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课件第七章 涉外知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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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七章 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和法律冲突,第二节 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第三节 中国有关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律制度,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与法律冲突,一、知识产权的国内法保护,(一)专利权的国内法保护,世界上最早建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专利制度,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是威尼斯共和国于,1474,年颁布的专利法。该法规定的三个基本原则即“保护发明创造原则、专利独占原则、侵权处罚原则”为现代专利制度奠定了基础。,英国于,1624,年颁布了具有现代专利法意义的,垄断法,(又称,专卖条例,),它所确立的一些原则,至今仍被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法所沿用。随后,法、美、德、日相继颁布了各自的专利法,建立了自己的专利保护制度。,迄今为止,世界上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利法,专利制度已成为世界上最为广泛应用的制度之一。,(二)商标权的国内法保护,世界上最早的商标法是,1809,年法国的,关于工厂、制造厂和作坊的法律,。在该法中,把假冒商标行为比照私自伪造文件罪加以处罚。,1857,年法国制定了,关于以使用原则和不审查原则为内容的制造标记和商标的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施行。此后,英国于,1862,年、美国于,1870,年、德国于,1874,年、日本于,1875,年相继制定了商标法。,(三)版权的国内法保护,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意义的版权法是,1709,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安娜法,,它首次通过立法形式确认了作者对作品享有首先印刷的权利。,美国于,1790,年颁布了,联邦版权法,,法国于,1791,年颁布了,表演权法,,,1793,年颁布了,作者权法,。此后,其他国家也相继颁布了版权法。,各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国内法虽然内容不尽相同,但他们都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受到一国领土范围的限制,即在一国取得的知识产权只在授予国境内有效,没有域外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会发生法律冲突,因此,国际私法学也就没有必要研究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问题。,二、知识产权的国际法保护,(一)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1.,保护工业产权的国际条约,(,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是各种工业产权公约中缔结最早、成员国最广泛的一个综合性公约,也是当今国际社会保护工业产权的最主要最基本的一个全球性多边国际公约,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强制许可原则、专利商标独立原则,(,2,),专利合作公约,该公约是在,巴黎公约,的原则指导下产生的关于统一国际专利申请的专门性公约。其目的在于简化专利申请和审批手续,加快国际间科技情报的交流。,主要内容是确立了“一项发明一次申请制度”。,(,3,),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目的在于简化商标国际注册手续。后者是对前者的补充。,2.,保护版权的国际公约,(,1,),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国际公约,也是最重要的、影响最大的保护版权的国际公约。,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自动保护原则、版权独立原则(依“权利要求地法”而非“作品来源地法”进行保护),(,2,),世界版权公约,该公约与,伯尔尼公约,相比有两个特点:,第一,该公约要求符合一定形式才能取得版权,而没有实行自动保护(“形式”指在作品的版权页上必须标有三项内容:版权标记;首次出版的年份;版权所有人的姓名);,第二,版权保护期比较短。,(二)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是当今国际上最重要的世界性保护知识产权组织。,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外交会议上缔结了,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该条约于,1970,年生效。根据公约规定,成立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其常设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设在日内瓦。,1974,年该组织正式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1980,年中国加入。,2.,世界贸易组织(,WTO,),1995,年在关贸总协定的基础上建立。关贸总协定在第八轮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将知识产权问题列入三项新议题之中。经过多方努力,,1994,年终于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并载入,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最后文件,。该协议为世贸组织在全球范围内保护知识产权规定了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标准、实施、程序及争端解决等问题。世贸组织管辖的一系列多边协议(包括,TRIPs,协定)已于,2001,年,12,月,11,日起对中国生效。,*互联网与知识产权的保护,由于,WTO,的,TRIPs,协议并未解决新技术带来的许多具体问题,,1996,年,12,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支持召开的,“,关于著作权及邻接权问题的外交会议,”,上通过两个被称之为,“,因特网条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条约,。此后。美国、日本、欧盟等很多国家均通过修改国内法的形式,分别针对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及相关权利保护作出了不同的立法选择,以顺应两个版权条约的要求。,对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导致了知识产权领域内的法律冲突的产生。原因在于:,1.,国际条约的缔约国之间相互承认和保护知识产权,为法律冲突的产生提供了前提条件;,2.,各国法律在知识产权的取得、行使、保护范围和保护期限等方面的规定有所不同,而根据条约的规定又要相互承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独占权;,3.,即使是受国际条约约束的国家,相互给予对方公民或法人的也是“有限制的国民待遇”,因此在权利的原始国法律与被请求给予属地保护的国家法律之间,就会发生法律冲突。,第二节 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一、涉外专利权的法律适用,各国的专利法律关于专利种类、保护范围、申请原则、审查制度、保护期限等规定不同,因而产生了法律冲突。有关涉外专利权的法律适用原则如下:,(一)专利授予国法说,(二)行为地法说,(三)综合适用法律说,二、涉外商标权的法律适用,各国的商标法律在商标权获取原则、商标注册原则、注册商标使用规定、注册商标保护期限等规定的不同,因而产生了法律冲突。有关涉外商标权的法律适用原则如下:,(一)商标注册地法说,(二)被请求保护国法,(三)行为地法说,三、涉外版权的法律适用,各国的版权法律关于版权保护范围、版权取得原则、版权内容的限制、版权保护期限等规定不同,因而产生了法律冲突。有关涉外版权的法律适用原则如下:,(一)被请求保护国法说,(二)作品首次发表地国法说,(三)综合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第三节 中国有关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律制度,一、国际法源,中国已先后加入如前所述的几个重要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此外,中国还与许多国家签订了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双边协定。,二、国内法源,(一)专利权方面,1.,中国,1984,年通过、,2008,年修正的,专利法,第,18,条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该法办理。,2.,专利法,第,20,条规定,对于中国单位或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委托其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单位或个人可以根据中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3.,专利法,第,29,条对优先权问题作了规定。不仅允许外国人享有优先权,而且规定了本国优先权。,4.2010,年修订了,专利法实施细则,。,5.,中国专利局于,1993,年发布了,关于实施,的规定。,(二)商标权方面,中国调整涉外商标权关系的现行法律、法规主要有,:,1982,年颁布、,2013,年修订的,商标法,、,2003,年,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1996,年,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以上法律法规涉及涉外商标权国际保护的规定有,1.,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的,应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按对等原则办理;,2.,外国人在中国注册商标,根据,巴黎公约,享受优先权,3.,中国商品需在国外注册的,首先应在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注册,并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在外国申请商标注册。,(三)著作权方面,1.,中国,1990,年颁布、,2010,年修订的,著作权法,对涉外著作权的保护采取“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此外,国家版权局于,2013,年发布了新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2013,年第,2,次修订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3.2001,年,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4.,国务院于,2002,年通过,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第,48,条,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第,49,条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使用,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本法对合同的有关规定。,第,50,条,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1.,关于版权保护,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伯尔尼公约,的补充?,A.,明确了摄影作品的最低保护期限,B.,将计算机程序和有独创性的数据汇编列为版权保护的对象,C.,增加了对作者精神权利方面的保护,D.,无例外地实行国民待遇原则,答案:,B,【,考点,】,TRIPs,对,伯尔尼公约,的补充,A,错误,根据,伯尔尼公约,的规定,摄影作品和实用美术作品的最低保护期为作品完成后,25,年。该项内容已经在,伯尔尼公约,中明确了,不属于补充内容。,B,正确,在版权保护方面,,TRIPs,对,伯尔尼公约,的补充表现在两个方面:在保护客体方面,将计算机程序和有独创性的数据汇编列为版权保护对象;在权利内容方面,增加了计算机程序和电影作品的出租权。,C,错误,伯尔尼公约,对作者精神权利给予了保护,不属于补充内容。,D,错误,国民待遇原则规定在,TRIPs,第,3,条,依该条规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在遵守,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罗马公约,或,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条约,中各自规定的例外的前提下,每一成员给予其他成员国民的待遇不得低于给予本国国民的待遇。,TRIPs,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提供的国民待遇仍然是有例外的。,2.,根据保护知识产权的,巴黎公约,,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适用于一切工业产权,B.,巴黎公约,关于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是对成员国商标权保护的最高要求,C.,巴黎公约,的国民待遇原则不适用于在我国海南省设有住所的非该公约缔约国国民,D.,对于在北京农展馆举行的农业产品国际博览会上展出的产品中可以取得专利的发明,我国给予临时保护,答案:,D,【,解析,】,A,错误,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并不适用于一切工业产权,它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品商标。,B,错误,巴黎公约,关于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是对成员国商标权保护的最低要求。;,C,错误,巴黎公约,的国民待遇原则适用于公约缔约国国民和在任何一个缔约国内设有住所或真实有效营业所的非缔约国国民。,D,正确,巴黎公约,的临时保护原则是指缔约国对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境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可以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以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3.,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两公司就该批货物在中国境内的商标权发生争议,诉至中国某法院。关于该商标权有关争议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归属争议应适用中国法,B,归属争议应适用甲国法,C,转让争议应适用甲国法,D,转让争议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法律,答案:,AD,4.,(,2012.1.98,)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约定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CIF,术语。该批货物由丙国,C,公司“乐安”号商船承运,运输途中船舶搁浅,为起浮抛弃了部分货物。船舶起浮后继续航行中又因恶劣天气,部分货物被海浪打入海中。到目的港后发现还有部分货物因固有缺陷而损失。,A,公司与,B,公司就该批货物在中国境内的商标权产生争议,双方诉至中国某法院。关于该商标权有关争议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归属争议应适用中国法,B.,归属争议应适用甲国法,C.,转让争议应适用甲国法,D.,转让争议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法律,答案:,AD,5.,(,2014.1.78,)德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授权乙公司在英国使用甲公司在英国获批的某项专利。后因相关纠纷诉诸中国法院。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关于本案的定性,应适用中国法,B.,关于专利权归属的争议,应适用德国法,C.,关于专利权内容的争议,应适用英国法,D.,关于专利权侵权的争议,双方可以协议选择法律,不能达成协议,应适用与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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