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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实施细则,会计法,与,会计法基本内容,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第三节:会计核算,第四节:会计监督,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六节:法律责任,第七节: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具体体现,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广义:是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合。,引 言:,法律的基本层次:,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行政规章,各项法律内容的制定部门及地位,内容,制定部门,地位,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的根本大法,最高层次的法律,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仅次于宪法,行政法规,国务院,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不能与宪法、法律及行政法规相抵触,行政规章,国务院管理部门及地方人民政府,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对会计法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性法规、会计规章等。,狭义的会计法,:,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立法程序发布施行的会计法律。本书所讲的会计法,主要是指广义的会计法。,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4,)地方性会计法规,一、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如,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会计法,。,二、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其制定的依据是,会计法,,它通常以条例、办法、规定等具体名称出现。,如:,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1992,年,11,月,16,日国务院批准,同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公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会计规章,会计规章是指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国务院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规范性文件是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就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所制定并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会计规章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和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制度举例,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2001,年,2,月,20,日以财政部第,10,号令形式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四、地方性会计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例如:天津市财政局,2005,年,4,月,19,日发布的,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地方性会计法规举例,河北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河北省企业产权多元化中降低国有股比例的实施办法,河北省国有企业改制中资产损失处置办法,法律实施基本原则,一、不同位阶的法律,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二、同一位阶的法律,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三、国际法优于国内法,四、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会计法的基本原则,1.,各单位必须依法办理会计事务,2.,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和完整,3.,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5.,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与精神的或物质的奖励,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是明确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二是明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三是明确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内容;,四是明确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职责;,本节要点,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全国的会计工作,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地方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三、会计人员的管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内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第三节 会计核算,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会计核算的内容,对会计年度的规定,记账本位币的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的要求,登记会计账簿的要求,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本 节 要 点,一、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依法建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建账,1.,基本要求:,各单位应当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3.,哪些单位应当依法建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依法建账,4.,设置会计账簿的种类和要求应当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5.,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必须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得违反规定私设会计账簿进行登记、核算,6.,哪些单位可以不建账,个体工商户,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确定经济业务是否进行会计核算的标准:,1.,是否发生资金的增减变化,例:一项经济合同,签订时不需进行核算,而履行合同时才须进行会计核算。,2.,不能以虚假的经济业务资料进行核算,例:无中生有,以假乱真,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会计资料,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法规规定,必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伪造和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主要是指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同本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及其结果相一致,会计法对会计资料最基本要求,完整性,主要是指构成会计资料的各项要素都必须齐全,使得会计核算能如实全面地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便于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全面、准确地了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情况。,伪造,以假充真,变造,篡改事实,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确实需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应,依法,变更;,变更后要在,财务报告,中说明变更的原因、变更方法、产生的影响等,正确的会计记录文字,基本规定,应当使用中文,特殊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或外国文字。,“电算化”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基本规定,使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法律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二、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四)资本、基金的增减,(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核算,(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款 项,是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视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存款等。,有 价 证 券,是指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券,如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等。,特 点,核算较简单,但流动性强,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财物,是财产、物资的简称。企业的财物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且具有实物形态的经济资源,一般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流动资产,以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特点:,数额多、比重大、业务发生频繁,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债权,:,是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等。,债务:,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企业,需要以资产或劳务等偿付的现时义务,,一般包括各项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以及应交款项等。,特点,:,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大量发生而且对企业自身的资金周转影响较大。,资本、基金的增减,资本,是投资者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而投入的资金。会计上的资本专指所有者权益中的,投入资本。,基金,是各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设置或筹集的具有某些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例:社保基金、教育基金等,特点:,政策性较强,应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文件为依据,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核算,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支出,是指企业所实际发生的各项开支,以及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外的支出和损失。,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是按一定的产品或劳务对象所归集的费用,是对象化了的费用。,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财务成果,主要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在财务上所取得的结果,具体表现为盈利或亏损。,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一般包括利润的计算、所得税的计算、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等。,重要意义:,是计算和判断经营成果和盈亏状况的主要依据。,三、会计法对我国会计年度的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每个会计年度还可以按照公历日期,划分为:,半年度,、,季度,、,月份,。,此规定的原因:,我国的会计年度之所以采用公历制,主要是与我国的计划、财政年度保持一致,以便于国民经济计划管理和财政管理。,四、会计法对记账本位币的规定,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基本要点:,1.,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这是各单位进行货币计量应遵循的基本原则。,2.,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这是对记账本位币所作的适应性规定。,3.,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以人民币反映,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单位,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当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一定的外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反映,,以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阅读和使用,也便于税务、银行、工商等部门通过财务会计报告计算应缴税款、进行信贷等。,*小 提 示*,五、会计凭证,重点掌握要点:,原始凭证填制和取得的要求,对原始凭证审核的规定,原始凭证填写错误的处理,记账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如何更正,一张原始凭证有两个单位共同负担,如何处理,对打印的机制记账凭证的要求,记账凭证审核的主要内容,会计凭证的种类,会计凭证,是具有一定格式,用以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据。它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来源于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原始凭证种类很多,既有外来的,也有单位内部自制的,既有国家统一印制的具有固定格式的发票,也有由发生经济业务事项双方认可并自行填制的凭证等。,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记账凭证必须根据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进行编制。,(一)原始凭证填制和取得的要求,1.,如实填写及时送交:,不超过一个月或一个会计结算期,;,2.,填写的内容完整:,日期、名称(不可简化)品名或用途、签章等齐全,;,3.,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税务监制章、单位公章,两种签章,;,4.,凡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5.,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目的:,分清责任;,6.,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的填写:,使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并连续编号;,(一)原始凭证填制和取得的要求,7.,借款单的处理:,收回借款时不得退回原借款单,;,8.,发生销售退回退还货款,:,必须填制退货发票,;,9.,外单位如需借用本单位的原始凭证应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但只能,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10.,原始凭证丢失应采取的措施:,一般票据:,应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经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批准,报销;,车船机票:,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经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批准,报销;,(二)原始凭证审核的规定,必须审核,(这是法定责任),审核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审核的基本要求:,不真实、不合法,:,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不准确、不完整:,有权退回,要求依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更正补充。,(三)原始凭证填写错误的处理,原始凭证所填内容均不得涂改;,一般项目错误,由原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必须加盖出具单位印章;,金额错误,必须重开;,对于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四)记账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会计法,对编制记账凭证的程序和要求:,一是,:,编制记账凭证必须以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为依据(,结帐、更正错帐不要求附原始凭证),二是,:,作为记账凭证编制依据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必须经过审核无误,以保证记账凭证的质量。,(五)记账凭证填制的其他要求,记账凭证必须注明原始凭证的张数,每个月的记账凭证必须顺序编号方法,一张原始凭证有两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处理,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尚未登帐,则重新编制;记账后发现错误,红字更正,记账凭证空行处理,:,斜线注销,(六)记账凭证审核内容,是否附有原始凭证,必须附有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的情况是,:,结帐、更正错误,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相符,(,附件的张数、经济业务内容、金额,),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摘要、日期、数字、文字、签章,会计分录的使用是否正确,会计科目、借贷方向、记录金额,编号有无重号、漏号现象,六、会计账簿,重点掌握要点:,会计法要求各单位设置会计账簿的种类,会计账簿登记的基本要求,会计账簿核对的内容及要求,结账的基本要求,会计法要求设置会计账簿的种类,各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总 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会计账簿登记的基本要求(一,),登记账簿,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帐时要按照连续编号的记账凭证逐项登记,登帐后记账人员要在记账凭证上,签章,,并“,”;,帐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占格距的,1/2,;,登记账簿要使用,兰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任何单位不得私设会计账簿,不得账外设账,会计账簿登记的基本要求(二,),登帐时要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出现跳隔页等情况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凡需结出余额的帐户按规定结出余额;,每日必须结出余额的账簿是:,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页计方法:本页最后一行摘要栏,“过次页”,下页第一行摘要栏,“承前页”,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更正;,划线更正、补充登记、红字更正,账簿核对的内容及基本要求,账实核对,账证核对,账账核对,会计账簿记录,相关会计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材料物资明细账,债权债务明细账,函询函证,盘点实存数,银行对账单,库存现金,总 账,总 账,日记账,明细账,材料物资明细账,总 账,总 账,仓库保管账,结账的基本要求,结账分为:,月结、季结、年结;,结账前:,应将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并进行,账项调整;,结账时:,月结:,通栏单红线,年结:,通栏双红线,年度终了:,结转下年,七、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要求,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特殊要求,重点掌握要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划分,财务会计报告:,也称,会计报告、财务报告,,是单位对外提供的反映,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的文件。,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月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会计报表:,主要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其他有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是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编制依据、编制原则、编制方法及主要项目,所作的解释;,财务情况说明书:,对单位一定期间财务成本情况分析总结的书面文字报告,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一般仅需编制报表即可,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总体要求:,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告;,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具体要求:,财务报告编制时间:,年度终了(或月度、季度终了),财务报告编制的资料来源:,真实的交易事项及完整的账簿记录资料,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依据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确认和计量,不得随意改变计量标准,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会计报表的表格:,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表格格式,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应进行的工作:,清查财产,、核实债务、核对帐目、结出余额、检查差错、进行调整,会计报表之间、报表各项目之间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一致,本期与上期的数字应当衔接,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要求,对外提供的会计报告所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并按规定的期限,及时对外提供,;,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统一代码、组织形式、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或季度或月份、报出日期,,需在对外报送财务报告上签章的有:(,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附注: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包括总会计师,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特殊要求,国有企业至少每年应向职代会公布一次财务报告,其中应重点说明以下和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管理费用的构成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情况,职工的工资、福利情况,单位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的情况,重大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情况和原因,利润分配等其他重要情况,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应当保持一致,财务报告未经正式披露之前,相关人员应对其内容保密,八、财务核对和财产清查,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以保证会计资料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相符,即对账。,账务核对的内容和要求,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财务核对和财产清查,财产清查的内容:,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实。,财产清查的类别:,按清查的范围分:,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按清查的时间分:,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九、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包括的内容,各类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会计档案归档的手续,会计档案外借的规定,会计档案销毁的规定,会计档案交接的手续,会计档案包括的内容,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会计帐簿类:,总账、明细帐、日记账、辅助账等,财务会计报告类:,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会计报表及相关文字分析材料,其他类:,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账单等,注意!,会计档案不包括的内容:,计划、预算、制度的文件资料,会计档案归档的手续,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保管期满后:,由财务会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档案部门;,注意:,档案部门不能拆封整理,如需整理应会同原经手人和财务部门共同拆封整理。,特殊情况:,未设立档案部门的,由财务会计部门内部,专人保管。,会计档案外借的规定,原则:,不得借出,特殊需要借出时:,由,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的类型:,定期和永久,定期:,3,年、,5,年、,10,年、,15,年、,25,年,计算方法: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例如:,2000,年,8,月,5,日开具的发票,保管期限为,5,年,,保管期限的最后一天是:,2005,年,12,月,31,日,需要永久保管的会计档案:,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一,.,会计凭证类,:,1.,原始凭证,15,年,2.,记账凭证,15,年,3.,汇总凭证,15,年,二,.,会计账簿类:,4.,总账,15,年,5.,明细账,15,年,6.,辅助账簿,15,年,7.,日记账,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8.,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5,年,三,.,财务报告类:,9.,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10.,年度财务报告,永久,四,.,其他类:,11.,会计移交清册,15,年,1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1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14.,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15.,银行对账单,5,年,会计档案销毁的程序,1.,由,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编制销毁清册;,2.,由,单位负责人,在清册上签署意见;,3.,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监销;,1,),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由同级,财政、审计,部门派人监销,2,)各级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应由同级,审计,部门派人监销,4.,会计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项目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应当单独立卷保管直至事项完结,或工程竣工结算,会计档案的交接,单位撤销、解散的,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单位合并后一方解散的,项目建设期间,注意!,单位交接会计档案,,由,双方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公司或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一、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1.,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确认、计量、记录会计要素,2.,确认、计量、记录会计要素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或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二、公司或企业会计核算的,禁止性规定,1.,禁止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少列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2.,禁止虚列或隐瞒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3.,禁止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少列费用、成本;,4.,禁止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隐瞒利润;,5.,禁止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第四节 会计监督,本节主要内容,1.,会计工作的内部监督,2.,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3.,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4.,在会计监督中对违法会计行为检举的规定,监督体系构成,会计监督体系,三位一体,1.,三位,单位内部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2.,一体,相互联系,相互协调,构成一个有机整体,3.,三者之间的关系:,内部监督,单位的自我监督和自我控制,社会监督,对内部监督的再监督,强调,独立性,+,有偿性,政府监督,对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再监督,强调,强制性和无偿性,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经济活动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目的是:,保证资产完整,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不相容的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大经济事项程序应当明确;,财产清查范围、期限、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内部审计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单位内部监督控制的主要方法:,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制约,内部牵制,2.,授权批准控制,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内部监督控制的主要方法,3.,会计系统控制,国家会计制度的要求,4.,预算控制,单位最高权力机构负责,5.,财产保全控制,接近控制、定期盘点等,6.,风险控制,建立风险评估机制,7.,内部报告控制,及时编制内部报告,8.,电子信息技术控制,控制手段的电子信息化,+,对电子信息系统自身的控制,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职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单位负责人,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应当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是一种,外部监督,。,政府监督的主体:,县级以上,各财政部门,政府监督的对象:,各单位的会计行为和,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财政部门对各单位实施会计监督的内容:,单位是否依法建账,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合法,从业人员是否具备资格,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会计监督的内容:,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监督,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其他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审计、税务等机关,1.,审计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监督,财务方面,1,)审计部门的职责,专设机关依照法律对国家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的重大项目和财务收支进行事前和事后的审查。,2,)审计部门的权限:,(,1,)单位的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报告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3,)就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4,)对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行为有权制止,制止无效的有权请求财政等部门暂停拨付被审计部门的财政款项,5,)有权建议主管部门纠正被审计单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财务规定,6,)向政府部门或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但是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2.,税务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纳税方面,1,)对核算不健全的单位直接核定其应纳税额,2,)对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业务往来的单位有权进行合理调整,3,)对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进行管理,4,)要求单位将其财务制度和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对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做法有权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纳税,5,)监督各单位是否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账簿和其他纳税资料,6,)进行税务检查,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3.,其他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监督,1,)中国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的主管行政部门,2,)证券监管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对全国证券、期货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3,)保险监管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社会监督主体,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全体公民,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此外,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注意:,各级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有权实施,再监督。,四、在会计监督中对违法行为检举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检举违法会计行为,收到检举的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及时移交有权处理部门处理。同时要为检举人保密。,注意:,收到检举的部门不得将检举人的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的单位和被检举个人。,如果转了或保密不周泄露有关情况,则是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法,对会计机构的设置的规定,代理记账的有关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职资格,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制度,本节,重点,会计法,对会计机构设置的规定,基本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对于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要点:,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的依据:,根据会计业务需要,单位是否必须设置会计机构:,不一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设置的规定,哪些单位必须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大中型企业、财务收支数额较大、会计业务较多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经济组织,单位如果不设立会计机构应该怎么办?,(,1,)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2,)对于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可以代理记账。,代理记账的单位:,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有关规定(一),1.,代理记账机构的概念,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2.,代理记账机构的条件,1,),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2,)主管代理记账机构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健全的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代理记账的有关规定,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代理记账的有关规定(二),代理记账委托人的义务,(,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代理记账机构的义务,(,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注意:,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任人不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总会计师资格,1.,职务性质,主管单位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副职),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2.,设置要求,国有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企业自定,3.,特别规定,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再重复设置与其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总会计师资格,4.,任命程序,总会计师由单位行政领导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解聘,5.,任职条件,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主管会计工作三年,6.,职权范围:,1,)总会计师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者纠正。制止或者纠正无效时,提请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处理。,总会计师资格,2,)总会计师有权组织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直属基层组织的经济核算、财务会计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3,)重大的财务收支,须经总会计师审批或者由总会计师报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批准。,4,)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须经总会计师签署。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在单位内部须经总会计师会签。,5,)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财会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人选,应当由总会计师进行业务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审批。,总会计师与财务总监区别,1.“,总会计师”制度源自前苏联,我国一般都是在“对总经理负责”的含义上定位总会计师,即总经理的理财参谋。,2.,财务总监制度源于西方国家,通过建立财务总监制,监督总经理及经理层,保护企业所有者的利益,满足所有者对企业经营监控的要求,主要履行监管职责。,3.,我国“财务总监”的提法是在“总会计师”之后,源自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督。目前各企业财务总监的含义较混乱,有的企业的“财务总监”相当于 “总会计师”;有的“财务总监”则指“财务部门负责人”;也有的“财务总监”相当于,CFO,(首席财务执行官)。财务总监有的对董事会负责,有的对总经理负责,还有的对监事会负责。,会计从业资格(一),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这是从事会计工作最基本的条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必须考试取得,考试范围:,财经法规、,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珠算五级),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以及外籍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出纳;,(,3,)稽核;,(,4,)资本、基金核算;,(,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8,)总账;,(,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会计从业资格(二),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科目:,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6,类专业),会计从业资格(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有效范围:,全国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原则:,实行属地原则,+,注册原则,管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登记制度内容,:,上岗注册登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离岗备案登记。,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调转登记。,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定,90,天内办理调转登记。,变更登记。,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的,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不得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规定,五年内不得取得会计证的情况是:,由于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永久不得取得会计证的情况是:,构成与会计职务有关的犯罪,永远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继续教育的规定,教育对象,持有会计资格证的人员,培训时间,每年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24,小时,会计继续教育的规定,继续教育的主管部门,各级财政部门,继续教育的内容,专业技能、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继续教育的形式,五种,正式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培训,财政部门,组织会计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和会计培训,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参加各种专业资格考试,其他形式,会计专业职务,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级别,分三级,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取得,初级、中级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高级实行考评结合取得,初级考试需一次性全部通过,中级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制度从,1992,年开始,已历时,15,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报考不同档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还应具备报考相应档次资格的具体条件。,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取得博士学位。,注意:,上述考试报名条件中所说的学历,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应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会计专业职务的评聘,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会计人员:,可聘任为会计师,取得初级会计资格的人员:,(具备大专毕业且担任会计员职务满两年,或中专毕业任会计员职务满四年,或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会计员职务满五年),可聘任为助理会计师,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聘任为会计员,会计岗位设置要求,设置依据:,会计岗应根据本单位的会计工作的需要设置,应符合的制度要求:,内部牵制制度,有计划地进行轮岗,建立岗位责任制,会计岗位,可以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一人一岗。,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哪些工作?,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小 提 示*,企业会计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出纳岗位,稽核岗位,资本、基金核算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核算岗位,总账岗位,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岗位,总会计师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基本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要求:,1.,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注明: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配偶亲关系。,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直系血亲关系,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下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主要包括兄弟姐妹、叔伯、姨舅、甥侄等关系,指从自己上溯至同一血缘的亲属,再向下数三代,如表姐妹关系,可由个人经过母亲上溯至与表妹同一个血缘的外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一代,向下数至表妹的母亲,即本人的姨母,为第二代,再向下数至表妹,为第三代。,近姻亲,1),血亲的配偶,指自己直系、旁系血亲的配偶。如儿媳、姐夫等。,2),配偶的血亲,指自己配偶的血亲。如岳父母、夫妻姐妹等。,3),配偶的血亲的配偶。指自己的配偶的血亲的夫或妻。如妯娌、连襟等。,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制度(一),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是指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时,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的一种工作程序。,会计人员离岗办理交接的,意义,:,第一,做好会计交接工作可以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连续进行。,第二,做好会计交接工作,可以防止因会计人员的更换而出现的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的现象。,第三,做好会计交接工作,也是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工作责任的一项有效措施。,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制度,(,二,),在什么情况下应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会计人员在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交接工作;,会计人员暂时离职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时,也应办理会计交接工作。,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制度(三),会计工作交接的基本程序,做好交接前的准备工作,移交点收资料物品,由专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成的手续,明确移交后的责任,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制度(四),交接前的准备工作:,1,.,对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以,及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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