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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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企业内部核算的税收筹划,存货、折旧,固定资产改良或修理,成本费用分摊和列支,1,企业内部核算的税收筹划,8.1,企业存货税收筹划,8.2,折旧计算节税法,8.3,固定资产改良或修理支出的税收筹划,8.4,成本费用分摊和列支的税收筹划,8.5,利用坏帐损失的纳税筹划,8.6,企业分摊成本费用其他纳税筹划,2,8.1,存货税收筹划,8.1.1,存货的计价方法,8.1.2,永续盘存制下存货的税收筹划,8.1.3,定期盘存制下的存货税收筹划,8.1.4,期末存货成本税收筹划,3,8.1.1,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为销售或耗用目的而储存的有形资产。,有形资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商品等。,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有多种,,最常用的有,:,1),先进先出法,2),进先出法,3),加权平均法,4),移动平均法,4,8.1.2,永续盘存制下存货的税收筹划,永续盘存制也称为帐面盘存制,是指逐日逐笔对收入或发出的存货作记录的制度。,永续盘存制可以完整地反映存货的收入、发出和结存的情况,随时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在永续盘存制下,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对纳税人不同时期的应纳税额影响不同。,P.196,案例,8-1,5,8.1.2,永续盘存制下存货的税收筹划,采用不同存货计价方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不同,但并不能绝对节减税收,只能相对节减税收。,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期,后进先出法会减少纳税人的本期应纳税额,把减少的应纳税额延期到以后年度缴纳;,反之,在物价持续下跌时期,先进先出法会减少纳税人的本期应纳税额,把减少的应纳税额延期到以后年度缴纳。,6,8.1.3,定期盘存制下的存货税收筹划,定期盘存制也称为实地盘存制,是指在会计期末才对全部存货数量进行盘点的制度。,在定期盘存制下,在会计期末先确定期末存货数量,然后计算期末存货成本,最后倒算出本期的销货成本,移动平均法不适用于定期盘存制。,定期盘存制的期末存货成本与应税所得有着密切关系。,7,定期盘存制用历史成本计算的公式为:,本期销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本期应税所得本期销货收入,本期销货成本,8.1.3,定期盘存制下的存货税收筹划,8,8.1.3,定期盘存制下的存货税收筹划,期末存货成本越小,本期成本就越大,本期应税所得就越小,本期应纳税额也越少;,反之,期末存货成本越大,本期成本就越小,本期应税所得就越大,本期应纳税额也越多。,P.199,案例8-2,9,8.1.3,定期盘存制下的存货税收筹划,一般性结论:,定期盘存制下,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计算出的企业该年的期末存货、本期销货成本和本期应纳税额也是不同的;,定期盘存制下,先进先出法与永续盘存制下先进先出法计算出来的结果是完全相同的,而不同盘存制下的后进先出法帮会减少纳税人的本期应纳税额,10,8.1.3,定期盘存制下的存货税收筹划,在物价持续下跌的时期,两种盘存制下的先进先出法会减少纳税人的本期应纳税额;,在加权平均期相同的条件下,不同盘存制下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出来的结果是样的。,11,8.1.3,定期盘存制下的存货税收筹划,中国税法规定,纳税人的存货计价方法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在下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观税务机关批准。,否则,对应纳所得税额造成影响的,税务机关有权调整。,12,8.1.4 期末存货成本税收筹划,1,期末存货成本税收筹划,2,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在税收筹划中的运用,3,不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对税收筹划中的影响,13,1 期末存货成本税收筹划,财政部于,2001,年,11,月,9,日制定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存货,并从,2002,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施行。,新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于年末,对存货进行全面的清查,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新制度设置的,“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与旧制度的,“存货变现损失准备”,科目核算内容的区别包括下列两方面:,14,1 期末存货成本税收筹划,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则和范围,不同,旧制度规定,企业年度终了时,对因,残次、陈旧、冷背,等原因需要降价处理的产成品和可以对外销售的自制半成品可以计提存货变现损失准备。,15,1 期末存货成本税收筹划,新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应当提取存货跌价准备。,16,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则和范围,不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范围具体包括,A.,市价持续下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B.,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C.,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的库存商品已不能适应新产品的需要;,D.,因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需求变化,导致价格逐渐下跌;,E.,其他足以证明存货已发生减值的情形,17,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的,原则和范围,不同,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时,应将存货账面价值转入当期损益:,(1)已腐烂变质的存货;,(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3)生产已不再需要,且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4),其他足以证明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显而易见,新制度规定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范围远远宽于旧制度,18,2),计提或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 计入损益的项目不同,旧制度规定,企业当期计提或转回的存货变现损失准备,记入,“产品销售成本”,科目;,销售已计提存货变现损失准备的存货时,同时结转已提的变现损失准备。,即销售已计提存货变现损失的产品时,相应减少销售成本。,19,2),计提或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 计入损益的项目不同,新制度规定,企业当期计提及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记入,“管理费用”,科目;,销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时,同时结转已提的跌价准备,直接冲减“管理费用”科目。,20,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 在税收筹划中的运用,其中,,“,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是指在对该项存货、该合并存货或该类存货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即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与计提该准备的存货项目或类别直接相对应,但转回的金额,以将余额冲减至零为限,。,P.204,案例8-5,21,2,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 在税收筹划中的运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法体现会计稳健性原则,我国许多行业也已经采用了这种期末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采用该方法,当期末存货的重置成本低于其历史成本时,由此而形成的损失在存货成本下跌时就予以确认,并不是等到存货销售时才予以确认,22,2,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 在税收筹划中的运用,这样做的结果是期末存货成本会降低,本期销货成本则会增加,从而减少本期应税所得,减少本期应纳税额。,此方法虽不能绝对节减税收,但能相对节税。,当调低成本的存货在以后年度销售时,期间费用会减少,应税所得会增加,应纳税额也会相应增加。,P.205,案例8-6,23,2,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 在税收筹划中的运用,一般性结论,采用单项比较法,按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算出的本期应纳税额,要小于不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24,不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在税收筹划中的运用,存货在计提跌价准备时,比照下述方法进行:,1),存货跌价准备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2)在某些情况下,如与具有类似目的或最终用途并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25,3 不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在税收筹划中的运用,3),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备。,运用单项比较法和分类比较法两种方法对期末存货的成本与市价进行比较,企业的应纳税额不尽相同。,26,不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在税收筹划中的运用,一般性结论:,采用分类比较法,按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算出的本期应纳税额,也要小于不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同样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采用单项比较法计算出的本期应纳税额又要小于采用分类比较法计算出的本期应纳税额。,27,8.2,折旧计算节税法,8.2.1 固定资产的界定与税收筹划,8.2.2,折旧范围的税收筹划,8.2.3,折旧方法的税收筹划,8.2.4,定期复核提供税收筹划空间,28,8.2.1 固定资产的界定与税收筹划,固定资产,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3,)单位价值较高。,固定资产的最基本特征是,企业持有的目的不直用于出售。,29,8.2.1 固定资产的界定与税收筹划,这一特征就使固定资产明显区别于库存商品等流动资产。,准则在强调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和具有实物形态这两个特征外,,还强调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和单位价值较高这两个特征,但新制度没有在准则中给出具体固定资产价值判断标准。,30,8.2.1 固定资产的界定与税收筹划,实务中,企业应根据不同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结合本企业的经营管理特点,具体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理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耗拥和价值弥补的形式不同,由此承担的税负也不尽相同,会计制度的变化使二者的界限并非泾渭分明,就为税收存货提供了空间,31,8.2.2,折旧范围的税收筹划,新会计制度规定,折旧的范围除下列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按规定单独作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32,8.2.2,折旧范围的税收筹划,旧会计制度规定,对于房屋建筑物以外的长期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与旧会计制度相比,固定资产准则扩大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将以前不计提折旧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也纳入折旧计提范围。,33,8.2.2,折旧范围的税收筹划,固定资产准则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调整,理由在于:企业对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有利于促使企业充分利用固定资产。,由于折旧范围的调整而对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由原不计提折旧改为计提折旧,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应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相关项目。,34,8.2.2,折旧范围的税收筹划,由于对于大多数非股份制企业,该政策只是推荐执行,那么企业需要调控未分配利润时,可适时扩大折旧范围的,改变应税所得和税后收益,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35,8.2.3,折旧方法的税收筹划,固定资产折旧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产量法、工作小时法、加速折旧法。,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企业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首先,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时间会造成早晚不同。,36,8.2.3,折旧方法的税收筹划,其次,不同折旧方法导致的年折旧额提取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因而造成比例税制下纳税义务承担时间的差异。,企业可以利用这些差异来比较和分析,选择最优折旧方法,达到最佳税收效益。,P.211,案例8-8,37,8.2.3,折旧方法的税收筹划,旧制度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用直线法,不宜采用加速折旧法,也可以采用工作量法。,采用加速折旧法的,一般只限于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固定资产净残值不低于原价的,10%,,不留或少留净残值的,经税务部门批准。,38,8.2.3,折旧方法的税收筹划,新会计制度未规定折旧方法,,只规定了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预计净残值率等必须经过的程序。,这样一来,企业可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39,8.2.3,折旧方法的税收筹划,企业利用折旧政策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更为广阔。,简而言之,在比例税制下,采用加速折旧对高新技术企业更为有利;,在累进税制的情况下,采用直线摊销法使企业承担的税负最轻,而加速折旧法效果较差。,40,8.2.4,定期复核提供税收筹划空间,另外,新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和折旧方法与原先的估计有重大差异,,则应当相应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在固定资产处理上拥有一定的自主权,41,8.3,固定资产改良或修理支出的筹划,技术改造是指企业固定资产使用段时间后,为改善其工作性能,产生更好的效益,而对其进行技术上和工艺上的革新、改造。,从理论上来讲,技术改造的选择权在企业自身,企业选择不同的时间进行技术改造、更新也会对纳税产生不同的影响。,42,8.3,固定资产改良或修理支出的筹划,技术改造的筹划除了包含技术改造时间的选取之外,还包括技术引进方式的筹划 (8.3.1),以及技术转让购进渠道的筹划( 8.3.2),所谓技术引进,般是针对技术进口而言,所谓技术转让购进主要是针对国内企业间相互转让技术而言的。,43,8.3.1,技术引进方式的筹划,引进技术、仪器设备的税收优惠:,开放地区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进口的仪器设备免征关税和增值税;,内地企业技术改造、生产制造新设备、新产品而必须引进的关键设备仪器减半征收关税所涉及到的增值税部分。,44,8.3.1,技术引进方式的筹划,企业可以通过改变自己的身份,变换技术引进的方式,其具体途径有三:,是挂靠开放地区企业,享受开放地区免征进口税和增值税的优惠;,二是挂靠内地企业,享受减征关税所涉及到的增值税部分优惠;,三是集中引进先进设备技术来享受免税待遇。,45,8.3.2,技术转让购进的渠道筹划,关联企业间的技术转让依照转让定价的途径来进行纳税筹划,也相对容易些。,若非关联企业,企业间应相互取长补短,在转让技术时合作,使技术转让价格相对较低,甚至低于征税的起点。,这是个双赢决策。,P.215,案例8-9,46,8.3.2,技术转让购进的渠道筹划,为充分发现哪年进行技术改造企业造成的税负增长最小,对各年进行技术改造后的利润增长造成的纳税额的增长和税负的增长作比较,进行这种比较的具体方法是:,用技术改造完成后的税负增长率除以技术改造完成后的纳税额增长率,47,8.4,成本费用分摊和列支的筹划,所谓费用,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经济用途可以将费用划分为两大部分;即生产经营成本和期间费用。,生产经营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发生的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和制造费用,在工业企业会计处理时又被称为生产成本或制造成本。,48,8.4,成本费用分摊和列支的税收筹划,而期间费用则是指企业在定的经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产品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以及财务费用三部分。,费用是企业产品成本的组成部分,成本增加,在营业总额定的情况下,利润就会减小,这样企业税基变小,应纳税额便相应变小,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避税效果。,49,8.4,成本费用分摊和列支的税收筹划,利用费用分摊法扩大或缩小企业成本,影响企业纳税水平时应注意解决两大问题:,是如何实现应税利润最小化;,二是费用摊入成本时如何实现最大摊入。,50,8.4,成本费用分摊和列支的税收筹划,各类费用开支有多种标准,而最小最低的标准却只有个,这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所决定。,以劳务费用为例,任何企业都有个劳务使用最佳状态点,这个点上,劳动力和各种人员配备使企业获得最大利益,同时劳务费用也最省,P.224,举例说明,51,8.4,成本费用分摊和列支的税收筹划,常用的费用分摊方法有三种:,一是实际费用摊销法,二是不规则摊销法,如广告费。,三是平均摊销法,,三种摊销方法产生的结果都不同,企业利润冲减程度和纳税多少均有差异,企业正是利用这种差异来进行纳税筹划。,P.225,案例8-10,52,8.4 成本费用分摊和列支的税收筹划,费用有时难以控制,且并非完全可预见,,然而费用摊入成本却可以控制,成本其加以调整和控制对利润和应纳税额产生重大影响。,详细分析论证及大量实践表明:,平均费用分摊法是最大限度抵销利润,减少税基的最佳选择。,53,8.4 成本费用分摊和列支的税收筹划,只要生产经营者长期从事某项经营活动,将段时间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最佳的分摊,就可以将这段时期获得的利润进行最大限度的平均,这样就不会出现某个阶段利润额及纳税额过高的现象。,54,8.5 利用坏帐损失的纳税筹划,纳税人按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和商品跌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建立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后,按当期实际发生数扣除。,坏账损失的财务处理方法主要有直接冲销法和备抵法。,55,8.5 利用坏帐损失的纳税筹划,哪种方法对减轻税负更为有利呢?,P.230,案例 8-11,采用备抵法可以增加当期扣除项目,降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即使两种方法计算的应缴纳所得税数额是致的,但备抵法将应纳税款延期缴纳,等于享受到国家笔无息贷款,增加了企业的流动资金。,56,8.6,企业分摊成本费用其他纳税筹划,8.6.1,利用资产评估增值,8.6.2,利用技术开发费的税前扣除办法,8.6.3,适时选用捐赠的办法,8.6.4,计提管理或技术服务费用,8.6.5,利用财产损失的税前扣除,8.6.6,利用财产损失的税前扣除,57,8.6.1,利用资产评估增值,固定资产评估增值以后,可以增加折旧的提取额,减少当期利润,相应减少应缴纳的所得税。,若企业亏损,回当年亏损可以用以后,5,年的税前利润弥补,因而对以后年度的所得税产生更大的影响。,P.231,案例,8-12,58,8.6.2,利用技术开发费的税前扣除办法,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各项费用,可以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扣除;,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及国有、集体企业控股并从事工业生产经营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59,8.6.2,利用技术开发费的税前扣除办法,比上年实际发生额上增长达到,10%,及以上的,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照规定据实列支外,经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p.232,案例8-13,60,8.6.3,适时选用捐赠的办法,企业所得税税率实行对中小企业的两档照顾性税率,3,万元和,10,万元就是所得税税率的临界点,相对应的企业所得税差异值就是,3,万(,27%,18%,),0.27,万元和,10,万(,33%,27%,),0.6,万元,利用所得税税率的临界点,企业可以以捐赠等支出实现低税率。,P.232,案例,61,8.6.4,计提管理或技术服务费用,一些事业机构和垄断行业机构下属的集体或股份制性质的企业,税前利润常常十分可观。,但就其税后利润的分配而言,因为主管部门在股本中常常占有较大比例,实现利润中用于企业自身发展的部分并不太多。,基于主管部门非企业所得税课征对象的事实,如果将下属企业的税后利润分配提前到税前环节提取,则可节约一笔支出。,62,8.6.4,计提管理或技术服务费用,但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关联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用不得税前扣除,但如果参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形式进行支付,签订服务协议,并在服务费用上加收一定利润率,则应该可以被税务机关接受。,P.234,案例8-14,63,8.6.5,选择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办法,税法对包装物、低耗品的摊销未有明确的规定,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精神,税法未规定的以会计法中的规定为准。,会计法中对低耗品的摊销允许有分次法、五五分成法、一次摊销法、降等法、净值法等。,64,8.6.5,选择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办法,一般认为,,平均费用分摊法,是最大限度抵消利润、减少纳税的最佳选择,它使,长期,经营内各期利润最大限度得到平均。,而,短期,内纳税最少的选择,无疑是,一次摊销法,。,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目标和期限,选择不同的低值易耗品摊销办法,65,8.6.6,利用财产损失的税前扣除,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财产具体包括:,1,)自然灾害或责任事故造成的存货、厂房、设备等资产的毁损;,2,)清查盘存时发现的资产盘点、短缺、毁损;,3,)存货的残损、霉变损失;,4,)现金或物资的被盗损失;,5,)符合条件的坏帐损失;,6,)其他损失等。,66,8.6.6,利用财产损失的税前扣除,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报损的申请日,一般不得超过年终后,45,日,经批准后最迟也不得超过年终后,3,个月。,具体须提的交资料和手续,企业可提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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