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二级二级二级二级二级二级二级二级二级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八章 个人所得税及会计处理,本章主要内容:,本章内容分为四节,第一节介绍个人所得税基本知识,包括个人所得税的概念、纳税义务人、特点、应税所得项目、税率及其优惠政策等相关知识,重点是如何区分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第二节介绍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所得应纳税额、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财产转让与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等的计算;第三节介绍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分别介绍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第四节介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1,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及特点,个人所得税是对我国公民、居民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具有以下特点。,(1) 实行分类所得税制,体现符合国情原则。,(2) 税率级次较多,体现公平原则。,(3) 税额计算较为简单,体现税制简化原则。,(4) 申报方式采用扣缴制和自行申报制,体现方便灵活原则。,2,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居住不满1年但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下同)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同胞。上述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一)居民纳税义务人,(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3,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分清所得的来源地就显得非常重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1) 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2) 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3) 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4) 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5) 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4,四、应税所得项目,(一)工资、薪金所得,(1) 独生子女补贴。,(2) 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 托儿补助费。,(4)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1) 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2) 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 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4) 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5,四、应税所得项目,(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五)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6,四、应税所得项目,(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7,四、应税所得项目,(九)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对股票转让所得的计算征税办法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因此,国务院决定,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所得税。,(十)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8,五、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按所得项目不同分别确定如下。,(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三)稿酬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9,六、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一)纳税地点,自行纳税的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地点一般应为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所得税的,应在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二)纳税期限,(1) 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在次月7日内向所在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或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将税款缴入国库。,(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人在次月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3)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4)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缴纳税款。,10,七、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法规,对个人所得税项目给予了减税和免税的优惠,主要有以下几项。,1. 免纳个人所得税,2. 减征个人所得税,3. 暂免征个人所得税,4. 减免税优惠,11,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要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不同,并且取得某项所得所需费用也不相同,因此,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需按不同应税项目分项计算,以某项应税项目的收入额减去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该项费用减除标准后的余额,为该项应纳税所得额。,12,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各项费用减除标准,(1)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000元是指作为其本人及其家属的生活费用。,(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5)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13,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二)附加减除费用的范围和标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附加减除费用适用范围如下。,(1)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2) 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3)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4) 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上述适用范围内的人员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在减除2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2800元,即每月减除4800元。,华侨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同胞参照上述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执行。,14,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三)每次收入的确定,(1)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2)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3)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4)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5)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6) 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7) 其他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15,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四)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1)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即公益救济性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 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16,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计征,按每月收入扣除2000元或52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2000元或52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 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应纳税额的计算,2. 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3. 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款的计算,17,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方法,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8,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方法,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相同。,19,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四)劳务报酬所得应用税额的计算,劳务报酬所得按次纳税,其计算公式为:,(1) 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2) 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3)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 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五)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稿酬所得按次计算,其计算公式为:,(1)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每次收入额-800),14%,(2)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每次收入额,(1-20%),14%,21,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每项特许权每次转让收入计税,其计算公式为:,(1)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2)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22,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次计税,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需要注意的是,对储蓄存款利息,1999年11月1日前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23,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八)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款的计算,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依据税法规定,在确定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除可以定额或定率减除费用外还可以扣除财产租赁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和修缮费用。因此,纳税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1) 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2) 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3)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1)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相关税费)-修缮费用-800,(2)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相关税费)-修缮费用,(1-2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修缮费用的月扣除限额为800元,未扣完的部分以后月份继续扣除。,24,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九)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十)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十一)其他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纳税人在一个纳税期间取得上述多项应税所得时,应分别计算各项应税所得应缴纳的税额,加总即为该期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5,三、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在对纳税人的境外所得征税时,其境外所得可能在来源国家或地区已经缴纳了相应税金,为避免双重征税,税法规定: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在计算扣除限额时,应区别不同国家或地区和不同应税项目,依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应税项目,依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扣除限额。纳税人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申请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应当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完税凭证原件。,26,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个人所得税就其实质来说不是企业的纳税业务,但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除少数情况,如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由个人自行申报缴纳外,大部分个人所得税以支付个人应税所得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自行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如果是自然人个人,完全属于个人行为,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如果是账册健全的个体工商户则应做相应会计处理。对于扣缴义务人而言,则需要在发生代扣代缴事项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正确记录和反映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事项。因此,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二是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27,一、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账务处理,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形式。查账征收适用于账册健全、核算完整的纳税人,核定征收适用于账册不健全、会计核算不完整的纳税人。对于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以每一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其会计核算通过“留存收益”和“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账户进行。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时,借记“留存收益”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账户;税款实际上缴入库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28,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一)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单位在向职工支付工资、薪金时,计算出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按代扣的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贷记“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账户;税款实际上缴入库时,借记“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1) 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2) 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缴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29,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三)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单位在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时,应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出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按代扣的所得税,借记“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等相关账户,贷记“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账户;税款实际上缴入库时,借记“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四)稿酬所得的会计处理,企业支付稿酬时,因为稿酬是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经营过程中的主要成本,应将其作为直接成本计入图书或报纸、杂志的成本。计算出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按代扣的所得税,借记“图书成本”等相关账户,贷记“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账户;税款实际上缴入库时,借记“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30,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会计处理,企业在向个人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时,一般应将发生的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计入管理费用。发生购买特许权使用费业务时,计算出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按代扣的所得税,借记“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账户,贷记“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账户;税款实际上缴入库时,借记“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六)财产租赁所得的会计处理,企业在向个人支付财产租赁费时,一般应将发生的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计入管理费用、制造费用或销售费用的期间费用。支付租赁费时,计算出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按代扣的所得税,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账户;税款实际上缴入库时,借记“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31,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七)财产转让所得的会计处理,企业在转让财产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一般应将发生的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计入相应资产的成本,比如企业购买房产,要将代扣代缴税额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发生转让财产业务时,计算出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按代扣的所得税,借记“固定资产”等相关资产账户,贷记“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账户;税款实际上缴入库时,借记“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32,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一、个人所得税征收缴纳管理,(一)自行申报纳税,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1)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 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 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 工资、薪金所得。,(2)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3) 劳务报酬所得。,(4) 稿酬所得。,(5)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6)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 财产租赁所得。,(8) 财产转让所得。,(9) 偶然所得。,(10)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33,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格式,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有以下几种:“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等。其中“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的格式,如表6-8所示。,参考教材P218,34,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二)“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表说明,(1) 扣缴义务人编码:填写税务机关为扣缴义务人确定的税务识别号。,(2) 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单位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不得填写简称。,(3) 填表日期:扣缴义务人填制本表的具体日期。,(4) 纳税人姓名:纳税义务人如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姓名应当用中文和外文两种文字填写。,(5) 身份证照类型: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回乡证等)名称。,(6) 所得项目:按照税法规定项目填写,同一纳税义务人有多项所得时,应分别填写。,(7) 所得期间:填写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时间。,(8) 收入额:如支付外币的,应折算成人民币。,(9) 免税收入额: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其他经国务院批准免税的补贴、津贴等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免予纳税的所得。,(10) 允许扣除的税费:只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项目。,(11)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12) 已扣税额:扣缴义务人当期实际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及减免税额。,(13) 扣缴非本单位职工的税款,须在备注栏反映。,(14) 表间关系。,(15) 声明人: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35,练 习 题,参见教材P220,36,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