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行为执法检查与违法违规行为认定要点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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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建筑市场行为执法检查及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有关,要点,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查处实施细则(试行)(建市2014231号),建设市场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建设单位违法发包工程,二.施工单位转包工程,三.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工程,四.施工单位挂靠承揽工程,五.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六.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一.建设单位违法发包工程(一)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二)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三) 建设单位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包括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未招标,应当申请直接发包未申请或申请未核准(四) 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 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六) 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七) 建设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检查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协议;工程款支付凭证(1)施工合同或协议的施工方是以个人签订、无单位印章的;建设单位将工程款支付给个人的;(2)无施工合同或建设单位、施工方拒不提供施工合同的。,检查内容:施工合同;专业承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及专业承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施工图设计文件;(3)实际施工的单位未取得施工资质证书的;(4)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的;(5)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6)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的。,检查内容: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承包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验资料(7)建设单位就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别与两个及以上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8)建设单位直接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分包单位支付分包工程款的。,检查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分项、分部工程报验表及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工程款(含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9)建设单位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调整施工合同的承包范围,将原施工合同中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10)建设单位直接向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上载明的施工单位以外的单位支付工程款的;(11)向建设、监理单位提交的报审表、报验表的申报主体不是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上载明的施工单位的。,检查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款报审表、支付凭证;(12)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对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依法进行分包时,建设单位以“三方协议”的方式干预分包单位的选择的;(13)分包合同中没有分包工程造价、工程价款的支付、质量要求等合同主要条款,以现场管理协议、质量安全协议代替分包合同的;(14)分包工程款的申报虽然经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签字确认,但分包工程款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分包单位的。,一.建设单位违法发包工程,二.施工单位转包工程,三.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工程,四.施工单位挂靠承揽工程,五.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六.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二、施工单位转包工程(一)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四)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五)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六)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检查内容: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承包合同;报审、报验及监理通知书等施工资料;施工单位与工程实际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协议(1)中标通知书上的施工单位与签订施工合同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2)施工单位将其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的承包范围,又与其他施工单位或个人签订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明确由其他施工单位或个人负责完成施工的;(3)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分包工程的发包单位是两个独立法人单位的。,检查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4)所有分包合同的分包工程内容汇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中承包工程范围一致的。,检查内容: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立文件;施工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工程开工令;各项报审、报验表、验收表(5)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书面设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或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形同虚设的;(6)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任命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未到岗履责的。,检查内容: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工程实际施工的单位、工程实际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施工协议;工程款支付凭证;主要建筑材料、设备、大中型施工机械的购买发票、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及进场报审表、备案表(7)主体工程、关键性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设备、大中型施工机械的购买或租赁主体非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的。,检查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凭证;(8)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支付给劳务分包单位的劳务价款,是建设单位支付其工程款扣除“管理费”或“管理费含税金”后的全部工程款的。,检查内容: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工程实际施工者签订的合作协议、联营协议、个人承包协议等;工程款支付凭证;(9)合作协议、联营协议、个人承包协议中明确或实际施工由合作方、联营方、承包人作为施工主体,具体负责以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的名义完成全部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实际并不组织施工与管理的;(10)合作、联营方不具有施工合作、联营内容的施工资质的;(11)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支付给合作方、联营方、承包人的工程价款,是建设单位支付其工程款扣除“管理费”或“管理费加税金”部分后的全部工程款的。,一.建设单位违法发包工程,二.施工单位转包工程,三.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工程,四.施工单位挂靠承揽工程,五.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六.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三、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工程的认定(一)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二)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三)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五)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六)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七)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检查内容: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1)分包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方是个人或无承包单位印章的;(2)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将分包工程款支付给个人的;(3)分包工程无施工合同或施工单位、分包工程施工方拒不提供施工合同的。,检查内容:分包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4)分包工程施工的单位未取得施工资质证书的;(5)分包工程施工的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的;(6)分包工程施工的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7)分包工程施工的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的。,检查内容:投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分包同意书(8)超出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的约定可以分包的范围进行分包,不能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认可文件的;(9)超出建设单位书面认可可以分包的范围,进行工程分包的。,检查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工程施工合同(10)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组织、施工生产活动(钢结构工程除外)全部交给分包单位实施的;(11)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组织、施工生产活动(钢结构工程除外)部分交由分包单位实施的。,检查内容:专业工程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单位与专业工程内的其他施工单位签订的分包工程施工合同(12)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内容,分包给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生产厂、供应商,由供货单位提供材料并负责施工、安装的;(13)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内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变相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的。,检查内容: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单位与劳务工程的实际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协议(14)实际从事劳务作业的施工单位,其施工业务是由劳务分包单位发包的;(15)劳务分包单位联合其他劳务企业施工本应由其独立完成的劳务作业工程的。,检查内容: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16)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主要建筑材料、周转材料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由劳务分包单位负责采购的;(17)劳务分包单位收取的劳务分包工程款超出了应计取的劳务作业费用、小型工具费、必要的辅材费用的。,一.建设单位违法发包工程,二.施工单位转包工程,三.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工程,四.施工单位挂靠承揽工程,五.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六.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四、施工单位挂靠承揽工程(一)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三)除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外,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四)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五)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六)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七)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检查内容:法人授权委托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承包(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施工单位工程款使用情况;工程施工承包协议(1)参与工程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施工手续时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中的被委托人与授权委托的施工单位无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工资关系的;(2)施工合同中载明的工程款收款单位及账号是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非施工合同签订的施工单位的;(3) 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保函是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汇缴的、出具的;(4)施工单位将收到的工程款又支付给其他无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5)施工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施工协议明确资质借用关系的。,检查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专业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6)专业分包合同中载明的发包人是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外的其他施工单位的;(7)专业分包单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外的其他施工单位收取分包工程款的;(8)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拟选择的专业分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检查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承包(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劳务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9)劳务分包合同中载明的发包人是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单位以外的其他施工单位的;(10)劳务分包单位从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单位以外的其他施工单位收取劳务分包工程款的;(11)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拟选择的劳务分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单位的。,检查内容: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立文件及人员变更文件;劳动合同;工资表或工资支付证明;养老保险缴付凭证(12)不能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的;(13)不能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支付了劳动工资的有效证明的;(14)不能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由施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有效证明的。,检查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施工许可证;工程款支付凭证;(15)工程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收取的工程款是由其他施工单位支付的;(16)建设单位向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上载明的施工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支付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工程款的。,检查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采购合同及购买发票、支付凭证;租赁合同及租赁费发票、支付凭证(17)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提供的采购合同、购买发票、支付凭证上载明的购买单位非本单位名称的;(18)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提供的租赁合同、租赁费发票、租赁费支付凭证上载明的租赁单位非本单位名称的;(19)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拒不提供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支付凭证的。,一.建设单位违法发包工程,二.施工单位转包工程,三.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工程,四.施工单位挂靠承揽工程,五.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六.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五、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检查内容: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监理合同;项目监理机构设立文件、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监理通知单(1)中标通知书上的监理单位与签订监理合同的监理单位名称不一致的;(2)监理单位将其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明确的监理业务,又转手委托其他工程监理单位具体负责监理工作的;(3)签订监理合同的监理单位与实际开展监理工作的单位不一致的。,一.建设单位违法发包工程,二.施工单位转包工程,三.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工程,四.施工单位挂靠承揽工程,五.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六.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六、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的认定,检查内容,: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监理投标文件、监理合同及项目监理机构设立文件;项目监理机构;监理服务费支付凭证,(,1,),工程监理单位通过采取合作、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将其承揽的工程监理业务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具体实施的;,(,2,),工程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中一人以上与监理单位之间没有注册执业关系,或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3,),实际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监理服务费收付关系,或者监理服务费支付凭证上载明的收款单位与监理合同中载明的监理单位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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