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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票据、税法及合同结算管理知识,目 录,第一部分 支付结算及票据管理,第二部分 税法基本知识,第三部分 合同结算管理,目 录,第一部分 支付结算及票据管理,第二部分 税法基本知识,第三部分 合同结算管理,第一部分 结算方式及票据,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常见方式,二、国际结算方式,三、票据的基本知识,四、发票知识,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常见方式,概念:,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现金结算,:是直接使用现金进行的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行为。,现实中较少使用。,转帐结算,:是指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人帐户划转到收款人帐户的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行为,实质是以存款货币的流通代替现金流通。,是目前市场上主要的结算方式。,按结算工具分类,按结算工具,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委托收款,托收承付,汇,兑,信用卡,按支付结算的法律特征分类,按支付结算的法律特征,票据结算,结算方式结算,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 票,委托收款,托收承付,汇 兑,按收付款项的地区不同分类,按收付款项的地区不同,异地支付结算,同城异地均可,银行汇票,汇 兑,托收承付,银行本票,商业汇票,委托收款,信 用 卡,同城支付结算,支 票,二、国际结算方式,1、,国际结算方式的含义,结算方式,是指按照一定的条件,采取一定形式,使用相应的信用工具,进行货币收付的程序和方法。,国际结算方式,一般包括结算款项支付的时间、地点、条件和使用的信用工具及其传递程序。,国际结算方式主要包括,汇款、托收和信用证,三类。,国际结算方式汇款,2、汇款,汇款,又称汇付,是最简单的国际货款结算方式。,定义:银行根据汇款人委托,以约定的汇款方式委托其海外联行或代理行将一定金额的款项付给指定收款人的业务。,性质:委托代理,。,特点:买方承担结算义务,。,汇款方式,汇付有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汇款方式,:,电汇(Tele transfer,T/T),指银行通过电报、电传或SWIFT通知汇入行汇款的方式,信汇(Mail transfer,M/T),指银行通过信函,指示国外汇入行转移资金的方式。,票汇(Demand draft,D/D),应汇款人要求,汇出行开立银行汇票交汇款人,由收款人提示收款。,不同汇款方式比较,汇款人(Remitter)即付款人,通常是进口方。,汇出行(Remitting bank)接受汇款人的委托或申请,汇出款项的银行,通常是进口方所在地的银行。,汇入行(Receiving bank)又称解付行,即接受汇出行的委托,解付汇款的银行,通常是出口方所在地的银行。,收款人(payee)通常是出口方。,汇,付,的四个基本当事人,汇付的业务流程,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汇入行,1,2,3,委,托,解,付,汇出,货物,4,尽量选择在全球有着广泛代理行关系的银行开立账户,。,向买方提供尽量详细、准确的账户以及开户行信息,如账号、开户行名称、SWIFT号码。,出口商注意事项,汇款指示的完整准确,包括金额、付款事由、出口商的账户信息、汇入行名称。,进口商注意事项,汇付进出口商注意事项,国际结算方式托收,3、托收,根据URC522,托收是指银行根据收到的指示处理单据,以便获得付款及/或承兑,或者凭付款及/或承兑交付单据,或者根据其他条款和条件支付单据的一种结算方式。,通俗来讲,托收就是由卖方(债权人)开立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在国外的分行或代理行,向买方(债务人)收取货款或劳务费用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的当事人,委托人出口商,托收行出口地银行,代收行进口地银行,付款人进口商,提示行,需要时的代理,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关系,托收的当事人,托收的种类,托收,光票托收,跟单托收,付款交单,承兑交单,远期付款交单,即期付款交单,托收的种类,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3、信用证,信用证是银行根据买方的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兑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根据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单据,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按照信用证中规定的开证行确定承诺方式,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三、票据的基本知识,1、,含义:,票据是指出票人无条件约定自己或委托他人支付一定的金额,并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一般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的基本功能,结算功能,信用功能,流通功能,票据的特点,2、票据的特点,票据是具有一定权利的凭证,如付款请求权、追索权。,票据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存在任何原因的,只要票据人拿到票据后,就已取得票据所赋予的全部权力。,各国的票据法都要求对票据的形式和内容保持标准化和规范化。,票据是可流通的证券。即可背书转让。,票据行为,3、票据行为:,能够产生票据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主要包括四种行为:,出票,背书,承兑,保证,(1)出票,(2)背书,(3)承兑,(4)保证,出票是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出票人签发票据后,即承担一定的责任:,汇票的出票,由于承兑人是主债务人,出票人负有担保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本票的出票,由于出票人为付款人,出票人负有无条件付款的责任;,支票的出票,由于银行是付款人,出票人负有担保付款的责任。,票据行为出票,出票,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填写规定,(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繁体字也可受理。,(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元”后应加“整”字,“角”后可以不写“整”字, “分”后不写“整”字。,(3)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4)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在其前面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1)出票,(2)背书,(3)承兑,(4)保证,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1、背书应当连续,并不得附有条件,;,2、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不得转让,;,3、票据被拒绝承兑、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等不得背书转让,;,4、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票据行为背书,承兑是汇票特有的制度,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1、,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4、,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1)出票,(2)背书,(3)承兑,(4)保证,票据行为承兑,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他人为保证人以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为目的,而在票据上所作的一种票据行为。,保证制度适用于汇票、本票。,(1)出票,(2)背书,(3)承兑,(4)保证,票据行为保证,票据银行汇票,4、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银行汇票基本规定,(,1,),适用范围:,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2,),提示付款期限:,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逾期代理付款行不予受理。,(,3,),功能:,银行汇票可以转帐也可支取现金。转帐汇票允许背书转让,转让时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则汇票无效。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4,),挂失:,现金汇票遗失,可以挂失。,银行汇票流程图,银行汇票流程图,:,申请人,出票行(付款人),被背书人,收款人、持,票人开户行,申请人开户行,出票,申请签发汇票,退回多余额,提示票据,代理付款入账,退回多余额,背书人,收款人持票人,持往异地结算,背书转让,持票人,代 理,付款行,银行之间清算资金,代理付款入账,提示票据,银行汇票票样,票据商业汇票,5、商业汇票,(一),定义、分类,(二)基本规定,(,三,),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的定义、分类,(一)定义、分类,1、,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付款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分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2、,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3、,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的汇票。,4、,承兑,指汇票的付款人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在汇票上记载一定事项,以表示其愿意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商业汇票的付款人即为承兑人。,商业汇票基本规定,(二)基本规定,1、适用范围:,商业汇票,的,使用,必须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且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2、出票:,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3、承兑:,商业汇票必须经过承兑。商业汇票的承兑人为付款人。商业汇票可以在签发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汇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汇票基本规定,4、提示承兑期限:,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5、付款期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6、贴现:,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开户银行申请贴现。,商业承兑汇票票样,银行以外的付款人,银行承兑汇票票样,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三)银行承兑汇票,概念:,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票据到期银行具有见票即付的义务。,银行承兑汇票的优点,银行承兑汇票的优点:,1,、对于卖方来说,对现有或新的客户提供远期的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销售额,提高市场竞争力。,2,、对于买方来说,利用远期付款,以有限的资本购进更多货物,最大限度的减少对营运资金的的占用与需求,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3,、相对于贷款融资可以明显降低财务费用。,银行承兑汇票要素,银行承兑汇票的七要素,1,、表明“银行承兑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银行承兑汇票的七要素(示图),1,2,3,4,5,6,7,新兴票据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优劣对比,票据银行本票,6、银行本票,概念:,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与银票支票一样,只能同城使用。,票据银行支票,7、银行支票,(一)定义: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二)种类:,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帐支票只能用于转帐,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支票票样,汇票、本票、支票同属狭义的票据范畴,其构成要素大致相同,都具有出票、背书、付款这些流通证券的基本条件,都是可以转让的流通工具。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1)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2)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如商业汇票);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关系。,(3)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人。,(4)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5)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人担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担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6)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而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7)汇票有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8)支票、本票没有拒绝承兑证书,而汇票则有。,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银行本票与银行支票的区别?,银行本票是以,银行为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提示付款期为2个月。不存在空头支票的风险。,银行,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提示付款期为10天。,存在空头支票的风险。,四、发票知识,(一),基本概念,(二),发票种类,(,三,),注意要点,发票基本概念,(一)发票基本概念,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启用发票专用章尺寸新规定:,一、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40,30,(,mm,);,二、边宽,1mm,;,三、印色为红色;,四、中间为税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五、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字样;,六、汉字字体为仿宋简体。,发票种类,(二)发票种类,我们经常接触的发票类票据主要包括:增值税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服务业发票、建安工程发票、财政统一收据等。,增值税发票,又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税金金额允许作为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增值税发票与普通发票区别,(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3)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4)发票的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5)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6)反映的价格不同,:,普通发票反映的价格是含税价,税款与价格不分离;专用发票反映的是不含税价,税款与价格分开填列。,发票种类,(三)注意要点,1、公司购买货物、接受应税劳务(修理修配)均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进口货物则应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2、开票日期:自2010年1月1日始,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抵扣期为,180天(不是6个月),,过期发票无法抵扣,也不能作废重开。,3、发票开具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必须与实际经济业务一致。发票开具的单位必须与实际经济业务发生主体一致。,4、取得发票真伪验证,可交由财务部门处理。,目 录,第一部分 支付结算及票据管理,第二部分 税法基本知识,第三部分 合同结算管理,第二部分 税法基本知识,一、,税法定义、分类,二、增值税知识及应用要点,一、税法定义、分类,税法,定义,,即税收法律制度,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纳税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规范。是国家征税机关及一切纳税单位和个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规则。,1,.按征税对象性质划分,流转税法(商品税法),财产税法与,行为税法,所得税法,税法,资源与土地税法,税法主要分类,2,.按税收征管权限和收入归属划分,税法,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中央税,即属于中央财政固定收入,归中央集中管理和使用的税种。,地方税,即属于地方财政固定收入,归由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税种。,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即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与使用的税种。,税法主要分类,中国现阶段的税收体系,中国税收,商品税,所得税,财产税,其他税 印花税,国内商品税,进出口商品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其他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税,房屋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国家税务总局,国税系统,地税系统,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地区、自治州、盟,国家税务局,地区、自治州、盟,地方税务局,县、县级市、旗国家税务局,县、县级市、旗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税务所,征收分局,税务所,税务机构设置,二、增值税知识及应用要点,增值税基本知识,概念:是对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修理、修配)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收。增值税是价外税,不直接影响企业损益。,税率:,17%,或,13%,(农业产品等),除特殊货物外,出口销售货物适用零税率。,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新增,11%,(运输业)、,6%,两档税率。,增值税基本知识,征收范围:,1,、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热力、电力、气体等);,2,、应税劳务(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进口货物。(营改增新增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6%,(或3,%,)。,增值税应用环节注意要点,1、“四流合一”是采购业务合同设计、结算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四流是指“物流、合同流、发票流、资金流”。,国税发1995192号“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增值税应用环节注意要点,国税发,2000182,号,“购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与其进行实际交易的销售方不符的,,即134号文件第二条法规的“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的情况。”无论购货方,(,受票方,),与销售方是否进行了实际的交易,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数量、金额与实际交易是否相符,购货方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进项税款或者出口退税的,对其均应按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处理。,增值税应用环节注意要点,2、采购市场询价、比价过程中要注意是否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特殊情况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比质比价建议按照不含税价进行,。,增值税应用环节注意要点,3、强化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审核,及时办理结算,避免造成经济损失。,1、公司购买货物、接受应税劳务(修理修配)均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进口货物则应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2、开票日期:自2010年1月1日始,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抵扣期为,180天(不是6个月),,过期发票无法抵扣,也不能作废重开。,3、发票开具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必须与实际经济业务一致。发票开具的单位必须与实际经济业务发生主体一致。,4、取得发票真伪验证,可交由财务部门处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要点,业务人员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符合以下要求:,(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业务人员有权拒收,并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另外,业务人员应了解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增值税应用环节注意要点,4、避免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有真实的业务,并且确保款、票、货三个要素严格一致。,(,2)严格完整的货物进出仓及验收手续。,(,3,)严格发票单位与合同、提货单位一致。,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目 录,第一部分 支付结算及票据管理,第二部分 税法基本知识,第三部分 合同结算管理,第三部分 合同结算管理,一、,合同管理知识简要培训,二、采购环节合同管理要点,一、合同管理知识培训,1,、基本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特征,(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协商自愿达成的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4)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合同管理要素,3、合同管理要素,(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管理流程,4、合同管理流程,(,1,)合同管理从大的方面划分合同订立阶段和合同履行阶段。,(2)合同订立阶段包括合同调查、合同谈判、合同文本拟定、合同评审、合同审批等环节。,(3)合同履行阶段包括合同执行、合同结算、合同补充、变更和解除、合同评价等环节。,合同管理流程图,合同管理类制度,5、合同管理相关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九届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2010,年,7,月财政部会计司下发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2013年7月11日股份公司下发了海股办,2013,19号,合同管理实施细则,;,2013,年,10,月,30,日股份公司下发了海股办,2013,37,号,部室合同管理办法,。,二、采购环节合同管理要点,1、计划管理,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及日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供应处、保全处、生技处等部门编制,月度采购计划,,并组织召开会议对计划进行专业评审。通过评审的月度采购计划经公司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没有采购计划的,原则上不予采购。,对紧急采购物资(紧急采购是指生产现场急需,既未列入月度采购计划,也未在已招标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由用料单位经办人提供紧急函件,报本部门负责人、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公司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交采购部门采购。,资信审查,2、资信审查,对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方有合同签订的权利。签约的对方是法人,应审查其是否依法成立,有无,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是否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对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审查,法定代表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明,并应与营业执照的项目相一致;对委托代理人资格的审查,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代理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只有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才能产生合同效力。,资信审查,凡第一次签约单位,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等资信材料;每年与公司发生多次业务的单位,每年须提供一次年审过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与个人签约,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履约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个方面。,履约信用主要了解对方是否是重合同、守信用的企业,以往是否恪守信用,是否有过违约行为,业绩情况是否良好等等。,招标管理,3、招标管理,在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招标采购的物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内,必须依法招标采购。,有,三家或三家以上的备选渠道,,且单批次采购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实行招标采购,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物资采购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招标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1,)承包商、供应商或者服务提供者少于三家的;,(,2,)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3,)本集团内能够自行生产或者提供的;,(,4,)政府独家授权或代理的特殊物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可招标采购的;,(,5,)已签订中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具有稳定供货关系、价格、质量风险小和定价机制规范的;,(,6,)或无批量优势,招标采购不能进一步降低价格的零星物资。,询比价管理,4、询比价管理,对不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原则上采取比质比价采购,特殊情况下实行定向采购。,比质比价采购业务,应有实力相当的具有代表性的三家以上单位提供真实的书面报价,询价可采用密封函件、 报价、来人洽谈、 或市场询价等方式。,询比价管理,(1)密封函件,需经办部门、财务部门二人以上同时拆阅并在报价函件上签字;,(2) 报价,须 至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收发、登记、传递 报价单),收到时在报价单上注明收到时间(年、月、日、时、分),所有报价单收齐后传递给经办人签收;,(3)来人洽谈、 或市场询价,至少由财务人员和经办人员共同参与,经办人负责在询价单上书面记录,报经办部门领导审签;,(4)原则上未密封的函件报价、电子邮件报价不予接收;确需接收的,须报公司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在该报价单上审签;,询比价管理,(,5,)询价单应明确规定报价的截止时间,超过时间的报价无效,经办部门根据询价结果编制比质比价汇总表,确定最终价格和供应商,经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审核会签,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开始办理合同签订手续;,(,6,)确需定向采购的物资,采购前须拟专题报告,经公司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审批后采购,作为合同会签依据;,(,7,)每批次采购的物资价格可与公司历史采购价格、部室指导价进行比较,为比价后的议价工作提供参考;,(,8,)合同经办部门应将所有询比价原始资料随合同一并送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审查归档,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评审审批,5、合同评审、审批,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8要素)。,合同起草原则上由我方合同签订部门负责,力争合同起草权,以掌握主动。合同必须条款齐全,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文字表述准确,不得使用含糊其词、模棱两可的文字,以免产生歧义。,合同履行,6、合同履行,(1)合同履约保证的收取,原则上至少原材料、年度辅材、年度备件、水泥装卸、清仓劳务、大宗运输合同须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确不能约定缴纳的,须书面请示区域专业管理小组批准。,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金额按合同总金额(或预测金额)的,2%-10%,标准进行约定,但每份合同应不少于,1000,元。,原则上在合同签订前需要求供应商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6、合同履行,(2)合同结算管理,双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各自的义务后,方可按合同规定价款、结算方式、结算期限,办理合同付款手续。,经办人填写,合同付款审批会签单,部门负责人审核使用部门负责人会签财务部门经办会计、合同管理员、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审批。,其他:略。,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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