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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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验收的层次,1),检验批,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元,是所有验收的基础,庞大复杂性建筑工程经层层划分以后,到检验批这一层次,工程量较小且检验内容相对比较简单。因此,很容易实现真正反映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2)分项工程,是由检验批聚集构成的。在构成分项工程的所有检验批质量都合格而通过检查验收的条件下,分项工程自然应该是合格的。但是分项工程已经不再是面对工程的直接检查验收了。其主要是通过检查各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将其汇总而进行验收的,带有间接推定的含义。,3,3)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是由分项工程构成的。同样地,如构成分部(子分部)工程自然应该是合格的。分部工程的验收主要依靠相应分项,工程验收资料的汇总检查,由于覆盖面更大、范围更广,还须补,充其他一些检查手段,在下一节中再做详细介绍。,4)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是由分部工程构成的。同样,构成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都已经检查验收而合格了,则该单位(子单位)工程自然是合格的。当然,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验收主要依靠对相关分部工程验收资料的汇总检查,但由于这是最终质量的验收,还应对其使用功能的重要项目补充一些检查,才能最后加以验收。,一、 质量验收的层次,4,二、 施工质量的自检和评定,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是在具体操作中形成的,检查验收只是对其质量状况的一种反映,验收实际上只是通过资料汇集和抽查进行的复核而已。,施工中真正大量的检查是施工单位以自检的形式进行,并以评定的方式给出质量状态的结果。因此施工单位的自检和评定是检验批验收的基础。,本次标准规范修订虽强调以验收为主,施工单位的自检评定结果是实际验收的依据。施工单位自检有三个层次:,() 操作者在生产(施工)过程中通过不断的自检调整施工操作的工艺参数;,() 班组质检员对生产过程中质量状态的检查;,() 施工单位专职检验人员的检查和评定。,5,二、 施工质量的自检和评定,前二个检查层次是在生产第一线,以班组的非专职检验人员为主体进行的,主要以对施工质量控制的形式进行的。虽然不一定有检查的书面材料或记录,但却是真正形成实际质量的关键。因此加强班组自检是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措施。,后一个检查层次是由非生产基层班组的专职检验人员主导进行的。其比较客观和公正,检查的内容以施工操作已形成进行。检查的结果一般要给出评定结论。只有评定为“合格”的产品或施工结果,才能交由非施工单位的监理(建设)方面加以确认而完成最基础的检验批的验收。,6,二、 施工质量的自检和评定,自检评定“不合格”的产品或施工结果,应返回生产班组返工、返修。待自检评定合格后才能提交验收。这样,质量缺陷如果产生,可能在生产(施工)单位自检过程中即已发现并交付返修;,但如果自检不严密,则也有可能在检验批的检查中通不过验收而返工、返修。,施工质量的缺陷基本上可以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带入施工后期而生成更大范围的损失。,7,第一章 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第二节,质量验收的条件,8,一、 检验批的验收,1 合格条件,统一标准第5.0.1条指出了检验批合格质量的两个条件:,()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9,一、 检验批的验收,在上述两项条件中,前者是合格质量的基本要求。由相应的专业验收规范做出具体规定,照章执行就可以了。,后者则是检查验收的书面依据,是施工单位为保证质量而制定的操作规程和实际施工(生产)过程中形成的质量检查记录,对判定检验批的实际质量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统一标准将其作为验收条件之一提出,不仅保证了验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也将对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特别是技术资料的管理起到促进作用。,10,一、 检验批的验收,2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主控项目,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对于工程安全、人体健康、环境保护、公众利益往往直接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必须严格符合规定。,应强调指出的是,主控项目必须全部符合要求,即具有质量否决权的意义。,如果达不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就应该拒绝验收。,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都已明确了检查验收方法,包括:检验批的范围、抽检的数量、检查方法、质量要求、合格条件等,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照章检查验收即可。,1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系列标准框架体系各规范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2,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2,主控项目,根据专业性质的不同,内容大体分为以下几类:,) 重要的材料、构件、配件、成品、半成品、设备及附件的主要性能;,包括:产品质保书等,) 结构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包括:抽检报告等,) 重要的偏差量测项目;,包括:截面尺寸等,一、 检验批的验收,13,对于上述第)项,原标准规范中是归入允许偏差项目,并将各种不同项目的量测检查结果混合计算合格点率,以判定合格与否。,这种做法不分主次,容易产生起决定性影响的项目偏差过大而造成质量控制的漏洞。例如,悬臂构件负弯矩钢筋往往因施工时踩踏移位,屡屡造成倾覆而引发伤亡事故。如只以尺寸允许偏差的合格点率要求与其他项目混合检验,显然是不合格的。,传统观念中,将允许偏差视为不太重要的检验项目。这不符合“强化验收”的要求。作为新标准是以其对基本质量影响的程度来确定检验性质。,一、 检验批的验收,14,一、 检验批的验收,(),一般项目,一般项目,是除主控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即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不起决定性影响的检查项目。,由于建筑工程对质量的要求是多方面的,除安全、健康、环保、公益等决定性的要求外,对一般使用功能、美观、舒适等也提出了要求。这些不具备决定性影响的检验,即可归于一般项目之列。,对于一般项目相关的缺陷,只要其数量和质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就不会给建筑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带来明显的影响,因此仍然可以合格验收。,15,一、 检验批的验收,一般项目,的检查性质分为两类。,一类为定性判断的检查,如美观、舒适等。这类质量很难严格定量检查。一般采用观感检查、经验判定的方式。当然,如有可能还应尽量使其定量化,如折算成缺陷点来反映。,另一类是量测类的检查,一般以允许偏差的形式出现。允许偏差以内的量测结果认为是符合规范要求的合格点;而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检查点则为不合格点,最终以总检查点数的合格点率来判定合格与否。,施工质量验收对合格点率的要求,原规范为70;修订后普遍提高为80;某些重要项目则为90。,16,一、 检验批的验收,应强调的是,:合格点率不是判定一般项目合格与否的惟一条件。,1)若实际超出允许偏差过大(如构件或结构上的奇异偏差),已严重影响到了结构的安全和使用功能(如设备安装无法进行;结构抗力大幅度损失等),则即使是个别检查点不符合要求,也应直接判为不合格。,2)即使是超过允许偏差,超出数值也不希望过大。,一般限制不大于允许偏差值的50(即1.5倍允许偏差),。,17,一、 检验批的验收,检验批的检查验收,检验批是检查验收的最小单位。控制和覆盖的范围不大,检查性质也比较简单,只须基层的质量检查人员就可以了。,标准附录.条规定,由施工单位的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和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其工作程序如下。,18,一、 检验批的验收,表格的内容及填写,(),表名及编号,标准表.的表名为分项工程名称后再加“检验批”三字,同时在表名下面注上相应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规范号,以作为检查验收的依据。,表格的编号列于表的右上角,为位数字编码,其意义如下表所示:,数字位置,第、位,第、位,第、位,第、位,编码内容,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次序,19,一、 检验批的验收,分部工程代码按本标准附录表.的次序排列如下表所示:,有了表格的编码,就可以十分方便地实现资料的分类,装订成册和管理。,代码,数字,分部工,程内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给水排,水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空调,电梯,20,一、 检验批的验收,(),验收背景,表格的表头部分为检查验收的背景。包括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验收部位、施工单位及有关负责人(项目经理)等。此部分内容反映了该检验批的工程背景,应事先根据工程合同填写。,单位必须写全称,分包单位同样也应写全称,并与合同上的盖章一致,。,21,一、 检验批的验收,(),检查验收记录,表格的中部为检查验收记录,这是验收表格的核心内容。其又分为两部分:一是有关技术标准的名称及编号;二是检查记录表。,前者是施工操作所依据的标准规程,应在相应栏目内填写相应标准规程的名称及编号。,后者是对各检验项目的检查验收,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列出,具体项目由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定。由于检查记录表格所要表达的内容过多,因此在“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栏目中只能简化填写。,这部分已在各检验批表格中注明了,22,一、 检验批的验收,在“,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一栏中填写方式可有三种:,1)对于定量的检查则尽量填写量测结果,以供评定验收;,2)对于定性的检查则用“”或“”表达,前者为符合要求,后者则相反;,这条对于主控项目来说是必须要逐项填写的,不得有空项。,3)对于更复杂的检查验收(如混凝土强度验收),则可简单填写相应检查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号及合格与否的结论,以备查考。,以上是要求检验人员填写的,23,(),验收结论,表格的下部为验收结论,分为两个栏目。,前一栏为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后的结论,带有自我鉴定的性质,称为“评定”,应在事先完成,作为验收的依据。,(作为本工程的检验批验收记录表中该栏已分为分包单位验收结论和总包单位验收结论两栏),后一栏为监理(建设)单位的验收结论,体现了验收是各方对质量合格与否的共同确认这一原则。,一、 检验批的验收,24,一、 检验批的验收,(),签字,检查验收结论栏中必须有相应检查验收人员的签字。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的结论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签名;,签名有两重含义:, 表明签名者组织和参与了对该检验批的检查验收。, 表明签字者应对有关的施工质量负有责任。,我国实行质量负责制,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如发生因该检验批施工质量而引起的问题则应追究有关签字人员的责任。这对于增强有关人员的责任心将起重要作用。,25,二、 分项工程的验收,1 合格条件,统一标准第5.0.2条列出了分项工程合格质量的条件。同样也只有两个:,() 所含的检验批全部合格(即均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分项工程的验收是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的。一般情况下,两者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质。只是由于数量或其他一些条件差异,为验收方便而按工程量及工序、时间等进一步划小而已。因此,将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汇集起来,只要所含的全部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的条件,则分项工程的合格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26,二、 分项工程的验收,分项工程验收是高于检验批的检查验收,主要是靠汇总资料的检查来解决的,这要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完整。,这有两重含义:,一是检查项目齐全,无一缺漏,这样才能保证施工质量的各个方面都满足要求的性能;,另一是检查范围全面,所含检验批应能覆盖全部施工验收区域,不得有漏查和空缺的部位。,27,二、 分项工程的验收,2 验收方式及表格填写,(1),验收方式,统一标准附录E的E.0.1条给出了分项工程检查验收的方式及验收记录表的形式。,验收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参加。检查结束后,施工单位的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建设)工程师应在验收结论栏中签字,表明已参加了检查验收,且共同确认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28,二、 分项工程的验收,(2),表格填写,标准第E.0.1条表E.0.1的表名部分应写上分项工程的名称。表的右上角则列出6位数字的编码,其意义如表5-1及表5-2所示。,表的上部为验收背景。应填写工程名称,检验批数量以及施工单位及分包单位的负责人。,表的中部是检查验收部分。表中按序号列出该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所有检验批所处的部位、区段。,其数量应与表右上角的检验批数量相吻合。,对每个检验批都应有施工单位自检评定的结论,以及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的结论。在检查验收时,同样可以“”和“”的形式表达该批合格与否。,表的下部是参与验收人员的结论和签名。只是代表施工单位签字的必须是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非一般质量检查员所为。这是由于检查验收层次较高所提出的要求。,29,三、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1 合格条件,标准第5.0.3条规定了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 所含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 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检测)结果符合规定。,30,三、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前两项条件与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条件相似。主要是保证验收范围能够覆盖住有关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全部内容,有关的分项工程检查验收资料应完整。,观感质量检查验收的要求是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新增加的内容。观感质量检查的内容应由有经验的检查人员共同通过观察触摸(有时可辅以简单量测),经商讨后给予评价,给出“好”、“一般”、“差”等定性结论。对于“差”的项目和部位应进行返修处理,在达到质量要求后再进行检查验收。,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检测)要求,内容多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安全以及设备安装后的使用功能,多为对施工基本完成后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实体进行的见证取样检验或抽样检测,是在分项工程这些工序完成以后,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之前进行的综合性检查。,31,三、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都各自规定了实体检验的项目,包括检查内容、检验范围、抽样数量、质量要求、检查方法、验收条件等。,例如,混凝土结构的子分部工程验收前就要对结构实体中的混凝土强度和梁板构件中受力钢筋的实际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这就比只检验混凝土的标准养护强度,而钢筋位置在隐蔽工程验收后就不再检查的做法更真实地反映了结构实际的受力性能。,因而,为可靠地保证实际结构的安全,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前,增加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检测)这一层次,对保证实际的工程质量验具有重要意义。,32,三、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2 验收方式和表格填写,统一标准附录F第F.0.1条给出了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方法和质量验收记录表。,(),验收方式,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覆盖范围基本包括了专业施工质量验收的全部内容。因此参与验收的除施工单位、监理(建设)单位外,还应有勘察、设计单位的人员。此外,参与验收的人员还应有一定的级别和地位,以便能代表单位负责。,33,三、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先自行组织检查,合格后再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要求。,正式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和有关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参加,共同通过对上述四个条件的检查复核,确认该分部(子分部)工程合格与否,从而完成验收。,34,三、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表格填写,标准附录F表F.0.1的表名应写上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名称。表的右上角则应列出4位数字的编码。,表的上部为验收背景。应填写工程名称、结构类型、层数等工程基本情况;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名称以及主要技术部门、质量部门负责人的姓名。,35,三、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表的中部为检查验收内容。分部(子分部)工程检查验收主要是对前一层次分项工程验收的汇总,基本属于登录性质的检查。表格中列出了按序号排列的构成该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的名称及其所包含的检验批数量。先由施工单位通过自检评定对各分项工程给出检查评定结论。同时还应给出质量控制资料,观感检查以及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的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上述内容检查复核后,填写验收意见,对施工质量的合格与否予以确认。,36,三、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检查评定的结论可以用“”和“”简化表达,也可以用简单的语句更具体地表述。在达到合格质量的要求后再提交验收,由各方共同检查后,确认质量达到要求,则可签署“同意验收”的意见。,表格的下部是各验收单位的签字。包括监理(建设)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由于验收范围很大且很重要,参加签字的都是能够代表本单位的负责人员。,37,1 合格条件,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也称竣工验收,是建筑物在施工结束,投入使用前进行的最后一次验收。,标准的第5.0.4条给出了其质量合格的验收条件共5个。,()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全部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查资料完整;,()主要功能项目抽查结果符合有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四、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38,四、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前4个条件与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要求相似,是对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要求;观感质量的要求;质量控制资料的要求和安全功能实体检验的要求,(对于安全功能实体检验,因已在分部工程验收过了,这里只要求检查相应的验收资料就可以了),。,最后一个条件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则是本次标准修订新增加的,主要目的是综合、全面检验所有前期施工质量的总效果视其是否能够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这种要求多体现在建筑使用和设备安装后所形成的功能的检查,多是复核性的抽查。,39,四、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关于功能检验,由于在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层次上只是对专业范围内的检查,在单位工程验收中,除了要综合此前的所有检验外,还要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考验。,例如,建筑物的室内环境检测、屋面淋水试验、各种设备(给水、排水、供暖、燃气、空调、通风、智能化等)的满负荷运载试验等,都难以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的层次上检查,故只能在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时解决了。,40,四、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在相关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中已提出了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方式方法。一般情况下,由施工单位进行事先检测,通过以后形成检测报告,再由监理单位组织在竣工验收时检查。,标准的附录中已列表给出应该检查的内容。如果对表列以外的项目要进行抽检,则应进行专门的研究,以免任意扩大检查范围,造成不必要的检验工作量增加,以及检测对工程可能引起的损害 。,41,四、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2 验收方式,由于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是建筑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因其要综合反映自原材料进场到各关键工艺检查,直至工程实体的实际质量,应有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各方的负责人参加。,验收应由施工单位先自检评定,合格以后填写好验收记录。然后向建设单位申请,由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参加验收。,对各个项目检查的验收结论则由监理(建设)单位填写,。最后的综合验收结论由参加验收的各方共同商定,建设单位填写,并应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给出明确结论,并对工程的总体质量水平做出评价。,42,四、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3 表格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的验收记录列于统一标准的附录G。由四张表格组成:,表G.0.1-1为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的汇总表;,表G.0.1-2为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的记录;,表G.0.1-3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G.0.1-4为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43,四、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G.0.1-1是一张汇总性的验收记录表。除表头部分的验收背景(工程概况及有关单位)、验收结论和签字与前述表格类似以外,表格的核心部分是对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五个条件的检查验收记录以及验收结论。,第一栏是所含分部工程全部合格的与否的检查;,第二栏是质量控制资料核查的结果;,第三栏为安全及主要使用功能核查及抽查的结果;,第四栏为观感质量验收结果;,第五栏是汇总上述验收条件检查结果以后,给出的综合验收结论。,44,前四栏的验收记录应列出检查(审查、核查、抽查)的数量以及与相应专业规范的符合情况,由监理(建设)单位填写。而综合验收结论则由参加验收各方经共同商定,建设单位填写。,四、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45,四、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G.0.1-2是资料核查记录。主要是汇总性检查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资料,将其按类型分类编码装订成册,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后,供竣工验收时检查复核。,被检查的资料应该没有遗漏和其他不符合验收的问题。按表G.0.1-2的规定,对六个项目的53种资料核查以后,由核查人员写出核查意见并签名。最后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给出结论“同意验收”并签名确认。,46,四、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安全和功能检查记录,表G.0.1-3为对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核查以及对单位工程主要使用功能抽查的记录,包括反映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五个项目31个子项的检查要求。,有些已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时检查过了,可以只核查有关的检验资料。,而对在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的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则应检查相应的检测报告。核查人员应在相应的检查项目内签字并提出核查意见和抽查结果。最终检验结论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协商,认为其质量合格以后给出结论并签字确认。,47,四、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G.0.1-4为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的记录。一般是对建筑工程完成以后的五个项目27个子项的施工质量进行观察、触摸,有时辅以简单量测,然后凭验收人员的经验、感觉,协商给出“好”、“一般”或“差”的定性结论,作为验收依据。进行观感质量的抽查。列为“好”和“一般”的,可视为符合质量要求。如有“差”的检查结果,则应限期修补处理,加以消除再进行检查验收。,观感质量检查合格后应给出综合评价,一般填写“通过验收”即可。检查记录表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对检验结论加以确认。,48,第一章 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第三节,非正常验收,49,一、 让步验收的概念,1. 施工质量的波动性,受到原材料、施工条件、设备状态、气候变化、人员操作等因素的影响,任何建筑工程的质量情况实际上都处于波动变化的状态。加上抽样检验难以避免的偶然性,在检查验收时,往往会发生不符合规范标准质量要求的情况。如果是一般项目的检查,则如缺陷的数量和程度只限在一定范围以内,则仍可验收。但如超过一定限度,或有主控项目不符合规范要求,则就发生了验收的障碍,亦即非正常验收的问题。,50,非正常验收的原因可能有以下三种:,(1) 施工质量低劣,达不到规范的要求而不合格;,(2) 由于抽样检验偶然性而造成的误判(风险即生产方风险);,(3) 试件丢失、检测报告残缺,无法有效证明工程的施工质量而提出有根据的怀疑。,一、 让步验收的概念,51,2. 非正常验收的形式,基于以上考虑,在保证最终质量的前提下,给出了非正常验收的四种形式:,1)返工更换验收;,2)检测鉴定验收;,3)设计复核验收;,4)加固处理验收;,只有在上述四处情况都不能满足的情况才可以拒绝验收。,一、 让步验收的概念,52,标准第5.0.6条第1款规定:“,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目的无非是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和使用功能。如能通过施工单位的返工、修补和更换设备、器具而能够达到上述目的,则没有理由不给予验收。,二、 返工更换验收,53,标准第5.0.6条第2款规定:“,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经过法定单位的系统检测分析后,具有法定效果的检测鉴定报告,对被检部分的质量状态给出了明确的结论。如果检测鉴定报告肯定被检测的检验批质量合格,则没有理由不加以验收。,三、 检测鉴定验收,54,四、 设计复核验收,标准第5.0.6条第3款规定:,“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前述检测单位的检测鉴定结论可能是“合格”,但也可能是“不合格”,亦即达不到设计的要求。发生这种情况时,应寻求设计单位进行计算复核。,利用设计的安全裕量和使用功能的储备,根据实际检测结果,对建筑工程进行设计复核。如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则仍可予以验收。,55,五、 加固处理验收,标准第5.0.6条第4款规定:“,经返修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加固处理的方法很多,如加大截面、增加配筋、施加预应力、增加新的传力途径等。但是无论哪种方法,多会改变原有结构的尺寸和形状,留下与设计状态不符的永久性缺陷;甚至会影响建筑物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因此,对加固处理的问题要慎重处理。,56,六、 拒绝验收,标准第5.0.7条以强制性条文的形式规定:“,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如果建筑物的施工质量实在非常糟糕,已难以对其进行加固处理,即加固后即使降级使用和改变用途仍不能保证结构的安全和使用功能;或者从经济效益考虑,已没有再进行加固处理的价值了。在这种情况下验收已没有任何意义,相应的分部(子分部)工程或单位(子单位)工程只能报废拆毁。故规范规定“严禁验收”,并列为强制性条文。,57,第二章 验收的程序和竣工资料,第一节 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58,一 验收的要求,验收作用的重要性决定其必须严格和明确,而且还必须具有可操作性。,从微观上看,作为验收最小单位的检验批标准规范已明确了以下要求:,(),检验指标,尽可能量化对施工质量的具体要求,通过检查验证其是否满足合格质量的要求。,(),检验批及抽检数量,检验批是施工中质量相对均匀的施工范围。从中抽取一定数量的子样检查,可以较真实地反映其质量状态。,(),检查方法,质量状态的检查方法的具体执行,可以得到明确的结论。,59,一 验收的要求,从宏观上看,整个验收过程的程序和组织的落实,是保证有关各方真正发挥各自的作用,保证对建筑工程质量合格与否的共同确认,达到有效验收的目的。,60,二、 验收的程序和内容,为方便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除了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外,还有以下三种未列入正式验收,但还必须进行的检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检查,标准第3.0.1条规定了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检查,并作为是否可以开工的条件。这种检查只是对施工单位质量控制而言,仍是必要的。,(),施工单位对检验批的自检评定,施工单位的自检评定虽不属于验收的范畴,但是验收的基础。,61,二、 验收的程序和内容,(),竣工前的工程验收报告,验收不只是建设、监理方的事情,未了强调施工单位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建筑工程完成施工,在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自行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这体现了施工单位在质量控制和验收中的很重要作用。,62,第二节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第二章 验收的程序和竣工资料,63,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后一环,也称竣工验收。验收后的建筑物即投入使用。竣工验收作为施工质量的最终确认在质量控制中起到了关键性的重要作用。,64,一、 工程验收报告,当单位工程施工完成,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按标准第5章5.0.4条所列的各项要求进行检查和评定,将整个单位工程的自检评定结果归纳写成工程验收报告,表示已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并提请建设单位组织各方进行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是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65,二、 总包和分包的关系,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双方主体分别是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根据工程分包合同对总承包单位负责的同时,亦应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对所承建的项目进行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子分部)工程检查验收时,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检验合格以后,分包单位应将工程检查验收的有关资料移交给总包单位,以便总包单位在通过下一个层次的检验时作为依据。待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时,分包单位的负责人也应参加验收。,66,二、 总包和分包的关系,根据质量包干和终生负责的原则,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应对自己负责施工的质量负责。分包单位应对自己施工的项目负责,同时总包单位因承包关系也应负有连带责任,促进总包单位谨慎选择分包单位,严格督促、控制施工质量。,67,三、验收文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以后,各方对建筑物的合格质量已共同验收确认,转而进入维护使用阶段。但还有最后一步工作要做,那就是文件资料的存档问题。,验收合格以后,建设单位应完成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并将有关的验收文件加以整理,一并上报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加强政府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的重要手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有关文件报县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否则不允许投入使用。,68,四、 竣工技术资料及存档,1 资料的分类与立卷,火电建筑安装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按照专业(如建筑、电气等)组卷。每卷按照单位工程的多少分册,基本上一个单位工程一册,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工程合订于一册,但各自要独立,不能混淆。设备或原材料的出厂质量合格证和检测技术文件,应分别编入有关专业的案卷中,不另立案卷。,工程施工实行总程包时,由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总包单位负责审查、整理、汇总,并向建设单位移交该工程的全部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69,四、 竣工技术资料及存档,2 规格与填写,编制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应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执行,做到表式规格统一、文字符号清楚、图文整洁,数据准确齐全。用纸规格和填写要求如下:,1)用纸尺寸为A4型297mm*210mm。,2)用纸的天头宽200.5mm;地脚70.5mm;订口宽200.5mm;翻口宽150.5mm。,3)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用表采用规定的统一表式打印,在实际应用时可适当调整图文区尺寸和线格间距;文字填写及绘图不得采用复写的方式。,4)对于复印件,必须将出厂的厂家名称、公章及原经办人、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原件编号、制造出厂的时间、规定的指标性能等主要项目内容复印清楚,并应有复印人的签字盖章,以便于追踪核查。,70,四、 竣工技术资料及存档,3 资料编制内容,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编制内容包括工程施工文件和竣工文件两部分。,1)施工文件主要包括:,工程土建施工、设备及管线安装、电气、仪表安装的开工报告;,工程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方案、计划、技术及安全措施;,原材料及构件出厂证明、质量鉴定、试验报告;,设计变更;,施工定位测量;,地质勘察;,土岩试验报告;,地基处理;,71,四、 竣工技术资料及存档,基础工程施工图;,施工技术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强度试验报告及统计汇总表;,工程记录及测试、沉降、位移、变形观测记录;,事故处理报告;,设备安装调试、测定数据;,性能鉴定;,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证明;,施工总结等。,72,四、 竣工技术资料及存档,2)竣工文件主要包括:,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质量评审资料;,质量监督检查结果评价文件;,工程现场声像材料;,光盘、软盘资料;,竣工验收会议决议文件等。,73,谢谢大家,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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