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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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李晓红,税 法,Taxation Laws,第,16,章 个人所得税法,税法,第,2,章 增值税法,例题解析,一、,个人所得税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收入的强制征收,是目前世界各国都普遍征收的一种税收。,目前,包括我国在内地的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都是针对广义上的所得而征收。,第,1,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二、个人所得税法的产生与发展,修改后的个税法于,2011,年,9,月,1,日正式施行。,三、个人所得税的特点,1.,实行分类征收,2.,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3.,费用扣除额较宽,4.,应纳税额计算简便,5.,采取源泉扣缴和个人申报两种征纳方法,第二节 纳税人和所得来源地,税法中关于“中国境内”的概念,是指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地区,即中国大陆地区,目前还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一、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1.,居民纳税人,1,) 住所标准,习惯性住所,我国税法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界定为“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2,) 居住时间标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3,)将居民纳税人划分为两类,(,1,)在中国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为居民纳税人。但不包括具有中国国籍,却并没有在中国内地定居,而是侨居海外的华侨和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同胞。,(,2,)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同胞。这些人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过,90,日的,仍应被视为全年在中国境内居住,从而判定为居民纳税人。,2.,非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不符合上述住所和时间标准的税人,即在中国境内无住所有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表,16-1,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表,纳税义务人,判定标准,征税对象,范围,居民纳税人,(负全球纳税义务),(,1,)在中国境内有所住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所住,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下同)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境内所得,境外所得,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1,)在中国境内无所住且不居住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所住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境内所得,二、对无住所的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征税的规定,1,)“,5,年规则”:在境内居住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不满,5,年的个人,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本着从宽、从简的原则,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满,1,年而未超过,5,年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2,)“,90,天规则”,在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或,183,日,(,税收协定,),的个人,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且不是由该雇主设在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免税,仅就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或者由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三、个人所得来源地的确定,(,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3,)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现实转让的地点为所来源地。,(,5,)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机构、组织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7,)特许权使用费用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第三节 征税对象与适用税率,一、征税对象,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其他所得,二、适用税率,表,16-2,个人所得税不同税目适用税率表,税率,适用情况,3%,45%,的七级超额累计进税率,工资、薪金所得,5%,35%,的五级超额累计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20%,的比例税率,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表,16-3,个人所得税比例税率减征和加成项目表,表,16-4,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元,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3505,表,16-5,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0,元的,5,0,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10,750,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20,3750,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30,9750,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35,14750,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一、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个人取得的每项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之后的余额。,二、不同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6-2,),=,(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16-1】,王先生(中国公民)是某企业工作人员,,2013,年,6,月工资收入,8 500,元(不包括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标准缴纳的“三险一金”),则王先生该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多少?,【,答案,】,当月应税所得额,=8 500,3 500=5 000,(元),当月应纳税额,=5 00020%555=445,(元),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 (,16-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6-4,),【,例,16-3】,某市特色风味城楼是个体经营户,账册比较健全,,2012,年,12,月取得的营业额为,180000,元,购进菜、肉、蛋、米、面、油等原料费为,76000,元,缴纳电费、水费、房租、煤气等于,20000,元,缴纳其他税费,8200,元。当月支付给,4,名雇员工资共,8000,元,业主工资,6000,元。,1,11,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07200,元,,1,11,月累计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为,34180.9,元。计算该个体经营户,12,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答案,】,(,1,),12,月份应纳税所得额,=180 000-76 000-2 000-8 200-4 000-3 500=64 300,(元);,(,2,)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07 200+64 300=171 500,(元);,(,3,),12,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71 50035%-14 750-34 180.9=11 094.1,(元)。,3.,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度扣除数 (,16-2,),【,例,16-4】,杨先生承包经营某市一家饭店(某事业单位下属企业),承包期,3,年,每年从税后利润中上交承包费,50,万元。该饭店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882 700,元。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1 247 4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25%,;杨先生全年领取的工资性收入,35 950,元。该年度必要费用的扣除标准为每月,3 500,元。,【,答案,】,(,1,)该饭店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 247 40025%=311 850,(元);,(,2,)该饭店实现的净利润,=882 700,311 850=570 850,(元);,(,3,)杨先生应纳税所得额,=570 850,500 000,35 950,350012=64 800,(元);,(,4,)杨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额,=64 80030%,9 750=9 690,(元)。,4.,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1,)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800) 20%,(,16-9,),(,2,)每次收入超过,4 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 000,元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额,(,1,20%,),20%,(,16-10,),(,3,)每次收入超过,4 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 000,元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6-11,),【,例,16-5】,建筑设计院某工程师为一工程项目制图,,3,个月完工交付了图纸。对方第,1,个月支付劳务费,8 000,元,第,2,个月支付劳务费,12 000,元,第,3,个月支付劳务费,25000,元。计算该工程师应纳的个人所的税。,【,答案,】,应纳税所得额,=,(,8 000+12 000+2 500,),(,1-20%,),=36 000,元;,应纳税额,=36 00030%,2 000=8 800,元。,5.,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16-9,),=,(每次收入额,800,),20%,(,1-30%,) (,16-10,),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额,(,1,20%,),20%,(,1,30%,) (,16-11,),【,例,16-6】,国内某作家于,2012,年,3,月出版了一本书,取得稿酬,5 000,元。该书,6,月至,8,月北某晚报连载,,6,月份取得稿费,1 000,元,,7,月份取得稿费,1 000,元,8,月份取得稿费,1 500,元。因该书畅销,,9,月份出版社加印数,又取得追加稿酬,3 000,元。计算该作家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答案,】,(,1,)出版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 000,(,1-20%,),20%,(,1-30%,),=560,(元)。,(,2,)加印时取得的稿酬应与出版时取得的稿酬合并为一次计税,再减除出版社时已纳税,则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8 000,(,1-20%,),20%,(,1-30%,),-560=336,(元)。,(,3,)个人的同一作品连载,应合并连载而取得的所有报酬作为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连载收入应纳税额,=,(,1 000+1 000+1 500-800,),20%,(,1-30%,),=378,(元)。,(,4,)该作家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560+336+378=1 274,(元)。,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16-12),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16-13),7.,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6-14),8.,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6-14),【,例,16-9】,李某于,2013,年,2,月转让一套已适用三年的私有住房,取得转让收入,280 000,元。该套住房购进时的原价为,160 000,元,转让时支付有关税费,13 000,元。计算李某转让私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案,】,应纳税所得额,=280 000-160 000-13 000=107 000,(元),应纳税额,=107 00020%=21 400,(元 ),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16-15),【,例,16-10】,李女士自由职业者,,2013,年,4,月取得如下所得;(,1,)从,A,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16 000,元;(,2,)从,B,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7 000,元。计算李女士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答案,】,(,1,)取得上市公司的股息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股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6 00050%20%=1 600,(元);,(,2,)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应纳个人所得税,=7 00020%=1 400,(元);,(,3,)李女士当月缴纳个人所得税,=1 600+1 400=3 000,(元)。,四、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扣除,五、个人所得税的特殊计税方法,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外籍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规定可归纳为以下几点。,1),按在境内停留时间划分非居民个人,将无住所外籍个人分成四类人:,第一类人,在中国停留时间不超过,90/183,天的外籍个人。,第二类人,在中国停留时间超过,90/183,天但不满,1,年的外籍个人。,第三类人,在中国停留时间满,1,年但不超过,5,年的外籍个人。,第四类人,在中国停留时间满,5,年的外籍个人。,2),按个人所得来源划分非居民个人,将外籍个人的所得分成四类所得:,第一类所得,境内所得境内支付部分。,第二类所得,境内所得境外支付部分。,第三类所得,境外所得境内支付部分。,第四类所得,境外所得境外支付部分。,3),区分人与所得类别分别征税,无住所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无住所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计税,如表,16-9,、表,16-10,所示。,表,16-9,无住所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表,表,16-10,无住所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计税表,四类人,四类所得,计算方法(先税后分),第一类人,第一类所得:境内所得境内支付部分,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16-28,),第二类人,第一类所得:境内所得境内支付部分;第二类所得:境内所得境外支付部分,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16-29,),第三类人,第一类所得:境内所得境内支付部分;,第二类所得:境内所得境外支付部分;,第三类所得:境外所得境内支付部分,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16-30,),第四类人,第一类所得:境内所得境内支付部分;,第二类所得:境内所得境外支付部分;,第三类所得:境外所得境内支付部分;,第四类所得:境外所得境外支付部分,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16-31,),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一、个人所得税的免税优惠,二、个人所得税的减征优惠,三、 个人所得税的暂免征收,(19),自,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止,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201481,号,),第六节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一、自行申报纳税,1.,自行申报纳税的适用范围,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其他情形。,2.,自行申报的内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应当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并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申报的所得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11,类应税所得,但不包含税收优惠政策中规定的各类免税所得。,3.,自行申报的纳税期限,(,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15,日内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4,)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5,)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6,)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延期的,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二、源泉扣缴纳税,1.,扣缴义务人,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2.,源泉扣缴的适用范围,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3,)劳务报酬所得;,(,4,)稿酬所得;,(,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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