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章税收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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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的概念,一般来说,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一般来说,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一章 税收基础知识,资源税的概念,一般来说,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一般来说,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资源税的概念,一般来说,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一般来说,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一章 税收基础知识,资源税的概念,一般来说,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一般来说,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一章 税收基础知识,电子教案,本章教学目标,1,知识目标,?,掌握税收的概念、特征和职能作用。,?,掌握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等税收的构成要素,了解税收的法律级次。,?,了解税收优惠的方式,熟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内容。,?,了解税收的分类,掌握目前开征的税种。,?,了解纳税人在税收活动中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掌握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等税务登记的要点。,?,了解税收征管中对账簿、凭证的管理要求。,?,掌握发票管理基本内容和要求,了解金税工程的内容。,?,掌握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的方式及要求。,?,了解税务检查的规范要求和程序。,?,了解税收的法律责任,熟悉税收法律救济的内容。,?,掌握税务师资格取得的条件,了解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本章教学目标,2,能力目标,?,能够独立、熟练地办理各种税务登记手续。,?,掌握纳税申报的方法。,?,掌握税收法规的基本内容,增强分析解决税收问题的基本能力。,3,情感目标,?,培养纳税人良好的权利义务意识。,?,树立爱国护税、依法纳税的观念,做一名合格的公民。,?,培养优秀的职业素养,做一名按时纳税的优秀办税员。,本章重点、难点,【,本章重点,】,?,税收制度及其构成要素。,?,纳税人在税收活动中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税务登记。,?,发票管理基本内容和要求。,?,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的方式。,?,税收的法律责任。,?,税务代理制度。,【,本章难点,】,?,税收方式和优惠政策。,?,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的办理。,?,发票管理的基本内容。,?,税收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一、税收的意义,(一)税收的涵义,税收,也称为国家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小提示,】,对税收的内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成员获得公共产品的需要,;,国家征税凭借的是公共权力(政治权力)。税收征收的主体只能是代表社会全体成员行使公共权力的政府,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是无权征税的。与公共权力相对应的必然是政府管理社会和为民众提供公共产品的义务,;,税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税收必须借助法律形式进行。,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二)税收的特征,税收特征可以概括为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1,税收的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凭借其公共权力以法律、法令形式对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权力)与义务进行制约,既不是由纳税主体按照个人意志自愿缴纳,也不是按照征税主体随意征税,而是依据法律进行征税。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2,税收的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后,税款一律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由财政统一分配,而不直接向具体纳税人返还或支付报酬。税收的无偿性表现为个体的无偿性、整体的有偿性。,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3,税收的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征税预先规定了统一的征税标准,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等。这些标准一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是相对稳定的。税收的固定性包括两层涵义:第一,税收征收总量的有限性。第二,税收征收具体操作的确定性。,【,小提示,】,税收的三个特征是统一的整体,相互联系,缺一不可。无偿性是税收这种特殊分配手段本质的体现,强制性是实现税收无偿征收的保证,固定性是无偿性和强制性的必然要求。三者相互配合,保证了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三)税收的职能作用,税收职能是指税收所具有的内在功能,其作用则是税收职能在一定条件下的具体体现。其主要表现在:,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组织财政收入是税收的基本职能。,税收是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政府运用税收手段,既可以调节宏观经济总量,也可以调节经济结构。,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税收还具有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税收还具有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作用。,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二、税收制度,税收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总称。它通常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税目、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和加征、违章处理等要素。,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一)税收的构成要素,1,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又称为纳税主体,是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义务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1,)自然人,自然人指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个人。如在我国从事工商活动的个人,以及工资和劳务报酬的获得者等,都是以个人身份来承担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及纳税义务。,(,2,)法人,法人指依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具有能够独立支配的财产,并能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如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都是以其社会组织的名义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是符合一定条件的社会组织在法律关系中的人格化。法人和自然人一样,负有依法向国家纳税的义务。,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与纳税人相关的概念有代扣代缴义务人、负税人、纳税单位。,【,代扣代缴义务人,】,是指有义务从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或单位。对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向其颁发代扣代缴证书,明确其代扣代缴义务。代扣代缴义务人必须严格履行扣缴义务,对不履行扣缴义务的,税务机关应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置,并责令其补缴税款。如个人所得税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负税人,】,是指税款的最终承担者或实际负担者。纳税人和负税人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纳税人并不一定就是税款的实际负担者,即负税人。纳税人和负税人是否一致,以税负能否转嫁为依据进行划分,这主要取决于税种的性质。例如,对烟、酒等采取高税政策,就把一部分负担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当某些商品供不应求时,纳税人可以通过提高价格把税款转嫁给消费者,从而使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致。但在某些情况下,如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由于不存在税负转嫁的可能,纳税人就是负税人。,【,纳税单位,】,是指申报缴纳税款的单位,是纳税人的有效集合。所谓有效就是为了征管和缴纳税款的方便,可以允许在法律上负有纳税义务的同类型纳税人作为一个纳税单位,填写一份申请表纳税。如,个人所得税,可以个人为纳税单位,也可以夫妻俩为一个纳税单位,还可以一个家庭为一个纳税单位;公司所得税可以每个分公司为一个纳税单位,也可以总公司为一个纳税单位。,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2,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称为“客税对象”、“客税客体”,是税法规定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的物或行为,指明对什么征税。,与征税对象相关的概念有计税依据和税目:,计税依据又称为税基,是计算税款的依据。不同税种的计税依据是不同的,其表现形态有两种:价值形态,即以征税对象的价值作为计税依据。实物形态,就是以征税对象的实物量如数量、面积、重量等作为计税依据。,税目是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它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3,税率,税率是税法规定的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率或征收额度。我国现行税率的基本形式有三种: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的税率。具体运用上,比例税率又分为统一比例税率和差别比例税率,其中后者包括产品差别比例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四种。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采用的就是比例税率。,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2,)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是按照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随着数量的增加,征收比例也随之提高的税率。其将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对不同等级规定由低到高的不同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累进税率按征税对象,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由少到多地划分为若干等级,这些等级称之为累进级次,有几个级次就相应称之为几级累进税率。这种税率在调节纳税人的收入方面作用更直接、明显,而且适应性强、灵活性大,多适用于收益税类的征税。,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阅读材料,累进税率,按其累进依据,可分为依额累进,(,即按征税对象的绝对额累进,),和依率累进,(,即按征收对象的相对数量累进,),,简称“额累”和“率累”。额累是按课税对象数量的绝对额分级累进,如所得税一般按所得额大小分级累进。率累是按与课税对象有关的某一比率分级累进的。我国现行税制中,采用这种税率的只有土地增值税。累进税率,其累进方式也有两种,按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量累进和只对征税对象超过一定量的部分累进。将不同的累进依据和不同的累进方式交叉组合,可形成全额累进、超额累进、全率累进、超率累进等多种累进税率。目前常用的累进税率有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两种。我国现行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采用的是超率累进税率。,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3,)定额税率,定额税率又称为固定税额,它是按照征税对象的一定的实物量,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税额。它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在具体运用上,定额税率又分为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幅度定额税率、分类分级定额税率三种形式。我国现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等采用的是定额税率。,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4,附加、加成,附加和加成属于加重纳税人负担的措施(减税、免税在税收优惠制度中单独说明)。附加是地方附加的简称,是地方政府在正税以外,附加征收的一部分税款;加成是加成征税的简称,是对特定纳税人实行的一种加征几成税额的措施。,5,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6,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我国现行税制的纳税期限有三种形式。,(,1,)按期纳税,根据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通过确定纳税间隔期,实行按期纳税。按期纳税间隔期分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和,1,个月共,6,种。纳税人的具体纳税间隔期由其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或,15,日内申报纳税;以其他间隔期为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小提示,】,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申报期限从原来的自期满的次月,10,日内申报纳税,改为自期满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2,)按次纳税,根据纳税行为的发生次数确定纳税期限,如印花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等。,(,3,)按年计征、分期预缴,按规定的期限预缴税款,年度结束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这是对按年度计算税款的税种,为了及时平衡地取得税收收入而采取的一种纳税期限。分期预缴一般是按月或按季预缴。如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7,纳税地点,地点是指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具体地点。纳税地点的确定,便于交纳税款和防止偷税、漏税等行为的发生。,8,违章处理,违章处理即税法中规定的对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行为所采取的处罚措施。它是用来保证税法的贯彻执行的。,纳税人的违章行为通常包括偷税、欠税、抗税和违反税收征管法等。针对纳税人的这些违章行为,视其情节轻重不同,分别采用批评教育、强行扣款、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进行处罚。,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二)税收优惠,税收优惠包括减税、免税、出口退税及其他一些内容。,1,减税,即依据税法规定减除纳税义务人一部分应纳税款。它是对某些纳税人进行扶持或照顾,以减轻其税收负担的一种特殊规定,一般分为法定减税、特定减税和临时减税三种方式。,2,免税,即对某些特殊纳税人免征某种(或某几种)税收的全部税款。一般分为法定免税、特定免税和临时免税三种方式。,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3,延期纳税,是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部分或全部税款的缴纳期限适当延长的一种特殊规定。,4,出口退税,为了扩大出口贸易,增强出口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按国际惯例对企业已经出口的产品退还在出口前各环节缴纳的国内流转税(主要是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款。,5,再投资退税,即对特定的投资者将取得的利润再投资于本企业或新办企业时,退还已纳税款。,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6,即征即退,即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与出口退税先征后退、投资退税一并属于退税的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免税和减税。目前,中国采取即征即退政策仅限于缴纳增值税的个别纳税人。,7,先征后返,即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或返还已纳税款,它属退税范畴,其实质也是一种特定方式的免税或减免规定。目前,中国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主要适用于缴纳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8,税收抵免,即对纳税人来源于国内外的全部所得或财产课征所得税时,允许以其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或财产税税款抵免应纳税额,它是解决国际间所得或财产重复课税的一种措施。税收抵免是世界各国的一种通行做法。,9,投资抵免,即政府对纳税人在境内的鼓励性投资项目允许按投资额的多少抵免部分或全部应纳所得税额。从,1999,年开始,中国政府开始对技术改造国产设备实施投资抵免政策。,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10,起征点,即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规定一定的数额。征税对象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税法对某些税种规定了起征点。比如,我国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个人销售货物的起征点幅度为月销售额,2 000,元,5 000,元;个人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幅度为月销售额,1 500,元,3 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50,元,200,元。确定起征点,主要是为了照顾经营规模小、收入少的纳税人采取的税收优惠。,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11,免征额,即按一定标准从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扣除一定的数额,扣除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的部分征税。,12,加速折旧,即按税法规定对缴纳所得税的纳税人,准予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提高折旧率的办法,加快折旧速度,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三)税收制度的法律级次,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2,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3,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5,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6,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7,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税收协定,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一)按征税对象的性质划分,按征税对象的性质划分,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行为税和财产税。,1,流转税,流转税是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类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2,所得税,所得税是对纳税人在一定期间获取的应纳税所得额(收益)征收的一类税。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3,资源税,资源税是对开发和利用各种自然资源获取的收入征收的一类税。主要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有税等。,4,行为税,行为税是对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征收的一类税。主要有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5,财产税,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数量或价值额征收的一类税。主要有房产税、车船税和契税等。,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二)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划分,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征收管理,收入归中央政府所有的税种。中央税有关税和消费税。,地方税是指由中央统一立法,或由中央授予地方一定立法权,收入归地方,并由地方政府管理的税种。主要有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契税等。,中央地方共享税,属于中央地方分享的收入。立法和管理都归中央,但其收入由中央地方分享。现行增值税、资源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为中央地方共享税。,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三)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价内税是指税金是价格的组成部分;,价外税是指税金是价格的一个附加或附加比例。,价内税的计税依据为含税价格,如消费税;,价外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含税价格,如增值税。,1.1,税收的意义、要素与分类,(四)按计税标准划分,税收按计税标准划分,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从价税是指以征税对象的价值为计税依据征收的各种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和关税等。,从量税是以征收对象的自然实物量(重量、数量、面积、体积等)为计税依据的各种税,如我国现行资源税和车船税等。,1.2,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一、纳税人的权利,纳税人的权利是指纳税人在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时,由法律确认、保障与尊重的权利和利益,以及当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纳税人所应获得的救助与补偿权利。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以及扣缴义务人(统称纳税人)享有多方面的权利。,税收知情权 保密权 依法申请税收优惠权,陈述与申辩权 税收救济权 税收监督权,申请延期申报权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1.2,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十)其他权利,除上述基本权利之外,纳税人在实际办税过程中,还享有如下比较具体的权利。,1,请求回避权,2,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3,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拒绝检查权,4,委托税务代理权,5,索取有关税收凭证权,1.2,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二、纳税人的义务,纳税人义务是指依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税人在税收征纳各环节中应承担的义务。,(一)依法纳税的义务,1,依法纳税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义务,2,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4,依法计价核算与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义务,1.2,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二)接受管理的义务,1,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2,依法设置、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3,依法办理纳税申报的义务,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三)接受检查的义务,(四)提供信息的义务,1,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2,财务会计制度(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3,提供其他相关涉税信息的义务,1.3,税务登记,税收征管的一般程序包括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环节。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各环节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不履行义务的行政或法律责任。,1.3,税务登记,一、税务登记的概念,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就有关纳税事宜向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的一种法定手续。,税务登记包括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停业与复业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等。,1.3,税务登记,【,小提示,】,如果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手续的,税务机关会在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您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直接就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要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1.3,税务登记,二、设立税务登记,设立登记,又称为开业税务登记,或初始税务登记,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依法取得纳税主体资格时办理的税务登记。,(一)“三证合一”登记,1.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意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即“一照一码”登记模式。,1.3,税务登记,2.,办理“三证合一”登记需提交的材料,(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1.3,税务登记,2.,办理“三证合一”登记需提交的材料,(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1.3,税务登记,3.,公司登记(备案)的办理,(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的填写,公司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时,应填写“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见表1-1)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2)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1.3,税务登记,【,想一想,】,个人经营、临时经营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吗?,1.3,税务登记,(二)非“三证合一”纳税人的设立税务登记,1设立税务登记的范围和办理时限,单位纳税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持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纳税人除外),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1.3,税务登记,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应提供的证件和资料,(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原件;,(2)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1.3,税务登记,3.,设立税务登记流程,(1)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办理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提交税务登记报告书,并提供上述资料和证件。,(2)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提交登记资料完备的情况下,根据纳税人的经济类型发放税务登记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初始申报表),对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还应发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等。纳税人填写完毕后报送主管税务机关。,(3)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及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1.3,税务登记,4.,税务登记表填写方法,1,税务登记表的格式,目前,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时,所需要填写的“税务登记表”有所不同,单位纳税人适用格式见表1-2。,2,税务登记表的填写说明,1.3,税务登记,三、其他税务登记事项,(一)变更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需要对原登记内容进行更改,而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的税务登记。,1.,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1,)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2,)改变住所、经营地点的(不含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3,)改变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型的;,(,4,)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5,)改变产权关系的;,(,6,)改变注册资金的。,1.3,税务登记,2.,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按规定纳税人须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按规定纳税人不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如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经核实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发放税务登记证件。,1.3,税务登记,3.,纳税人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应提供的证件和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件(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3,)变更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涉及变动的提供);,(,5,)业主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变动的提供);,(,6,)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房协议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情况说明,无偿使用的提供无偿使用证明(地址)(涉及变动的提供);,(,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1.3,税务登记,4.,变更税务登记流程,(,1,)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有关证件、资料。,(,2,)在纳税人报送资料齐全的基础上,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放,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纳税人应于,7,日内将填写完毕的,税务登记变更表,交税务机关审核。,(,3,)税务机关对变更税务登记内容要重新核定有关登记事项,并核发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五)变更税务登记表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格式见表,1-4,。,1.3,税务登记,(二)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三)停业税务登记,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停业登记。,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填写,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在发生停业的上月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停业登记;已办理停业登记的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1.3,税务登记,(四)复业税务登记,办理停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纳税人按核准的停业期限准期复业的,应当在停业到期前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复业登记;提前复业的,应当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五)重新税务登记,对已经税务机关批准注销的纳税人由于恢复生产经营,或非正常注销的纳税人又重新纳入管理,或跨区迁移纳税人迁入时,需填写,重新税务登记申请核准表,对其进行重新税务登记。,1.3,税务登记,(六)税务登记验证、换证,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填写,税务登记表,,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一)纳税人办理验证、换证应提供证件和资料,(,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二)税务登记验证换证办理的时限要求,凡在国税机关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当在国税机关公告的时间内申请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1.3,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的其他事项,【,外埠经营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在经营活动结束后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核销。,【,遗失税务证件报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证件重新发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证件遗失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机关在核实相关材料后对遗失证件重新发放。,1.3,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的其他事项,【,扣缴义务人登记,】,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核发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1.3,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的其他事项,【,纳税人跨县(区)迁出,】,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后迁出。,【,纳税人跨县(区)迁入,】,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1.3,税务登记,四、税务登记证管理与违法处理,(一)税务登记证管理,1,定期换证制度,税务机关实行税务登记证定期换证制度,一般三年一次。,2,年检制度,税务机关实行税务登记证年检制度,一般一年一次。,3,国、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制度,税务机关积极推行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制度,方便纳税人,加强管户配合。,4,部门配合制度,为推进社会综合治税,税收征管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情况,定期向税务部门通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应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为税务部门依法查询纳税人开户情况予以协助。,1.3,税务登记,5,遗证补办制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按程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二)违法处理,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证;纳税人的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未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号码,或者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中登录纳税人账号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罚款等行政处罚。,1.4,账簿、凭证与发票的管理,一、设置账簿的范围,(,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其领取工商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3,)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税控装置。,1.4,账簿、凭证与发票的管理,二、对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的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1.4,账簿、凭证与发票的管理,三、账簿、凭证的保存和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当保存,10,年。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1.4,账簿、凭证与发票的管理,四、发票管理,发票是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按照发票使用范围,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两大类。税务机关是发票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一)发票印制,发票一般由税务机关统一设计式样,设专人负责办理印制和管理,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印制章。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印制;普通发票,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对某些特殊经营行业,可由各主管部门统一设计发票格式、内容,报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发给“发票印制通知书”。,未经税务机关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发票。,1.4,账簿、凭证与发票的管理,(二)发票领购,(,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可提交有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对无固定经营场地或者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要求其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可以视情况要求其提供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2,)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履行必要的手续后,申请领购普通发票。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销售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的;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不得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私自印制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借用他人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1.4,账簿、凭证与发票的管理,(二)发票领购,(,3,)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除了具备领购发票的一般条件外,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证明,并按规定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发票,并限期缴销。,(,4,)税务部门对纳税人领购发票实行交旧领新、验旧领新、批量供应方式。,1.4,账簿、凭证与发票的管理,(三)发票开具,销货方应按规定填开发票;购买方应按规定索取发票;纳税人进行电子商务必须开具或取得发票;发票要全联一次填写,严禁开具“大头小尾”发票;发票不得跨省、直辖市、自治区使用,开具发票要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要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货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后,重新开具发票。,(四)取得发票的管理,单位和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经营服务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要按规定索取合法发票。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1.4,账簿、凭证与发票的管理,(五)发票的保管和缴销,税务机关内部或者用票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严格的发票专人保管制度、专库保管制度、专账登记制度、保管交接、定期盘点制度,保证发票安全。,(六)发票的检查,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1,)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情况;(,2,)调出发票查验;(,3,)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4,)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5,)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1.4,账簿、凭证与发票的管理,(七)违法处理,违反发票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防伪专用品,未按规定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发票,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等行为,税务机关可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以相应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4,账簿、凭证与发票的管理,五、金税工程建设,(一)金税工程的意义,金税工程是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实现税务机关互联互通、相关部门信息共享,采用先进技术,覆盖税收各税种、各管理环节的信息管理系统工程的总称。它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总体上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有效运行的统一征管网络,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效率的信息管理系统。,“,四金,”,工程,分别为,“,金桥,”,工程(即国家网络信息化建设工程)、,“,金卡,”,工程(即国家金融信息化工程)、,“,金关,”,工程(即国家外贸处理信息化工程)和,“,金税,”,工程(即国家税务信息化工程)。,1.4,账簿、凭证与发票的管理,(二)金税工程建设的进程,金税工程自,1994,年开始建设,,1998,年进入二期。其设计方案概括说来就是“一个网络,四个系统”。“一个网络”就是建设遍布全国,从国家到省、地、县四级统一的税务专用计算机主干网。“四个系统”就是建立覆盖全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认证系统,交叉稽核系统和协查系统。最终通过计算机网络和相关系统实现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经营状况的严密监控,及时有效地打击涉税犯罪行为。到,2003,年,7,月底止,全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纳入金税工程二期防伪税控系统管理,一个以计算机主干网络为依托,以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和运用为手段,以实现对一般纳税人进销项专用发票真实性有效监控为目标的金税工程二期建设全面完成。,1.4,账簿、凭证与发票的管理,金税工程三期要实现的目标,一是逐步提高税收征收率;,二是逐步拓展税收监管面,使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将全部纳入金税工程三期管理,其网络化覆盖面将从,2002,年纳入全国统一应用系统管理的,41%,提高到,100%,,并将全面覆盖申报征收、税款入库、发票管理、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等主要工作环节;,三是进一步扩大税收服务面,包括税收宣传、纳税咨询、纳税申报、涉税申请、涉税查询等,并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信息;,四是进一步降低税收成本,将使纳税人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涉税事项,提高税收效率。,1.4,账簿、凭证与发票的管理,阅读材料,为确保金税工程的实施,切实降低纳税人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先后采取了多项措施,诸如企业购置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发生的费用,准予在当期计算缴纳所得税前一次性列支;同时可凭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款,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推行主机共享系统;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等等。,从,2004,年起,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次,并再次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调整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联次为一式三联,依次为抵扣联、发票联和记账联,取消存根联,原七联增值税专用发票也相应改为六联。前三联为基本联次,后三联不变。调整后增值税专用发票电脑三联票价格为每份,0.7,元,比原来电脑四联每份,1.05,元降低,0.35,元,降价幅度为,33.3%,;电脑六联票价格为每份,1.1,元,比原来电脑七联票每份,1.67,元降低,0.56,元,降价幅度为,34.1%,。加上,2002,年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降价,纳税人每年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成本降低六成以上。,1.5,纳税申报与税款征收,一、纳税申报,(一)纳税申报的概念,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1.5,纳税申报与税款征收,(二)纳税申报的内容,纳税人必须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纳税申报的内容主要体现在纳税申报表或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中,主要项目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除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外,还要根据情况报送有关证件、资料。,1.5,纳税申报与税款征收,(三)纳税申报的方式,1,自行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2,邮寄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与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通过邮局寄送主管税务机关,并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作为申报凭据的方式。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3,电子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通过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一种方式。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要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1.5,纳税申报与税款征收,(三)纳税申报的方式,4,银行网点申报,税务机关委托银行代收代缴税款,纳税人在法定的申报期限内到银行网点进行申报。,5,代理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注册税务师等中介机构税务代理人员,代为办理纳税申报。,6,简易申报,指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通过以缴纳税款凭证代替申报。,1.5,纳税申报与税款征收,(四)延期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但要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1.5,纳税申报与税款征收,(五)纳税申报的具体要求,(,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论当期是否发生纳税义务,除经税务机关批准外,均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2,)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3,)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1.5,纳税申报与税款征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批准。,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1.5,纳税申报与税款征收,二、税款征收,(一)税款征收的概念,税款征收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标准和范围,通过法定程序将纳税人应纳税款组织征收入库的一系列活动。税款征收是税收征管活动的中心环节,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体现。,1.5,纳税申报与税款征收,(二)税款征收方式,1,查账征收,查账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会计账簿等财务核算资料,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征收税款的方式。适用于财务制度健全、核算严格规范,纳税意识较强的纳税人。,2,查定征收,查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从业人数、生产设备、耗用原材料、经营成本、平均利润率等因素,查定核实其应纳税所得额,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一般适用于经营规模较小、实行简易记账或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3,查验征收,查验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应税商品、产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一般适用于在市场、车站、码头等场外临时经营的零星、流动性税源。,1.5,纳税申报与税款征收,(二)税款征收方式,4,定期定额征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自报和一定的审核评议程序,核定其一定时期应税收入和应纳税额,并按月或季度征收税款的方式。一般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不能准确计算营业额和所得额的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工商户。,5,代扣代缴,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扣代缴的一种方式。即由支付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依法直接扣收税款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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