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首 页,纳税人,征税对象,税 率,税收优惠,税额计征,缴 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1,主要内容,一、税收三要素,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三、税收优惠政策,四、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处理,五、纳税申报与缴纳,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应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不准予扣除项目、资产税务处理,减免税优惠、再投资退税、亏损弥补、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2,一、纳税人: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三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一般情况下,不包括不组成企业法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对不组成企业法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由合作各方分别计算纳税的,合作中方应按内资企业有关的税收法规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合作外方应视为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组成企业法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订有公司章程,共同经营管理,统一核算,共负盈亏,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可以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依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为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我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3,二、征税对象:,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境内外所得,境内所得,对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对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其他所得,P274,4,1、法定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30%,,地方所得税税率,3%,2、 预提所得税税率,20%,(,2001,年,1,月,1,日起减按,10%,),3、优惠税率;,15%、24%,三、税率,5,6,(一),减免税优惠,:1、 特定地区投资的税收优惠15%、24%,2、生产性投资的税收优惠(不受地域限制),3,、特定项目投资的税收优惠,P293,(,二)再投资退税的税收优惠,再投资退税是指对外国投资者从企业分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我国境内企业,对其所投资的部分所缴纳的所得税全部或部分退回的税收优惠政策,2、,条件,P296,:,3、,再投资退税率,40%、100%,4、,再投资退税的计算,用于增加注册资本,或直接用于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三),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1、,概念,四、税收优惠,7,地区,外商投资企业性质,经济特区,沿海港口经济开发区,上海浦东新区,沿海经济开放区,生产性,税率,15%(老市区24%),15%,15%,24%,定期减免,二免三减半,非生产性,税率,15%,30%,30%,30%,定期减免,一免二减半(服务性企业,且外商投资500万美元以上),无,说明,8,1、享受“二免三减半”、“一免二减半”优惠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是经营期在10年以上生产性企业。,2、享受“二免三减半”、“一免二减半”优惠政策的起始时间是,获利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利的纳税年度。企业开办初期如有亏损,可先按税法规定予以弥补,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3、外商投资企业于,年度中间,开业,当年获利而实际经营期不足6个月的,可选择从下一年度起计减免税期限,但企业当年所获利润应按规定缴税。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下一年度亏损,,,仍应视为获利年度,开始计算减免税期限,不能因亏损而推延获利年度。,4、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享受“二免三减半”政策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按规定的税率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减半后的税率低于10%的按,10%,计算。,5,、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依照税法规定享受“二免三减半”政策后仍为出口企业的,可按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减半后的税率低于10%的按,10%,计算。,9,外商投资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购置设备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2、条件:,P280,(1)享受该政策的主体是采用核实/核算征收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2)购买国产设备投资于国家鼓励的项目,购买国产设备的前一年亏损或处于免税年度的,其设备购买前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以零为基数,计算其新增企业所得税;,购买国产设备的以前年度为累计亏损的,购买设备的当年或以后年度实现的应税所得额,应先弥补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而后再确定投资抵免;,当年新增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不足的,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以,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继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购买国产设备的当年或以后年度处于免税年度的,其设备投资抵免额可以延续下一年度进行抵免,但延续期限不得超过5年;,1、税法规定:,3、其他规定,10,再投资限额=(该税后利润所属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的应税所得额该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该年度该外国投资者占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分配比例,(3),计算再投资退税额,(1)计算再投资限额,(2)比较实际再投资额和再投资限额,根据孰小原则确定计算再投资退税的投资额,退税额=准予退税的再投资额(1-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地方所得税税率之和)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退税率,例题,注:,“原实际适用的税率”是指分得的税后利润当年实际的计缴比例,如果当年还享受减税优惠,那实际适用的税率还应包括按规定的比例减税的因素;,注意括号外的实际税率不含地方所得税率。因为地方所得税的征与退不归国家管。,11,例:,珠海某中外合资生产性企业,经营期,20,年,中外双方股权比为,6,:,4,,,2003,年为减免税第,4,年,实现利润,70,万元,应纳税所得,100,万元。外国投资者将分得利润的,75%,增加本企业注册资本,计算企业应纳税额和外国投资者应退税额。,【,答,】,企业应纳税额,=10015%50%=7.5,万元,外商分得税后利润,=,(,70-7.5,),40%=25,万元,外商再投资退税额,=2575%,(,1-15%50%,),15%50%40%=0.6,万元,12,例:,设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称甲企业),经审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1999,年年初外方将分得的,1998,年的税后利润,2000,万元在西部地区投资开办经营期为,8,年的生产性企业(简称乙方),并被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甲企业的外方已按规定办理了再投资退税。,2000,年经考核,乙企业不符合先进技术企业的标准,被撤销先进技术企业的称号。,要求:计算应缴回的再投资退税额,原退税额再投资额,(,1-,原实际适用的税率与地方税率之和),原实际适用的税率,退税率,2000,(,1-15%,),15%100%,352.94,(万元),缴回退税款,352.9460%,211.76,(万元),13,(1)再投资主体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2)再投资资金来源于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非免税利润;,(3)再投资方式:直接再投资于原企业,用于增加注册资本,或直接用于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4)再投资的经营期不得少于5年,:用于增加注册资本的从资金投入之日算起;用于兴办新外商投资企业的从新办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算起;,40%直接再投资于原企业,用于增加注册资本,或直接用于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期限不满5年撤资,,应缴回,已退税款,。,100%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或者海南企业再投资海南基础建设和农业开发。如该出口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3年内没有达到产品出口企业标准,,或没有继续确定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应缴回,已退税的60%,14,(一)核算/核实计征,1、应税所得额=应税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利息支出合理(不高于一般商业贷款利率),工资薪金支出不按计税工资标准,外国企业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业务招待费/交际应酬费,分行业扣除标准,P283,公益救济性捐赠符合规定的捐赠可全额扣除,3 、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不需作补税处理,(二)核定计征,(三),预提所得税,4、,境外所得税,抵免的计算,2 、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五、税额计征,例题,15,16,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所得在境外已缴纳的税款实行税收抵免制度,计算步骤与企业所得税相同,,但“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是指按税法规定的30%企业所得税税率和3%的地方所得税税率,而不是外商投资企业实际适用的税率,(1)计算扣除限额分国不分项,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境内外所得总额,(2)比较境外所得在境外已纳税额与扣除限额,根据孰小原则,得出允许扣除的数额,境外实际纳税额扣除限额按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扣除,境外实际纳税额扣除限额按扣除限额扣除,超过部分,可用以后年度税额扣除的余额补扣,补扣期不得超过5年,17,1、概念: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在中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但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征收办法的统称,2、对象: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3、特点:主要实行代扣代缴的征收办法;以纳税人取得的收入全额为计税依据,不予减除任何成本和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收入相应缴纳的税金可以扣除);按次扣缴;,5、计算公式:预提所得税税额=支付单位所支付的金额预提所得税税率,注:商标等特许权使用费同时也是营业税转让无形资产项目,4、税率:10%,18,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季度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上年度应税所得额1/4 适用税率,季度预缴的地方所得税税额=季度应税所得额地方所得税税率=上年度应税所得额1/4 地方所得税税率,(一)季度预缴:,(二)年度汇算清缴:,汇算清缴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税额,减免所得税额,政策性抵免所得税额,已预缴的所得税税额,+,境外应补所得税额,六、缴纳,19,某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经营期限13年。企业于1997年开始生产,近年的情况如下:,1、1997年亏损25万元;,2、1998年获利18万元;,3、1999年获利60万元,外商投资者将分得的利润26万元再投资于该企业;,4、 2000年亏损20万元;,5、 2001年获利70万元,外方投资者将分得的利润30万元与银行贷款300万元一并再投资开办了另一家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10年);,6、2002年获利60万元。,要求:请分别计算该企业19972002年每年的应纳企业所得税与有关年度外国投资者的在投资退税额(假设地方企业所得税6年间均免征),20,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