选题,】,下列税种中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的有( ),A.,增值税,B.,营业税,C.,消费税,D.,车辆购置税,答案,:,BD,【,多选题,】,下列税种中属于地方税务局系统征收范围的有( ),A.,增值税,B.,车船税,C.,车辆购置税,D.,房产税,本章小结:,税法,是税制的核心,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法由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税务征管机关和纳税人从事税收征收管理与缴纳活动的法律依据。,税法构成的基本要素,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税制体系,指的是一国在进行税制设置时,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将不同功能的税种进行组合配置,形成主体税种明确,辅助税种各具特色的作用、功能互补的税种体系。,税收管理体制,是指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一种制度,是税收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管理权限包括税收立法权和税收管理权两个方面。,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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