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教材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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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10.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金坛花园妇科医院,刘德之,培训教材,目 录,针对所有施救者的主要问题,非专业施救者成人心肺复苏,医务人员基础生命支持,电击治疗,心肺复苏技术和装置,心血管病高级生命支持,急性冠状动脉综合症,中风,儿科基础生命支持,儿科高级生命支持,新生儿复苏,伦理学问题,培训、 实施和团队,急救,总结,本 “指南摘要”是对 2010 美国心脏协会 (AHA) 心肺复苏 (CPR) 及心血管急救 (ECC) 指南一些重要问题和变更的总结。本摘要的内容面向急救人员和美国心脏协会导师,旨在帮助他们专注于复苏学以及有争议的或有可能导致更改复苏操作或复苏培训内容的指导建议。此外还给出了指南建议的依据。,由于本发表物仅作为总结,因此未参考作为论据的已发表研究,也未列出建议级别或临床证据水平。有关更多详细信息和参考资料,读者可阅读在线发表于2010年10月份循环 期刊的2010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包括执行摘要)1,也可以参考同时发表于循环2 和复苏3 期刊的 2010 国际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及治疗建议 中的详细复苏学摘要。,自第一次发表记录对心脏骤停患者进行胸外按压后的存活率的相关研究文献以来,今年已是第 50 周年,4 复苏专家和施救者将继续致力于减少因心血管病和中风导致的死亡和残疾。 旁观者、 急救人员和医务人员在为心脏骤停患者进行心脏复苏的过程中都具有重要作用。另外,专业急救人员可提供出色的心跳骤停间和骤停后护理。,2010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基于国际证据评估流程, 由数百位国际复苏科学家和专家对数千份已经过同行审核的发表物进行评估、 讨论和辩论。 有关 2010 证据评估流程的信息包含在方块图 1 中。,针对所有施救者的,主要问题,这部分总结 2010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针对所有施救者, 即医务人员或非专业施救者的基础生命支持 (BLS) 方面的问题。 2005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中强调了高质量胸外按压(以足够的速率和幅度进行按压, 保证每次按压后胸廓回弹, 并尽可能减少胸外按压的中断) 的重要性。 2005 年前后发表的研究表明: (1) 尽管在实施 2005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后心肺复苏质量已提高且存活率已上升, 但胸外按压的质量仍然需要提高; (2) 各个急救系统 (EMS) 中的院外心脏骤停存活率相差较大; (3) 对于大多数院外心脏骤停患者, 均未由任何旁观者对其进行心肺复苏。 2010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中作出了一些更改建议, 以尝试解决这些问题,同时提出有关重视心脏骤停后治疗的新建议, 以提高心脏骤停的存活率。,继续强调实施高质量心肺复苏, 2010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仍然强调实施高质量心肺复苏的需要, 包括:, 按压速率至少为每分钟 100 次(而不再是每分钟“大约” 100 次), 成人按压幅度至少为 5 厘米; 婴儿和儿童的按压幅度至少为胸部前后径的三分之一(婴儿大约为 4 厘米, 儿童大约为 5 厘米) 。 请注意, 不再使用 5 厘米的成人范围, 而且为儿童和婴儿指定的绝对深度较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早期版本中指定的深度更深。, 保证每次按压后胸部回弹, 尽可能减少胸外按压的中断, 避免过度通气,对于成人、儿童和婴儿(不包括新生儿),单人施救者的按压通气比率建议值 (30:2) 并未更改。 在 2010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中, 仍然建议以大约每秒钟 1 次的速率进行人工呼吸。 实施高级气道管理后, 可继续进行胸外按压 (速率为每分钟至少 100 次) 且不必与呼吸同步。 之后, 可按照大约每 6 至 8 秒钟 1 次呼吸的速率进行人工呼吸(每分钟大约 8 至 10 次呼吸) 。 应避免过度通气。,方块图 1,证据评估流程, 2010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基于对复苏文献资料的大量研究, 并由多名国际复苏专家和美国心脏协会心血管急救委员会及专业分会进行深入探讨和讨论后编写。 同时发表于循环2 和复苏 3 两份期刊上的 2010 年 ILCOR 国际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及治疗建议 是根据数以万计已由同行讨论的复苏研究总结出的国际临床指南。 该 2010 年国际证据评估过程包括由来自 29 个国家的 356 名复苏专家, 通过亲临会议、 会议和在线研讨会(“网上研讨会” ) 对复苏研究进行为期 36 个月的分析、 讨论和探讨, 包括 2010 年初在德克萨斯的达拉斯举办的 2010 心肺复苏与心血管急救及治疗建议国际指南会议。 工作表专家们制作了包括 277 个复苏和心血管急救主题的 411 份科学证据总结。 该过程包括对相关文献进行有组织的证据评估、 分析和分类。 其中还包括对可能的利益冲突进行严格的申报和管理。 2010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1 包括应用有关国际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和治疗建议的专家建议, 以及有关有效性、 培训和应用的方便性以及地方实施可行性等因素的注意事项。3。,从 A-B-C 更改为 C-A-B,2010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建议将成人、儿童和婴儿(不包括新生儿,请参见“新生儿复苏” 部分)的基础生命支持程序从A-B-C(开放气道、人工呼吸、胸外按压)更改为 C-A-B(胸外按压、开放气道、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程序的这一根本性更改将需要对所有曾学习过心肺复苏的人员重新进行培训,但参与制定2010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的人员及相关专家一致认为付出努力是值得的。,理由:,绝大多数心脏骤停发生在成人身上, 而在各年龄段的患者中, 发现心脏骤停最高存活率均为有目 击者的心脏骤停, 而且初始心律是心室颤动 (VF) 或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 (VT) 。 在这些患者中, 基础生命支持的关键操作是胸外按压和早期除颤。 在 A-B-C 程序中, 当施救者开放气道以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寻找防护装置或者收集并装配通气设备的过程中, 胸外按压往往会被延误。 更改为 C-A-B 程序可以尽快开始胸外按压, 同时能尽量缩短通气延误时间(也就是说, 只需进行第一轮 30 次胸外按压的时间, 大约为 18 秒钟; 如果有 2 名施救者为婴儿或儿童进行复苏, 延误时间会更短) 。,从 A-B-C 更改为 C-A-B,大多数院外心脏骤停患者没有由任何旁观者进行心肺复苏。 这可能是多种原因造成的, 但其中一个障碍可能是 A-B-C 程序, 该程序的第一步是施救者认为最困难的步骤, 即开放气道并进行人工呼吸。 如果先进行胸外按压, 可能会鼓励更多施救者立即开始实施心肺复苏。,基础生命支持通常被描述为一系列操作, 对于单人施救者, 情况仍然如此。 不过, 医务人员都以团体形式工作, 且团队成员通常同时执行各个基础生命支持操作。 例如, 一名施救者立即开始胸外按压, 另一名施救者拿到自动体外除颤器 (AED) 并求援, 而第三名施救者开放气道并进行通气。,同样, 鼓励医务人员根据最有可能的骤停病因展开施救行动。例如, 如果医务人员在独自一人时看到一位患者突然倒下, 该人员可以认定该患者已发生原发性心脏骤停且出现需电击处理的节律, 应立即启动急救系统、 找到 AED 并回到患者身边并开始心肺复苏和使用 AED 。 但是, 对于推测因溺水等原因导致窒息性骤停的患者, 应首先进行胸外按压并进行人工呼吸, 在大约 5 个周期(大约两分钟) 后再启动急救系统。, 2010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中新增了两个部分, 即“心脏骤停后治疗” 及“培训、 实施和团队” 。通过在美国心脏协会心血管急救成人生存链中添加第 5 个新环节, 来强调心脏骤停后治疗的重要性(图 1 ) 。 有关这些新增部分包含的主要建议的总结, 请参阅“心脏骤停后治疗” 及“培训、 实施和团队” 部分。,非专业施救者,成人心肺复苏,主要问题及更改的总结,在 2010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中, 有关非专业施救者成人心肺复苏的主要问题及更改如下:, 建立了简化的通用成人基础生命支持流程(图 2 ) 。, 对根据无反应的症状立即识别并启动急救系统, 以及在患者无反应且没有呼吸或不能正常呼吸(即仅仅是喘息) 的情况下开始进行心肺复苏的建议作出了改进。, 从流程中去除了“看、 听和感觉呼吸” 。, 继续强调高质量的心肺复苏(以足够的速率和幅度进行按压, 保证每次按压后胸廓回弹, 尽可能减少按压中断并避免过度通气) 。, 更改了单人施救者的建议程序, 即先开始胸外按压, 然后进行人工呼吸( C-A-B 而不是 A-B-C ) 。 单人施救者应首先从进行 30 次按压开始心肺复苏, 而不是进行 2 次通气, 这是了避免延误首次按压。, 按压速率应为每分钟至少 100 次(而不是每分钟“大约” 100 次) 。, 成人按压幅度已从 4 至 5 厘米的范围更改为至少 5 厘米。,这些更改旨在简化非专业施救者的培训, 仍然强调需要为心脏骤停患者尽快进行胸外按压。 下文给出有关这些更改的详细信息。 注意: 在以下主题中, 使用星号 (*) 表示针对非专业施救者但与医务人员相似的更改或强调要点。,强调胸外按压 *,2010 (新增): 如果旁观者未经过心肺复苏培训, 则应进行 Hands-Only (单纯胸外按压) 的心肺复苏, 即仅为突然倒下的成人患者进行胸外按压并强调在胸部中央“用力快速按压,或者按照急救调度的指示操作。 施救者应继续实施单纯胸外按压心肺复苏, 直至 AED 到达且可供使用, 或者急救人员或其他相关施救者已接管患者。,所有经过培训的非专业施救者应至少为心脏骤停患者进行胸外按压。 另外, 如果经过培训的非专业施救者有能力进行人工呼吸, 应按照 30 次按压对应 2 次呼吸的比率进行按压和人工呼吸。 施救者应继续实施心肺复苏, 直至 AED 到达且可供使用,或者急救人员已接管患者。,2005 (旧): 在 2005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中, 未给出面向未经培训或经过培训的施救者的不同建议, 但已建议调度员向未经过培训的旁观者进行单纯胸外按压的心肺复苏指示。 在 2005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中已注明, 如果施救者不愿或无法提供通气, 则施救者应进行单纯胸外按压。,理由: 单纯胸外按压(仅按压) 心肺复苏对于未经培训的施救者更容易实施, 而且更便于调度员通过 进行指导。 另外, 对于心脏病因导致的心脏骤停, 单纯胸外按压心肺复苏或同时进行按压和人工呼吸的心肺复苏的存活率相近。 不过, 对于经过培训的非专业施救者, 仍然建议施救者同时实施按压和通气。,心肺复苏程序变化: C-A-B 代替 A-B-C,2010 (新):,在通气之前开始胸外按压。,2005 (旧):,成人心肺复苏程序从开放气道开始, 检查是否可正常呼吸、 然后进行 2 次人工呼吸后进行 30 次胸外按压, 之后再进行 2 次呼吸。,理由:,虽然尚无人体或动物实验研究证据证明实施心肺复苏时先进行 30 次按压而不是 2 次通气可以提高存活率, 但胸外按压可以为心脏和大脑提供重要血流, 而且对院外成人心脏骤停的研究表明, 如果有旁观者尝试进行胸外按压, 比较不进行胸外按压, 可以提高存活率。 动物实验证明, 延误或中断胸外按压会降低存活率, 所以在整个复苏过程中应尽可能避免延误或中断。 胸外按压几乎可以立即开始, 而摆好头部位置并尽可能密封以进行口对口或气囊面罩人工呼吸的过程则需要一定时间。如果有两名施救者在场, 可以减少开始按压的延误: 第一名施救者开始胸外按压, 第二名施救者开放气道并准备好在第一名施救者完成第一轮 30 次胸外按压后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无论有一名还是多名施救者在场, 从胸外按压开始心肺复苏都可以确保患者尽早得到这一关键处理, 同时, 应尽可能缩短人工呼吸的延误。,取消“看、 听和感觉呼吸” *,2010 (新):,取消心肺复苏程序中的“看、 听和感觉呼吸” 。 在进行 30 次按压后, 单人施救者开放患者的气道并进行 2 次人工呼吸。,2005 (旧):,“看、 听和感觉呼吸” 过去用于在开放气道后评估呼吸。,理由:,通过采用“首先进行胸外按压” 的新程序, 会在成人无反应或无正常呼吸时实施心肺复苏(如上文注明, 将在无反应患者“没有呼吸或仅仅是喘息” 时指导非专业施救者实施心肺复苏) 。 心肺复苏程序从按压开始( C-A-B 程序) 。 所以, 检查是否发生心脏骤停时会快速检查呼吸; 进行第一轮胸外按压后, 气道已开放, 施救者进行 2 次人工呼吸。,胸外按压速率:每分钟至少 100 次 *,2010 (新):,非专业施救者和医务人员以每分钟至少 100 次按压的速率进行胸外按压较为合理。,2005 (旧):,以每分钟大约 100 次的速率按压。,理由:,心肺复苏过程中的胸外按压次数对于能否恢复自主循环 (ROSC) 以及存活后是否具有良好神经系统功能非常重要。 每分钟的实际胸外按压次数由胸外按压速率以及按压中断(例如,开放气道、 进行人工呼吸或进行 AED 分析) 的次数和持续时间决定。 在大多数研究中, 给予更多按压可提高存活率, 而减少按压则会降低存活率。 进行足够胸外按压不仅强调足够的按压速率, 还强调尽可能减少这一关键心肺复苏步骤的中断。 如果按压速率不足或频繁中断(或者同时存在这两种情况), 会减少每分钟给予的总按压次数。 有关详细信息, 请参阅方块图 2 。,方块图 2,胸外按压次数受胸外按压速率以及中断影响,复苏期间给予的按压总数是心脏骤停后存活与否的重要决定因素。 给予的按压次数受按压速率和按压比例(进行心肺复苏过程中实施按压的总时间) 的共同影响; 提高按压速率和该比例将增加给予的按压总数, 而降低按压速率或按压比例将减少给予的按压总数。 如果您减少按压之间的任何中断的次数和时间长度, 则按压比例会提高; 而如果胸外按压之间的中断过多或过长, 则会降低按压比例。 这与驾车旅行很相似。 在驾车旅行时, 一天行驶的里程数不仅受驾驶速度(旅行速度) 影响, 还受中途停留的次数和时间长度(旅行中的中断) 影响。 在心肺复苏过程中, 应该以适当速率(至少每分钟 100 次) 和幅度进行有效按压, 同时尽可能减少胸外按压中断的次数和持续时间。 高质量心肺复苏的其他要求还包括保证每次按压后胸廓回弹和避免过度通气。,胸外按压幅度 *,2010 (新):,应将成人胸骨按下至少 5 厘米。,2005 (旧):,应将成人胸骨按下大约 4 至 5 厘米。,理由:,按压主要是通过增加胸廓内压力以及直接压迫心脏产生血流。 通过按压, 可以为心脏和大脑提供重要血流以及氧和能量。如果给出多个建议的幅度, 可能会导致理解困难, 所以现在只给出一个建议的按压幅度。 虽然已建议“用力按压”, 但施救者往往没有以足够幅度按压胸部。 另外, 现有研究表明, 按压至少 5 厘米比按压 4 厘米更有效。 为此, 2010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给出成人胸部按压的单次最小幅度建议值。,医务人员基础生命支持,主要问题及更改的总结,在 2010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中, 针对医务人员的主要问题及更改如下:, 由于心脏骤停患者可能会出现短时间的癫痫发作或濒死喘息, 并导致可能的施救者无法分辨, 调度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以识别心脏骤停的表现, 从而提高对心脏骤停的识别能力。, 调度员应指示未经培训的非专业施救者为心脏骤停的成人进行单纯胸外按压心肺复苏。, 已对医务人员确认成人患者无反应且没有呼吸或不能正常呼吸(即仅仅是喘息) 之后立即识别并启动急救系统的建议进行改进。 医务人员在检查反应时应该快速检查是否没有呼吸或不能正常呼吸(即, 无呼吸或仅仅是喘息) 。 然后, 该人员会启动急救系统并找到 AED (或由其他人员寻找) 。 医务人员检查脉搏的时间不应超过 10 秒, 如果 10 秒内没有明确触摸到脉搏, 应开始心肺复苏并使用 AED (如果有的话) 。, 已从流程中去除“看、 听和感觉呼吸” 。, 进一步强调进行高质量的心肺复苏(包括以足够的速率和幅度进行按压, 保证每次按压后胸廓回弹, 尽可能减少按压中断并避免过度通气) 。,主要问题及更改的总结, 通常不建议在通气过程中采用环状软骨加压。, 施救者应在进行人工呼吸之前开始胸外按压( C-A-B 而不是 A-B-C ) 。 通过从 30 次按压而不是 2 次通气开始心肺复苏,可以缩短开始第一次按压的延误时间。, 按压速率从每分钟大约 100 次修改为每分钟至少 100 次。, 成人的按压幅度略有增加, 从以前建议的大约 4 至 5 厘米增加到至少约 5 厘米。, 继续强调需要缩短从最后一次按压到给予电击之间的时间,以及给予电击到电击后立即恢复按压之间的时间。 进一步强调通过团队形式给予心肺复苏。,上述更改旨在简化医务人员的培训, 并继续强调需要尽早为心脏骤停患者给予高质量的心肺复苏。 有关这些更改的详细信息, 请参见下文。 注意: 在下列针对医务人员的主题中, 使用了星号 (*) 来表示既适用于医务人员也适用于非专业施救者的主题。,调度员确认濒死喘息,心脏骤停患者可能出现癫痫症状或濒死喘息, 并导致可能的施救者无法分辨。 调度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以识别心脏骤停的表现, 从而提高对心脏骤停的识别能力并立即进行心肺复苏。,2010 (新):,为帮助旁观者识别心脏骤停, 调度员应向其询问成人患者的反应, 确定患者是否有呼吸以及呼吸是否正常, 以尝试区分濒死喘息的患者(即需要心肺复苏的患者) 以及可正常呼吸且不需要心肺复苏的患者。 应指导非专业施救者在患者“没有呼吸或仅仅是喘息” 的情况下开始心肺复苏。 应指导医务人员在患者没有呼吸或不能正常呼吸(即仅仅是喘息) 的情况下开始心肺复苏。 所以, 医务人员检查是否发生心脏骤停时应该快速检查呼吸, 然后启动急救系统并找到 AED (或由其他人员寻找), 再(快速) 检查脉搏并开始进行心肺复苏和使用 AED 。,2005 (旧):,调度员给出的心肺复苏指令应包括相关问题, 帮助旁观者确认偶尔喘息的患者是否为心脏骤停患者, 以提高旁观者为这类患者实施心肺复苏的可能性。,调度员确认濒死喘息,理由:,有证据表明, 美国各地区报告的心脏骤停发生率和后果相差非常悬殊。 该差异进一步说明各个社区和系统需要准确标识每一例经过治疗的心脏骤停和评估后果。 同时, 这说明有可能在许多社区提高存活率。 早期指南中曾建议制定相应程序以帮助识别心脏骤停。 2010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中进一步明确了复苏系统的必备组成部分。 2005 年以来发表的研究结果表明, 院外心脏骤停、 特别是需电击处理节律的存活率已提高, 并且再次确认了进一步强调及时实施高质量心肺复苏的重要性(以足够的速率和幅度进行按压, 保证每次按压后胸廓回弹, 尽可能减少按压中断并避免过度通气) 。,为帮助旁观者立即识别心脏骤停, 调度员应明确询问成人患者是否无反应、 患者是否呼吸以及观察到的任何呼吸是否正常。调度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来帮助旁观者发觉濒死喘息, 从而提高其识别心脏骤停的能力。,另外, 调度员应了解短时间的全身性癫痫发作可能是心脏骤停的首发表现。 总之, 除派出专业急救人员外, 调度员应直接询问患者是否有反应和呼吸是否正常, 以确认患者是否发生心脏骤停。调度员应给予单纯胸外按压(仅按压) 心肺复苏指令, 在怀疑发生心脏骤停时帮助未经培训的旁观者开始心肺复苏(见下文) 。,调度员应给予心肺复苏指令,2010 (新): 2010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进一步强调, 调度应指导未经培训的非专业施救者为无反应且没有呼吸或不能正常呼吸的成人提供单纯胸外按压心肺复苏。 对于可能发生窒息性骤停的患者, 调度员应给予进行传统心肺复苏的指令。,2005 (旧): 2005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注明, 在单人进行胸外按压时, 应首先选择通过 给予指导。,理由: 不幸的是, 大多数发生院外心脏骤停的患者并未由任何旁观者实施心肺复苏。 与没有旁观者实施心肺复苏相比, 由旁观者进行单纯胸外按压(仅按压) 心肺复苏可显著提高成人院外心脏骤停的存活率。 通过对由非专业施救者给予救治的心脏骤停成人进行研究表明: 与接受传统心肺复苏(即进行人工呼吸)的患者相比, 接受单纯胸外按压心肺复苏的患者存活率基本相同。 重要的是, 与为成人患者实施传统心肺复苏相比, 调度员指导未经培训的施救者实施单纯胸外按压心肺复苏更为容易,所以除非患者有可能发生窒息性骤停(例如, 溺水), 否则目前更强调给予单纯胸外按压心肺复苏。,环状软骨加压,2010 (新):,不建议为心脏骤停患者常规性地采用环状软骨加压。,2005 (旧):,仅在患者深度昏迷时采用环状软骨加压, 而且通常需要除进行人工呼吸或按压以外的第三名施救者。,理由:,环状软骨加压方法是对患者的软状软骨施加压力以向后推动气管, 将食管按压到颈椎上。 环状软骨加压可以防止胃胀气, 减少气囊面罩通气期间发生回流和误吸的风险, 但这也有可能妨碍通气。 七项随机研究结果表明, 环状软骨加压可能会延误或妨碍实施高级气道管理, 而且采用环状软骨加压的情况下仍然有可能发生误吸。 另外, 培训施救者正确使用该方法的难度很大。 所以, 不建议为心脏骤停患者常规性地采用环状软骨加压。,强调胸外按压 *,2010 (新): 对于经过培训以及未经培训的施救者, 都需要强调胸外按压。 如果一名旁观者未接受过心肺复苏培训, 则该旁观者应该为突然倒下的成人进行单纯胸外按压的心肺复苏(仅按压),即强调在胸部中央用力快速按压, 或者按照急救调度员的指令操作。 施救者应继续实施单纯胸外按压心肺复苏, 直至 AED 到达且可供使用, 或者急救人员已接管患者。,最理想的情况是所有医务人员都接受过基础生命支持培训。 如果是接受过培训的人员, 急救人员和院内医务人员自然能够为心脏骤停患者同时实施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2005 (旧): 2005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中没有针对经过培训和未经培训的施救者给出不同建议,而且未强调为非专业施救者与医务人员给予不同指导, 但已建议调度员为未经培训的旁观者提供单纯胸外按压心肺复苏指导。 另外, 在 2005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中已注明, 如果施救者不愿或无法提供通气, 则施救者应进行单纯胸外按压。 请注意, 美国心脏协会已经在 2008 年发表了“单纯胸外按压心肺复苏” 这一说法。,理由: 未经培训的施救者实施单纯胸外按压的(仅按压) 心肺复苏更容易, 也更加便于调度员通过 进行指导。 不过, 由于医务人员应当已受过培训, 所以仍然建议医务人员同时给予按压和通气。 如果医务人员无法给予通气, 施救者应启动急救系统并给予胸外按压。,心肺复苏程序变化: C-A-B 代替 A-B-C,2010 (新):, 2010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的一处变更是建议在通气之前开始胸外按压。,2005 (旧):,成人心肺复苏程序从开放气道开始, 检查是否可正常呼吸、 然后进行 2 次人工呼吸后进行 30 次胸外按压, 之后再进行 2 次呼吸。,理由:,虽然尚无人体或动物医疗证据证明实施心肺复苏时先进行 30 次按压而不是 2 次通气可以提高存活率, 但胸外按压可以产生血流, 而且对院外成人心脏骤停的研究表明, 如果有旁观者尝试实施胸外按压而不是不进行外按压, 则存活率可提高。 动物数据证明, 延误或中断胸外按压会降低存活率, 所以在整个复苏过程中应尽可能避免延误和中断。 胸外按压几乎可以立即开始, 而确定头部位置并实现密封以进行口对口或气囊面罩人工呼吸的过程则需要一定时间。 如果有两名施救者在场, 可以减少开始按压的延误: 第一名施救者开始胸外按压, 第二名施救者开放气道并准备好在第一名施救者完成第一轮 30 次胸外按压后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无论有一名还是多名施救者在场, 从胸外按压开始心肺复苏都可以确保患者尽早得到这一关键处理。,取消“看、 听和感觉呼吸” *,2010 (新):,已取消程序中在开放气道后“看、 听和感觉呼吸”以评估呼吸的环节。 医务人员检查反应以发觉心脏骤停症状时会快速检查呼吸。 在进行 30 次按压后, 单人施救者开放患者的气道并进行 2 次人工呼吸。,2005 (旧):,“看、 听和感觉呼吸” 过去用于在开放气道后评估呼吸。,理由:,通过采用“首先进行胸外按压” 的新程序, 会在成人患者无反应且不呼吸或无正常呼吸时实施心肺复苏(即, 无呼吸或仅仅是喘息) 并开始按压( C-A-B 程序) 。 所以, 检查是否发生心脏骤停时会同时快速检查呼吸。 进行第一轮胸外按压后,气道已开放, 施救者会进行 2 次人工呼吸。,胸外按压速率:每分钟至少 100 次 *,2010 (新):,非专业施救者和医务人员以每分钟至少 100 次按压的速率进行胸外按压较为合理。,2005 (旧):,以每分钟大约 100 次的速率按压。,理由:,心肺复苏过程中的胸外按压次数对于能否恢复自主循环以及存活后是否具有良好神经系统功能非常重要。 每分钟的实际胸外按压次数由胸外按压速率以及按压中断(例如, 开放气道、 进行人工呼吸或进行 AED 分析) 的次数和持续时间决定。在大多数研究中, 在复苏过程中给予更多按压可提高存活率,而减少按压则会降低存活率。 进行足够胸外按压不仅强调足够的按压速率, 还强调尽可能减少这一关键心肺复苏步骤的中断。如果按压速率不足或频繁中断(或者同时存在这两种情况), 会减少每分钟给予的总按压次数。 有关详细信息, 请参阅第 4 页的方块图 2 。,胸外按压幅度 *,2010 (新):,应将成人胸骨按下至少 5 厘米。,2005 (旧):,应将成人胸骨按下约 4 至 5 厘米。,理由:,按压主要是通过增加胸廓内压力以及直接压迫心脏产生血流。 通过按压, 可以为心脏和大脑提供重要血流以及氧和能量。 如果给出多个建议的幅度, 可能会导致理解困难, 所以现在只给出一个建议的按压幅度。 虽然已建议“用力按压”, 但施救者往往没有以足够幅度按压胸部。 另外, 现有研究表明,按压至少 5 厘米比按压 4 厘米更有效。 为此, 2010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给出成人胸部按压的单次最小幅度建议值, 且该建议值高于原建议值。,表 1、,成人、儿童和婴儿的关键基础生命支持步骤的总结 *,建 议,内容,成人,儿童,婴儿,识别,无反应(所有年龄),没有呼吸或不能正常呼吸,(即仅仅是喘息),不呼吸或仅仅是喘息,对于所有年龄, 在 10 秒钟内未扪及脉搏(仅限医务人员),CPR(心肺复苏)程序,C-A-B,按压速率,每分钟至少100 次,按压幅度,至少 5 厘米,至少 1/3 前后(AP),大约 5 厘米,至少1/3 前后(AP),大约 4 厘米,胸廓回弹,保证每次按压后胸廓回弹,医务人员每 2 分钟交换一次按压职责,按压中断,尽可能减少胸外按压的中断,尽可能将中断控制在 10 秒钟以内,气道,仰头提颏法(医务人员怀疑有外伤: 推举下颌法),按压通气比率,(置入高级气道之前),30:2,1 或 2 名施救者,30:2(单人施救者),15:2(2 名医务人员施救者),通气:在施救者未经培训或经过培训但不熟练的情况下,单纯胸外按压,使用高级气道通气,(HCP) ( 医务人员 ),每 6 至 8 秒钟 1 次呼吸(每分钟 8 至 10 次呼吸)。,与胸外按压不同步,大约每次呼吸 1 秒时间,明显的胸廓隆起,除颤,尽快连接并使用 AED 。 尽可能缩短电击前后的胸外按压中断; 每次电击后立即从按压开始心肺复苏。,*,不包括新生儿, 因为新生儿的心脏骤停病因几乎都是窒息。,2010 (新):,基础生命支持流程中的传统步骤是帮助单人施救者区分操作先后顺序的程序。 进一步强调以团队形式给予心肺复苏, 因为大多数急救系统和医疗服务系统都需要施救者团队的参与, 由不同的施救者同时完成多个操作。 例如, 一名施救者启动急救系统, 第二名施救者开始胸外按压, 第三名施救者则提供通气或找到气囊面罩以进行人工呼吸, 第四名施救者找到并准备好除颤器。,2005 (旧):,基础生命支持步骤包括一系列连续的评估和操作流程图的作用是通过合理、 准确的方式展示各个步骤, 以便每位施救者学习、 记忆和执行。,理由:,在一部分复苏过程中, 只有一名施救者且需要寻求帮助,而在其他复苏过程中, 一开始就有多名自愿的施救者。 进行培训时, 应致力于随着各个施救者的到达来组成团队, 或者在有多名施救者的情况下指定团队领导者。 随着更多人员的到达,原来由较少施救者依次完成的各项任务职责现在可分配给施救者的团队, 从而同时执行这些职责。 因此, 基础生命支持的医务人员培训不仅应教授个人技能, 还应当训练施救者作为一个高效团队的一名成员进行工作。,比较成人、儿童和婴儿基础生命支持的关键操作元素,与 2005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一样, 2010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中包含一个比较表, 其中列出成人、 儿童和婴儿基础生命支持的关键操作元素(不包括新生儿的心肺复苏) 。 这些关键操作元素包含在表 1 中。,电击治疗, 2010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已更新为包含有关为心律失常使用除颤和电复律以及为心动过缓使用起搏的新数据。 这些数据基本上都仍然支持 2005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中的建议。 所以, 并未建议对除颤、 电复律以及起搏进行重大更改。 强调在给予高质量心肺复苏的同时进行早期除颤是提高心脏骤停存活率的关键。,主要问题及更改的总结,主要主题包括, 在公共场所的生存链系统中结合 AED 使用, 在医院使用 AED 的注意事项, 目前可在无法使用手动除颤器的情况下为婴儿,使用 AED, 发生心脏骤停时先进行电击和先给予心肺复苏的比较, 1 次电击方案与 3 次电击程序治疗心室颤动的对比, 双相波和单相波的波形, 第二次电击或后续电击使用递增剂量和固定剂量的对比, 电极位置, 装有植入式心律转复除颤器进行体外除颤, 同步电复律,自动体外除颤器,社区非专业施救者 AED 项目,2010 (稍有修改):,建议公共场所安保人员进行第一目 击者心肺复苏并使用 AED , 以提高院外心脏骤停的存活率。 2010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中再次建议, 在发生有目 击者心搏骤停概率相对较高的公共区域(例如, 机场、 赌场、 体育场馆) 推广 AED 项目。 为了尽可能提高这些程序的有效性, 美国心脏协会继续强调组织、 计划、 培训、 与 EMS 系统连接以及建立持续提高质量的过程的重要性。,2005 (旧):, 2005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规定了成功的社区非专业施救者 AED 项目的四个组成部分:, 预先计划并经过练习的急救反应, 通常要求由医务人员监督, 对参与的施救者进行有关心肺复苏和 AED 使用的培训, 与当地 EMS 系统连接, 质量持续改造程序,目前证据不足, 还不能确定是否应建议在家庭部署 AED 。,自动体外除颤器,院内使用 AED,2010 (重新确认的 2005 版建议):,虽然证据有限, 但可以考为医院环境配备 AED 以便进行早期除颤(目标是在倒下后不到 3 分钟内给予电击), 特别是在员工不具备节律识别技能或者不经常使用除颤器的区域。 医院应监测从倒下到首次电击之间的间隔时间和复苏后果。,为儿童使用 AED 目前包括婴儿,2010 (新):,如果尝试使用 AED 为 1 至 8 岁儿童除颤,施救者应使用儿科型剂量衰减 AED (如果有) 。 如果施救者为心脏骤停的儿童提供心肺复苏, 但没有儿科型剂量衰减 AED , 则施救者应使用普通 AED 。 对于婴儿( 1 岁以下), 建议使用手动除颤器。 如果没有手动除颤器, 需要儿科型剂量衰减 AED 。 如果二者都没有, 可以使用普通 AED 。,2005 (旧):,对于 1 至 8 岁的儿童, 施救者应使用儿科型剂量衰减 AED (如果有) 。 如果施救者为心脏骤停的儿童提供心肺复苏, 但没有儿科剂量衰减器系统的 AED , 则施救者应使用普通 AED 。 目 前没有足够的证据, 建议是否可以为一岁以下的婴儿使用 AED 。,理由:,无法确定为婴儿和儿童进行有效除颤的最低能量剂量。 安全除颤的剂量上限同样未知, 不过 4 J/kg 以上(最高 9 J/kg )的剂量可以为儿童心脏骤停在儿童和动物模型进行有效除颤,无明显的副作用。 已成功地将相对高能量剂量的自动体外除颤器用于心脏骤停的婴儿, 无明显的副作用。,先给予电击与先进行心肺复苏,2010 (重新确认的 2005 版建议):,如果任何施救者目 睹发生院外心脏骤停且现场有 AED , 施救者应从胸外按压开始心肺复苏, 并尽快使用 AED 。 在医院和其他机构使用现场的 AED 或除颤器治疗心脏骤停的医务人员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并且尽可使用准备好的 AED/ 除颤器。 以上建议旨在支持尽早进行心肺复苏和早期除颤, 特别是在发生心脏骤停时现场有 AED 或除颤器的情况下。 如果院外心脏骤停的目 击者不是急救人员, 则急救人员可以开始心肺复苏, 同时使用 AED 或通过心电图检查节律并准备进行除颤。 在上述情况下, 可以考虑进行 1 至 3 分钟的心肺复苏, 然后再尝试除颤。 如果有两名或三名施救者在场, 应进行心肺复苏, 同时拿到除颤器。,对于院内心脏骤停, 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或反对在除颤之前进行心肺复苏。 但对于有心电监护的患者, 从心室颤动到给予电击的时间不应超过 3 分钟, 并且应在等待除颤器就绪时进行心肺复苏。,理由:,如果发生心室颤动已有数分钟, 心肌将耗尽氧气和能量。进行短时间的胸外按压可为心脏输送氧气和能量, 提高通过电击消除心室颤动(除颤) 并恢复自主循环的可能性。 在发布 2005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之前, 两项研究证明了先进行心肺复苏而不是先给予电击的好处。 在这两项研究中, 虽然在给予电击之前进行 1 至 3 分钟的心肺复苏并不能提高心室颤动的整体存活率, 但是从呼救到急救人员抵达时间为 4 至 5 分钟或更长时, 先进行心肺复苏的策略确实可提高心室颤动患者的存活率。 不过, 之后进行的两项随机对照试验发现, 在急救人员尝试进行除颤之前进行心肺复苏并不会明显影响出院存活率。 在一项回顾性研究中, 通过将为发生院外心室颤动的患者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和立即除颤相比, 发现 30 天和 1 年后的神经系统状态有所提高。,1 次电击方案与 3 次电击程序,2010 (未更改 2005 版本的内容):,在国际复苏联盟 (ILCOR) 在 2010 国际指南会议上提出心肺复苏与心血管急救及治疗建议时, 两项新发表的人体研究对使用 1 次电击方案与 3 次电击方案治疗心室颤动导致的心脏骤停进行了比较。 这两项研究得到的证据表明, 与 3 次电击方案相比, 单次电击除颤方案可显著提高存活率。 如果 1 次电击不能消除心室颤动, 再进行一次电击的递增优势很小, 与马上再进行一次电击相比, 恢复心肺复苏可能更有价值。 考虑到这一事实, 再加上动物研究数据表明中断胸外按压会产生有害影响, 且人体研究证明与 3 次电击方案相比, 包括 1 次电击的心肺复苏技术能够提高存活率, 所以支持进行单次电击、 之后立即进行心肺复苏而不是连续电击以尝试除颤的建议。,除颤波形和能量级别,2010 (未更改 2005 版本的内容):,院外和院内研究的数据表明, 如果双相波形电击的能量设定相当于 200 J 或更低的单相波电击, 则终止心室颤动的成功率相当或更高。 不过, 尚未确定第一次双相波形电击除颤的最佳能量。 同样, 不能确定哪种波形对提高心脏骤停后的 ROSC 发生率或存活率更好(单相波或双相波) 。,如果没有双相波除颤器,可以使用单相波除颤器。不同制造商采用不同的双相波形电击配置,而且并未直接比较为人体使用这些配置的相对有效性。由于波形配置存在上述不同,从业人员应使用制造商为其对应波形建议的能量剂量(120 至200J )。如果制造商的建议剂量未知,可以考虑使用最大剂量进行除颤。,除颤波形和能量级别,儿童除颤,2010 (已修改原建议值):,对于儿童患者, 尚不确定最佳除颤剂量。 有关最低有效剂量或安全除颤上限的研究 非常有限。 可以使用 2 至 4 J/kg 的剂量作为初始除颤能量, 但为了方便进行培训, 可考虑使用 2 J/kg 的首剂量。 对于后续电击, 能量级别应至少为 4 J/kg 并可以考虑使用更高能量级别, 但不超过 10 J/kg 或成人最大剂量。,2005 (旧):,使用单相波或双相波除颤器为婴儿和儿童进行除颤的首剂量是 2 J/kg 。 第二次及后续的剂量是 4 J/kg 。,理由:,目前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对儿童除颤的现有建议剂量进行重大更改。 使用单相波形时,2 J/kg 的首剂量可消除 18% 到 50% 的心室颤动病例,没有足够证据可用于比较提高剂量的成功率。病例报告的记录是最高使用 9 J/kg 的剂量进行成功除颤,且没有副作用。需要更多研究。,固定能量和增强能量,2010 (未更改 2005 版本的内容):,尚未确定首次电击或后续电击的最佳双相波能量级别。 所以, 无法针对后续双相波除颤尝试的所选能量给出确定的建议值。 根据现有证据, 如果首次双相波电击没有成功消除心室颤动, 则后续电击至少应使用相当的能量级别, 如果可行, 可以考虑使用更高能量级别。,电极位置,2010 (已修改原建议值):,因为便于摆放和进行培训, 前 - 侧电极位置是合适的默认电极片位置。 可以根据个别患者的特征,考虑使用任意三个替代电极片位置(前 - 后、 前 - 左肩胛以及前 - 右肩胛) 。 将 AED 电极片贴到患者裸露的胸部上任意四个电极片位置中的一个都可以进行除颤。,2005 (旧):,施救者应将 AED 电极片贴到患者裸露胸部上的传统胸骨 - 顶端(前 - 侧) 位置。 右侧(胸骨) 胸部电极片放在患者胸部右前方(锁骨下), 而顶端(左侧) 电即片放在患者胸部左下方, 即体侧到左胸。 其他可接受的电极片位置是右侧和左侧胸壁(双侧腋部) 或者左侧电极片放在标准心尖部位置, 其他电极片放在右侧或左侧上背部。,理由:,新的数据证明, 四个电极片位置(前 - 侧、 前后、 前 - 左肩胛以及前 - 右肩胛) 对于治疗心房或心室心律失常的效果相同。同样, 为便于进行培训, 美国心脏协会课程传授的默认位置仍为 2005 版指南中建议的位置。 没有研究直接评估了电极片或电极板的位置对除颤成功与否(以恢复自主循环为标准) 的影响。,装有植入式心律转复除颤器患者的体外除颤,2010 (新):,前-后以及前-侧位置通常是使用植入式起搏器和除颤器的患者可接受的位置。 对于使用植入式心律转复除颤器或起搏器的患者, 放置电极片或电极板位置不要导致除颤延迟。 应该避免将电极片或电极板直接放在植入装置上。,2005 (旧): 如果通常放置电极片的位置有植入式医疗装置, 放置的电极片应距离该设备至少 2.5 厘米。,理由:,与 2005 版本中使用的语气相比, 该建议语句的语气略显柔和。 如果电极片过于靠近起搏器或植入式心律转复除颤器,则在除颤后对应装置可能会出现故障。 一项电复律研究证明,如果将电极片放在距离上述装置至少 8 厘米以外的位置, 则不会损坏装置的起搏、 检测或捕获功能。 单极起搏的起搏器尖峰可能会使 AED 软件混淆, 并妨碍心室颤动检测(进而妨碍给予电击) 。 向施救者传达的主要信息是注意电极片或电极板相对于植入式医疗装置的放置位置不应该导致延误除颤。,同步电复律,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2010 (新):,心房纤颤电复律治疗的建议双相波能量首剂量是 120 至 200 J 。 心房纤颤电复律治疗的单相波首剂量是 200J 。 成人心房扑动和其他室上性心律的电复律治疗通常需要较低能量;使用单相波或双相波装置时, 一般采用 50 J 至 100 J 的首剂量即可。 如果首次电复律电击失败, 操作者应逐渐提高剂量。,2005 (旧):,心房纤颤电复律治疗的建议单相波能量首剂量是 100 至 200 J 。 现在可使用双相波形进行电复律治疗, 但尚未确定使用双相波形进行电复律治疗的最佳剂量。 根据已发表的、使用指数截尾波对心房纤颤进行选择性电复律治疗的经验推断, 首剂量可以在 100 至 120 J 之间, 并可根据需要增强。 已证明该首剂量消除心房纤颤的有效率为 80% 至 85% 。 在获得更多证据以前, 可以使用该信息推断其他心律失常的双相波电复律治疗剂量。,理由:,编写组对发布 2005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之后进行的所有双相波研究的中期数据进行研究, 并稍加修改以更新电复律剂量的建议值。 多项研究证明, 使用能量设定为 100 至 200 J 的心房纤颤双相波形电复律治疗的有效性取决于特定波形。,同步电复律,室性心动过速,2010 (新):,首剂量能量为 100 J 的单相波形或双相波形电复律(同步) 电击对于成人稳定型单型性室性心动过速的疗效较好。 如果对第一次电击没有反应, 应逐步增加剂量。 尚未发现针对该心律的中期研究, 所以通过综合编写组专家的意见给出建议值。,同步电复律不得用于治疗心室颤动, 因为装置若无法检测到 QRS 波就无法给予电击。 另外, 同步电复律不应该用于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或多形性心动过速(不规则室性心动过速) 。 这类心率需要给予高能量的非同步电击(即除颤剂量) 。,2005 (旧):,没有足够的证据可用于为单型性室性心动过速给出建议的双相波剂量。 2005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中建议使用非同步电击治疗发生多形室性心动过速的不稳定型患者。,理由:,编写组认为在 2010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中增加单型性室性心动过速电复律的双相波剂量建议值会有帮助, 但希望强调将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作为不稳定的骤停心律治疗。,纤颤波形分析用于预测后果/起搏,纤颤波形分析用于预测后果,2010 (未更改 2005 版本的内容):,心室颤动波形分析在复苏过程中指导除颤治疗的价值并不确定。,起搏,2010 (未更改 2005 版本的内容):,对于无脉心脏骤停患者,并不建议将起搏作为常规处理。 对于有脉搏但有症状的心动过缓患者, 医务人员应准备好为对药物无反应的患者进行经皮起搏。 如果经皮起搏失败, 经过培训、 有经验的操作者可以开始经中心静脉心内起搏。,心肺复苏技术和装置,主要问题及更改的总结,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用于院外基础生命支持进行标准的传统(手动)心肺复苏时始终具有出色性能的装置,而且除了除颤器以外,其他设备都不能一贯地提高院外心脏骤停的长期存活率。 2010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中的这一部分包含近期临床试验的总结。,心肺复苏技术,已研究出传统徒手心肺复苏的替代方法, 以便在对心脏骤停实施复苏过程中增强灌注并提高存活率。 与传统心肺复苏相比,这些方法通常需要更多的人员、 培训和装置, 或者仅适用于特定的环境。 如果由训练有素的操作者用于特定的患者, 某些替代心肺复苏技术可以改善血流动力学或短期存活率。,2010 (新):,胸前捶击不应该用于无目击者的院外心脏骤停。 如果除颤器不是立即可用, 则可以考虑为有目击者、 监护下的不稳定型室性心动过速(包括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 患者进行胸前捶击, 但不应因此延误给予心肺复苏和电击。,2005 (旧):,过去未给出建议。,理由:,根据部分研究的结果, 胸前捶击可以治疗室性心动过速。不过,通过2组数量较多的病例分析发现, 在心室颤动病例中进行胸前捶击不能恢复自主循环。与胸前捶击有关的已报告并发症包括胸骨骨折、骨髓炎、中风以及诱发成人和儿童的恶性心律失常。胸前捶击不应延误开始心肺复苏或除颤。,心肺复苏装置,多种机械心肺复苏装置已成为近期临床研究的重点。使用这些装置开始治疗(即应用和摆放装置) 有可能延误或中断为心脏骤停患者实施心肺复苏, 所以应对施救者进行培训以尽可能减少胸外按压或除颤过程中的中断, 并应该根据需要进行再培训。,为院外心脏骤停成人使用阻力阀装置可提高恢复自主循环的几率和短期存活率,但并未提高心脏骤停患者的长期存活率。在一项多中心的前瞻性随机对照试验中,将为院外心脏骤停进行压力分散带心肺复苏 (AutoPulse ) 与手动心肺复苏进行比较, 结果证明 4 小时存活率并未提高且在使用装置的情况下神经功能恶化。 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才能确定现场的特定因素和安装装置的经验是否可能影响其有效性。 目 前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常规性地使用该装置。,采用机械活塞装置的病例分析报告了不同的成功度。 在难以一直实施传统心肺复苏的情况下(例如, 做一些辅助检查用于诊断时),可以考虑使用上述装置。,为防止发生延误并最大限度地提高有效性,应该经常为使用心肺复苏装置的操作者提供前期培训、长期监测和再培训计划 。,高级心血管生命支持,主要问题及更改的总结,2010 版心血管病高级生命支持 (ACLS) 中的主要更改如下:, 建议进行二氧化碳波形图定量分析, 以确认并监测气管插管位置和心肺复苏质量。, 简化了传统心脏骤停流程, 并提出了替代的概念性设计流程以强调高质量心肺复苏的重要性。, 进一步强调了生理参数监测以优化心肺复苏质量并检测是否恢复自主循环。, 不再建议在治疗无脉性心电活动 (PEA)/ 心搏停止时常规性地使用阿托品。, 建议输注增强节律药物, 作为有症状的不稳定型心动过缓进行起搏的替代方法之一。, 建议使用腺苷, 因为它不但安全, 而且在未分化的、 规则的 、单型性、 宽 QRS 波群心动过速的早期处理中, 对于治疗和诊断都有帮助。, 恢复自主循环后, 在重症监护病房应继续进行系统的心脏骤停后治疗, 同时由专家对患者进行多学科治疗并对其神经系统和生理状态进行评估。 这通常包括使用低温治疗。,二氧化碳图建议,2010 (新):,目前,建议在围停搏期为插管患者持续使用二氧化碳波形图进行定量分析。 在为成人使用二氧化碳波形图进行定量分析方面,目前的应用包括确认气管插管位置以及根据呼气末二氧化碳 (PETCO,2,) 值监护心肺复苏质量和检测是否恢复自主循环的建议(请参阅图 3A 和 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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