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环境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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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四章 职业环境与,健康,第一节,职业有害因素,与职业性损害,1,一、职业性有害因素(occupational hazard):,在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及,生产环境,中,存在和产生的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劳动能力的,因素,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2,(一)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1、化学性因素:,生产性毒物,(occupational toxicant):,生产性粉尘,(occupational dust):,3,(1)生产性毒物,(occupational toxicant):,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存在着的可能,对人体产生有害影响的化学物。,4, 金属及类金属;, 有机溶剂;, 刺激性与窒息性气体;, 农药;, 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 高分子化合物生产过程中的毒物。,5,高分子化合物(塑料、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的生产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是由化工原料合成单体,单体经聚合或缩聚成聚合物;,第二步是聚合物的加工塑制。,在聚合物合成以前的生产过程中,工人,接触毒物的机会较多,除单体和各种添加剂外,还须注意聚合物生产中的原料、中间体和溶剂的毒性及其对工人健康的影响。,6,(2)生产性粉尘,(occupational dust):,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并能较长时间悬浮,在生产环境空气中的固体微粒。,7,2、物理性因素:,(1)异常气象条件,(2)异常气压:,Decompression sickness,Aerocraft disease,Mountain sickness,(3)噪声与振动,(4)非电离辐射:紫外线、红外线等等,(5)电离辐射:,X,射线、,射线,等等,8,9,10,3、生物性因素,(1)细菌: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等;,(2)病毒:如,森林脑炎病毒,等;,(3)霉菌:如甘蔗上的霉菌等。,11,12,13,14,炭疽是人畜共患急性传染病。草食家畜是,主要易感动物,家畜食用或吸入炭疽芽孢,污染的水、草和饲料后,芽孢可在家畜体,内迅速发芽、繁殖而发病,表现为急性败,血症,常突然死亡,并伴有自然孔出血,,血不凝固,含有大量细菌,细菌遇到空气,形成芽孢,造成新的环境污染。,15,炭疽感染的病、死畜严禁剥皮、解剖,,必须整体深埋并覆盖生石灰。,16,人对炭疽杆菌中等敏感,在正常情况,下人患炭疽多由屠宰病畜,接触污染,的皮、毛、骨粉、尘土和误食病畜肉,引起,是典型的畜源性传染病。,17,布氏杆菌病又称被波状热,是由,布氏杆菌引起的人畜共患的传染病。,其临床特点为长期发热、多汗、关节,痛、睾丸炎、肝脾肿大等。,18,病菌为革兰阴性短小球杆菌,按生化,和血清学反应分为马尔他布鲁菌(羊,型)、流产布鲁菌(牛型)、猪布鲁,菌(猪型),另外还有森林鼠型、绵,羊附睾型和犬型。,19,感染人者主要为羊、牛和猪型。,其致病力以羊型最强,次为猪,型,牛型最弱。,20,传染源是患病的羊、牛、猪,病原菌存在于病畜的组织、尿、乳、产道分泌物、羊水,胎盘内。接触受染,也可通过消化、呼吸道传染。人群普遍易感,并可重复感染或慢性化。,21,森林脑炎病毒寄生于松鼠、野鼠等血液中,通过吸血昆虫(蜱)叮咬传播给人,引起森林脑炎。,22,23,森林脑炎是由森林脑炎病毒所致的中枢神经系统急性传染病。本病多见于森林地带,流行于春、夏季节,病人常为森林作业人员。,24,潜伏期为8-14天。起病时先有发热、头痛、恶心、呕吐、神志往往不清,并有颈项强直。随后再现颈部、肩部和上肢肌肉瘫痪,表现为头无力抬,肩下垂、两手无力而摇摆等。恢复期较长,可留有瘫痪后遗症。,25,森林作业人员要防止蜱叮咬,接种森林脑炎疫苗,可以预防本病。,26,(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1、职业紧张因素,(1)劳动组织不合理;,(2)人际关系和组织关系不良;,(3)不良的工作条件。,2、工效学因素,27,工效学是以人为中心,研究人、机器设备和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目的是实现人在生产劳动及其他活动中的健康、安全、舒适,同时提高工作效率。,工效学涉及劳动者、机器设备和工作环境三者之间彼此协调配合的关系。,28,(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1、厂房建筑和布局不合理;,2、自然环境中的有害因素。,29,二、职业性损害,(一)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致病条件,接触机会,接触方式,接触剂量,作用条件,职业性有害因素,环境因素,个体易感性,行为生活方式,影响因素,健康劳动者,职业性损伤,临床前状态,图1 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致病过程,30,(二)职业有害因素对健康的影响,职业有害因素所致的各种职业性损害包括:,* 职业病(occupational disease),* 工作有关疾病(work-related disease),或称职业性多发病,* 职业性外伤(occupational trauma),或称工伤,31,三、职业病,(一)定义:,当职业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与时间,超过机体的代偿功能,造成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改变,并出现相应的临床征象,影响劳动能,力者,称为职业病。,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33,构成,本法,所称的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要素:,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其中放射性物质是指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发出的射线、射线、射线、射线、中子射线等电离辐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在上述四个要素中,缺少任何一个要素,都不属于,本法所称的职业病。,34,(二)职业病的范围和含义,广义的职业病泛指职业有害因素引起的特,定疾病。,各国政府根据本国的经济和科技水平,用,法令的形式对职业病的范围作出明确的规定,,每个国家所规定的职业病的名单不尽相同,只,在本国具有立法意义,称为法定职业病,(reportable occupational disease)。,35,我国早在五十年代即颁布了国家法定职业病14种,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制订统一的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我国1988年1月起实施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把,职业病名单,分为类,99项102种。,2002年3月卫生部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发布了,新的职业病目录,法定职业病增至10类115种。,36,一、,尘肺,1. 矽肺 2. 煤工尘肺 3. 石墨尘肺 4. 碳黑尘肺 5. 石棉肺 6. 滑石尘肺 7. 水泥尘肺8. 云母尘肺 9. 陶工尘肺 10. 铝尘肺 11. 电焊工尘肺 12. 铸工尘肺 13. 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3.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 内照射放射病 5. 放射性皮肤疾病 6. 放射性肿瘤 7. 放射性骨损伤 8.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9. 放射性性腺疾病 10. 放射复合伤 11. 根据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37,三、职业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 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 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 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5. 铍病 6. 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 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8. 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9. 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10. 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11. 铀中毒 12. 砷化氢中毒 13. 氯气中毒 14. 二氧化硫中毒 15. 光气中毒 16. 氨中毒 17.偏二甲基肼中毒 18. 氮氧化合物中毒 19. 一氧化碳中毒 20. 二硫化碳中毒 21. 硫化氢中毒 22. 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23. 工业性氟病 24. 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25. 四乙基铅中毒 26. 有机锡中毒 27. 羰基镍中毒 28. 苯中毒 29. 甲苯中毒 30. 二甲苯中毒,38,31. 正己烷中毒 32. 汽油中毒 33. 一甲胺中毒 34. 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35. 二氯乙烷中毒 36. 四氯化碳中毒 37. 氯乙烯中毒 38. 三氯乙烯中毒 39. 氯丙烯中毒 40. 氯丁二烯中毒 41. 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42. 三硝基甲苯中毒 43. 甲醇中毒 44. 酚中毒 45. 五氯酚(钠)中毒 46. 甲醛中毒 47. 硫酸二甲酯中毒 48. 丙烯酰胺中毒 49. 二甲基甲酰胺中毒 50. 有机磷农药中毒 51.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 52. 杀虫脒中毒 53. 溴甲烷中毒 54. 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 55. 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与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 56. 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39,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 中暑 2. 减压病 3. 高原病 4. 航空病 5. 手臂振动病,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1. 炭疽 2. 森林脑炎 3. 布氏杆菌病,六、职业性皮肤病,1. 接触性皮炎 2. 光敏性皮炎 3. 电光性皮炎 4. 黑变病 5. 痤疮,6. 溃疡 7. 化学性皮肤灼伤 8. 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40,七、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 2. 电光性眼炎 3. 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 噪声聋 2. 铬鼻病 3. 牙酸蚀病,九、职业性肿瘤,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2. 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3. 苯所致白血,病 4. 氯甲醚所致肺癌 5. 砷所致肺癌、皮肤癌 6. 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7. 焦炉工人肺癌 8. 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十、其他职业病,1. 金属烟热 2. 职业性哮喘 3. 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 4. 棉,尘病 5. 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41,42,43,44,(三)职业病的特点,1. 病因明确。,2. 病因大多可定量检测,有明确的剂量效应关系。,3. 接触同一种职业性有害因素的人群中常有同一种职业病多数病例发病。,4. 绝大多数情况下,如能早期发现,及时处理,预后良好。,5,. 不少职业病目前尚无特殊疗法,发现愈晚,,疗效愈差。,45,(四)职业病的诊断依据:,1. 职业史:,(1)全面、系统地了解患者全部职业的工种和工龄;,(2)接触有害因素的种类、时间和数量,接触方式,及防护措施使用情况;,(3) 同工种其他工人患病情况;,(4)排除可引起类似职业中毒征象的非职业性接触,,如:家用农药、有机溶剂,有服药史等。,46,2. 生产环境调查,3. 临床表现及辅助检查,(1)临床表现:,各种症状出现的时间、发展顺序、严重程,度与接触有害因素时间先后的关系。注意早期,症状和典型症状。,(2)体格检查:重点检查与接触职业有害因素,有关的项目。,(3)实验室检查:毒物代谢物的生物检测。,47,(五)职业病的诊断原则:,1、综合诊断(3个诊断依据);,2、需具有专门诊断权的机构作出诊断;,3、由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进行集体诊断;,4、执行国家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5、确诊后,由诊断单位出具诊断证明书。,48,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49,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2.持有医疗执业许可证;,3.执业许可证上注明有职业病诊断的范围;,4.具有与其开展职业病诊断范围相适应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和其他医疗卫生技术人员;,5.具有与其开展职业病诊断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6.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及管理的制度。,50,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包括:,1.受理并负责职业病诊断工作;,2.按照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与诊断规范,进行执业,范围内的职业病诊断,并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承担职业病报告工作;,4.承担职业病诊断的法律责任。,51,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这条规定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1.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进行职业病诊断;,2. 劳动者可以在本人居住地进行职业病诊断;,3. 用人单位所在地及劳动者本人居住地有多家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劳动者有权选择任何一家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52,职业病诊断一般要经历四个阶段:,1.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简称“当事人”)提出诊断申请。申,请时,当事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职业史、既往史书面材料;,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作业场所历年职业卫生监测资料;, 接尘者应提交最近一次x线胸片和报告单;, 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53,2. 受理。对当事人所提供资料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通知当事人予以补正。,3. 现场调查取证。在职业病诊断过程中,除当事人提供的资料,外,必要时,诊断机构要深入现场,针对诊断中的疑点进行,取证。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为申请职业病诊断,的劳动者提供有关资料。,4. 诊断。参加诊断的职业卫生医师应当根据临床检查结果,对,照受理或现场取证的所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提出诊断意见。,54,为了保证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诊断科学、客观、公正,并便于明确诊断责任,本条对职业病诊断程序提出二项特别要求:,(1)关于集体诊断。实行集体诊断是职业病诊断的原则之一。根据本条第三款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要有三名或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共同诊断。,55,(2)集体签章。职业病诊断机构对劳动者作出职业病诊断,必须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劳动者依据其诊断证明可依法享受职业病待遇。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必须由参与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共同署名,同时必须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并加盖诊断机构公章,一方面是确保诊断证明书的法律效力,另一方面是明确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及诊断医师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对于保证诊断质量,防止权力滥用是必要的。,56,职业病报告制度,急性职业病报告:,(,1,)任何医疗卫生机构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初诊医疗机构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有关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57,非急性职业病报告,(,1,)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本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3,)对确诊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病、慢性职业中毒,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58,职业病报告程序及要求,1. 职业病报告责任主体:,(1)用人单位,(2)接诊急性职业病的综合医疗卫生机构,(3)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2. 报告时限要求:,(1)三人以上急性职业中毒或发生死亡的急性职业病应立即,电话报告;,(2)发生三人以下的急性职业病应在1224小时内电话报告,或职业病报告卡报告;,(3)非急性职业病如尘肺病、慢性职业中毒和其他慢性职业,病以及尘肺病死亡患者应在十五日内报告,分别填报,尘肺病报告卡和职业病报告卡。,59,3.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并指定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负责。,4. 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省级机构应按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要求,填报职业病年报表和尘肺病年报表。,5. 卫生部指定的全国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负责全国职业,病统计、分析、报告工作。,60,对职业病报告的处理,卫生行政部门收到职业病报告后应采取以下措施:,责成卫生监督机构,会同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即赴现场调查,进行现场和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等,填写,职业病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表,;,2.,采取临时控制措施(见本法第五十四、五十五条);,3.,根据现场调查,针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进行应急健康体检和必要的住院观察;,4.,对违反本条和,职业病报告办法,及,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规定者,依据本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收到职业病报告后,应依据本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采取相应调查核实和处理措施。,61,四、工作有关疾病,由于生产环境及劳动过程中某些不良因,素,造成职业人群常见病发病率增高、潜伏,的疾病发作或现患疾病的病情加重等,这类,疾病统称为工作有关疾病。,62,(一)特点:,1、病因复杂,不象职业病那样明确;,2、职业因素影响了健康,从而促使潜在疾病暴露,或病情加重、加速或恶化;,3、通过控制或改善职业环境,除可减少相应的职,业病外,也可减少工作有关疾病,使原有疾病,缓解。,4、工作有关性疾病可在一般人群中出现,不属于我,国法定职业病。,按现有规定,工作有关疾病不能享受劳保待遇,63,(二)常见的与工作有关的疾病,1、与职业有关的肺部疾病,2、与职业有关的心血管系统疾病,* 长期接触噪声、振动和高温会导致高血压;,* 高度紧张的作业、噪声及寒冷均可诱发冠心病;,* 职业接触CO,2,、 CO、氯甲烷等化学物质可导致,冠心病发病率和病死率的增高。,64,3、骨骼及软组织损伤,(1)急性腰扭伤;,(2)慢性腰痛、腰肌劳损和腰椎间盘突出症。,4、生殖紊乱,接触铅、汞、砷及CS,2,等职业危害因素者,早产,及流产发病率增高。,5、消化道疾病,6、心理障碍,65,五、工伤,系指工人在从事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操作者缺乏安全操作知识、缺乏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伤害。,(一)事故的类别:,机械伤、温度伤、化学伤、电伤,66,(二)工伤的主要原因,1、生产设备缺陷,2、防护设备缺乏或不全,3、劳动组织不合理和生产管理不善,(1)生产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无专人管理及,定期检修制度;操作规程和制度不健全;,(2)对工人技术指导及安全教育不够;,(3)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不适用。,67,4、个人因素,(1)健康状况不佳,不适合本人目前所从事,的作业;,(2)工人的年龄、性别、精神因素、文化水,平及个人行为因素等。,68,三、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三级预防的原则,(1)第一级预防:避免接触,(2)第二级预防:早期检测,及时处理,防止职业性损害,的进一步发展,(3)第三级预防:正确诊断和处理(脱离接触、实施有效,治疗、预防并发症、促进患者尽快康复等),69,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辨识,了解工艺过程,机械处理,化学处理和反应,高温,使用的原材料,成分信息?,商品名、俗名、化学物质名称,如:天拿水,俗称香蕉水,主要有乙酸乙酯、乙酸,正丁酯、正丁醇、丙酮、苯和二甲苯等构成。,从所使用的原料开始-查看整个生产线(每个工序和,工位,)-直至成品的各个环节,辨识危害。,70,工艺流程和主要职业危害图,成品,冷板,组装,烘干,喷粉,打磨,检验,尘,噪声,眼,眼,热板,下料切板,弯板,冲孔,噪声,眼,焊接,眼,烟,烟,下料割板,除锈磷化,眼,皮,电镀,酸雾,眼,皮,酸雾,钝化,酸,碱,配液,配液,眼,皮,酸雾,眼,皮,尘,金属家具生产,71,铝冶炼,氧化铝,成品,铸造,混合炉,台包车抽取铝液,电解,下料,高温,烟,油雾,尘,尘,尘,烟,烟,HF,高温,高温,高温,噪声,CO2,CO,72,焦化-钢铁行业,精煤,苯类产品,精苯车间,焦油车间,煤气产品,硫酸铵或氨水产品,硫酸,荒煤气回收,各级焦炭产品,炼焦,装煤炉,萘、酚、沥青及其他焦油加工产品,粗苯,焦油,烟,尘,尘,尘,高温,高温,雾,眼,皮,CO,H,2,S,NH,3,CO,烟,粉碎干燥,尘,噪声,筛分,尘,熄焦,73,综合性的预防措施,(组织措施、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技术措施和卫生保健措施),1、,组织措施,(1)领导重视,(2)加强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3)建立健全合理的职业卫生制度,2、,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1)预防性卫生监督,(2)经常性卫生监督,74,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75,3、技术措施,(1)改革工艺过程,消除或减少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危害。,(2)生产过程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和密闭化,减少工人,接触毒物、粉尘及各种有害物理因素的机会。,(3)加强工作场所的通风排毒除尘。,(4)厂房建筑和生产过程的合理设置。,(5)其他技术措施。,76,4、职业健康监护(occupational health surveillance):,是对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系统检查和分析,从而发现早期健康损害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预测及防止疾病的发生和发展。其内容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其中职业健康检查有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健康检查。,77,职业禁忌症,(occupational contraindication):,是指致人不适合从事某种作业的疾病或解剖、生理状态。即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职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个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78,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职业史和病史、家族史、接触有害因素情况、与职业有关的监护项目、生活方式及嗜好等。,5、加强对劳动者的教育,79,思考题:,1. 描述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分类,2. 职业性损害包括哪几方面?,3. “职业病”与“与工作有关疾病”有何异同?,4. 职业病的特点是什么?诊断依据和诊断原则是什么?,5. 职业健康监护的概念及内容是什么?,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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