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资业务管理课件

上传人:阳*** 文档编号:24358133 上传时间:2021-06-28 格式:PPT 页数:47 大小:14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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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1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2 1、 绪 论2、 商 业 银 行 财 务 信 息3、 筹 资 ( 资 本 金 、 负 债 、 资 本 结 构 ) 业 务4、 投 资 ( 资 产 业 务 , 如 贷 款 、 证 券 投 资 ) 业 务5、 流 动 性 管 理 7、 资 产 负 债 管 理8、 其 他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3 3.1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金 管 理3.1.1商 业 银 行 资 本 金 构 成普 通 资 本 :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的 基 本 形 式 , 包 括 普 通 股 、 资 本 盈 余 (资 本公 积 和 营 业 盈 余 ) 、 未 分 配 利 润 等 ;优 先 资 本 : 优 先 股 、 资 本 票 据 和 资 本 债 券 、 可 转 换 债 券 等 , 后 三 者 在巴 塞 尔 协 议 中 被 称 为 次 级 长 期 债 券 ;其 他 资 本 : 资 本 准 备 金 、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金 、 证 券 损 失 准 备 金 等 。3.1.2 资 本 作 用( 1) 保 护 储 户 利 益 , 稳 定 公 众 信 心( 2) 免 受 意 外 亏 损( 3) 购 置 服 务 装 备 、 设 施( 4) 限 制 资 产 无 限 膨 胀 , 促 进 银 行 注 重 资 产 质 量 , 改 善 经 营 , 增 加盈 利 , 而 非 单 纯 依 靠 资 产 扩 张 获 利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4 3.2.1 巴 塞 尔 协 议 产 生 背 景国 际 银 行 业 竞 争 激 烈 、 资 本 与 资 产 的 比 例 呈 下 降 趋 势 ; 金 融 创 新 使 国家 银 行 业 风 险 加 大 ; 金 融 危 机 国 际 化 ; 巴 塞 尔 委 员 会 的 成 立 为 各 国 协调 政 策 成 为 了 可 能 。1975年 2月 , 比 利 时 、 荷 兰 、 加 拿 大 、 英 国 、 法 国 、 意 大 利 、 德 国 、瑞 典 、 日 本 、 美 国 以 及 瑞 士 、 卢 森 堡 十 二 个 国 家 中 央 银 行 的 银 行 监 督管 理 官 员 在 瑞 士 巴 塞 尔 聚 会 , 成 立 “ 国 际 清 算 银 行 官 员 银 行 管 理 和 监督 活 动 常 设 委 员 会 ” 即 , 巴 塞 尔 委 员 会 。1987年 12月 , 十 二 国 中 央 银 行 行 长 会 议 , 讨 论 加 强 经 营 国 际 业 务 的 商业 银 行 资 本 及 风 险 资 产 的 监 管 问 题 。 1988年 7月 达 成 关 于 统 一 国 际银 行 的 资 本 计 算 和 资 本 标 准 的 协 议 , 即 巴 塞 尔 协 议 , 主 要 是 通过 制 定 资 本 对 信 贷 风 险 的 比 例 和 确 定 最 低 资 本 比 率 的 办 法 来 加 强 国 际银 行 的 稳 固 性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5 3.2.2 巴 塞 尔 协 议 的 基 本 内 容两 大 支 控 : 资 本 规 定 及 其 与 风 险 资 产 的 联 系 。 ( 1) 划 分 资 本资本构成 核 心 资 本附 属 资 本 股 东 权 益 公 开 储 备 非 公 开 储 备重 估 储 备普 通 准 备 金 带 有 债 务 性 质 的 资 本 工 具 次 级 长 期 债 务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6 ( 2) 规 定 资 产 的 风 险 权 重表 内 资 产 按 风 险 权 重 分 为 五 级 : 0, 10%, 20%, 50%, 100%; 据 此 计 算出 表 内 风 险 资 产 总 额 ;表 外 项 目 的 信 用 转 换 系 数 分 为 四 级 : 0, 20%, 50%, 100%; 先 将 表 外资 产 转 换 为 表 内 资 产 , 再 乘 以 相 应 的 表 内 资 产 的 风 险 权 重 , 从 而 计 算出 表 外 风 险 资 产 总 额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7 ( 1) 计 算全 部 资 本 充 足 率 资 本 总 额 /风 险 资 产 总 额风 险 资 产 资 产 风 险 权 重资 本 总 额 核 心 资 本 附 属 资 本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核 心 资 本 /风 险 资 产 总 额(2)实 施 要 求资 本 对 风 险 资 产 比 率 =( 核 心 资 本 +附 属 资 本 ) /风 险 资 产 总 额 8%核 心 资 本 比 率 =核 心 资 本 /风 险 资 产 总 额 4%核 心 资 本 /附 属 资 本 100%( 3) 评 价 巴 塞 尔 协 议 监 管 重 点 针 对 于 信 用 风 险 , 忽 略 对 市 场 风 险 ( 利 率 、汇 率 ) 监 管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8 技 术 进 步 与 金 融 创 新 使 巴 塞 尔 协 议 不 足 。1997年 9月 , 巴 塞 尔 委 员 会 颁 布 有 效 银 行 监 管 的 核 心 原 则 ;1999年 6月 、 2001年 1月 、 2003年 4月 三 次 发 布 了 巴 塞 尔 新 资 本 协 议概 述 ( 简 称 新 巴 塞 尔 协 议 ) 征 求 意 见 稿 , 于 2006年 底 实 施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9 三 大 支 柱 : 最 低 资 本 规 定 、 监 管 当 局 的 监 督 检 查 和 市 场 纪 律 。最 低 资 本 规 定 , 继 续 使 用 原 来 的 资 本 定 义 和 资 本 对 风 险 资 产 的 最 低 比率 。 对 最 低 资 本 规 定 的 变 化 主 要 是 在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的 风 险 计 量 以 及 增加 市 场 风 险 和 操 作 风 险 的 资 本 要 求 上 。 总 资 本 比 率 的 分 母 由 三 部 分 组成 : 信 用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以 及 12.5倍 的 市 场 风 险 和 操 作 风 险 的 资 本 。 全 部 资 本 充 足 率 资 本 总 额 /风 险 资 产 总 额 风 险 资 产 总 额 =总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信 用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市 场 风 险 资 本 要 求 12.5 +操 作 风 险 资 本 要 求 12.5监 管 当 局 的 监 督 检 查 : 确 保 银 行 建 立 有 效 的 内 部 程 序 , 借 以 评 估 银 行 在认 真 分 析 风 险 的 基 础 上 设 定 的 资 本 充 足 率 。市 场 纪 律 : 市 场 监 督 , 及 时 准 确 的 信 息 披 露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10 受 到 了 2008年 全 球 金 融 危 机 的 直 接 催 生 , 该 协 议 的 草 案 于 去 年 提 出 ,并 在 短 短 一 年 时 间 内 就 获 得 了 最 终 通 过 。根 据 协 议 要 求 ,商 业 银 行 必 须 上 调 资 本 金 比 率 ,以 加 强 抵 御 金 融 风 险 的能 力 。 巴 塞 尔 协 议 III 规 定 ,截 至 2015年 1月 ,全 球 各 商 业 银 行 的 一 级 资 本充 足 率 下 限 将 从 现 行 的 4%上 调 至 6%,由 普 通 股 构 成 的 “ 核 心 ” 一 级 资本 占 银 行 风 险 资 产 的 下 限 将 从 现 行 的 2%提 高 至 4.5%。 另 外 ,各 家 银 行应 设 立 “ 资 本 防 护 缓 冲 资 金 ” ,总 额 不 得 低 于 银 行 风 险 资 产 的 2.5%,该规 定 将 在 2016年 1月 至 2019年 1月 之 间 分 阶 段 执 行 。 预 计 二 十 国 集 团 领导 人 将 于 今 年 11月 在 韩 国 首 尔 举 行 的 峰 会 上 批 准 巴 塞 尔 协 议 III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11 ( 1) 分 子 对 策A.内 源 资 本 策 略 : 留 存 收 益 优 点 : 成 本 低 , 免 除 向 外 筹 资 的 发 行 成 本 ; 不 影 响 现 有 股 东 的 控 制 权及 收 益 ; 风 险 小 , 不 受 外 部 市 场 波 动 的 影 响 。 缺 点 : 筹 资 数 量 有 限 。 受 政 府 当 局 对 银 行 适 度 资 本 金 规 模 有 限 制 : 资本 比 率 要 求 降 低 时 , 可 以 用 较 少 的 留 存 收 益 支 持 更 多 的 资 产 增 长 , 相反 , 同 样 的 留 存 收 益 只 能 支 持 较 小 的 资 产 增 长 ; 受 银 行 所 能 获 得 的 净利 润 规 模 的 限 制 : 银 行 盈 利 水 平 提 高 时 , 留 存 收 益 相 应 增 加 , 支 持 更高 的 资 产 增 长 速 度 ; 受 银 行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的 影 响 : 银 行 提 高 股 利 分 配比 例 , 依 赖 内 部 融 资 的 可 能 性 下 降 。美 国 经 济 学 家 戴 维 贝 勒 于 1987 年 提 出 银 行 资 产 持 续 增 长 模 型 SG =ROA(1-DR)/ (EC 1 /TA 1 ) +ROA(1-DR) SG 由 内 源 资 本 支 持 的 银 行 资 产 年 增 长 率 DR税 后 利 润 中 红 利 所 占 比 例 EC 1期 末 银 行 的 总 股 本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12 银 行 红 利 分 配 政 策( 1) 原 则 : 价 值 最 优 化( 2) 意 义 : 现 有 投 资 者 实 现 投 资 收 益 方 式 ; 潜 在 投 资 者 衡 量 银 行 价值 的 重 要 指 标( 3) 内 容 : P243理 性 与 非 理 性股 利 分 配 中 的 羊 群 行 为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13 B.外 源 资 本 管 理发 行 普 通 股 及 其 利 与 弊 : P112发 行 优 先 股 及 其 利 与 弊 :P115发 行 金 融 债 券 及 其 利 与 弊 : P118策 略 选 择 : 监 管 要 求 和 股 东 价 值 最 大 化 要 求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14 股 票 回 购 计 划 股 票 回 购 的 方 式 :场 内 公 开 收 购 和 场 外 协 议 收 购 : 场 内 公 开 收 购 委 托 在 证 券交 易 所 有 正 式 交 易 席 位 的 证 券 公 司 , 代 自 己 按 照 公 司 股 票当 前 市 场 价 格 回 购 。 在 国 外 较 为 成 熟 的 股 票 市 场 上 , 这 一种 方 式 较 为 流 行 。 据 不 完 全 统 计 , 整 个 年 代 , 美 国 公司 采 用 这 一 种 方 式 回 购 的 股 票 总 金 额 为 亿 美 元 左右 , 占 整 个 回 购 金 额 的 以 上 。 虽 然 这 一 种 方 式 的 透明 度 比 较 高 , 但 很 难 防 止 价 格 操 纵 和 内 幕 交 易 , 因 而 , 美国 证 券 交 易 委 员 会 对 实 施 场 内 回 购 的 时 间 、 价 格 和 数 量 等均 有 严 格 的 监 管 规 则 。举 债 回 购 、 现 金 回 购 和 混 合 回 购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15 出 售 资 产 回 购 或 利 用 债 券 和 优 先 股 交 换 等固 定 价 格 要 约 回 购 和 荷 兰 式 拍 卖 回 购 等 企 业 在 特 定 时 间 发 出 的 以 某 一 高 出 股 票 当 前 市 场 价 格 的 价格 水 平 , 回 购 既 定 数 量 股 票 的 要 约 。 为 了 在 短 时 间 内 回 购 数 量相 对 较 多 的 股 票 , 公 司 可 以 宣 布 固 定 价 格 回 购 要 约 。 它 的 优 点是 赋 予 所 有 股 东 向 公 司 出 售 其 所 持 股 票 的 均 等 机 会 , 而 且 通 常情 况 下 公 司 享 有 在 回 购 数 量 不 足 时 取 消 回 购 计 划 或 延 长 要 约 有效 期 的 权 力 。 荷 兰 式 拍 卖 回 购 首 次 出 现 于 1981年 Todd造 船 公 司 的 股 票 回购 。 首 先 公 司 指 定 回 购 价 格 的 范 围 ( 通 常 较 宽 ) 和 计 划 回 购 的股 票 数 量 ( 可 以 上 下 限 的 形 式 表 示 ) ; 而 后 股 东 进 行 投 标 , 说明 愿 意 以 某 一 特 定 价 格 水 平 ( 股 东 在 公 司 指 定 的 回 购 价 格 范 围内 任 选 ) 出 售 股 票 的 数 量 ; 公 司 汇 总 所 有 股 东 提 交 的 价 格 和 数量 , 确 定 此 次 股 票 回 购 的 “ 价 格 数 量 曲 线 ” , 并 根 据 实 际回 购 数 量 确 定 最 终 的 回 购 价 格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16 主 要 目 的 : 反 收 购 改 善 资 本 结 构 :利 用 企 业 闲 置 的 资 金 回 购 一 部 分 股 份 , 虽 然降 低 了 公 司 的 实 收 资 本 , 但 是 资 金 得 到 了 充 分 利 用 , 每 股收 益 也 提 高 了 。 稳 定 公 司 股 价注 意 问 题 在 市 价 很 高 时 卖 出 股 票 ; 在 市 价 很 低 时 买 入 股 票 若 将 来 有 更 好 的 机 会 以 更 低 价 格 回 购 股 票 , 则 银 行 今 天 的购 回 将 遭 损 失回 购 时 机 选 择 股 票 市 价 会 继 续 上 涨 不 可 能 以 更 低 价 格 购 回 股 票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17 ( 2) 分 母 对 策减 少 资 产 规 模 、 调 整 资 产 结 构 、 降 低 风 险 资 产控 制 市 场 风 险 和 操 作 风 险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18 从 信 贷 资 金 管 理 演 变 而 来 。 1993年 人 民 银 行 第 一 次 将 资 本 充 足 率 纳 入监 管 范 围 。 1994年 2月 15日 , 发 布 关 于 资 本 成 分 和 资 产 风 险 权 数 的暂 行 规 定 , 其 中 资 本 充 足 率 的 规 定 基 本 援 引 巴 塞 尔 协 议 的 规 定 。1995年 , 第 一 部 商 业 银 行 法 。 第 39条 规 定 资 本 充 足 率 不 得 低 于 8%。1996年 , 商 业 银 行 资 产 负 债 比 例 管 理 暂 行 监 控 指 标 、 外 资 金 融机 构 管 理 条 例 及 其 实 施 细 则 对 资 本 的 定 义 、 风 险 资 产 、 风 险 权重 、 表 外 业 务 、 资 本 充 足 率 等 进 行 了 明 确 规 定 , 并 在 实 践 中 进 行 风 险监 管 。1998年 修 订 了 资 本 充 足 率 的 测 算 办 法 。2004年 , 借 鉴 新 协 议 , 制 定 发 布 了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充 足 率 管 理 办 法 ,将 市 场 风 险 纳 入 资 本 监 管 框 架 , 规 定 符 合 条 件 的 重 估 储 备 、 次 级 长 期债 务 、 可 转 换 债 券 均 可 计 入 附 属 资 本 。发 展 : 完 善 内 部 评 级 体 系 、 市 场 监 管 ( 信 息 披 露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19 ( 1) 商 业 银 行 并 购 理 论 P394A 概 念 辨 析商 业 银 行 为 了 获 得 控 制 权 利 用 资 本 市 场 对 产 权 结 构 进 行 重 新 安 排 的 行为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20 B.并 购 动 因 理 论 : P395协 同 效 应 1 1 2经 济 协 同 效 应 规 模 经 济 效 应 优 势 互 补 纵 向 一 体 化财 务 协 同 效 应 提 高 股 票 价 格 实 现 合 理 避 税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21 C.商 业 银 行 并 购 方 式 P398( 2) 商 业 银 行 并 购 过 程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22 3.3.1银 行 负 债 的 作 用 和 构 成( 1) 作 用负 债 是 商 业 银 行 的 主 要 资 金 来 源 之 一 ;商 业 银 行 负 债 规 模 和 结 构 决 定 其 资 产 的 规 模 和 结 构 ;负 债 是 商 业 银 行 满 足 流 动 性 需 要 的 重 要 手 段 ;负 债 构 成 社 会 流 通 中 的 货 币 量 。扩 大 负 债 规 模 扩 大 信 贷 规 模 银 行 “ 蛋 糕 ” 做 大社 会 的 闲 散 资 金 有 限 , 各 银 行 的 规 模 、 信 誉 、 质 量 、 效 率 对 不 同 存 款 者有 不 同 的 吸 引 力 , 导 致 各 行 的 负 债 业 务 发 展 不 均 衡 ; 为 拓 展 负 债 业 务 ,各 行 在 负 债 策 略 、 方 式 、 服 务 上 创 新 发 展 , 负 债 业 务 成 为 竞 争 焦 点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23 ( 2) 构 成 各 项 存 款 负 债 ( 基 础 、 支 配 ) : 活 期 、 定 期 、 储 蓄 等 ; 各 项 借 款 :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 再 贴 现 、 再 贷 款 ) 、 同 业 借 款 ( 同 业拆 借 、 抵 押 借 款 、 转 贴 现 等 ) 、 其 他 短 期 借 款 ( 如 回 购 协 议 、 欧 洲 货币 市 场 借 款 等 ) ; 其 他 负 债 ( 如 发 现 大 额 可 转 让 定 期 存 单 、 金 融 债 券 、 结 算 中 占 有 他人 资 金 等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24 流 动 性 (清 偿 性 )风 险 : 影 响 银 行 存 款 流 失 与 流 动 风 险 的 因 素 : 第 一 ,银 行 可 以 向 存 户 提 供 有 竞 争 力 的 存 款 利 率 的 限 度 。 第 二 , 银 行 的 个 人存 款 与 非 个 人 存 款 的 比 例 。 ( 存 款 保 险 制 度 )利 率 风 险 : 银 行 可 以 使 用 利 率 掉 期 、 期 货 、 期 权 等 工 具 来 调 整 资 金 来源 的 利 率 敏 感 性 , 使 之 与 相 应 的 资 金 使 用 相 配 合 。信 贷 风 险 : 其 一 , 如 果 存 款 的 利 率 过 高 银 行 存 户 可 能 担 心 银 行 按 期 偿付 的 实 际 能 力 , 从 而 引 发 信 贷 风 险 ; 其 二 , 银 行 为 了 支 付 高 的 存 款 利率 , 往 往 不 得 不 进 行 回 报 较 高 风 险 也 较 大 的 投 资 以 图 实 现 较 高 的 利 润来 支 持 银 行 的 运 行 。资 本 风 险 : 银 行 的 资 金 来 源 对 银 行 资 本 风 险 及 银 行 资 本 的 杠 杆 作 用 有着 极 为 重 要 的 影 响 。 在 过 高 的 杠 杆 作 用 下 , 银 行 资 本 与 资 产 的 比 例 便急 剧 下 降 , 从 而 导 致 较 高 的 资 本 风 险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25 ( 1) 商 业 银 行 存 款 管 理 的 目 标保 持 存 款 的 稳 定 性 : 活 期 存 款 稳 定 率 =活 期 存 款 最 低 余 额 /活 期 存 款 平 均 余 额 *100% 活 期 存 款 平 均 占 用 天 数 =活 期 存 款 平 均 余 额 *计 算 期 天 数 /活 期 存 款 支付 总 额 *100% 上 述 指 标 与 存 款 稳 定 性 之 间 呈 正 相 关 关 系 。降 低 存 款 的 成 本 存 款 成 本 率 =( 利 息 成 本 +营 业 成 本 ) /各 项 存 款 数 量 *100%提 高 存 款 的 增 长 率 存 款 增 长 率 = ( 本 期 存 款 量 -上 期 存 款 量 ) /上 期 存 款 量 *100%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26 A.利 息 成 本 利 息 成 本 是 指 商业 银 行 以 货 币 形 式 ,按 照 约 定 的 存 款 利 率直 接 付 给 存 款 者 的 报酬 。 存 款 利 率 有 不 变利 率 与 可 变 利 率 之 分 。 B.营 业 成 本 营 业 成 本 又 称 非利 息 成 本 , 指 除 利 息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开 支 。包 括 广 告 宣 传 费 、 柜台 和 外 勤 人 员 的 工 资 、设 备 折 旧 、 办 公 费 用以 及 其 他 开 支 等 。 C.资 金 成 本 资 金 成 本 是 指 包括 为 吸 收 存 款 而 支 付的 一 切 费 用 , 即 利 息成 本 和 营 业 成 本 之 和 。它 反 映 了 银 行 为 取 得存 款 而 付 出 的 代 价 。 D.可 用 资 金 成 本 可 用 资 金 是 指 银行 吸 收 来 的 资 金 在 扣除 应 交 的 法 定 存 款 准备 金 、 必 要 的 储 备 金之 后 , 可 以 实 际 用 于贷 款 和 投 资 的 那 部 分 资 金 。 E.相 关 成 本 与 增 加 负 债 有 关 ,未 包 括 在 上 述 几 项 中的 成 本 。 主 要 有 两 种类 型 : 一 种 是 风 险 成本 , 是 指 因 存 款 增 加引 起 银 行 风 险 增 加 而必 须 付 出 的 代 价 ; 另一 种 是 连 锁 反 应 成 本 ,是 指 银 行 对 新 吸 收 存款 增 加 服 务 和 利 息 ,而 引 起 的 对 银 行 原 有存 款 也 要 相 应 增 加 的开 支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27 平 均 成 本 法 :有 算 术 平 均 成 本 法 和 加 权 平 均 成 本 法 两 种 。 银 行 采 用 的多 是 加 权 平 均 成 本 法 。 加 权 平 均 法 主 要 用 于 对 同 行 业 各 种 存 款 成 本 的对 比 分 析 , 或 历 年 各 种 资 金 来 源 成 本 的 变 动 分 析 等 。 其 计 算 公 式 为 : X x f f边 际 成 本 法 :指 银 行 为 新 增 一 定 资 金 所 增 加 的 经 营 成 本 。 银 行 把 资 金的 边 际 成 本 作 为 确 定 贷 款 价 格 和 选 择 金 融 资 产 的 标 准 。 当 银 行 资 金 边际 成 本 一 定 时 , 银 行 就 只 能 选 择 那 些 边 际 收 益 率 大 于 或 等 于 边 际 成 本的 资 产 , 贷 款 的 价 格 也 必 须 大 于 或 等 于 资 金 边 际 成 本 。 银 行 资 金 边 际成 本 的 计 算 公 式 为 : MCl ( 新 增 利 息 成 本 十 新 增 营 业 成 本 ) 新 增 资 金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28 常 用 方 法 :目 标 利 润 定 价 法 :某 项 存 款 利 率 =该 项 存 款 的 营 业 成 本 率 +目 标 利 润 率边 际 成 本 定 价 法 边 际 成 本 =总 成 本 变 动 额 =新 利 率 *新 利 率 下 吸 收 的 存 款 量 -旧 利 率 *旧利 率 下 吸 收 的 存 款 量 边 际 成 本 率 =总 成 本 变 动 额 /存 款 增 量其 他 方 法 , 如 市 场 渗 透 定 价 法 、 价 格 表 定 价 法 ; 为 不 同 的 客 户 制 定 不同 的 价 格 ( 如 高 层 目 标 定 价 法 ) ; 根 据 客 户 与 银 行 的 关 系 定 价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29 ( 1)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 包 括 再 贷 款 和 再 贴 现 。再 贷 款 包 括 三 种 : 年 度 性 借 款 、 季 节 性 借 款 和 日 拆 性 借 款 。 年 度 性 借款 是 用 于 解 决 商 业 银 行 因 经 济 合 理 增 长 而 相 应 增 加 的 贷 款 需 要 。 季 节性 借 款 是 由 于 季 节 性 贷 款 需 求 (如 农 副 产 品 收 购 贷 款 、 农 副 产 品 预 购定 金 贷 款 )而 引 起 资 金 来 源 临 时 不 足 引 起 的 借 款 。 日 拆 性 借 款 是 商 业银 行 因 异 地 结 算 转 汇 和 同 城 票 据 交 换 清 算 以 及 临 时 性 资 金 短 缺 而 借 用的 贷 款 。 认 真 编 制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计 划 。 商 业 银 行 各 级 行 要 逐 级 上 报 本 级行 信 贷 收 支 计 划 , 由 总 行 汇 总 上 报 人 民 银 行 总 行 , 由 人 行 纳 入 国 家 综合 信 贷 收 支 计 划 , 报 国 务 院 审 批 后 , 确 定 商 业 银 行 年 度 信 贷 收 支 计 划和 再 贷 款 计 划 , 再 逐 级 下 达 。 充 分 合 理 使 用 借 款 , 按 期 归 还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30 ( 2) 同 业 拆 借合 理 控 制 同 业 拆 借 的 规 模 。 根 据 人 民 银 行 制 定 的 商 业 银 行 资 产 负 债 比例 管 理 监 控 、 监 测 指 标 的 规 定 , 商 业 银 行 拆 入 资 金 金 额 与 各 项 存 款 余额 之 比 不 得 超 过 4 ; 拆 出 资 金 余 额 与 各 项 存 款 余 额 之 比 不 得 超 过 8 。确 定 适 宜 的 拆 借 资 金 期 限 结 构 。 如 果 拆 借 资 金 的 期 限 结 构 不 合 适 , 集中 拆 入 要 集 中 归 还 , 容 易 发 生 到 期 来 不 及 组 织 足 够 资 金 以 供 还 款 的 问题 。根 据 需 要 确 定 拆 入 资 金 量 , 加 强 对 拆 入 资 金 的 管 理 , 减 少 资 金 闲 置 。( 3) 证 券 回 购 协 议证 券 回 购 协 议 是 商 业 银 行 在 出 售 证 券 时 , 签 订 协 议 , 约 定 在 一 定 期 限后 按 约 定 价 格 购 回 所 卖 证 券 , 以 获 得 及 时 可 用 资 金 的 交 易 方 式 。( 4) 欧 洲 货 币 市 场 借 款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31 借 入 资 金 的 规 模资 金 缺 口 =当 前 和 预 期 未 来 的 贷 款 与 投 资 量 -当 前 和 预 期 的 存款 量借 入 资 金 的 期 限借 入 资 金 的 相 对 成 本借 入 资 金 的 风 险借 入 资 金 的 法 规 限 制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32 自 资 本 结 构 理 论 的 开 创 性 文 献 Modigliani 和 Miller( 1958) ( 资 本 成本 、 公 司 理 财 和 投 资 理 论 ,以 下 简 称 为 MM( 1958),) 出 现 以 来 , 资 本 结构 理 论 的 研 究 大 致 可 以 划 分 为 两 个 阶 段 : 第 一 阶 段 是 80 年 代 末 之 前 的 30 年 , 第 二 阶 段 是 90 年 代 以 后 。( 一 )MM定 理MM( 1958) 开 创 了 现 代 资 本 结 构 理 论 。在 下 述 假 设 下 , 公 司 价 值 与 资 本 结 构 无 关 : ( 1) 没 有 税 收 。 ( 2) 不 存在 破 产 成 本 。 ( 3) 公 司 的 投 资 决 策 不 受 其 资 本 结 构 变 化 的 影 响 。 ( 4) 公 司 内 部 人 与 外 部 投 资 者 之 间 不 存 在 信 息 不 对 称 。 ( 5) 资 本 市 场 没 有 交易 成 本 和 交 易 限 制 。 ( 6) 投 资 者 可 以 按 照 公 司 同 样 的 条 件 进 行 借 贷 。假 设 ( 1) - ( 4) 保 证 了 公 司 资 本 结 构 的 变 化 不 会 改 变 公 司 产 生 的 自 由现 金 流 , Titman( 2002) 把 这 些 假 设 统 称 为 “ 现 金 流 假 设 ” 。 假 设 ( 5) 和 ( 6) 保 证 了 投 资 者 可 以 无 成 本 地 实 施 公 司 的 杠 杆 策 略 , Titman( 2002) 把 这 些 假 设 统 称 为 “ 市 场 条 件 假 设 ” 。MM( 1958) 提 供 的 证 明 逻 辑 是 无 风 险 套 利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33 鉴 于 MM定 理 难 以 解 释 现 实 的 资 本 结 构 现 象 , 金 融 学 家 开 始 探 索 MM定 理 的假 设 , 在 80 年 代 之 前 形 成 了 资 本 结 构 的 三 大 经 典 理 论 : 权 衡 理 论 、 优 序融 资 理 论 、 代 理 成 本 理 论 。( 二 ) 静 态 权 衡 理 论在 假 定 企 业 投 资 水 平 和 现 有 资 产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 企 业 存 在 一 个 最 优 的 资本 结 构 , 最 优 资 本 结 构 是 企 业 权 衡 负 债 融 资 的 边 际 收 益 和 边 际 成 本 的 结果 。 其 中 , 负 债 融 资 的 收 益 包 括 税 盾 效 应 和 降 低 股 权 融 资 下 的 代 理 成 本等 。 负 债 融 资 的 成 本 包 括 破 产 成 本 、 财 务 困 境 成 本 和 债 务 融 资 下 的 代 理成 本 等 。 因 此 , 从 长 期 来 看 , 企 业 存 在 一 个 目 标 资 本 结 构 ( 最 优 资 本 结构 ) 。存 在 问 题 : Myers( 1984) 对 此 进 行 了 详 细 的 论 述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34 ( 三 ) 不 对 称 信 息 模 型1.优 序 融 资 理 论 ( pecking order theory)优 序 融 资 理 论 是 Myers 和 Majluf ( 1984) 和 Myers( 1984) 建 立 起 来 的 , 是 逆 向 选 择 理 论 在 公 司 财 务 中 的 主 要 应 用 之 一 。 Myers 和 Majluf( 1984) 的 两 个 关 键 假 设 是 ,第 一 , 内 部 人 与 外 部 投 资 者 之 间 关 于 公 司 的 价 值 存 在信 息 不 对 称 。 第 二 , 股 票 发 行 决 策 以 发 行 前 股 东 的 价 值 最 大 化 为 目 标 。在 外 部 投 资 者 与 内 部 人 存 在 不 对 称 信 息 的 情 况 下 , 股 市 可 能 高 估 或 者 低估 公 司 的 股 票 价 值 。 对 外 部 投 资 者 来 说 , 公 司 进 行 外 部 股 权 融 资 可 能 成为 股 价 高 估 的 信 号 , 从 而 导 致 股 票 价 格 下 跌 。 发 行 股 票 导 致 的 潜 在 股 价下 跌 可 能 阻 碍 公 司 发 行 股 票 为 净 现 值 大 于 0 的 项 目 融 资 , 在 此 情 况 下 , 公 司 可 能 选 择 其 他 融 资 工 具 , 或 者 干 脆 放 弃 项 目 , 导 致 投 资 不 足( underinvestment) 。 为 了 降 低 外 部 融 资 的 成 本 , 公 司 首 选 内 部 融 资 。如 果 需 要 进 行 外 部 融 资 , 公 司 将 选 择 风 险 相 对 较 小 的 工 具 , 例 如 债 券 和可 转 债 , 外 部 股 权 融 资 是 公 司 最 后 的 选 择 。 这 就 是 优 序 融 资 理 论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35 不 对 称 信 息 问 题 越 严 重 , 公 司 的 优 序 融 资 倾 向 越 强 烈 。 成 熟 行 业的 公 司 、 大 公 司 、 风 险 较 小 的 公 司 与 无 形 资 产 较 少 的 公 司 的 信 息不 对 称 问 题 不 突 出 , 因 此 它 们 进 行 股 权 融 资 的 可 能 性 大 于 高 科 技公 司 、 小 公 司 、 风 险 较 大 的 公 司 以 及 无 形 资 产 较 多 的 公 司 。 此 外 , 由 于 信 息 披 露 有 助 于 缓 解 信 息 不 对 称 问 题 , 公 司 倾 向 于 紧 接 在 披露 盈 利 信 息 公 告 之 后 发 行 股 权 证 券 , 这 样 做 有 助 于 缩 小 发 行 公告 导 致 的 股 价 下 跌 幅 度 。 优 序 融 资 理 论 获 得 了 一 些 实 证 支 持 , 如 提 高 ( 降 低 ) 杠 杆 的 交 易 公 告 的 事 件 超 额 收 益 大 于 ( 小 于 ) 0。2.其 他 逆 向 选 择 模 型 : 如 动 态 的 逆 向 选 择 模 型 , 这 类 模 型 的 一个 共 同 点 是 假 设 或 推 演 出 经 理 与 外 部 投 资 者 之 间 的 信 息 不 对 称的 严 重 程 度 随 时 间 变 化 , 因 此 经 理 选 择 在 信 息 不 对 称 程 度 最 轻的 时 候 发 行 股 票 。 如 公 司 需 要 通 过 发 行 股 票 筹 集 投 资 需 要 的 资金 ,可 以 选 择 推 迟 投 资 或 者 立 即 投 资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36 3.信 号 模 型在 资 本 结 构 的 信 号 模 型 中 , 资 本 结 构 是 公 司 内 部 人 向 外 部 投 资 者 传 递 信息 的 信 号 。 经 典 信 号 模 型 有 两 个 : 在 Ross( 1977) 中 , 经 理 知 道 、 但 投 资 者 不 知 道 公 司 未 来 收 益 的 分 布( 信 息 不 对 称 )。 经 理 的 目 标 是 最 大 化 个 人 利 益 , 其 利 益 与 公 司 的 市 场 价值 正 相 关 , 公 司 破 产 会 导 致 经 理 受 罚 。 在 均 衡 状 态 下 , 杠 杆 比 例 将 成 为经 理 向 外 部 投 资 者 传 递 公 司 质 量 的 信 号 : 债 务 比 例 越 大 ,公 司 质 量 越 高 。Ross( 1977) 的 核 心 实 证 预 期 是 公 司 价 值 或 盈 利 能 力 与 债 务 比 例 正 相 关 。在 Leland 和 Pyle( 1977) 中 , 企 业 家 为 了 投 资 新 项 目 需 要 筹 集 外 部 股 权资 金 , 但 他 与 投 资 者 之 间 存 在 信 息 不 对 称 : 企 业 家 知 道 而 投 资 者 不 知 道新 项 目 的 质 量 。 企 业 家 以 个 人 效 用 最 大 化 为 目 标 。 由 于 项 目 存 在 风 险 , 公 司 杠 杆 比 例 越 高 , 企 业 家 的 持 股 比 例 就 越 大 , 承 担 的 风 险 也 就 越 大 。在 企 业 家 厌 恶 风 险 的 假 设 下 , 他 的 持 股 比 例 ( 等 价 地 , 公 司 的 杠 杆 比 例 ) 是 他 向 外 部 投 资 者 传 递 项 目 质 量 的 信 号 。 在 均 衡 状 态 下 , 他 的 持 股 比 例越 大 , 公 司 价 值 就 越 大 ; 公 司 资 产 的 风 险 越 大 , 杠 杆 比 例 就 越 低 。 4.存 在 问 题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37 Jensen 和 Meckling( 1976) 开 创 了 金 融 学 的 代 理 成 本 理 论 , 研 究 了 两 类代 理 成 本 : 经 理 与 股 东 之 间 的 代 理 成 本 , 股 东 与 债 权 人 之 间 的 代 理 成 本 。1.外 部 股 权 融 资 的 代 理 成 本经 理 只 能 享 受 到 改 善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产 生 的 部 分 利 益 , 却 承 担 了 相 应 的 全部 成 本 。 因 此 经 理 的 最 优 决 策 是 权 衡 个 人 管 理 投 入 的 边 际 成 本 与 边 际 收入 。 边 际 成 本 的 递 增 特 性 和 边 际 收 入 的 递 减 特 性 决 定 了 下 述 结 果 : 相 对于 没 有 外 部 股 权 融 资 的 情 况 而 言 , 外 部 股 权 融 资 将 降 低 经 理 的 管 理 投 入 , 从 而 降 低 公 司 的 价 值 。 这 就 是 外 部 股 权 融 资 的 代 理 成 本 , 体 现 为 管 理 懈怠 、 奢 侈 消 费 、 利 益 侵 占 和 王 国 建 设 等 。对 公 司 进 行 过 度 扩 张 , Jensen( 1986) 分 析 经 理 存 在 过 度 扩 张 的 动 机 , 因 可 以 增 加 经 理 控 制 的 资 源 , 提 高 经 理 的 报 酬 , 为 中 层 经 理 提 供 大 量 升迁 机 会 。 尤 其 是 有 大 量 自 由 现 金 流 的 公 司 , 经 理 具 有 进 行 过 度 扩 张 的 资源 ,提 高 现 金 股 利 水 平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可 以 降 低 自 由 现 金 流 的 代 理 成 本 。 但是 , 由 于 经 理 在 公 司 分 配 政 策 上 具 有 决 策 权 , 增 加 现 金 股 利 对 代 理 成 本的 约 束 充 不 过 是 软 约 束 。 Jensen( 1986) 提 出 增 加 债 务 融 资 有 助 于 降 低 自 由 现 金 流 的 代 理 成 本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38 2.债 务 融 资 与 代 理 成 本Jensen 和 Meckling( 1976) 提 出 了 资 产 替 代 问 题 或 者 风 险 转 移 问 题 。 若债 务 合 约 没 有 约 束 债 务 人 ( 公 司 ) 的 行 为 。 发 行 债 务 后 ,公 司 用 高 风 险 资产 替 代 低 风 险 资 产 将 损 害 债 权 人 的 利 益 , 同 时 提 高 股 权 价 值 , 即 导 致 债权 价 值 向 股 权 转 移 。Myers( 1977) 提 出 债 务 融 资 可 能 导 致 公 司 投 资 不 足 。 由 于 股 权 的 索 偿 权等 级 低 于 债 权 , 筹 集 外 部 股 权 资 金 将 导 致 股 东 价 值 向 债 权 人 转 移 。 如 果新 项 目 的 净 现 值 能 够 弥 补 外 部 股 权 融 资 导 致 的 潜 在 价 值 转 移 , 股 东 将 愿意 为 实 现 增 长 期 权 筹 集 外 部 股 权 资 金 ; 反 之 , 如 果 新 项 目 的 净 现 值 虽 然大 于 0, 但 不 足 以 弥 补 外 部 股 权 融 资 导 致 的 潜 在 价 值 转 移 , 那 么 , 股 东 将不 愿 筹 集 外 部 股 权 资 金 。 在 其 他 条 件 相 同 的 情 况 下 , 公 司 杠 杆 比 例 越 高 , 投 资 不 足 问 题 越 严 重 。3.存 在 问 题 : 前 述 代 理 成 本 文 献 的 一 个 共 同 假 设 是 代 理 问 题 不 能 通 过 激励 相 容 合 约 来 解 决 。 Hart ( 2001) 指 出 , Jensen 和 Meckling( 1976) 没 有 回 答 一 个 关 键 问 题 : 为 什 么 采 用 财 务 结 构 而 不 是 激 励 机 制 解 决 代 理 问题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39 ( 五 ) 产 品 市 场 与 资 本 结 构 的 交 互 作 用从 20 世 纪 80 年 代 中 期 至 今 。 企 业 对 未 来 产 品 /要 素 市 场 的 竞 争 状况 和 自 身 竞 争 策 略 的 预 期 将 影 响 其 资 本 结 构 的 选 择 ; 反 过 来 , 企业 当 期 资 本 结 构 的 选 择 也 会 影 响 未 来 在 产 品 市 场 上 的 竞 争 策 略 。这 些 文 献 可 以 划 分 为 3个 方 向 : 有 限 责 任 模 型 、 捕 食 模 型 以 及 战 略投 资 模 型 。1.有 限 责 任 与 产 品 市 场 战 略 : 这 类 文 献 的 基 本 思 想 源 于 Jensen 和Meckling( 1976)有 限 责 任 激 励 股 东 实 施 高 风 险 的 战 略 。 债 务 比 例越 高 , 为 了 追 求 股 东 价 值 最 大 化 , 公 司 通 过 提 高 产 量 进 行 竞 争 的动 机 越 强 。2.捕 食 模 型 : 在 经 济 学 中 , 捕 食 ( predation) 作 为 一 种 竞 争 战 略是 指 公 司 通 过 降 价 销 售 产 品 来 降 低 竞 争 对 手 的 利 润 以 迫 使 竞 争 对手 退 出 市 场 。 在 捕 食 模 型 中 , 债 务 融 资 的 优 势 是 税 盾 价 值 或 者 激励 作 用 , 劣 势 是 提 高 了 公 司 被 竞 争 对 手 捕 食 的 可 能 性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40 3.战 略 投 资 模 型 : 以 Myers 和 Majluf( 1984) 建 立 的 优 序 融 资 理 论 为 基础 , Kovenock 和 Phillips( 1995) 认 为 资 本 结 构 对 投 资 具 有 战 略 影 响 。假 设 公 司 存 在 代 理 成 本 问 题 或 者 信 息 不 对 称 问 题 , 这 会 提 高 外 部 股 权 /债权 融 资 成 本 。 如 果 外 部 融 资 比 内 部 融 资 昂 贵 , 那 么 增 加 债 务 意 味 着 公 司将 来 不 增 加 投 资 。 在 此 情 况 下 , 公 司 对 竞 争 对 手 的 侵 略 性 较 弱 , 不 会 大幅 增 加 产 量 。 该 文 说 明 , 公 司 增 加 债 务 可 能 导 致 公 司 产 量 和 行 业 产 量 都下 降 。存 在 问 题 : 对 产 品 市 场 与 公 司 资 本 结 构 交 互 作 用 的 理 论 探 讨 已 经 比 较 成熟 , 这 一 理 论 分 支 最 大 的 问 题 是 缺 乏 令 人 信 服 的 实 证 支 持 。 除 了 个 别 文献 , 其 他 实 证 文 献 都 是 案 例 研 究 、 行 业 研 究 或 者 小 样 本 研 究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41 把 资 本 结 构 与 控 制 权 交 易 联 系 起 来 的 背 景 是 80 年 代 的 收 购 浪 潮 , 这 次 浪潮 具 有 两 个 鲜 明 的 特 点 : 大 量 的 敌 意 收 购 和 许 多 公 司 为 防 御 敌 意 收 购 进行 杠 杆 化 重 组 。 几 乎 同 时 出 现 的 两 篇 文 献 Stulz ( 1988) 和 Harris 和Raviv( 1988)研 究 了 控 制 权 交 易 对 公 司 资 本 结 构 的 影 响 。 这 两 篇 文 章 的基 本 思 想 几 乎 相 同 : 通 过 影 响 股 权 在 经 理 和 外 部 人 之 间 的 分 布 , 资 本 结构 将 影 响 收 购 竞 争 的 结 果 。90 年 代 初 以 后 , 控 制 权 驱 动 的 理 论 基 本 上 没 有 重 要 进 展 。 在 资 本 结 构 理论 中 , 控 制 权 驱 动 的 理 论 处 于 次 要 地 位 , 无 法 与 权 衡 理 论 、 优 序 融 资 理论 争 辉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42 1.动 态 权 衡 理 论 模 型动 态 权 衡 理 论 模 型 是 对 静 态 平 衡 理 论 的 重 要 拓 展 ,可 以 解 释 静 态 权 衡 模 型难 以 解 释 的 诸 多 实 证 现 象 。 这 类 模 型 以 静 态 权 衡 理 论 为 基 础 , 利 用 期 权定 价 方 法 , 研 究 财 务 杠 杆 调 整 成 本 、 破 产 成 本 、 税 盾 和 代 理 成 本 等 因 素对 公 司 动 态 融 资 行 为 的 影 响 。2.股 市 择 时 的 理 论 与 证 据在 公 司 财 务 中 , “ 股 市 择 时 ” ( equity market timing) 是 指 公 司 选 择在 股 价 处 于 高 位 时 发 行 股 票 , 低 位 时 回 购 股 票 。 对 于 股 市 择 时 这 种 被 广泛 研 究 的 现 象 , 主 要 有 两 类 理 论 模 型 试 图 进 行 解 释 。 一 类 是 理 性 模 型 ,另一 类 是 假 设 投 资 者 非 理 性 的 行 为 金 融 模 型 Stein( 1996)假 设 股 市 不 是 有效 市 场 投 资 者 可 能 系 统 地 高 估 或 者 低 估 公 司 未 来 的 现 金 流 , 公 司 经理 则 是 理 性 预 期 的 。 投 资 者 的 预 期 偏 差 会 导 致 市 场 ( 相 对 于 基 本 面 )高 估或 者 低 估 股 价 。 为 了 给 长 期 股 东 创 造 价 值 , 经 理 会 在 股 价 高 估 ( 低 估 ) 时 发 行 ( 回 购 ) 股 票 。总 之 , 公 司 发 行 股 票 是 否 择 时 以 及 为 什 么 择 时 仍 然 是 富 有 争 议 的 热 点 问题 , 现 有 研 究 成 果 没 有 盖 棺 定 论 , 对 这 些 问 题 的 进 一 步 探 索 依 然 具 有 一 定 空 间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43 3.资 本 结 构 是 择 时 发 行 还 是 动 态 优 化 的 结 果 ?大 量 证 据 表 明 杠 杆 比 例 存 在 目 标 杠 杆 比 例 , 但 是 向 目 标 比 例 的 调 整 非 常 缓 慢 。对 该 现 象 两 种 竞 争 性 的 解 释 相 持 不 下 , 一 种 是 Baker 和 Wurgler( 2002) 提 出的 择 时 理 论 , 即 资 本 结 构 是 历 史 冲 击 的 结 果 , 公 司 没 有 目 标 杠 杆 比 例 。 另 一种 解 释 是 动 态 权 衡 理 论 , 部 分 金 融 学 家 认 为 该 现 象 是 交 易 成 本 导 致 的 结 果 。4.权 衡 理 论 与 优 序 融 资 理 论 之 争迄 今 为 止 , 在 所 有 资 本 结 构 理 论 中 ,权 衡 理 论 和 优 序 融 资 理 论 占 有 压 倒 优 势 。 筹 资 业 务 管 理 44 从 总 体 方 法 上 来 说 , 80 年 代 之 前 资 本 结 构 理 论 的 发 展 主 要 是 理 论 推 动 型 的 , 典 型 代 表 是 金 融 学 家 把 经 济 学 中 发 展 起 来 的 不 对 称 信 息 理 论 和 代 理 成 本 理 论移 植 到 金 融 学 中 。 相 比 而 言 , 过 去 20年 实 证 对 理 论 的 推 动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 例 如 , 行 为 金 融 学 的 发 展 不 能 简 单 理 解 为 行 为 经 济 学 的 移 植 , 理 性 框 架 下 难以 解 释 的 诸 多 实 证 现 象 对 行 为 金 融 学 的 发 展 不 可 或 缺 。 展 望 未 来 , 实 证 对 资本 结 构 理 论 的 研 究 可 能 发 挥 更 大 的 作 用 。从 研 究 内 容 上 来 说 , 至 少 有 不 同 层 面 的 3 大 方 向 值 得 重 视 。1、 研 究 MM定 理 的 市 场 条 件 假 设 ;2、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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