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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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专用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2009年11月,1,主要内容,一、总体情况,二、,准入审查的要求,三、准入审查组的构成及职责,四、准入审查的方法及遵守原则,五、审查条款解释,2,总体情况,行业宏观管理,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纲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行业结构调整与优化,自主创新与自主品牌,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3,公告管理:企业准入,/,许可,企业投资项目批准,/,备案,企业建设完成、投产前审查,企业组织经营情况变化的审查,企业能力条件变化的审查,企业增加产品类别、品种的审查,总体情况,4,公告管理:产品审查,/,许可,新产品申报、检验、审查,产品扩展的审查,产品变更的审查,产品勘误的审查,产品公示、核查、复查,产品撤销,总体情况,5,公告管理:检验机构和中介机构,授权检验机构的职责、能力条件,授权中介机构的要求,检验机构和中介机构的监督,检验机构和中介机构的考核及问题处理,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的认可,总体情况,6,公告管理:生产一致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产品一致性的管理,产品出厂合格证管理,企业监督与产品抽查,产品问题的处理,企业问题的处理,总体情况,7,公告管理:与相关部门的衔接,相关产业管理,车辆注册管理,车辆使用与运输管理,车辆消费政策,汽车服务业管理,车辆税费政策,二手车消费政策,再制造、车辆报废与回收政策,总体情况,8,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及配套文件,(,发改委,第,8,号令,),车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产业,20052529,号,),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发改工业,20062882,号,),客车底盘生产资格的通知,(,发改产业,20061405,号,),新能源汽车准入管理规则,(,发改委,200772,号公告,),迁址企业生产条件考核程序(试行)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1242,号,),车辆企业更名迁址事项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1111,号,),已经作废,有关政府文件,9,VIN,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改委,2004,第,66,号公告,),VIN,管理现场审查实施办法,(,发改委,200773,号公告,),加强车辆生产企业,/,产品管理的通知,(,发改产业,2007,1582,号,),规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产业,2006823,号,),摩托车准入规定,(,经贸委第,43,号令、经贸委,2002,第,110,号公告、发改办产业(,2006,),876,号、发改委,200630,号公告、发改办产业,20052000,号、工信部产业,2009115,号,),有关政府文件,10,产品检测工作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发改委,2008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促进运输类专用汽车结构调整有关问题 发改办产业,2007153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产业,20061532,号,出厂合格证管理的若干通知,(,发改产业,20042881,号,、,20051927,号、,20087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经贸产业,2002768,号,有关政府文件,11,国务院国发,20095,号,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信部联产业,20083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装,200993,号,关于加强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商建发,2009144,号,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意见,财政部财建,20096,号,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0921,号,关于落实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的通知,有关政府文件,12,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09,第,26,号公告,道路机动车辆产品检测工作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工信部产业,2009312,号,关于办理,车辆产品检测授权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09,第,44,号公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09,第,45,号公告,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有关政府文件,13,产品技术要求相关文件(部分),国家经贸委、公安部,2001808,号文件,国家经贸委、公安部,2002768,号文件,国家发改委,20061532,号文件,国家发改委,20071582,号文件,中介机构制定的有关产品检验和申报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技术规定,有关政府文件,14,执行摩托车国三标准若干事项的通知,-,中机发,20092,号,09-11-12,开展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中机函,200985,号,09-09-24,清理公告内国,II,轻型柴油车和不带,OBD,第一类国,III,汽油车的通知,-,中机函,200949,号,2009-06-22,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产品申报燃油消耗量标准补项截止有关事项的通知(无文号),2009-06-01,规范和清理舞台车、牵引车产品的通知,-,中机函,200933,号,2009-05-07,关于变更扩展产品增加试验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中机函,200925,号,2009-04-20,关于在车辆产品公告审查中增加低平板半挂车、双层旅游客车等产品技术要求的通知,-,中机函,200919,号,2009-04-09,中介机构制定的有关产品检验和申报要求,15,中介机构制定的有关产品检验和申报要求,关于受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节油率与最大电功率比技术认定申请的通知,-,中机函,200921,号,2009-04-07,关于,公告,参数调整及申报软件升级的通知,-,中机函,200899,号,2009-03-02,关于按照工信部联产业,2008319,号文进行,公告,清理的通知,-,中机函,200895,号,2008-12-12,关于申报国,排放重型柴油车(机)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机函,200891,号,2008-11-26,关于规范,公告,中自卸车产品的通知,-,中机函,200890,号,2008-11-21,关于征求规范粉粒物料自卸车申报,公告,的意见和建议(无文号),2008-11-21,规范和清理,公告,中厢式运输车的通知,-,中机函,200882,号,2008-11-10,中介机构制定的有关产品检验和申报要求,16,根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车辆企业实行核准及准入制度,改装车企业,整车企业,新建、跨类-核准,发改委/工信部,中介机构-评估,地方-核准,备案,改装车企业,整车企业,建成、扩展-准入,工信部,中机中心-审查,地方工信部-审查,公告发布,准入文件,投资,股比,研发,产能,建设,总体情况,17,准入相关组织,工信部:综合、总体、批准,/,备案,地方主管部门:专用车企业核准,本地搬迁,中介机构:技术审查、现场审查、公告制作,专家组:现场审查工作,专项审查工作,监督管理:国家、地方、中介机构共同组织,总体情况,18,根据产品的技术特点划分企业类型,(,按照产品类别,),摩托车产品:,2,轮、,3,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产品,挂车产品,不包括牵引杆挂车及中置轴挂车,汽车产品:可分为乘用车、货车、客车、专用车,其中:乘用车分为轿车、,SUV,、,MPV,客车分为,A,类、,B,类,货车分为轻微型、中重型,专用车及挂车分为,8,个品种,对于新能源汽车,具备相应的常规车辆资质,其他车辆:少数非道路车辆,(,石油、沙漠、越野等,),总体情况,19,根据生产加工特点划分企业类型,改装类企业:在非完整车辆上后续生产形成整车,包括在完整车辆上后续生产形成整车,主要指汽车企业中的改装类企业,挂车整车生产企业也属于改装类企业,制造类企业,企业完成车辆的全部制造过程,生产整车,包括生产非完整车辆的企业(底盘生产企业),主要指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汽车整车企业,总体情况,20,企业自身变化,新企业:无车辆生产资质,拟进入行业生产车辆,跨大类的企业也作为新企业,企业基本信息变化:名称、法人、股本、拆分、建子公司,/,分公司,企业生产条件变化:新增能力条件,生产线、生产地、生产工艺、产能,新增品种:增加品种、类别,跨类,;整车资质,新能源汽车,企业之间,整合、兼并重组(多变一、一变多、多变多)、换主、子,/,分公司变为独立企业,总体情况,21,总体情况,车辆类型,品种,依据,乘用车,轿车,1242号文件,拟新制定,运动型及多用途,1242号文件,拟新制定,专用乘用车,45号公告,客车,整车,1405号文件,改装车,不再批准,货车及,牵引车,整车,1242号文件,拟新制定,改装车/专用车,45号公告,说明:各类车型的新能源汽车附加进行44号公告规定的准入审查,不改变企业资质,22,总体情况,车辆类型,品种,依据,挂车,各类挂车,45号公告,三轮汽车/低速货车,1242号文件,不再新批,摩托车,二轮摩托车,43号令、110号公告、115号文件,三轮摩托车,2000号文件+摩托车准入规定,电动摩托车,正在制定,23,准入工作程序,企,业,省,级,主,管,申请,自评,初审,集,团,公,司,政,府,主,管,地方意见/申请资料、报告,转发,中,介,机,构,资料审查、现场审查(省级参加),审查结果,现场审查,商定审查时间,结果公示,公告发布,获得企业资格,省级-组织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批复结果,总体情况,24,专用车准入审查的要求,审查依据,企业建设项目的申请、政府批复文件,企业投资规模,公司组织形式及框架,建设周期及主要工艺、流程,产品品种及构成,产品产能、纲领,研发中心、配套件管理体系、销售与服务等职能,准入审查的依据是工产业,2009,第,45,号公告,45,号公告附件二共,6,大项,22,条,其中有,8,条为否决项,有,14,条一般项。,审查条款可根据准入审查或监督检查、企业申请性质等情况进行适当裁剪。,25,准入审查的要求,专用车品种划分,品,种,名称,说明,1,专用客厢车,装备有整体封闭结构车厢(与驾驶室连成一体),采用三类底盘或整车改装的、用于专业人员使用或运输特殊物品、货物,或者具有专用作业功能的专用汽车。,2,专用货车,GB/T 3730.1标准规定的专用货车(专用客厢车除外),3,专用作业车,GB/T 3730.1标准规定的专用作业车(专用客厢车除外),4,通用货车挂车,包括骨架、栏板、平板及低平板、厢式、仓栅、自卸、罐式等运输类挂车。,5,其它挂车,除通用货车挂车、特种作业挂车(超限挂车)外的其他挂车,26,准入审查的要求,专用车品种划分,6,特种作业车(,包括特种作业,汽车及挂车、超限车),具有特殊结构或特殊作业装置,在特定场所内使用或用于特,殊作业的专用汽车或挂车。特种作业车的品种包括油田车、,沙漠车、清障车、混凝土泵车、汽车起重机、桥梁检测车,等,还包括车辆特性参数超出GB 1589标准规定的车辆。,7,罐式消防车,装备有罐状容器,用于完成特定消防作业任务的罐式消防车,举高消防车,装备有可升降作业台(斗)和/或起重设备,用于完成特定,消防、救援作业任务的消防车。,特种结构消防车,具有特殊结构或特殊作业装置,在特定消防环境下使用或用,于特殊消防作业的消防车,包括车辆特性参数超出GB 1589标准规定的消防车。,8,特种作业车底盘,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小于25吨、具有与特种作业车(超限车)功能和性能匹配的动力、传动、行驶、取力输出装置、有专门设计的固定连接位置及其他专用附属装置的非通用性底盘(非完整车辆),包括特种结构消防车底盘。,27,企业变化均需要准入审查,新建专用车企业,根据,93,号文件,现在不允许,(,仅对遗留问题,),审查要求:按照,45,号公告进行全项审查,企业组织经营状况有变化时,指企业发生重组、更名、变更股权或股东、变更法人、变更注册地址等的变化,含道路规划造成变化,审查要求:按照,45,号公告的简化要求审查,说明:简化要求指对其附件,2,中的条款,免除设备投入、研发投入的资金要求,但是保留注册资金的要求,附件,2,的第,3,条,-,生产检验设备的投入、第,6,条,-,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开发试制试验设备的投入,准入审查的要求,28,企业变化均需要准入审查,企业生产能力条件有变化时,指企业在生产规模、生产地址、生产过程及加工方式、生产组织和生产线等方面发生变化的情况。,审查要求:按照,45,号公告进行全项审查,企业增加品种,企业增加列入附件一的其他产品品种,增加罐式车产品(同品种内),审查要求:按照,45,号公告进行全项审查,准入审查的要求,29,准入申请的主体,独立企业,整车类企业新建专用车企业,整车类企业增加跨类专用车品种,整车类企业增加同类专用车品种,准入审查的要求,30,准入申请、审查、结果上报的流程,企业性质:独立企业、整车企业的下属专用车企业,流程:,企业申请地方出具意见工信部批转中机中心资料审查现场审查(中机中心,+,地方专家) (审查不通过企业整改)整改验收审查结果复核、通过时上报工信部批复公示企业新产品公告,或者允许企业申报产品、或变更企业信息,审查组织:,组成审查组:一般由中机中心安排专家组,也可由地方组织专家组(中机中心的专家为组长),审查报告:组织专家组的部门出具(中机中心或地方),准入审查的要求,31,不允许新建企业,可解决遗留问题,上报工信部后安排审查(如地方组织审查要申请),企业基本情况变化,按照简化审查,增加品种申请、增加罐式车产品申请,按照企业项目申请及批复审查,生产及检验设施设备、能力,投资额度及注册资金、开发投入,产品开发能力及设备、软件;开发结果及验证资料,申请时产品要求(有实车、经过检验),审查报告有关要求,企业有关资料的复印件,企业基本情况表,厂房设备设施的清单、原值,照片:大门、厂房、办公楼、辅助设施等,经核实属于企业的设备,准入有关注意事项,32,准入审查的要求,准入审查的组织(不用),品种,新建企业,增加品种,迁址/省内,迁址/跨省,1,省级部门审查,增加1、2、3、4、5产品品种时,由工信部(中机中心)专家+省级部门专家联合审查;,增加6-8产品品种时,由工信部审查,省级部门参加,省级部门审查,省级部门审查,2,省级+工信部,3,省级部门审查,4,省级+工信部,5,省级部门审查,6,工信部+省级部门联合审查,工信部+省级部门审查,工信部+省级部门审查,7,8,33,审查判定原则:,某条款部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时,即视该条款为不符合,全部否决项均符合要求,一般项不符合的比例不超过适用的审查适用一般项条款数的,20%,,审查结论为通过;其余情况均为不通过。,当审查结论为不通过时,申请企业可在,2,个月内针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验收达到上条要求的,审查结论为通过;验收未达到上条要求的,结论为不通过。整改验收只能进行一次。,准入审查的要求,34,监督检查的要求,所有否决项和“产品的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章节(第,14,条至第,21,条),计,15,项,是监督检查的必查条款。,准入审查或上次监督检查中出现不符合的条款,是监督检查的必查条款。,其他一般项按照,40%,的比例抽项审查(,3,项),并覆盖企业运行周期内相关活动的变化情况。,第,3,条(年销售量或年销售收入的要求)、第,13,条、第,17,条(共性问题和设计缺陷处理)、第,21,条适用于监督检查。,35,准入审查组的构成及职责,现场审查人员:从事该类产品专业技术工作的专家,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能力建设、生产工艺、产品开发及检验等方面,现场审查组构成(中机中心的要求),审查组:组长,+,组员(一般情况下为,3-4,人),组长:应具有丰富的审查经历、经验和组织能力,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组员:经过培训、有相关业务知识和技术能力、有一定审查经验和经历的,一般要高级职称,三年以上工作经历,36,组长职责,制定现场审查计划,进行现场审查准备,与审查企业沟通,请企业准备审查有关资料,联系、落实审查组成员,合理安排审查组成员分工,组织进行现场审查,总结现场审查结论,组员职责,根据组长安排、按照现场审查计划开展审查工作。,汇总所承担审查任务的审查结果,提出具体审查项目的判定意见。,编写不符合项,/,观察项报告。,完成现场审查组长安排的其他任务。,准入审查组的构成及职责,37,中介机构在收到主管部门转来的资料后,对于需要进行现场审查的,在,15,日内安排实施,中介机构一般提前一周提出审查计划、确定审查人员,现场审查结束后的一周内,审查组出具审查报告报中介机构复核,需要整改验收的,由原审查组主要乘员在,2,个月内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准入审查的时限要求,38,审查组进驻现场,首次会议,按照1、政府批复文件;2、审核作业指导书,进行符合性审查,编写不符合项/观察项报告,确认不符合项/观察项报告,汇总审查结果,编写现场审查报告,提出不符合条款整改验收方式建议,总结现场审查结论,编制现场审查报告和整改验收报告,末次会议,准入审查组的构成及职责,39,准入审查方法及遵守原则,审查方法:,审查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了解企业概况,现场参观,查阅文件、资料、记录,抽查过程、产品和设备条件,观察操作(结合生产、检验、开发过程,可以请职责人员演示或介绍),与员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关键特殊工序操作人员)座谈、询问等形式。审查抽样的内容应形成记录,并最终由企业确认。,40,审查遵守原则:,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客观、科学、合理地作出评价;,以事实为依据,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审查结果得到企业的认可及签字确认,审查活动中审查组成员应做到廉洁自律:,不接受馈赠或变相低价购买商品,不借机旅游,不参加有偿咨询;不报销与审核无关的票据,不向企业额外索要、复印非公开性的文件资料,不泄露企业的管理、产品、工艺、市场、商务等方面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准入审查方法及遵守原则,41,第一项: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发展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的符合性,企业批准设立的文件手续,企业办理了相应的注册、评估、备案手续,在产品技术、商标注册与使用、专利等方面没有法律纠纷,第,1,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规定。企业设立应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审查条款解释,42,解释:,企业按照产业政策规定的方式及程序核准,地方主管部门及国务院主管部门有相应的批准文件。,企业符合商标法、专利法、会计法、税收征收法、汽车产业政策等,能提供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据。,企业设立纳入当地工业或者区域发展规划,合法取得土地所有权,具有环评、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证明;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审查条款解释,43,审查方式:,查阅相关的证据,如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经过批准的项目规划方案、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环评报告等,消防:工程建设项目在项目规划的设计审核时公安消防部门有是否进行消防验收备案的意见,有些项目可无消防验收备案报告,企业设立和经营活动没有法律纠纷,审查条款解释,44,第二项:产品生产能力和生产条件,企业具备必要的生产、检验设备设施,企业具有与产品有关的生产加工过程,生产组织合理有序,能够正常运行,硬件的投入满足最低要求,第,2,条:应有必要的生产厂房、存储场地及适宜、整洁的生产环境。生产组织布局合理,有适应产品生产的物流系统,区域标识明显。应具有厂房、生产设备和其他生产设施的所有权。应具有主要检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应具有生产场所用地的长期使用权(按照国家生产用土地使用权的规定);租赁场地组织生产的企业,应具有至少十年以上的租赁期限。,审查条款解释,45,解释:,厂房、土地、有关仪器设备有所有权、主管部门验收、购入单据等证明材料,生产现场及库房应整洁,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物流方向相适宜,保证物流通畅、标识清晰;工位器具及生产线上的吊具等设计合理,必要时应软化,保证产品在制造过程和贮存过程中的防护;,区域标识:部门、车间、库房,/,在线货架、人行,/,车行,/,物流通道、不合格品、合格品、待处理品、待检验品、模具摆放位置图、整车,/,零部件库位图等;,审查条款解释,46,解释:,如何保证物流配套(不会出现装错轮胎、颜色错误、配置错误等)。,公司的主要生产设施设备、检验仪器设备的台帐、清单清晰,有相关购置票据,使用时间在规定的折旧期限内。重组或者资产转让的,要有明确的协议、合约界定设施设备仪器的所属。,审查条款解释,47,审查方式:,现场参观和审核。,查阅相关的证据,如公司建设方案、公司生产布局规划、存储运输及现场管理的规定、工艺流程及产品标识的规定等。,设备清单及购置价格,设备折旧规定 。,审查条款解释,48,第,3,条:许可产品的年销售量应与获许可时的规定相适应。对于设立,3,年以上的企业,年平均年销售量(或者年平均销售收入)按照近,3,年计算。,消防车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生产、检验设备的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消防车生产纲领应不小于年产,80,辆。,生产特种作业车底盘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生产、检验设备的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特种作业车生产纲领应不小于年产,100,辆、且年销售收入不小于,2,亿元。,其他专用车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生产、检验设备的投入不少于,1500,万元(对于生产两个及两个以上品种专用车的企业,设备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审查条款解释,49,解释:,获许可时的规定可在中机中心、企业查阅当时的报告。年销售量与获许可时的规定不适应时(低于获证许可时数量,/,销售收入的,50%,),可作为不符合。本条适用于监督检查及企业扩展新品种,生产、检验设备的投入依据企业购置设施设备的票据核算资产原值,且不得超出折旧期限,生产纲领可结合企业项目建设报告(申请书)、主要生产环节的加工能力核算,结合产品在国内的市场情况及份额确定,审查条款解释,50,审查方式:,现场参观和审核,工商注册登记,生产、检验设备清单、产品开发主要设施设备(含必要的程序、软件)清单,购置价格,设备折旧规定,项目建设报告(申请书)、主要生产环节的生产设备加工能力说明,产品介绍及市场定位,产品规划,审查条款解释,51,第,4,条:应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所必需的生产设备以及专用工装、模具。其中专业化生产的专用装置及其部件可外购。,1,、专用客厢车的生产企业,应具备骨架(或车身)的成型、焊接、装配(包括车内装置及附件装配)生产过程和设施设备,并具备专用货车及专用作业车企业的生产能力。,审查条款解释,52,第,4,条续:,2,、专用货车、专用作业车、消防车生产企业,应具备整车和专用装置的安装调试能力,以及专用装置主要结构件、固定件、成型件、连接件等部件的生产、制造能力及相关的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应具备冲压、机加、焊接、内外表面装饰和防护、装配等生产工序,具备满足环保要求的封闭式涂装生产设施设备;其中由三类底盘改装专用作业车的生产企业,其驾驶室(车身)可对外委托生产(但模具应自备);由三类底盘改装专用货车的生产企业,应具备车身及骨架(或驾驶室)的成型、焊装、装配(包括车内装置及附件装配)生产过程和设施设备。,审查条款解释,53,第,4,条续:,3,、通用货车挂车生产企业,应具备车架车箱(包括自制专用装置)下料、成型、焊装、装配的生产过程和设施设备,具备满足环保要求的封闭式涂装生产设施设备,其中车架纵梁可与专用装置组合生产(当专用装置具有承载能力时),也可对外委托加工。具有流水作业的成型、焊装、总装生产线。,4,、其它挂车生产企业,应具备通用货车挂车的生产能力(除具有流水作业的生产线要求外),还应具备专用货车及专用作业车的生产能力(除三类底盘改装的能力要求外)。,审查条款解释,54,第,4,条续:,5,、特种作业车(含超限车)生产企业,除应具备专用作业车企业必备的能力条件外,还应具备为完成专用功能必需的关键装置或关键部件的自制能力。,6,、特种作业车底盘生产企业,应具备驾驶室、车架、车桥三大总成之二的生产过程和设备设施(其中驾驶室对外委托加工的,模具应自备),具备满足环保要求的封闭式整车涂装、装配生产设施设备。还应具备特种作业车(包括超限车)的生产能力。,可参考附件,5,生产及检验方面的能力、设备要求,、附件,6,可外购的专用装置清单,。,审查条款解释,55,解释:,专用客厢车的生产企业应具有专用装置主要结构件等的自制生产能力,并且(采用三类底盘改装专用汽车的企业)还应具有车身,/,驾驶室的生产能力。,应具备的主要设备包括:板材下料设备、成型设备及模具、焊接,/,铆接设备、工装夹具及胎具、机加工设备、涂装设备、热处理设备和转运,/,吊装设备(工艺要求时)等。,涂装车间的清洁度保证(封闭式、半封闭式、正压控制、风淋等);,审查条款解释,56,解释:,专用客厢车企业有两类:一类是采购客车整车进行内部改装,形成配备专用装置、具有专用功能的专用车;另一类是在三类(有时包括二类)底盘上加装车身及专用装置,形成的专用车。,第一类专用客厢车企业,实际上不具备专用汽车生产条件,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及部分行业,/,地方采购的需要,在行业内依然存在。本规则的要求是避免今后新建企业出现这种情况,现有企业要逐步完善有关生产条件。,审查条款解释,57,解释:,专用货车、专用作业车、消防车生产企业应具有连接装置、车架,/,底架、副车架、支腿及专用装置主要结构件、车厢,/,车箱,/,罐体(起重举升专用车产品除外)等的自制生产能力,如采用三类底盘改装专用汽车的企业,还应具有车身,/,驾驶室的生产能力(专用作业车可外协但应提供模具)。对于罐式专用车还应具备封头成型设备,对于起重举升专用车还应具备起重臂架、转台等设备。,审查条款解释,58,解释:,通用货车挂车生产企业应具有连接装置、车架,/,底架、副车架、支腿及专用装置主要结构件、车厢,/,车箱,/,罐体(起重举升挂车产品除外)等的自制生产能力。应具备的主要设备包括:板材下料设备、成型设备及模具、焊接,/,铆接设备、工装夹具及胎具、机加工设备、涂装设备、转运,/,吊装设备、大型结构件校正,/,校准设备和热处理设备(工艺要求时)等。对于罐式挂车还应具备封头成型设备,对于起重举升挂车还应具备起重臂架、转台等设备。,审查条款解释,59,解释:,特种作业车及底盘生产企业应具有连接装置、车架,/,底架、副车架、支腿及专用装置主要结构件、车厢,/,车箱,/,罐体、起重臂架、转台等的自制生产能力,如采用三类底盘改装专用汽车的企业,还应具有车身,/,驾驶室的生产能力(如外协则应提供模具)。应具备的主要设备包括:板材下料设备、成型设备及模具、焊接,/,铆接设备、工装夹具及胎具、机加工设备、涂装设备、转运,/,吊装设备、大型结构件校正,/,校准设备和热处理设备以及封头成型设备(工艺要求时)等,审查条款解释,60,审查方式:,现场参观和审核,生产设施、设备清单、生产工装、模具、夹具清单,主要设施设备及工装进行现场对照,对部分设备进行运行状态判断,必要时拍照主要设备,查阅设备验收和工艺验证记录。,审查条款解释,61,第,5,条:应对关键生产设备和工装进行预防性维护和日常保养,配备操作规程,有必要的备件,确保其正常运行,并有相应的运行和维修维护记录。,解释,有相应的设备点检和日常维护规程,体现设备的特点;,关、大、精、稀设备是重点,应能体现出与其它设备的不同点:设备运行记录、设备档案、说明书等,专人使用、维护等;,审查条款解释,62,解释,中、大型企业应制定维护计划,保证正常运行;,有常用备件,有维护人员;,新购置、搬迁、大修、小修等影响设备精度的,应进行验证,涉及联机的,应联机验证;,有设备维护记录,并能为日后的维修与分析提供依据,涉及控制图的,应在图上标明。,生产量较大时,应对设备正常率、停机台时等质量目标应进行考评。,审查条款解释,63,审查方式:,现场参观和审核,查阅设备台帐,设备维护计划、维护记录、设备说明书、设备档案、点检表、设备分级表等;,现场观察设备运行、维护状态及记录;,查看设备备件库;,审查条款解释,64,第三项: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建立专门的产品开发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与设计开发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投入一定数量的开发、试制、试验设备,开发工作应按照所规定的流程和设计规范进行,建立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体系,第,6,条:应建立专门的产品开发机构,统一负责产品设计开发全过程的工作。能够完成专用装置的开发及与整车的匹配等产品开发工作,并在具体产品的设计开发中得以体现;能利用专用软件进行专用装置及整车匹配的设计、计算等工作;开发、生产的产品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审查条款解释,65,第,6,条续:应配备与设计开发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了解国内外专用汽车或挂车技术的发展情况;能够对国家有关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跟踪、转化;开发人员包括产品策划、整车匹配、专用装置总成部件设计、试制、试验和检验、标准法规、情报信息、知识产权与专利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查条款解释,66,第,6,条续:从事产品开发的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员工总数的比例不小于,5%,,设计开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1.5%,;(对于生产两个及两个以上品种专用汽车和挂车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小于,8%,,设计开发投入不低于,2%,)对于特种作业车底盘企业,其专职设计开发人员不少于,20,人,设计开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审查条款解释,67,第,6,条续:生产特种作业车底盘的企业,还应具备驾驶室(或车身)系统、车架和悬架、车桥、转向系、制动系、取力输出装置、电气控制系统等总成中至少,3,个总成的开发能力。,产品开发机构的开发、试制、试验设备(包括必要的程序和软件)的投入不少于,100,万元(其中特种作业车、消防车生产企业的投入不少于,300,万元;特种作业车底盘生产企业的投入不少于,500,万元),审查条款解释,68,解释,设计开发机构为企业所有(或者企业控股)的内设机构或者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指从事产品研发和工艺开发的人员,包括产品策划、整车设计、总成部件设计、试制、试验和检验、标准法规、情报信息、知识产权与专利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教育和培训背景、工作经历、能力和技术职称;,比例中的分子指直接进行产品研发的人员,指除技术工人、行政管理人员、市场研究、情报信息、知识产权方面之外的人员;,审查条款解释,69,解释,开发投入的构成包括硬件、软件、工资、聘任专家等,不包括无形资产;年度研究开发经费包括市场分析、产品设计、试制、试验、试生产费用,也包括人员和管理成本、设备折旧、运行费用等;试制产品如出售或内部使用,在研发投入中应去除残值;试制与生产使用相同设备时,试制时的设备折旧应与生产时的设备折旧分开,企业应能提供最近连续三年的研究开发项目经费清单,包括科研立项、研发装备投入情况等。,审查条款解释,70,解释,企业应具有相应的开发硬件及软件,并能提供相应设计开发案例,应无严重知识产权纠纷。,硬件一般以工作站、计算机为代表,还可包括实物数据采集、快速成形;,软件可分为建模及三,D,数模、模拟与仿真、应力分析与有限元、产品性能分析、辅助制造分析等。,软件可以采用国内外通用开发软件,也可以自行编制、创立,要能够满足企业产品设计开发需要,审查条款解释,71,审查方式:,现场参观和审核,查看人员编制、组织构成、人员背景、培训情况;,查看与产品和过程设计有关的程序及指导书、产品数据库,看设计平台是否完备;,抽查产品设计,是否按相关程序及指导书设计,产品性能是否达到设计输入的要求;,询问企业获得标准信息的渠道并查看相关证书或发票;,审查条款解释,72,审查方式:,查阅相关的产品文件,是否能体现最新的标准转化信息,产品开发主要设施设备(含必要的程序、软件)清单,企业科研投入情况,查看开发人员对开发设备、软件及程序的操作,了解设备及程序的应用情况、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审查条款解释,73,第,7,条:应建立适于本企业的产品设计开发工作流程、设计规范和作业指导书,其内容应覆盖产品及制造过程的开发流程,包括技术文件管理、标准化等内容(消防车企业还应制定产品可靠性、寿命试验标准),且在实际工作中得以应用。,应建立与产品相适应的产品信息数据库,数据库应包括设计平台基础数据、整车和底盘参数、专用部分及作业装置和机构参数设计、计算和分析结果等。,审查条款解释,74,解释:,设计开发工作流程指在开发方面的流程、工作内容、责任、工作方式、部门接口、每个阶段的设计输入、输出、评审、验证等方面的规定;,设计规范和作业指导书指对开发产品的整车及主要总成的方案、涉及项目、技术指标确定及展开、功能和结构等方面的具体技术工作指导;,设计规范也可称为设计手册,一般包括产品结构选择、参数选择、经验公示、安全系数、运动与受力关系计算等,审查条款解释,75,解释:,企业应系统地制定产品设计开发各环节的作业指导书,内容至少应覆盖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及整车设计流程、专用装置的开发及与整车的匹配、文件管理、标准化、已有的各类设计开发类型(如全新设计、改型设计)。应能提供出各类设计开发的案例,且在实际工作中得以应用。,审查条款解释,76,审查条款解释,设计开发,流程示例,77,解释:,企业应建有包括整车及关键总成设计和制造的信息数据库,作为设计平台的基础部分;,也应包括市场畅销产品、竞争对手产品、国际先进产品发展趋势等数据库,审查条款解释,78,审查方式:,查阅相关文件,检查设计规范和作业指导书的项目内容,查阅设计计算书,查看与产品和过程设计有关的程序及指导书、产品数据库,看设计平台是否完备;,抽查产品设计,是否按相关程序及指导书设计,产品性能是否达到设计输入的要求;,与技术人员交流,了解有关流程规范的应用情况、人员的技术能力,审查条款解释,79,第,8,条:应具备与所生产的专用装置和改装后的专用汽车或挂车完整车辆相适应的试制、试验能力(至少包括专用装置功能检验,除耐久性试验外的专用装置性能检验、汽车动力性能试验)。,对于专业化生产的专用装置及其部件,有关功能、专用装置性能的试验、检验可以委托外部有资格的试验室进行。,审查条款解释,80,第,8,条续:其中:,1,、生产特种作业车底盘的企业,应具备与所生产的特种作业车底盘相适应的试制、试验能力(至少包括动力性、经济性、操纵稳定性、可靠性、耐久性、取力输出装置等性能试验能力)。,2,、消防车企业还应具备消防车可靠性性能的验证能力(包括关键总成验证所必需的试验设备、设施,和按程序评价消防车可靠性验证结果及应用其结果的能力)。,审查条款解释,81,解释:,专用装置功能、性能检验:,含材料检验,专用装置参数,(,如尺寸、质量,),检验,力、气、液、声、电、探伤等方面检验,专用性能检验等,防静电、绝缘性能;力与力矩测试;金属材料检验;无损探伤;厢体气密性与隔热性能;压力容器罐安全部件耐压及密封性、焊接强度;专用装置作业噪声;液压系统密封性等,专用汽车企业具备汽车动力性测试能力,审查条款解释,82,审查方式:,现场参观和审核,开发试验验证仪器设备清单,检测项目、精度、范围,主要仪器设备进行现场对照,必要时拍照主要设备,观察人员操作,了解设备进行运行状况、人员的技术能力,审查条款解释,83,第,9,条:产品和制造过程设计开发的输入、输出应充分适宜;应对产品和制造过程设计开发的输出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保存相应记录。,审查条款解释,84,解释:,产品设计开发的输入内容应明确,并形成相应的文件。产品设计输入应包括: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必须包括强制性标准)、相关法律及法规、顾客要求、特殊特性、产品有关功能及性能要求、市场信息、标识、可追溯性、包装、以往设计项目的经验、竞争对手分析等。产品设计开发输入应形成“设计任务书”或类似文件;,审查条款解释,85,解释:,产品设计开发的输出应以能针对设计输入进行验证的方式提出,应对其进行评审,并保存相应记录。,设计开发输出文件一般包括:,产品图纸(含总布置图、总成图、零件图、三维数据、电路图及控制系统原理图);,包含国家标准符合性、产品主要技术特性及性能等内容的产品技术标准;,设计计算书;,整车及系统匹配设计计算书、数学模型;,自制件、采购件、成品、半成品检验规范和检验作业指导书等。,审查条款解释,86,解释:,产品设计开发的输出应以能针对设计输入进行验证的方式提出,应对其进行评审,并保存相应记录。,设计开发输出文件一般包括:,产品使用说明书(内容至少包括产品主要性能指标、简单故障诊断、使用过程中的维修维护、电路图、警示内容、安全事项、免责事项、易损件清单、允许更换为不同生产企业或不同型号的关键零部件总成或系统清单及其性能参数范围等)及维修手册。,整车及零部件总成的产品特殊特性和主要技术特性及规范;,零件明细表(含自制件、外购件汇总表);,审查条款解释,87,解释:,制造过程设计开发的输入一般包括:产品设计开发的输出、企业生产组织和产品生产流程、产品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指标、生产率、过程能力、成本、产品设计输出、以往的开发经验、特殊特性、防错要求等。生产组织和流程是企业现有产品的生产组织方式,如生产布局、工艺流程、车间,/,分厂组织体系、厂房设备等布置、物流模式等,新产品的生产应结合现有生产方式;,审查条款解释,88,解释:,制造过程设计开发的输出应以能针对设计输入进行验证的方式提出,输出文件一般包括:,工艺流程图和工艺卡;,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工装、模具、检具明细表;,关键零部件的检验作业指导书;,采购、配套部件管理程序、作业指导书;,委托加工产品的质量控制程序;,过程及中间产品的检验规范;,审查条款解释,89,解释:,输出文件一般包括(续):,产品装配技术条件、产品出厂检验规范;,关键工序和关键零部件的检验作业指导书;,制造过程批准接收准则。,上述文件应充分、适宜、受控,可操作性强。应经过评审,记录应保存。,文件控制和记录控制应有相应的程序文件并得到规范执行。,审查条款解释,90,审查方式:,查阅企业标准及关键零部件的图纸技术要求或采购要求,并与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实测值比对;,抽查产品图纸,是否充分适宜受控,关注新产品或设计变更产品,注意代表性;,查阅设计计算书;,查阅产品使用说明书及维修手册;,查阅所形成的输出文件,重点关注作业指导书、工艺流程图和工艺卡、检验规范;,查阅评审及记录;,审查条款解释,91,第,10,条:在实施产品和制造过程的设计更改(包括由供方引起的更改)前,应重新进行评审(包括评价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确认,必要时进行验证,同时应满足生产一致性要求。,应保存评审、验证和确认的记录,包括更改在生产中实施日期的记录。,审查条款解释,92,解释:,设计更改的原因可能包括:市场因素、改进功能和技术指标、产品标准更改、改进生产方式等;,更改包括产品和过程的更改;,可以根据产品的改进、变化情况,在评审、验证和批准方面采取不同的方式(可以简化工作内容);,关键零部件的设计更改,应经样件试装达到要求后方可采用,应保存评审、验证的记录。 。,审查条款解释,93,解释:,企业应建立设计更改的控制程序,在实施产品和制造过程的设计更改(包括由供方引起的更改)前,应重新进行评审(包括评价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验证和批准,适当时应征得顾客同意,并满足生产一致性要求。重要的设计更改,应经样件试装和验证达到要求后方可采用。应保证更改后的文件充分适宜、协调一致。应保存评审、验证的记录和更改在生产中实施日期的记录;,审查条款解释,94,审查方式:,结合第,9,条查阅企业设计更改工作情况,抽查设计变更的产品图纸,查阅相关的文件,注重评审、验证和批准的记录,审查条款解释,95,第,11,条:应建立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体系(包括产品图样、产品标准、生产和检验技术文件等),产品技术标准内容和项目应覆盖整车、专用装置,要求应不低于相应的国家有关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获得许可的企业应按照规定办理企业标准备案手续。,审查条款解释,96,解释:,标准体系包括不同阶段、不同类型产品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和检验项目方法规范等产品技术文件,企业有畅通的渠道及时获取有关标准,应对最新颁布的强制性标准(或技术法规)进行评审,并作为制定本企业产品标准的输入;,所有完整车辆产品和关键的专用装置均有企业标准,企业产品标准不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检验评价项目、技术指标)并在当地技术监督局,/,中央企业备案,审查条款解释,97,审查方式:,查阅相关文件,企业技术文件体系的内容、范围、结构;,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获得相关标准的渠道的佐证材料,查阅企业标准备案手续;,审查条款解释,98,第四项:产品符合性,产品开发中及完成后要进行验证,与强制性标准无关的验证工作可自主进行,强制性标准的验证工作应由授权检测机构进行,已经投产的产品保证一致性,其结构配置、技术特性参数、安全性能等方面要与批准,/,认证的相一致,第,12,条:开发的产品应验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的符合性,验证工作可自主进行,其中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验证工作由检测机构进行。,审查条款解释,99,解释:,企业对开发的产品进行开发中、投产前等各阶段的验证工作,涉及车辆及专用装置参数、功能、性能等方面的验证工作可由企业自行进行,部分项目可委托专业测试机构进行(当企业不具备验证能力时),强制性标准检验和定型试验项目应由国家主管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进行并出具的全项的检验报告;定型试验包括车辆结构、技术特性参数、性能(基本性能和专项性能)、可靠性方面的全面评价。,审查条款解释,100,审查方式:,查阅专业测试机构的报告;,结合企业的试验验证能力(第,8,条)查阅相应的验证记录和报告,授权检测机构的报告(可为委托报告、检验报告),上述报告的结果覆盖专用车的各项功能和性能,审查条款解释,101,第,13,条:生产的产品应符合产品一致性要求,即与公告车型信息、型式试验样车、产品合格证的内容相一致,产品技术参数的公差值应在允许范围内。,审查条款解释,102,解释:,针对已公告产品,对新申请企业可依照公告、产品检验报告抽查现有产品外观、结构、参数、配置等与备案表的一致性、产品的符合性,产品一致性包括产品符合性、规格参数一致性、配置对应性;,抽取部分样品进行现场复查,覆盖所有下线检测项目及部分强检项目;,在采购、库房(帐目及现场)、检验、车间、成车上检查,审查条款解释,103,审查方式:,现场抽查测试简单项目;,对照产品申报信息、公告信息,查阅配套件记录及参数,观察合格证制作及发放部门,合格证内容,审查条款解释,104,第五项:产品的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企业为保证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车型批准的状态、性能、安全要求所建立的管理机制,企业应持续保持生产准入状态,按生产准入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在人力与资源配置、生产设施与能力、场所与环境、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等方面制定的一整套文件化的规定,为保证生产一致性,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影响生产一致性的各个环节如设计、采购、工艺、制造、检验、包装贮运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生产一致性的结果是产品一致性,建立产品可追溯体系和供应链管理体系,有关记录、档案管理,审查条款解释,105,第,14,条:应建立和落实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人员能力评价和考核制度,并应保持适当的记录。,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人员均应具备相应的资格、专业技能及知识,严格按程序文件、工艺文件或相关作业指导书工作。,审查条款解释,106,解释:,企业建立人员管理、评价与考核制度,包括人员聘任要求、培训规定、考核要求、相关的档案等;,重点关注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内审员、关键工序操作人员、检验和试验人员、计量人员、新上岗人员或新调整工作人员;,人员绩效评价是否全面;结果是否与审核员发现的情况基本一致;评价结果是否导出了必要的措施;,审查条款解释,107,审查方式:,查阅人员培训记录、劳动保护部门颁发的证书(适用于部分岗位)、公司内部的证书;员工绩效考核记录、培训计划等;,查阅或询问质量人员工作权限,了解质量相关部门的人员配置及资格技能情况;,现场观察人员操作是否与文件规定一致,审查条款解释,108,第,15,条:应具备保证产品质量所必需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等设备和辅助检具,(,采用三类底盘生产专用车的企业应具备驾驶室或车身成型焊接有关检验器具,),,检验项目覆盖整车主要技术特性参数、专用装置基本技术参数、功能和性能方面的检验内容,性能指标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且与所要求的测量能力一致。,应对检验设备(包括有关的程序、软件)进行控制,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或检定;当发现检验设备不符合要求时,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对该检验设备和有关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审查条款解释,109,解释:,检测设备的精度、量程、检定,/,校准周期、节拍、检测设施及场地的条件等满足标准要求;检验结果应能联机打印并自动存储;,检测线,(,如有,),应有作业指导书,详细描述操作过程;,人员能熟练操作,并能基本理解其测量方法和试验仪器设备原理;,下线检验数据与合格证数据相符,(,生产数量、结果,),;最终检验为不合格的产品及数据应予以处理,电脑,(,如有,),中限值设定合理;操作方法恰当;,审查条款解释,110,解释:,应有比对结果,证明台式数据与实车路试数据接近;,同样项目、量程的不同设备,或者不同的测试人员,对同一个产品测试的结果应接近,在误差范围内;同一个产品的多次测试结果也应在误差范围内,应规定全数检验、抽检的比例、频次、项目、指标要求,下线检测应,100%,全项检验;,设备维修过程中是否有产品未经检验出厂(查记录),检验设备的性能指标、测量能力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或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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