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的涉税风险识别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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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13年7月,*,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13年7月,*,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13年7月,*,关联交易的涉税风险识别与控制,啥叫关联方?,条例第109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判断关联关系,关联关系,股权控制,高管委派,资金融通,特许权依赖,购销控制,高管兼任,兜底条款,符合其中任一关系的,均可被认定为存在关联关系。,劳务控制,关联关系类型,境内关联交易调查原则:,目的:防止各地税务局将转让定价调查作为争夺税源的手段。,原则:,一、企业实际税负等于或低于境内关联方的,不做调查。,二、企业实际税负高于境内关联方的,按税负差补税,关联方不退税。,跨境关联内关联,A,B,C,26%,100%,关联关系判断:,1.,股权控制:,(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2)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穿透原则,),。,25%,例:,股权交易的税务管理,股权转让业务类型:,(一)内内,1、居民企业居民企业,2、居民企业居民个人,3、居民个人居民企业,4、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二)内外,1、 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2、 居民个人非居民企业,(三)外内,1、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2、非居民企业居民个人,(四)外外,1、离岸交易,2、间接转让,当事人:,受让方,转让方,目标公司,核心问题:,定价?,转让价格中,能否含,未分配利润?,用啥时的,汇率?,税,在哪里缴?,能否适用,特殊重组优惠?,汇付,怎么管?,缴什么税?,有没有,征税权?,2.,资金融通,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50%,10%,关联关系判断:,企,业,融,资,渠,特殊融资,股本融资,贷款融资,债券融资,信托融资,资本市场融资,接受直接股权投资,运用新型商业模式融资,从下游企业融资,应付款项,从上游企业融资,预收款项,租赁,财务融资,BOT,TOT,REITs,经营租赁,融资租赁,融资性售后回租,运用新型商业模式融资?,企业融得资产的形态,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货币形式,非货币形式,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有关权益等。,条例第12条,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债务的豁免等。,条例第12条,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条例第13条,财务融资的相关税收问题,贷款融资,债券融资,信托融资,关联关系判断:,3,.,特许权依赖,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必须依赖,特许权使用费?,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07号,本通知于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现就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定义中明确,包括使用工业、商业、科学设备收取的款项(即我国税法有关租金所得)的,,有关所得应适用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规定。税收协定对此规定的税率低于税收法律规定税率的,应适用税收协定规定的税率。,上述规定不适用于,使用不动产产生的所得,,使用不动产产生的所得适用税收协定不动产条款的规定。,范围,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定义中所,列举的,有关工业、商业或科学经验的,情报,应理解为专有技术,一般是指进行某项产品的生产或工序复制所必需的、未曾公开的、具有专有技术性质的信息或资料(以下简称专有技术)。,三、与专有技术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一般涉及,技术许可方同意将其未公开的技术许可给另一方,使另一方能自由使用,技术许可方通常不亲自参与技术受让方对被许可技术的具体实施,并且不保证实施的结果。,被许可的技术通常已经存在,但也包括应技术受让方的需求而研发后许可使用并在合同中列有保密等使用限制的技术。,未公开,自由使用,许可方参与实施,四、,在服务合同中,如果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了某些专门知识和技术,但并不转让或许可这些技术,则此类服务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范围。,但如果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形成的成果属于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定义范围,并且服务提供方仍保有该项成果的所有权,服务接受方对此成果仅有使用权,则此类服务产生的所得,适用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规定。,五、在转让或许可专有技术使用权过程中如技术许可方,派人员,为该项技术的使用,提供有关支持、指导等服务并收取服务费,无论是单独收取还是包括在技术价款中,均应视为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规定。,但如上述人员的服务已构成常设机构,则对服务部分的所得应适用税收协定营业利润条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能准确计算应归属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则税务机关可根据税收协定常设机构利润归属原则予以确定。,六、下列款项或报酬不应是特许权使用费,应为劳务活动所得:,(一)单纯货物贸易项下作为售后服务的报酬;,(二)产品保证期内卖方为买方提供服务所取得的报酬;,(三)专门从事工程、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相关服务所取得的款项;,(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类似报酬。,上述,劳务所得,通常适用税收协定,营业利润,条款的规定,但个别税收协定对此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中英税收协定专门列有技术费条款)。,适用,七、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规定应仅适用于,缔约对方居民受益所有人,,第三国设在缔约对方的常设机构从我国境内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应适用该第三国与我国的税收协定的规定;,适用,我国居民企业设在缔约对方的常设机构不属于对方居民,不应作为对方居民适用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规定;,适用,由位于我国境内的外国企业的机构、场所或常设机构负担并支付给与我国签有税收协定的缔约对方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适用我国与该缔约国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规定。,案例1、2、3,关联关系判断:,6.,劳务控制,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主要,关联关系判断:,5,.,购销控制,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50%,以上,主要,客观规律,经营 亏 亏 亏,资产 减 减 减,古怪表现,账面 亏 亏 亏,规模 涨 涨 涨,A,公司成立于,1997,年,主要生产各种型号的电机。,合资中方为国内某电机厂,外方为新加坡,B,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双方各占,50,股份。,经营期限,40,年。,税界 国界,案例:,关联关系判断:,3.,高管人员关联,高管,委派,(,1,)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是由另一方委派,(,2,)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3,)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为第三方委派,(,4,)双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关联关系判断:,3.,高管人员关联,高管兼任,(,1,)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2,)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名片的故事,您好!我是这里的董事长,名片的反面,英文版哦,某,BVI,公司的董事长,关联关系判断:,7.,兜底条款,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包括虽未达到本条第(一)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1,)持股比例不足,25%,,但,A,方与,B,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2,)家族、亲属关系;等。,实质控制,细究分析指标 积极为我所用,通用分析指标,特定分析指标,使用时可结合评估工作实际不断细化和完善,细,实,活用,税负测算,增值税税收负担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收入)100%,企业所得税负担率,=应纳所得,税,额 利润总额100%,行业预警值,历史同期数据,实际值,纳税调查表,通用指标及功能,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费用类,评估分析指标,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资产类,评估分析指标,指标及功能,配比分析,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100%,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正向 大,否则,要么销售数量萎缩,要么定价模式改变,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正向 小,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100%,其他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100%,齐步走,毛利率,变动率,=(本期,毛利率,-基期,毛利率,)基期,毛利率,100%,资产类评估分析指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付)账款变动率,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分析:,分析纳税人资产综合利用情况。如指标与预警值相差较大,可能存在隐瞒收入,或闲置未用资产计提折旧问题。,总资产周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总资产100%,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2100%,或=,销售收入,/ 存货,分析:,分析总资产和存货周转情况,推测销售能力。如总资产周转率或存货周转率加快,而应纳税税额减少,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的问题。,应收(付)账款变动率,=(期末应收(付)账款期初应收(付)账款)期初应收(付)账款100%,分析:,纳税人应收(付)账款增减变动情况,判断其销售实现和可能发生坏账情况。,如应收(付)账款增长率增高,而销售收入减少,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的问题。,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基期固定资产折旧总额基期固定资产原值总额100%,分析:,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高于与基期标准值,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固定资产折旧额问题。,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情况,分析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变化的原因。,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其中:负债总额=流动负债+长期负债,资产总额是扣除累计折旧后的净额。,分析:,纳税人经营活力,判断其偿债能力。,如果资产负债率与预警值相差较大,则企业偿债能力有问题,要考虑由此对税收收入产生的影响。,收入,范围,时间,金额,成本费用,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营改增”试点对关联交易的影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8月1日 全国试点,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3: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4: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照此执行:,1+7 行业,陆、水、空、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6%,11%,17%,3%,试点纳税人有关政策,混业经营,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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