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改增政策宣贯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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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总体情况介绍,2016,年,5,月,1,日起中国进入全面营改增时期,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一、营改增最大的变化,,就是,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实现了增值税,“,道道征税,层层抵扣,”,的目的,能有效降低企业税负。,第一部分 营改增总体情况介绍,营改增的意义,二、更重要的是,,营改增,把营业税的,“,价内税,”,变成了,增值税的,“,价外税,”,,,形成了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关系,。,三 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四、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五、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第一部分 营改增总体情况介绍,营改增的意义,第一部分 营改增总体情况介绍,相关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一个文件,+,四个附件,+7,个公告,+6,个附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一部分 营改增总体情况介绍,相关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9,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第一部分 营改增总体情况介绍,相关文件,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5.,增值税预缴税款表,6.,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说明,第一部分 营改增总体情况介绍,相关文件,2012,年,1,月,1,日: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2012,年,9-12,月:北京、,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2013,年,8,月,1,日:全国,,1+7,个行业(,1,个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7,个行业),2014,年,1,月,1,日:铁路,+,邮政业,2014,年,6,月,1,日:电信业,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推进),第一部分 营改增总体情况介绍,营改增进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纳税主体,一、销售服务,是指有偿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一)交通运输业: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地下)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二)邮政服务,(三)电信服务,(四)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规定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其他建筑服务。,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营改增范围,(五)金融服务,(六)现代服务,(,1,)研发和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3,)文化创意服务; (,4,)物流辅助服务;,(,5,)租赁服务:按租赁物的实物形态划分为有形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6,)鉴证咨询服务;,(,7,)广播影视服务;,(,8,)商业辅助服务; (,9,)其他现代服务。,(七)生活服务,(,1,)文化体育服务 (,2,)教育医疗服务,(,3,)旅游娱乐服务 (,4,)餐饮住宿服务,(,5,)居民日常服务 (,6,)其他生活服务,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营改增范围,二、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1,),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2,),商标,(,3,),著作权,(,4,),商誉,(,5,),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6,),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营改增范围,三、销售不动产,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1,)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2,)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构造物。,(,3,)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的: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在境内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是指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营改增范围,应税行为,范围,税率,服务,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基础业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11%,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电信服务(增值业务),6%,其中:有形动产租赁,17%,无形资产,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6%,其中:转让土地使用权,11%,不动产,建筑物、构筑物,11%,跨境应税,0,征收率,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税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根据试点情况对年应税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减、免税销售额、发生境外应税行为销售额以及按规定已从销售额中差额扣除的部分。如果该销售额为含税的,应按照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纳税人标准,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代为收取并符合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差额销售,1,、,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2,、,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3,、,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4,、,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5,、,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6,、,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7,、,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差额销售,8,、,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9,、,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10,、,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差额销售,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增值税的计税方法,1,、,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2,、,简易计税方法,是按照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也可以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本条是对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计税方法的规定。,特定应税行为的范围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执行。,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增值税的计税方法,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进项税不允许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混用的可以抵扣进项)。,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餐费、娱乐服务费。,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进项税不允许抵扣,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货物运输服务进项税可扣。,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进项税不允许抵扣,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贷款服务,,,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36,号文还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进项税不允许抵扣,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针对上述不能抵扣的项目,我会在宣贯资料(如餐费、旅客运输服务)中要求业务部门取得普通发票,如果顾客取得增值税专用,我们则不能抵扣。,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进项税不允许抵扣,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发生,不允许抵扣的,情形(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不允许抵扣的,情形,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视同销售、进项转出表,视同销售、进项转出一览表,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建筑业营改增政策,建安行业纳税主体的界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任何进项不能抵扣,对外一般开具普通发票,也可以代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按照取得专用发票上的税额抵扣进项,对外按照本企业适用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无论开专票还是开具普票,不影响自己的销项税额。,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建筑业营改增政策,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建筑业营改增政,营改增建筑行业过渡项目详细过渡政策一览表,行为或行业,纳税人身份,项目情况,判定标准,计税方法,适用税率(征收率),销项税额计税依据的确认,发票开具情况,进项税额抵扣情况,项目工程所在地,本地项目,异地项目,建筑业,一般纳税人,新项目,一般计税,11%,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下家若为一般纳税人,应开具税率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下家若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人,应开具税率为,11%,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凭相关合法扣税凭证抵扣实际发生的进项税额(为项目开发而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以及与贷款服务有关财务顾问费、手续费及咨询费进项税额除外),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征,2%,,再向机构所在地纳税申报,老项目,(,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简易征收,3%,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1,、下家若为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下家若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人,应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切进项税额,即使取得扣税凭证不得抵扣,建筑服务发生地,预征,3%,,再向机构所在地纳税申报,一般征收,11%,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下家若为一般纳税人,应开具税率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下家若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人,应开具税率为,11%,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凭相关合法扣税凭证抵扣实际发生的进项税额(为项目开发而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以及与贷款服务有关财务顾问费、手续费及咨询费进项税额除外),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征,2%,,再向机构所在地纳税申报,清包工,简易征收,3%,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1,、下家若为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下家若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人,应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切进项税额,即使取得扣税凭证不得抵扣,建筑服务发生地,预征,3%,,再向机构所在地纳税申报,甲供材,小规模纳税人,老项目,参照上文,简易征收,3%,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1,、下家若为一般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下家若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人,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切进项税额,即使取得扣税凭证不得抵扣,建筑服务发生地,预征,3%,,再向机构所在地纳税申报,新项目,总结,一:,凡是在,4,月底之前完工的工程,必须到地税开具建筑安装业发票(缴纳营业税);,总结二:,5,月,1,日开始,,凡是涉及异地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的,,发票必须到,建筑服务地,所在税务机关开具。,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建筑业营改增政策,总结三:,无论是否新老项目,,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新项目:,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发票为税率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发票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老项目:,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发票为税率为,3%,或者,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发票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建筑业营改增政策,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建安行业进项税额的抵扣,1,、,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2,、,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言下之意就是可以一次抵扣,那么施工企业在工地修建的为职工住宿的工棚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呢?,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建安行业进项税额的抵扣,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不动产经营租赁进项税额,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抵扣,11%,或,5%,),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可以为承租方开具,11%,的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的解读,不动产经营租赁进项税额,第三部分 发票的相关规定,代开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互相委托代征税收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地税机关,继续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以及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目前部分地区地税局委托,住建部门、房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等政府部门,代征营业税并代开营业税发票,县(区)以上地税局评估后认为风险可控的,可以同意其代征税款并代开增值税发票。,第三部分 发票的相关规定,代开发票,国税局、地税局代开发票统一使用六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国税局向同级地税局代开发票部门提供发票。,1,、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2,、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3,、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第三部分 发票的相关规定,发票的作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部分退回、销货全部退回、销售折让、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暂按以下方法处理。,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统称,信息表,),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第三部分 发票的相关规定,红字发票的开具,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已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一般纳税人,在纳入升级版之前暂可继续使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第三部分 发票的相关规定,红字发票的开具,丢失发票的处理,(,2014,年第,19,号公告),(,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第三部分 发票的相关规定,丢失发票的处理,(,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第三部分 发票的相关规定,丢失发票的处理,增值税纳税人发生“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1,、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第三部分 发票的相关规定,税控设备和维护费,2,、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第三部分 发票的相关规定,税控设备和维护费,THANKS!,谢谢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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