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制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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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一章 税收理论基础,第一节 税收的本质和特征,一、税收的概念,1,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统治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从直观看,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从本质看,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关系,。,征税的目的是实现统治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税收的形式特点: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A tax is a compulsory unrequited payment to general government. These payments are unrequited in the sense that benefits provided by governments to taxpayers are not normally in proportion to their payments.( the concept offered in the Interpretative guide to the OECD classification of taxes ),2,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关系,分配是与人类社会再生产同时存在的、连接生产和消费的一个必不可少的中介。这种社会再生产中的一般分配,具有以下一些特点:,它是一个永恒的范畴(与生产一起,永远和人类共存),它是以各个生产者集体为主体所进行的分配,它是基于生产要素所进行的分配,税收分配区别于社会再生产中的一般分配,具有以下一些特点,:,它是一个,历史的范畴,而非永恒的范畴(国家的产生和存在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决定因素,必要性和可能性),它是以国家为主体所进行的分配,而非,以各个生产者集体为主体,它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所进行的分配,而非基于生产要素的分配,3,二、税收的特点,指税收不论在任何社会形态下所共同具有的本质属性。,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4,三、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区别,税收与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的区别,税收与国家信用的区别,税收与财政发行的区别,税与费的区别,税收与罚没收入的区别,5,第二节 税收的职能和作用,一、税收的职能,财政职能,经济职能,二、税收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聚财作用,调节经济总量,缩小收入差距,补偿或矫正经济外部性,6,生产量,边际效益边际成本,边际效益,私人边际成本,社会边际成本,P,0,P,1,Q,0,Q,1,图12-1 通过,庇,古税实现外部性的内部化,O,P,2,庇古税,7,2005年税收收入:30886亿元,。十五”时期,全国税收收入共计109217亿元,年均增长19.5%,五年翻了一番多,2008年税收收入: 54219.62亿元,8,第三节 税法相关概念及税法要素,一、税法的相关概念,1、税法的概念,2、税法的特点,3、税法的分类,4、税法的渊源,5 、税收法律关系,9,1、税法的概念,:,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与税收概念的区别),10,2、税法的特点,:教材观点 P11-12,税与法的共存性,税法关系主体的单方固定性,税法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性,税法结构的综合性,3、税法的分类,11,按,税法内容的不同分类,可将税法分为税收程序法、税收实体法。,税收实体法是以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为主的税收法律规范的总称(实体法的主要功能在于规定和确认权利和义务),税收程序法是以国家税收活动中所发生的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的税法,是规定国家征税权行使程序和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程序法的主要功能在于为实现实体法的内容提供必要的规则、方法和程序,),12,按税法效力不同,可将税法分为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税收法律是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的规范性税收文件。,税收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其职权或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依照宪法和税收法律,通过一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税收文件。,(条例或暂行条例),税收规章是指,国家税收管理职能部门,根据其职权和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性税收文件。,(办法、规则、规定),13,按税法地位不同,可将税法分为税收通则法和税收单行法。,税收通则法,又叫税收基本法,指对税法中的共同性问题加以规范,对具体税法具有约束力,在税法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税收单行法,指就某一类纳税人、某一类征税对象或某一类税收问题单独设立的税收法律、法规或规章。,14,按税收管辖权不同,可将税法分为国内税法和国际税法。,国内税法是指一国在其,税收管辖权范围内,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税法是指,调整国家与涉外纳税人之间的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15,4、税法的渊源,P14,宪法税收基本法律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法解释税收条约,5 、税收法律关系,16,(1)概念和特点,概念:是国家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税收征纳过,程中根据税法的规定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征:,税收法律关系的一方必须是国家,而另一方,可以是不同的自然人和法人;,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不对等;,税收法律关系具有财产所有权无偿转移的性,质;,税收法律关系更为直接地体现国家的意志;,17,(2)税收法律关系要素,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征税主体,v,纳税主体,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税收法律关系内容,纳税人享有的权利.doc,(3)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18,二、税收实体法要素,1、课税对象,课税对象/,税源/税目/计税依据,(1)课税对象的定义: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如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是消费税条例所规定的应税消费品,房产税的课税对象是经营性房产等。,(2)税源:每一种税的具体经济来源,是各种税收收入的最终出处。,19,(3)税目: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它具体地规,定一个税种的征税范围,体现了征税的广度。如,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是应税消费品,烟、酒、小汽,车等则是税目。,税目是课税对象质的规定性,。,(4)计税依据:据以计算应纳税额的基础,简,称税基。如所得税的税基是应纳税所得额,资源,税的税基是销售数量。由此可见,税基既可采用,价值形态,又可采用物理形态。,计税依据是课税,对象量的规定性,。,20,2、纳税人,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等概念不同。负税人是最终,负担国家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它与纳税人有时是,一致的,有时不一致。扣缴义务人则是指税法规,定的,在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缴纳,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21,3、税率,(1)定义:是应征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它体现了征税的深度。,22,23,(2)税率的分类: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分类:,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比例税率,定义:,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定义:,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累进税率,分类:,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以绝对额划分级距,如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全率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以相对额划分级距,如土地增值税适用4级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分类:,单一定额税率(如对汽油征收消费税);,幅度定额税率(如资源税);分类分级定额税率(如车船税),定义:,对单位征税对象规定一个固定税额,,而不是规定一个征收比例,23,(3)特殊形式的税率:,加成加倍征收:指按规定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的基础上,再加征一定成数或倍数的税额,一成是,10%,,一倍是,100%,。,24,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名义税率,:即法定税率,是指税法规,定的税率,实际税率,:即税收实际负担率,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与课税对象数量,的比率。,25,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边际税率:是指最后一个计税依据所适用的税率。,平均税率:是全部应纳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率。,26,4、纳税环节,广义,:指全部课税对象在再生产中的分布情况,它制约着税制结构,对取得收入和调节经济具有重要作用。,狭义,:指应税商品在流转过程中应纳税的环节,是对商品课税的特殊概念。根据纳税环节设置数量的不同,对商品流转课税可以分为一次课征制和多次课征制。,27,5、纳税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纳税期限:即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纳税义务的时间。,缴库期限:即税法规定的纳税期满后,纳税人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的期限。,28,例: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以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 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 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29,6、减免税,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额式减免,统一的减免税,临时或个别的减免税,30,6、减免税,税基式减免: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的减免税。包括:,起征点,: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免征额,: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项目扣除:在征税对象中扣除一定项目的数额,以其余额作为税基计算税额。,跨期结转:将以前纳税年度的经营亏损等在本纳税年度经营利润中扣除。,31,税率式减免:直接降低税率的方式实现的减免税。具体包括重新确定税率、适用其它税率、零税率等。,税额式减免: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现的减免税,具体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等。,32,第四节 税收的分类,以课税对象为标准,全部税种可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特定行为目的税。,以税收缴纳的方式为标准,可分为劳役税、实物税、货币税。,以计税依据的不同形式为标准,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以税负是否容易转嫁为标准,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以税收管理和受益权限为标准,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33,第五节 税制结构,一、税制结构的概念和主要内容(税收体系),税制结构,是指国家依据组织收入和调节经济的要求,分别主次设置若干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税种,合理选择税源和安排税率而形成的税制整体格局。,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的设置、主体税种的选择以及主体税与辅助税的配合等。,根据税种的多少,可把税制划分为单一税制和复合税制,34,二、,国际上,主要税制,结构类型,思考:制约税制结构的主要因素是什么?,35,三、税制结构的制约条件,1、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2、国家政策取向(政府职能的选择对税制结构的影响),3、税收管理水平,四、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双主体,多环节、多层次发挥作用的复税制体系,36,1、流转税:包括4个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2、所得税:4个税种: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农业税,3,、对资源征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4、对财产征税:房产税、契税、城市房地产税,5、特定行为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屠宰税、筵席税,车辆购置税,37,一、填空,1、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三个特征:-、- 和-。,2、税收的基本职能是- 和 -。,3、瓦格纳提出的税收四原则包括-、,-、-和-。,4、按课税对象划分,全部税种可划分为五,大类,即-、-、-、-和 -。,38,单项选择题,1.下列现行税法中属于税收实体法的是()。,a. 增值税暂行条例 b.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c. 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d. 税收征收管理法,2. 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的作用主要是(),a. 解决累进临界点税负不合理问题 b. 使计算更准确,c. 减缓税率累进的速度 d. 简化计算,3. 边际税率是指()。,a. 实际缴纳税额占课税对象实际数额的比例,b. 税法直接规定的税率,c. 再增加一些收入时,增加这部分收入所纳税额与增加收入之间的比例 d. 全部税额与全部收入之比,39,4. 某纳税人5月取得收入1800元,若起征点为1000元,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应税收入为01000元,适用税率为5%,应税收入为10002000元,适用税率为10%,则该纳税人应纳税额为()。,a. 40元 b. 90元 c. 130元 d. 50元,5. 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属于()。,a. 税收法律 b. 税务行政法规 c. 税收行政规章,d. 税务行政命令,6. 某纳税人6月取得收入1600元,免征额是1000元,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应税收入为01000元,适用税率为5%,应税收入为10002000元,适用税率为10%,则该纳税人应纳税额为()。,a. 30元 b.110元 c.160元 d.60元,40,推荐课外阅读书目,(,1,)高等财经院校教材,税收理论研究,,董庆铮、汤贡亮等编著,(,2,)杂志,税务研究,(,3,)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辅导教材,税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编。,(,4,)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税法,1,税法,2,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编。,41,推荐网站:,中国税务报,税务总局,42,流转税的概念,流转税,是对流转额的征税。,流转额,包括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商品流转额,是指商品在其流通的各个环节上所发生的交易金 额。(销售收入),非商品流转额,是指不直接从事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纳税人提供各种劳务取得的收入金额。(营业额),流转税又叫,对商品和劳务的征税,。,43,流转税的特点,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密切相关(前提)。,间接税,税负较易转嫁。,征税覆盖面大,收入具有普遍、及时的特点。,44,我国现行流转税的布局,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税基的广泛性、征收环节的及时性、税收征管的相对简便性使流转税成为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中的事实上的主体税系。,45,第二章 增值税,一,、增值税的基本原理,1、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以法定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增值额,:指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即相当于商品价值(C+V+M) 扣除在生产上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转移价值(C)部分之后的余额( V+M),部分。它主要包括工资、利润、利息、租金等增值性费用。,分别从单个经营者的角度和商品生产的全过程角度理解,增值额,法定增值额,:指商品收入 额或经营收入额扣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以后的差额。,46,从单个经营者的角度看,,企业的增值,额是其通过销售取得的收入减去购进,商品或劳务所支付的金额。,从商品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看,,一个商,品生产和流通各个经营环节的增值之,和,相当于该商品实现消费时的最后,销售总值。,47,商品流转各环节增值与售价关系表,生产经营环节,销售额(元),增值额(元),原材料生产环节,产成品生产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30,70,90,100,30,40,20,10,合计,290,100,48,2、,增值税的计税方法,直接计税法(加法、减法),间接计税法(,购进扣税法、发票扣税法,),49,直接计税法,加法:将纳税人计税期内实现的各增值项目相加,求得全部增值额,再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减法:将纳税人计税期内实现的应税商品或劳务的全部销售额减去规定的外购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再依率计征增值税。(扣额法),50,间接计税法,购进扣税法(发票扣税法):不直接根据增值额计算增值税,而是首先用商品销售收入额乘以增值税税率计算出应税商品的,整体税负,,然后扣除法定外购项目的已纳税款,间接计算出应纳增值税额。,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本期购进货物已纳税款,51,整体税负:,各流转环节缴纳的税款之和(或本环节与以前各环节缴纳的税款之和),52,3、,增值税的优点,能克服重复征税,有利于生产结构合理化,对经济活动有较强的适应性。,有利于出口退税,使本国商品或劳务公平地参与国际竞争。,有内在的自我控制机制,税收征管方面可以互相制约、交叉审计,避免偷漏税。,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53,阶梯式流转税整体负担率表 税率10%,生产经营环节,销售额,税额,各环节税,额 之和,整体负,担率,原材料生产环节,产成品生产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30,70,90,100,3,7,9,10,3,10,19,29,10%,14%,21%,29%,54,增值税整体负担率表 税率10%,生产经营环节,销售,额,增值额,税 额,各环节税额之和,整体负担率,原材料生产环节,产成品生产环节,批发环节,销售环节,30,70,90,100,30,40,20,10,3,4,2,1,3,7,9,10,10%,10%,10%,10%,55,56,结论:,在征收阶梯式流转税的情况下,商品的整体税负会随着流转环节的增减而发生同向变化;在实行增值税的条件下,由于避免了重复征税,商品的整体税收负担不会受流转环节的影响,一件商品的整体负担率一旦由税率确定下来,无论流转环节如何变化,只要售价相同,税负始终保持不变。因此,增值税既有利于生产向专业化协作方向发展,又不影响企业在专业化基础上的联合。,57,4、增值税的类型,根据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款是否可以扣除以及扣除方法的不同,增值税可划分为三种类型。,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58,生产型增值税,:征收增值税时,不允许企业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款,收入型增值税,: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企业扣除外购固定资产当期折旧部分所含的增值税款,消费型增值税,:征收增值税时,允许企业一次性全部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款,59,5、我国增值税的特点(教材P39),实行价外计税,即价外税,统一实行购进扣税法,对增值税纳税人分两类进行管理,60,二、现行增值税征税制度,(一),征税范围(,一般规定、特殊规定、免税规定),1、一般规定,: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均应纳增值税。,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61,1)销售货物,货物,:除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之外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提供,:有偿提供,3)进口货物:指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62,2、特殊规定:,对视同销售行为的征税规定,对混合销售行为的征税规定,对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征税规定,63,1),对视同销售行为的征税规定,a.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b.销售代销货物;,c.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64,d.,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e.,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F.,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g.,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h.,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65,2)对混合销售行为的征税规定,概念,:纳税人的某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特征,: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涉及的销售货物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具有从属关系;向同一受让方收取价款,征税规定,:对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经营主业原则),66,3),对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征税规定,概念,: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但是,前者和后者不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征税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能够准确分别核算的,不同业务收入按各自适用税种分别计税;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分别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增值税。,67,3、免税规定(P58),a. 农业(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b. 避孕药品和工具,c. 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d.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e.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f. 符合国家规定的进口的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g.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68,(二)纳税人,1、纳税人的基本规定,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69,1、纳税人的基本规定,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增值税的纳税人。,70,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提供准确的计税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71,自1998年7月1日起,凡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均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的,如果财务核算健全,仍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72,(三)税率和征收率,1、低税率(13%),2 、基本税率(17%),3、零税率,4、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5、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6%或4%),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4%,其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征收率6%,73,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适用13%的税率,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水、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机、农药、农膜,农业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和非金属矿采选产品,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74,农业产品,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和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植物类:粮食、蔬菜、烟叶、园艺植物、药用植物、油料植物、纤维植物、糖料植物和林业产品等。,动物类:水产品、畜牧产品,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产品,75,(四)增值税的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的计算、进口货物应纳税的计算),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76,销项税额的确定,销售额的含义,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价外费用不包括,以下三项费用:,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由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77,B.含税销售额的换算,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例:某一般纳税人销售钢材一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为10万元,税,额17000元,另开一张普通发票收取包装,费117元,该项业务的计税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100000+117/(1+17%),=100100(元),78,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纳税人发生了视,同销售行为无销售额的情况下,税务机关有权按以下顺序,核定其销售额:,第一,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第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第三,在以上方法均不能确定其销售额的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不征消费税的货物,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0%,),征收消费税的货物,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79,例:某针织厂(一般纳税人)1999年某月将自产的针织内衣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共发放A型内衣100件,销售价每件15元(不含税);B型内衣200件,无销售价,已知制作B型内衣的总成本为36000元,则A型、B型内衣的计税销售价为:,80,不含税销售额=15,100+36000 ,(1+10%),=41100,销项税额=41100,17%,81,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计税。(金银首饰销售除外),例:某电视机厂(一般纳税人)生产出新型号电视机,每台不含税售价,5000,元。某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从消费者个人手中收购旧型号电视机并销售新型号电视机,100,台,每台旧电视机折价,500,元。,不含税销售额,= 5000,100 (,元,),销项税金,= 500000,17%,(元),82,E.销售带包装货物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纳税人销售带包装的货物,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其包装物价格均应包括在销售额内,计征增值税。,对包装物不作价随同货物销售,而是另收取押金并单独核算的,其包装物押金不并入销售额计税。但逾期(一般以一年为期)未退还的押金,则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售额。,自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所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回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83,F. 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如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可以折扣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销售额。,注意比较,:,销售折扣和销售折让,销售折扣,:,折扣额不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销售折让,:,可以折让后的销售额为计税销售额。,H.,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以各自收到的货物计算进项税。,84,I.,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62),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85,d.,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生的当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86,I.,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折算。,关于纳税人销售旧货和旧机动车的增值税政策,销项税额的扣减:一般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符合规定条件的,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87,2),进项税的确定,进项税的概念: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哪些进项税金可以扣除,哪些进项税金不得扣除,88,准予从销项税中抵扣的进项税,购进货物或劳务时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支付的价款和代收代缴的农业特产税),进项税,=,买价,扣除率,例:某纺织厂(一般纳税人)某月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棉花价款,40000,元,计算其进项税金,89,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发票所列运输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准予抵扣的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但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90,不得从销项税中抵扣的进项税,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固定资产条件: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91,b.,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c.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d.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e. 非正常损失货物的进项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92,进项税额转出,1,、如果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发生上列情况,应将其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如果无法准确确定进项税额,可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93,2、如果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而没有方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94,C,.实际操作中的抵扣时限,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进项税金的抵扣时限须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通过认证的,应在认证当月进行抵扣。,95,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征收率,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不抵扣任何进项税,例:某从事修理业的个体经营者为小规模纳,税人,1999年9月的修理收入(价税合计款),为5000元,计算其应纳增值税。,96,3、,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不抵扣任何进项税。,例1:某进口公司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为30万元,关税税率15%,无消费税,计算其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例2:某公司从境外进口一批化妆品,经海关核定,关税的完税价格为54000元,进口关税税率为25%,应纳消费税为28929元,计算应纳增值税额。,97,(五)增值税的出口货物退税,1、适用范围,可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3)必须是在财务上做销售处理的货物,(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98,2、增值税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基本原则:“征多少退多少、不征不退”,我国增值税退税率调整的情况,2004年1月1日起,我国改革出口退税机制,对现行出口货物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为:17%、13%、11%、8%、5%五挡,出口退税率的平均水平降低3个百分点左右。,99,3、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方法,(1)以进定退法,即对出口商品流通所经过的国内最后环节所产生的增值额免征增值税,对出口商品中所含的进项税额按现行退税率予以退税。(外贸出口企业),(2)“免、抵、退”法,即对出口商品流通所经过的国内最后环节所产生的增值额免征增值税,对出口商品中所含前期购进的增值税进项税款准予顶抵国内销售所发生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对不足以顶抵的部分予以退税。(生产企业),(3)不征不退法,即对出口商品流通所经过的国内最后环节所产生的增值额免征增值税,而对出口商品中所含前期购进的增值税进项税款,不能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由纳税人计入产品成本处理。,100,(六)征收管理,1、纳税期限,(1)销售业务纳税期限的确定,按期缴纳。分别按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1个月纳税。,按次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缴纳税款的,可以按次缴纳。,(2)进口业务纳税期限的确定: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15日内缴纳。,(3)出口业务退税期限的确定,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按月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税。,101,2、增值税的纳税地点,(1)销售业务纳税地点的确定,固定业户应向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申报 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向其机构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申报纳税。,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向销售地税务主管机关申报纳税。,(2)进口业务纳税地点的确定,由纳税人或其代理人连同关税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102,例1:某商场为一般纳税人,2003年某月外购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金300000元(货款,已支付),本月销售货物(适用税率17%)情,况如下:,1、批发专柜批发收入额为1500000元,其中批,发给“一般纳税人”的货物1200000元(不含税);,批发给“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300000元,价税,混合收取。,2、零售专柜零售收入额为4500000元,价税混,合收取。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商场本月应纳增,值税。,103,第一步,计算销项税金,1、确定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1200000+300000/(1+17%),+4500000/(1+17%)=5302564.10(元),2、本月销项税金= 5302564 .10,17%,=901435,.90(元),第二步,确定进项税金,本月进项税金=300000(元),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901435 .90- 300000=601435 .90 (元),104,例2:某纺织厂为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棉纱、棉坯布和印染布。,2003年6月外购项目(已验收入库)如下:,1、外购染料价款3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100元。,2、外购低值易耗品价款15000元,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550元。,3、从供销社棉麻公司购进棉花一批,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7200元。,4、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棉花价款40000元,无进项税 额。,5、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修理用配件6000元,发票未注明税额。,6、购进煤炭100吨,价款9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170元。,7、生产用外购电力若干千瓦时,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270元。,8、生产用外购水若干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715元。,9、购气流纺纱机一台,价款50000元,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500元,105,该厂本月销售货物情况如下,(除注明外,销售收入,不含税):,1、销售棉坯布120000米,销售收入240000元。,2、销售棉型涤纶布100000米,,销售收入310000元。,3、销售印染布90000米,其中销售给“一般纳税,人”80000米,销售收入280000元,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10000米,价税混合收取计40000元。,4、销售各类棉纱给“一般纳税人”,价款220000元,,销售各类棉纱给“小规模纳税人”,价税混合收取,计60000元。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厂本月应纳增值税。,106,第一步,计算销项税金,不含税销售额=240000+310000+280000+220000+(40000+60000)/(1+17%),=1135470.085(元),销项税金= 1135470.085,17%=193029,.,91(元),107,第二步,确定进项税金,进项税金=5100+2550+27200+1170+5270+715+,40000,13%,=47205,(元),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金,应纳增值税=,193029,.,91 ,47205,= 145824,.,91(元),108,第三章 消费税,一、消费税的概念、特点和立法精神,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109,消费税的特点,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税率、单位税额具有较大的差别性。,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税负具有转嫁性,一般没有减免税的规定,110,立法精神,体现消费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对环境的保护),稳定财政收入,保持原有负担,有利于流转税结构的调整,形成双层次税收调节体系,调节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111,二、征税范围和适用税率(72-73,148),五大类十一大税目,征税范围的调整,三、纳税人,消费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分为四,类:,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112,113,复合计税适用税率(税额),应税消费品,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卷烟,每标准箱150元,(50000支),45%,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上的(含50元,不含VAT),30%,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下的,粮食白酒,每斤0.5元,20%,薯类白酒,每斤0.5元,20%,114,新增税目税率(税额),成品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比照汽油) 每升0.20元,成品油-航空煤油、燃料油,(比照柴油) 每升0.10元,木制一次性筷子,5,实木地板,5,游艇,10,高尔夫球及球具,10,高档手表,20,115,小汽车消费税调整,乘用车,排量,税率(税额),小于1.5升(含),3,1.5升以上至2.0升(含),5,2.0升以上至2.5升(含),9,2.5升以上至3.0升(含),12,3.0升以上至4.0升(含),15,4.0升以上,20,中轻型商用客车,5,116,四、消费税的计算,计征方法和计税公式,1、采用从量定额征收方式,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2、采用从价定率征收方式,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3、采用复合计税方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117,1、采用从量定额征收方式,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销售数量,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移送使用数量,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进口应税消费品的,, 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数量,118,例:某石化厂1997年10月销售柴油10万升,同月将自产柴油5000升用于本厂基建工程的车辆和设备使用。柴油适用税率为税额 0.1元/升,计算该石化厂1997年10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纳税 额=100000,0,.1+5000,0.,1,=10500(元),119,2、采用从价定率征收方式,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销售额的确定区分以下几种情况(注意把握不,同情况下的纳税环节):,纳税人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一般规定(,P77-79,、,150,),特殊规定,120,2)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B.用于其他方面,应缴纳消费税:,本企业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121,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P80,特殊规定: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122,例:某企业将自己生产的成套化妆品作为年终奖励发给本厂职工,查知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其生产成本为15000元。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该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为5%,化妆品适用税率30%,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15000,(1+5%)/ (1-30%),=22500(元),应纳税额= 22500,30%=6750,(元),12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什么是委托加工业务?如何计税?缴纳方法,按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税,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委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124,例: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甲企业提供原材料,实际成本7000元,支付乙企业加工费2000元,其中包括乙企业代垫的辅助材料500元。已知消费税税率为10%,且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计算乙企业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7000+2000)/(1-10%)=10000(元),代扣代缴消费税,=10000,10%=1000,(元),125,进口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126,例:某公司从境外进口一批化妆品,经海关核,定,关税的完税价格为54000元,进口关税税,率为25%,消费税税率为30%计算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54000+54000,25%,)/(1-,30%)=96429(元),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96429,30%=28928,(元),127,5),关于,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避免重复征税的规定(82),扣除范围:,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珠宝玉石 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128,应纳税额的扣除,A.对于使用外购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的扣除,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计算公式:,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 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129,B.对于使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的扣除,对于使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直接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准予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计算公式:,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 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130,3、采用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例:某酒厂2007年8月销售粮食白酒20,吨,不含税单价6000元/吨,计算该月应纳,消费税。,131,第四章 营业税,一、营业税的概念、征税范围和特点,(一)概念与征税范围: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1).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2).在境内运载旅客或货物出境,3).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4).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5).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6).在境内提供保险劳务, 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劳务(但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劳务除外), 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132,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133,(二)营业税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1.混合销售行为的规定(见增值税相关规定),2.兼营行为的规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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