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维护就业权益与警惕就业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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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五讲,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权利与义务,一 大学生就业权利,(一)接受就业指导权,(二)获取信息权,(三)平等就业权,(四)公平的竞争权和待遇权,(五)违约及求偿权,(六)寻求保护权,二 、大学生就业义务,1,、服从国家需要的义务,2,、实事求是介绍自己情况的义务,3,、自觉履行协议的义务(案例:,P161,),第二节 大学生就业的相关法规,一、法规体系组成,1,、法律,2,、国家部委的规范,3,、地方规范,4,、学校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就业法规,劳动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案例:,王某在,S,公司第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于,2009,年,3,月,10,日到期,,2009,年,3,月,10,日后王某仍继续在,S,公司工作。由于,S,公司人事的疏忽,直至,3,月底结算当月工资时,才意识到王某的劳动合同已到期。,S,公司人事部遂于,4,月,5,日向王某用,EMS,寄出两份劳动合同,请王某签字。,3,日后,,S,公司收到签有王某姓名的劳动合同。,2009,年,8,月王某突然向上海市某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声称公司于旧劳动合同到期后,至今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按照法律相关规定,自,2009,年,3,月,10,日起支付双倍工资。仲裁期间,公司提交签有王某姓名的书面劳动合同,但经公安机关笔记鉴定,劳动合同上王某的姓名并非出自王某所签。,试用期权益,劳动合同之中约定的试用期是你工作的第一个阶段,需要熟悉、学习、适应的内容很多,因此这也是你和用人单位双方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因此我们将试用期比较容易出现的劳动纠纷做一个简单的归纳:,1,、,试用期时限,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6,个月。,2,、,试用期辞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案例:,小冯毕业前与一家单位的市场部签订了就业协议,并在,7,月份毕业后来到这家单位上班。但是工作了不久他就感觉,自己的身体状况很难适应单位高强度的工作方式,而且现有工作也不适合其今后发展定位,于是在,8,月底向单位提交了解除协议申请。虽然单位答应了他的离职要求,却以违约为由,要求其必须缴纳,5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小冯觉得很委屈,身体不好无法胜任工作是客观原因,再说现在还处于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凭什么说自己违约,?,自己在公司已经了一个多月,一分钱的工资都没有拿到,反而还要交,5000,元,?,由于小冯不肯交违约金,单位就拒绝帮助其办理离职手续,双方的僵持让小冯感觉损失很大。,3,、,试用期辞退,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警惕就业陷阱,对走出校园,步入社会,初涉职场的毕业生来说,在求职的时候最容易遭遇就业陷阱。就业陷阱指的就是用人单位以招聘就业为名义,非法牟利的活动。,常见的就业陷阱,1,、防不胜防的网络传销,案例一:,大四的下半学期,小聂接到一个面试通知,对方自称,A,公司,在招聘网站上看了小聂的简历,而他们正好要招聘销售人员。“那时候求职正是旺季,大家差不多每天都会接到几个电话”,小聂没有怀疑。而且后来他上网查看公司信息也是很正规的外企,虽然地点在深圳,要进行语音面试,小聂觉得还是合情合理。,在第一轮语音面试考察了个人基本信息,诸如姓名、年龄、身高、体重、血型、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以及性格特长后,第二轮面试一位号称姓孙的“主管”又询问了小聂的为人处事,性格特点,以及自身的优缺点和专业方面的一些知识,还征求了他对公司加班、出差的看法,最后考了两道性格测试题。这些在求职过程中频繁经历的面试方式也让小聂更加放心,而对方表现出来的和善以及对他的认可更是让他对这份工作越来越多地期待。,等他得到被,A,公司录取的正式通知,要求他携带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学历及奖励证明、一寸免冠照片,5,张、一个月的生活费到深圳报到的时候,小聂还觉得很欣慰,觉得可以到南方开创一番新的事业。没想到的是,列车到站后噩梦就开始了。面试过小聂的孙主管很快告诉他,他的工作是“网络销售”,这里也不是他在网上查找到的,A,公司,他们只是借用了同在深圳的,A,公司的名义。没办法完全死心的小聂尽管觉得事实的真相很难接受,还是硬着头皮留了下来,结果在此后的几天里他发现差不多每个人都是被骗来的,上当的人中也是大学生居多。和同学取得联系后,小聂才终于明白自己已经身陷传销陷阱,而且是大学生传销。第二天他就强烈要求离开公司,而公司看到小聂,20,多天没有任何业务进展,就语带讥讽地说小聂和面试时候差距太大,不是他们需要的“真正的人才”,小聂才得以顺利脱身。虽然损失的路费生活费也不是小数目,但是终于逃出了传销陷阱没有失去更多,小聂已经觉得是万幸了。,2,、要求应聘者交纳“保险金”等费用,案例一:,近日,两位刚毕业的女大学生报案称,今年,6,月底,她们到北京某教育集团在宁的“招聘地点”了解招聘事宜。,7,月,11,日,两名女生按事先的约定,到达北京某教育集团应聘“柬埔寨国际航空公司”的空乘,“招聘方”要求每人先交纳,30550,元的培训费,,7,月,25,日前把,16,万元的上岗费全部交齐,并承诺在今年圣诞节前首航上机。,招聘方吹嘘,他们是“柬埔寨国际航空公司中方唯一授权人”,还拿出“合同书授权书”来,让她们深信不疑。她们每人先交了,30550,元的培训费,并与招聘方签了合同。当她们正准备回宁办护照、筹钱之际,一份北京法制晚报击碎了她们的国际航空梦。她们上网及到中国民航总局咨询,均获得没有开通柬埔寨到北京的航线的信息。,警方告诉记者,此类案件中,骗子往往开出诱人条件,以国外的国际航空公司招聘空乘,能获得优厚待遇为诱饵,收取高额的培训费及上岗费。案件的另一特点是异地诈骗。如该案中,北京的公司却在南京设立招聘点,通过登刊广告进行诈骗,更容易使受害人难以摸清诈骗者的真实身份及内幕。,案例二,:小谢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某专业大四的一名学生,他在网站上发现了郑州某电子公司的招聘信息,在和同学一起投递了简历之后又一起参加了公司的面试。出乎小谢的意料,面试进行得十分轻松愉快,小谢和同学都很快通过了面试。然后,公司的负责人让小谢和他的同学交,200,元的服装费。小谢和他的同学商量,觉得钱不是很多,而且工作了之后应该能很快挣回来,于是就交了。交钱之后,公司负责人与小谢他们约好一周后签订协议。一周之后,小谢和同学来到这家公司所在的写字楼,发现已经是人去楼空。,这类打着招聘旗号的收费需要警惕,不能因为有些收费不高就接受了。,按照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不得以招聘为由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因此,不管招聘单位是收取服装费、培训费,还是押金,求职者都应该坚定地说“不”。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变相收费”的公司一般来说规模都不大、流动性强,看起来不十分正规;而且,公司进行的面试一般都比较草率,通过率基本上是百分之百。如果遇到这样的公司,求职者们应该坚决摒弃。,国庆、五一、寒暑假找短期工也要警惕被诈骗,案例:,今年考入海大的几名男生因为家庭经济较困难,几人便商量一起去打短期工,国庆节期间,正巧看到学校南门外一家包子店旁边有一则启事,指明专招学生假期工和钟点工,有保安、司机和服务员等,12,个工种约,58,个岗位,报酬为每天,30,至,50,元。几人照着启事上的地址来到解放西路海城大厦,一上楼便被人引到一间办公室,填了份简历后,便被要求交,80,元钱,交了钱后才被告知他们是职业介绍所,,80,元钱是介绍费,保证在一年内为他们介绍满意的工作,如果超过一年,需再交,100,元。,几名学生说,过了两天,职介所给他们某搬家公司“曾总”的手机,做了一天搬家工,事后搬家公司却没有支付任何报酬,他们打电话要钱,对方总是推托,前两天当他们再次询问时,对方竟然称那天是试用期,没有报酬。,几个人找到职介所要求退回中介费,职介所却称中介费收了就不退。采访中,几名大二学生反映,他们上大一时,这种职介所就用相同方式骗了不少同学。一到那里,就被要求填一份简历,交,50,至,80,元钱,介绍一份月收入,700,元的工作时,要求他们再交,200,元钱,有些同学交了钱,到介绍的公司没干几天便被找借口辞退了。而交给职介所的钱没有任何收据或发票,多半都要不回来。,对此,海南大学学生处自助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每年新生入校时,学院都会针对新生开展安全防范方面的教育,而且学校也在尽力给学生提供助学岗位,但由于学生太多,不能一下子安排完,有些学生就自己到校外找工,却因防范意识不强而受骗,学校将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宣传。,该负责人提醒学生,如果自己出外打工,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由于刚入校的新生对很多社会现象不了解,极易上当受骗,因此大一新生最好不要急于出外打工。如果需要勤工俭学岗位,最好通过学校为其联系。,3,、招而不聘,案例一:,马上就要从,南京,大学管理学院毕业的小张最近忙得四脚朝天,在各个,招聘,会上不断赶场,递出的,简历,大概就有,300,多份。小张也陆续参加了一些,面试,,不过最终还是没有如愿找到工作。小张说:,“,很多参加招聘会的公司根本就不打算招人。有些是小企业借机来做宣传,还有一些就是走个形式而已。我参加了好多场招聘会,经常能在招聘的企业中看到一些熟悉的面孔,每场招聘会都有很多人投递简历,他们怎么可能一直招不到人呢?,”,小张的疑问也反映了当前招聘市场上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学校与招聘会主办方会审查企业的招聘资格,但他们也无法确认企业是否真的招人。因此,这些问题还需要求职的大学生们自身多加注意。,北京,仁能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监、著名职业咨询师谢伟老师认为,大学生在求职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要对企业的情况、招聘职位有全面了解,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或去相关服务中心咨询,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以免费时费力,无功而返。,案例二:安庆中小学招聘会,案例三:公布过期,/,虚构的职位空缺,案例四:长年累月刊登招聘广告,4,、,招聘职位名称与实际工作职位完全不符,“储备经理人”本是保险业务员,案例一:,“我是应聘经理助理,为什么变成业务员了呢,?”,中山大学应届毕业生吴春向记者讲述了她的遭遇。前几天,吴春在人才市场看到广州某传媒公司招聘经理助理的信息,月薪,1800,元,对工作经验没什么要求,唯一要求是大专以上学历。,吴春报名后被告知,无需面试三天后直接接受培训。当吴春三天后赶到培训现场时,发现前来培训的有二三十人。再三询问下,吴春才知道“经理助理”变成了业务员,主要销售保险和保健品,工资待遇是一个月,800,元。,案例二:,北京某学院网络编辑方向的应届毕业生刘军也有相同经历。去年,11,月,刘军接到一家自称是太平人寿保险公司的电话,被告知已被录取为“储备经理人”。刘军在兴奋之余不免纳闷,自己从未向该公司投送过简历,他们怎么会知道自己的电话,?,但刘军还是兴冲冲地来到该公司。,原来该公司从某招聘网站上的公开资料里“选”中了他,而所谓预先被录取的职位“储备经理人”则被换成了“理财专员”。经过一番咨询后,他才明白公司要招的是保险业务员。刘军所学的专业是网络编辑,而不善言谈的他竟然被业务经理夸成了“他见过的最适合做保险的毕业生,不做保险将会是终身遗憾,!”,案例三:,北京城市学院的毕业生小林在大学时的专业是,会计,学,毕业的时候她去应聘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会计,招聘广告上写明了是招聘会计。经过简单面试后,小林被录取了。但当她去报到时,却被告知,按照公司的规定,,所有员工必须在一线锻炼一段时间,,熟悉整个公司的运作流程后方可回到本职岗位。于是小林就被分派到街区做业务员,每天的工作十分繁琐,而且公司迟迟不肯确定何时让小林回到会计工作岗位上。一段时间之后,小林无法忍受,只好提出辞职。公司以违反合约为由,要求小林支付违约金。,小林的经历提醒大学生,在求职时一定要,搞清楚职位的具体内容,仔细分析,询问工作细节,。一些招聘单位在发布招聘信息时,经常对招聘职位的工作内容做模糊化处理,玩弄“文字游戏”,用一些听起来职位很高的虚职招聘大学生做业务员。此外,在面试的过程中以及与招聘单位的具体接触中,求职者也要多加留心,免得上岗后发现实际工作与预期的有出入,使自己陷入困境。,专家认为,招聘职位与实际工作内容明显不符的话将构成欺诈,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5,、偷换“试用期”概念,招聘单位“无限期试用”,案例:,小罗是北京师范大学的大四学生,她四处投递简历,寻,找工作,的时候接到了一家小型出版社的电话,该出版社表示,如果小罗可以在出版社实习三个月并且表现得令人满意的话,双方就可以正式签约。小罗想,在求职的高峰时期去实习的话,将错过不少其他求职机会。而且,如何定义“表现得令人满意”也存在很大的问题,于是就没有答应。小罗的同学小夏听说之后,觉得机会难得,于是就联系了这家出版社。在三个月的实习中,小夏一直在出版社中忙项目、整理资料,十分认真。不过,三个月之后,出版社并没有与小夏签约。后来,小夏听说,出版社只是这段时间的工作比较多,需要她的帮忙,并没有打算正式签她。,针对此案例,这种,口头合约充满了极大的不确定性,,求职者们一定要当心,如果因此错过了招聘的黄金时期,接下来再找工作的话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困难,因为很多单位可能都已经招到人了。此外,,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 试用期,但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 试用期超过六个月,就是明显的侵权行为,。这些,都需要大学生求职者们多加注意。特别提醒求职者,一定要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尤其是其中关于,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合同期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细节。在,劳动报酬一栏中,要看清考核、奖励办法,;,工作内容一栏中,注意对职位的具体约定,;,合同期限一栏中,则要注意 试用期的期限及相关问题。,6,、不将承诺写入合同,不签订就业协议书,7,、窃取劳动成果,8,、求职中的骚扰事件,案例:,大四女生小雪是个“宅女”,看着身边的同学一个个通过网络应聘找工作,她也开始忙着在各大招聘网站上投简历。当小雪在某人才招聘网上传了简历后,该网站立刻给她发了封电子邮件让她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并说这样可以为自己争取更多被好单位录用的机会。于是她便在网站上输入了自己的资料,包括姓名、电话、地址等。可谁料在接下来的一周之内,小雪经常接到陌生人打来的电话,称自己是某公司的管人事的,想录用她,但这些单位都是查找不到地址的小公司。更可气的是,小雪的手机上从此多了许多广告短信。她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的个人信息已经泄露出去了,而此时想更改也来不及了。,小雪的遭遇可以说是目前很多人都会面临的烦心事。为了防止自己的个人信息被网络骗子利用,对于求职者来说,首先应选择一家达到一定规模、能够为用户提供全面服务的网站。一般情况下,选择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门户型的招聘网站才是明智之举。除了相对较为隐私的个人信息应该保密之外,求职者对于自己所投的就业单位事先也要有初步的了解,并且查询他人对于该就业单位的评价,再来综合考虑是否要投简历。,9,、网上虚假招聘信息,网赚、日赚:,发布的信息多为招聘网络推广员,调查问卷,打字员,信息回复员,文字录入员,资料收集员 如:急招兼职(家里网吧均可)日结,80,元,/,时,地区不限;做网络推广员,日赚,100,元,轻松在家赚钱。,骗钱手法:,骗子发布这类信息通常都不会留电话,只留一个邮箱,内容中说明如果想要活的这份工作就给指定的邮箱发邮件过来,系统会自动回复。然后被骗者收到的邮件中又说明邮寄资料需要一定的费用,让被骗者往指定的帐户汇款。,特点:,发布信息的时候说明不需要任何费用,不需要任何投入,只需要每天拥有,2,到,3,小时上网时间即可月赚,3000,。,2.,药厂,制药公司,:,大量招聘员工,大量用户投诉是传销组织。如:我公司是一家控股制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有自己的高科技技术,拥有自主生产研发销售管理能力,现因市场需求要扩大生产规模,特面向社会诚聘以下员工:车间操作工,工作认真细致,爱岗敬业,年龄岁,月薪元;库房管理员,初中以上文化,工作认真细致,爱岗敬业,年龄岁,月薪,+,奖金;办公室文员,高中以上文化,工作认真细致,爱岗敬业,男女不限,年龄岁,月薪,+,奖金;销售员;初中以上文化,月薪有奖金提成;业务员,初中以上文化,月薪有奖金提成分红。,骗钱手法:,骗子会在全国各地都发布信息,真的到发布信息的城市求职后才发现是传销组织。,特点:,待遇好,应聘者不需要太高的学历,如何防范求职过程中的陷阱,1,、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2,、不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3,、不要将重要的证件作抵押,4,、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案例一:,毕业生小王在新生入学教育的就业指导课上,得知现在的就业市场上陷阱重重。因此学计算机专业的她除了在大一时认真学好法律基础课外,还利用业余时间比较系统地看了,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劳动就业的规定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毕业签约时,单位提出“试用期,8,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时,小王依据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以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为由与单位据理力争,最终使单位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签订就业协议,较好地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5,、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背景,6,、谨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违反劳动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7,、发觉被骗应及时报案,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8,、不要相信那些采用校内小广告或名片、网上论坛形式发布的招聘信息。,9,、在面试时涉及到劳动成果的归属问题时,一定要先声明和主张该成果的所有权归属。,第三节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一、就业协议的概述,二 、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1,、查明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格,2,、有关协议条款明确合法。,3,、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要合乎程序,4,、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5,、对合同的解除条件做事先约定,三、劳动合同的概述,四、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1,、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合法。,2,、合同内容合法。,3,、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4,、合同订立的形式合法。,五、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共性与区别,1,、共性,合同的性质一致,双方自愿签订,法律依据一致,2,、区别,主体不同,要求的内容不同,签订时间不同,试用人员不同,第四节 警惕求职陷阱,概念:,所谓就业陷阱,是指所将从事的工作内容,并不是雇主与求职者双方在书面上的或原先口头承诺的内容要件,或者是借着工作机会的诱因,违背你个人的意愿用骗术使你付出不在原订劳动契约内容的额外财务支付,或是从事违背善良风俗行为。,常见类型,中介陷阱,招聘会陷阱,电话陷阱,合同陷阱,地点陷阱,案例,陷阱一:骗培训费,陷阱二:皮包公司”,陷阱三:泄露住宅电话,陷阱四:无偿试用期,陷阱五,:,传销,所谓传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国务院于,1998,年发出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1,传销经营活动不符合现阶段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2,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形成的传销活动,.3,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禁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一般人对传销危害的认识还是局限于影响家庭成员感情,造成经济损失,给当地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等,实际上,传销有着更深层次的危害,:,传销的危害,1,、在经济学层面上,传销以欺骗为直接手段,出售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资源,.,参与者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解脱的方式就是发展下线,骗别人,.,一个庞大的骗子网络建立起来,.,假如传销无限制发展下去,社会上人与人的信任资源将无限流失,终究会动摇市场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2,、在社会学意义上,瓦解社会基本单元,-,家庭,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传销活动参与者多有相同的经历,就是被亲戚朋友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到外省市,.,参与人员中,多是弱势群体,.,最后结果往往许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的因“洗脑”过分投入,精神接近崩溃边缘,.3,、心理学意义上,突破了道德和法制约束,危害人的思想信念基础,.,传销的,洗脑,让人不以欺骗为辱,反以为荣,.,传销培训出了不受道德约束的成员,即便组织被取缔,不再从事传销,已经没有正常人做不道德事时的内疚感,变得极端自私,惟利是图,.,这样的社会成员如果达到一定规模,社会控制体系将面临崩溃的危险,.,传销不仅通过精神和思想控制人,还通过控制经济环境来控制人的行为,.,从这点来说,传销的危害实在要引起高度重视,.,传销或变相传销的六种情况,:,1,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的,;2,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含服务,下同,),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的,;3,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的,;4,组织者的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的费用的,;5,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的,;6,其他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的,.,防止误入求职陷阱,要克服三种心理:,1,、无所谓心理,2,、急于求成心理,3,、侥幸心理,反陷阱口诀,口诀一,:,千万不要不要把身份证,驾照,印鉴交给未就职的企业,公司,反陷阱口诀,口诀二,:,一定要劳保健保不可少,反陷阱口诀,口诀三,:,防失身,反陷阱口诀,:,口诀四,:,防色情行业,反陷阱口诀,口诀五,:,防骗术,第五节 毕业生权益保护,1,、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保护,2,、高校的保护,3,、毕业生自我保护,第六节 劳动争议,什么是劳动争议,又叫劳动纠纷,指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产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分类:,按劳动者人数多少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按争议内容划分三类 :,劳动争议的处理,1,、概念,2,、程序,分为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个阶段,第七节 社会保障制度,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内涵、原则和功能,1,、内涵,2,、基本原则,权利与义务、公平与效率相统一,兼顾国家、单位和个人利益,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实力相适应,社会保障管理社会化,3,、功能,社会稳定功能,经济调节功能,分配功能,保障劳动力再生产功能,二、我国现行社会保障体系及基本内容,1,、社会养老保险,2,、社会失业保险,3,、社会医疗保险,4,、社会救济制度,思考题,案例: 某北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张某与某高新技术公司经过“双向选择”签订了,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签约时双方还达成口头约定:试用期一年,单位解决食宿;由单位解决进京户口,服务期三年。如服务期间离开单位,需每年支付违约金,10000,元。双方签约后不久,该同学即收到市人事局签发的接受函。一星期以后,该公司提出为确保该同学履行协议如期到本公司服务,今后签订劳动合同前还须签订保证金合同的要求,保证金数额为,30000,元。毕业生如在服务期间离开公司,其违约金将从中扣除,如个人三年服务期满,,30000,元保证金将退回。对此,张某认为不合理,双方关系由此而僵化。不久,单位将保证金数额降至,15000,元,但张某仍然无法接受单位的要求而提出解约。单位同意解约,但同时要求张某交纳,1500,元违约金,并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如不同意,张某仍须交纳保证金后方可与单位继续保持就业协议关系。为此,张某找到学校就业中心负责老师进行咨询,希望得到指导帮助。请问张某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从本案中该吸取哪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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