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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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七章资源税法,一,纳税义务人(熟悉),资源税的纳税人是从事应税资源开采或生产并进行销售或自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按照现行规定只征收,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二,税目、税率(熟悉,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3.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1,5.黑色金属矿原矿。,6.有色金属矿原矿。,7.盐。包括固体盐、液体盐。固体盐,包括海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是指卤水。,税率: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三、扣缴义务人适用的税额,(一)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二)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要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对于划分资源等级的应税产品,浮动的幅度是30%。,2,四课税数量(掌握),一)资源税的课税数量-,销售数量、自用数量,。,课税数量确定的一些具体方法:,(1)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2)煤炭: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还原成煤数量,3)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选矿比=精矿数量/耗用原矿数量,4)盐:纳税人以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纳税人以外购的已税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3,五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六,税收优惠(熟悉),(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1.,对独立矿山应纳的铁矿石资源税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2.,对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在规定税额基础上减征,30%,,按规定税额标准的,70%,征收。,4,七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了解),(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二)纳税地点-开采或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5,第八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了解),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华机构(对其用地征收使用费)。具体有几类。,第二节征税范围(了解),不包括农村的土地。,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6,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熟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一)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二)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三)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生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7,第四节税收优惠(熟悉),一、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 5年至10年。,(七)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 2000年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八)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8,(九)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十)对行使用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十一)为了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支持重点产业的发展,对石油、电力、煤炭等能源用地,民用港口、铁路等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三线调整企业、盐业、采石场、邮电等一些特殊用地划分了征免税界限和给予政策性减免税照顾。具体规定如下:,对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9,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减免税项目,(一)个人所有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三)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五)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十一)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企业范围内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第五节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了解),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0,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11,第九章 土地增值税法,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了解),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外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等。,第二节征税范围(熟悉),一、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常以三个标准来判定:,标准之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国家所有。,标准之二: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是否发生产权转让。,标准之三:转让房地产是否取得收入。,12,二、对以下具体事项的征税情况,列表判定如下,:,有关事项,是否属于征税范围,1.出售,征。包括三种情况:(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3)存量房地产买卖,2.继承、赠与,继承不征(无收入)。赠与中公益性赠与、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不征;非公益性赠与征。,3.出租,不征(无权属转移),4.房地产抵押,抵押期不征;抵押期满偿还债务本息不征;抵押期满,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13,5.房地产交换,单位之间换房,有收入的征;个人之间互换自住房不征。,6.以房地产投资、联营,房地产转让到投资联营企业,不征;将投资联营房地产再转让,征。,7.合作建房,建成后自用,不征;建成后转让,征。,8.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暂免,9.代建房,不征(无权属转移),10.房地产重新评估,不征(无收入),14,第三节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如下,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比例,税率,速算扣除系数,50%以下(含50%),30%,0,超过50%100%(含100%),40%,5%,超过100%200%(含200%),50%,15%,200%以上,60%,35%,15,【例题】某房地产公司转让写字楼收入5000万元,计算土地增值额准许扣除项目金额4200万元,则适用税率为(),。,第四节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的确定(熟悉,计算土地增值额时准予从转让收入中扣除的项目,,据转让项目的性质不同,可进行以下划分:,转让项目的性质,扣除项目,(一)对于,新建房地产转让,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房地产开发成本3.房地产开发费用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它扣除项目,(20%,),16,一、应税收入 :包括货币、实物、其他收入。,二、确定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对于新建房地产转让,可扣除:,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1)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2)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二)对于存量房地产转让,1.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17,2.房地产开发成本,3.房地产开发费用-期间费用,即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1)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2)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它扣除项目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20%的扣除:,18,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二)对于存量房地产转让,可扣除:,1.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19,第五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熟悉),一、增值额(计税依据),土地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在实际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1,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3.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4.存量房地产转让。,二、,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20,具体计算时分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步骤:,1),确定收入:实物和货币,2),计算扣除项目:,A,地价款加有关费用,B,房地产开发成本,C,房地产开发费用:根据“财务费用”两种确定方法,D,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其中“印花税”已在“开发费用”当中扣除,E,加计20%的扣除:,(开发成本+开发费用)*20%,3),增值额=(1)-(2),4),计算超率超进税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系数,5)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21,第六节税收优惠(了解),一、对建造普通标准住宅的税收优惠,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免征土地增值税。,二、对国家征用收回的房地产的税收优惠,三、对个人转让房地产的税收优惠,第七节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了解,一、申报时间:纳税人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后7日内。二、纳税地点:房地产所在地(即房地产坐落地)主管税务机关。,22,房产税 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 契税,第一节房产税,一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熟悉),(一)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征税范围内的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个人所有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或使用人三类。,(二)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所谓产权出典,是指产权所有人将房屋、生产资料等的产权,在一定期限内典当给他人使用,而取得资金的一种融资业务。,(四)产权未确定及租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五)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经营的房产不适用房产税。,23,(二),征税对象,房产,它是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遮风避雨,可供人们生产,学习、工作、生活的场所。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或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也属于房屋,应一并征收房产税;但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 (如水塔、围墙等)不属于房屋,不征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二计税依据和税率,1从价计征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扣除比例后的余值。 对房产原值需要说明的是:,(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24,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税率 1.从价计征: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税率为12%,,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三应纳税额计算,某企业 2002年1月1 日的房产原值为3000万元,4月1日将其中原值为1000万元的临街房出租给某连锁商店,月租金5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允许按房产原值减除20后的余值计税。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25,四税收优惠(熟悉),(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税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二)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计税方法,计税依据,税率,税额计算公式,从价计征,房产计税余值,1.2%,全年应纳税额 = 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从租计征,房屋租金,12%(个人为4%),全年应纳税额 = 租金收入12%(个人为4%),26,(,三)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如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文化、体育、艺术这些实行全额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五)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六)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五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熟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地点:房主所在地,27,车船使用税法,一纳税义务人,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境内拥有并使用上述车船的单位和个人。拥有人和使用人不一致时,如有租赁关系,应由租赁双方商定纳税一方;如没有租赁关系,则以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人员不适用车船使用税的规定。,二征税范围(了解)车辆和船舶,三,税率,分类定额税率(熟悉),(一)对车辆税额的特殊规定:,1.对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者,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者,按1吨计算;,2.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7折计征税;,3.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所挂的拖车,均按载重汽车,28,的净吨位的5折计征车船使用税;,4.对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二)对船舶税额的特殊规定:,1.船舶不论净吨位或载重吨位,其尾数在半吨以下的不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2.载重量不及1吨的渔船,免税。,四 应纳税额的计算 (熟悉),(一)计税依据 辆、净吨位、载重吨位。,1.以辆为计税标准的车辆有:乘人汽(电)车、摩托车、自行车、人力车、畜力车等;,2.以净吨位为计税标准的车船有:载货汽车和机动船,3.以载重吨位为计税标准的:非机动船。,29,(二)应纳税额计算,五税收优惠(熟悉),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车船。但对其出租等非本身使用的车船,应照章纳税。,四、特定车船。,六、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车船,主要有:,1.在企业内部行驶、不领取行驶执照,也不上路行驶的车辆;,2.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3.残疾人专用车辆;,4.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车船,如果能明确划分属于完全自用,可以免税;否则应照章征税。,5.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车船。,30,六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了解),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原则上为车船使用时间,三纳税地点纳税人所在地,即单位的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是经济活动中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和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立合同人、立据人、立帐薄人、领受人、使用人,31,二税目(13个/4大类)征税范围,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11产权转移书据 12营业帐簿,13权利,许可证照,三税率,一)比例税率(4个档次),1万分之0.5适用于“借款合同”,2万分之3适用于“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32,“技术合同”,3万分之5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4千分之1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其中“股权转让书据”从2005年1月1日起调为千分之1,包括,A,和,B,股,(二)定额税率,“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帐簿中的其他税目适用定额税率,税额为5元,按件贴花,四应纳税额的计算。见,P406,33,三申报和缴纳,1自行贴花: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一次贴足税票后并加以注销,纳税义务才算完成,、,2汇帖汇缴(适用于应纳税额较大),3委托代征方法,34,契税,一定义,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收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二征税对象,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3房屋买卖(抵债、换房、投资),4房屋增予,5房屋交换,35,三纳税义务人,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四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税依据,1,国有土地出让、转让、房屋买卖,以成交价为依据,2增予:以市场价格核定,3交换;交换价格相等,免契税;不等,由多交付货币、实物等的一方纳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3%5%)由各地方人民政府决定,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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