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讲义之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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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分类一合同的概念与法律特征合同也称为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二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2.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3.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4.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5.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二、合同法概述二、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法的概念一合同法的概念 二合同法的根本原那么二合同法的根本原那么 1.1.平等原那么平等原那么 2.2.自愿原那么自愿原那么 3.3.公平原那么公平原那么 4.4.老实信用原那么老实信用原那么 5.5.合法原那么合法原那么 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概念与形式一、合同订立的概念与形式一合同订立的概念一合同订立的概念二合同订立的形式二合同订立的形式 1 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2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3 3其他形式其他形式 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二、合同的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三、格式条款三、格式条款一格式条款的概念一格式条款的概念格式条款就是格式合同,是指合同格式条款就是格式合同,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能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形式。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形式。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二?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使用限制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 2.格式条款有两种解释,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条款的解释 3.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4.另外,某些格式条款无效 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包括五种情况。3具有第53条规定的两种情况,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有因成心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四、合同的订立程序四、合同的订立程序 一要约一要约 要约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他要约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他方发出的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方发出的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要约人,要约指向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要约人,要约指向的当事人称受要约人。的当事人称受要约人。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3内容具体确定。4受要约人一旦承诺,要约人即受该要约的约束。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2.要约邀请 所谓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要约邀请那么是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本身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2要约必须包括未来可能订立合同的主要内容,而要约邀请那么没有这一方面的要求。3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拘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那么不含有。4要约往往是向特定人发出,而要约邀请一般那么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出。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3.要约生效的时间 我国合同法采取到达主义,即要约送到达受要约人能够控制的地方开始生效。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4.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1要约的撤回2要约的撤销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3要约的失效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实质性变更:1、交易条件2、违约责任3、解决争议的方法4、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二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到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1.承诺的有效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2承诺应以明示的方式作出。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须在要约有效期内到达要约人。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承诺的迟延: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承诺的迟到: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2.承诺生效的法律效果 第一,要约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愿望实现;第二,受要约人希望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实现;第三,当事人之间的缔约过程结束;第四,合同成立。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3.承诺的生效时间 第一,在承诺采用通知的情况下,确定承诺生效的时间标准。第二,在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情况下,确定承诺生效的时间标准。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4.承诺的撤回?合同法?第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的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五、合同的成立五、合同的成立 一合同成立的要件一合同成立的要件 1.1.订约主体由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构成;订约主体由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构成;2.2.对主要内容达成合意;对主要内容达成合意;3.3.应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应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二合同成立的时间 1.以直接对话方式订立合同的,承诺人表示承诺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2.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的时间为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的时间;3.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在合同成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对方接受履行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5.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在签字或盖章前,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当事人接受,合同成立,对方接受履行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6.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有特殊要求的,法定的特殊形式完成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三合同成立的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六、缔约过失责任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 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定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以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为目的,恶意进行磋商。2.成心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其他违背老实信用原那么的行为。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三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1.损失的存在 2.行为人有过错 3.缔约过失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缔约过失责任的形式 1.缔约费用。2.准备履行合同所支付的费用。3.恢复原状所支出的费用;4其他开支。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的生效一、合同的生效(一一)成立生效成立生效 二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二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三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三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四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四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 二、有效合同二、有效合同合同的一般有效要件是:1.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三、无效合同三、无效合同 一一 概念和种类概念和种类 无无效效包包括括两两种种情情况况:一一种种是是整整个个合合同同的的无无效效;另另外外一一种种情情况况就就是是说说合合同同整整体体上上来来讲讲是是有有效效的的,只只是是其其中中的的局局部部条条款款无效。无效。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二无效原因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6.合同法还对免责条款做了规定。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三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1.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4.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 四、可变更、可撤销合同1可撤销合同的概念2可撤销合同的特征 l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2可撤销合同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3可撤销合同的变更或撤销要由有撤销权的当事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4可撤销合同的变更或撤销项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3.可撤销合同的类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4.可撤销合同的效力5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不适用诉讼中止、中断2具有撤销权的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五、效力待定合同五、效力待定合同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二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二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1.1.狭义无权代理。狭义无权代理。2.2.表见代理。表见代理。三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三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第四节合同的履行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概念一、合同履行的概念二、合同履行的原那么二、合同履行的原那么 一全面履行原那么一全面履行原那么 二老实信用原那么二老实信用原那么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三、合同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三、合同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那么履行规那么 一协议补充一协议补充 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三补充性规定三补充性规定 四、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四、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合同的履行规那么的履行规那么 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 五、涉及第三人合同履行 一利他合同,指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的债务,第三人直接请求行使请求权的合同。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第三人负担的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六、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六、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1 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2 2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3 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二后履行抗辩权二后履行抗辩权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三不安抗辩权 1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2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l中止履行。2解除合同。项 目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行使主体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只能是合同当事人中的后履行一方只能是合同当事人中的先履行一方合同履行的时间双方同时履行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行使的前提条件1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2双方当事人应当同进履行,3履期限届满,4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应当同时履行合同的,对方未履行或者未适当履行1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2双方当事人的履行有先后顺序,3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4由后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一方行使抗辩权1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2后履行一方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3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丧失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以前,4由先履行一方当事人行使抗辩权适用的情形同时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情形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情形先履行当事人一方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出现丧失履行或者不能履行的五种形之一效力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1、中止合同2、解除合同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七、合同的保全七、合同的保全一代位权一代位权 1 1代位权的定义代位权的定义 根据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因债务人怠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2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1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3因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已害及债权人的债权;4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合同关系已到期,债务人已陷于延期履行。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3.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4.代位权的适用对象是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即债务人危及债权人利益的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其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有优先受偿权利。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二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指债务人的积极行为。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适当分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的,消灭。不适用中止、中断。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第五节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一、合同的变更一、合同的变更二、合同的转让二、合同的转让 一合同转让的概念一合同转让的概念 二合同权利转让债权让与二合同权利转让债权让与 1 1合同权利转让的范围合同权利转让的范围 2 2债权人的通知义务债权人的通知义务 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三合同义务的转移债务承担债务承担包括全部移转和局部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在债权人作出同意以后,债务的移转将发生如下效力:1债务承担发生效力后,第三人将全部或局部地取代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当事人;2债务人基于原债的关系而享有的对抗债权人的抗辩事由,承担人都可以用来对抗债权人;3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四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 合同一方当事人在与第三人就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达成约定后,应征得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同意。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第六节合同的终止第六节合同的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二、合同解除1约定解除。2法定解除。3合同解除的程序 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三、债务抵销三、债务抵销 四、提存四、提存 五、免除五、免除 六、混淆六、混淆 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第七节第七节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的概念一、违约责任的概念二、归责原那么二、归责原那么1.1.以违约行为的发生作为承担责任的根据以违约行为的发生作为承担责任的根据2.2.法律规定免责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免责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3.3.在某种情况下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构在某种情况下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构成要件成要件 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三、违约行为的形态三、违约行为的形态 一实际违约一实际违约 二预期违约二预期违约 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四、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四、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 一继续履行一继续履行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1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用过高;3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二采取补救措施1.修理2.更换3.重作4.退货5.减价 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三赔偿损失 四支付违约金五给付或者双倍返还定金 项 目定金违约金数额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有法定按法定,无法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无比例限制两者在合同中同时约定时选择了定金,就不能选择违约金,违约金就不付了选择了违约金,就不能选择定金,守约方已经缴付的单倍定金仍要收回与赔偿损失的关系选择定金后,若对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未能弥补的,还可以补偿其损失差额选择违约金后,若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五、免责事由五、免责事由合合 同同 法法 规规 定定 的的 三三 种种 免免 责责 事事 由由。一一法法定定事事由由二二免免责责条条款款 三三 法法 律律 的的 特特 别别 规规 定定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第八节第八节 主要合同主要合同一、买卖合同一、买卖合同一买卖合同概述一买卖合同概述 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三标的物的交付三标的物的交付 四标的物的风险承担四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五出卖人的权利保证五出卖人的权利保证 六标的物的质量与检验六标的物的质量与检验(七七)、价款支付、价款支付 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二、借款合同二、借款合同一借款合同概述一借款合同概述 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三、租赁合同三、租赁合同一租赁合同概述一租赁合同概述 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合同法四、融资租赁合同四、融资租赁合同五、承揽合同五、承揽合同 六、技术合同六、技术合同 七、委托合同七、委托合同【案情1】甲在某商业街有一家饭店,因生意不好,欲转让给乙。丙与甲在同一条街上经营,丙听说甲欲转让饭店给乙后,就打听了乙的情况,得知乙善于经营,乙在别的地方开饭店生意很好,丙就特别害怕乙接手饭店后,会把自己的饭店挤垮。丙就找甲,假意与甲磋商,并表示愿意以高价习下甲的饭店。甲便取消了与乙之间的磋商,欲转让该饭店给丙,但时隔一月,丙依然不与甲签约,并推托说资金紧张,不欲购置该饭店。而此时甲去找乙,乙已经买了别的饭店,也不理会甲。甲的饭店因等待丙的购置,停业达二个月之久,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甲非常气愤,诉诸法院。问:、丙的行为是否是违约行为?为什么?、丙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应承担何种责任?请指明该责任的构成要件。【案情2】乙市百货公司4月25日发函给甲市市服装厂,希望购置2500套儿童夏装,并附有型号、质量、价格,要求在5月25日前一次交货。甲市服装厂4月30日回电同意。百货公司即派出采购员持委托书和已盖章合同书前去甲服装厂签订合同,双方按电函协商的内容签订合同,5月1日服装厂在合同文书上盖公章。5月30日服装厂仍未能交货同,百货公司即电告对方,因对方逾期使该批服装直不上六一儿童节,影响销路,要求将2500套改为1000套。服装厂认为百货公司无权单方变更合同,未予理睬,并于6月18日将2500套夏装如数发出。百货公司拒收1500套夏装,并拒付该局部货款。双方引起纠纷拆于法院。问题1、百货公司与服装厂的购销合同是否成立?何是成立?2、百货公司拒收1500套夏装并拒付货款有无法律依据?3、本案应如何处理?【案情3】甲与乙签订了1份借款协议,约定甲借给乙1万元人民币,借期1年,还款时以1年后1万斤大米的价款作为还款的数额借款时每公斤优质大米的价格为0.90元人民币。到期后,因大米价格猛涨每公斤1.70元人民币)乙不同意按原约定的数额还款,只同意还1万元.甲坚持要依约履行,双方产生争执,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按协议约定约定承担还款义务。一审法院认为:协议中约定的还款数额因市场变化巨大,产生了对借款人严重不利的结果,出借人所得的利益明显偏高,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借款人请求降低还款数额是正当的。因此判决:借款人归还借款本金1万元,另按同期银行存款1年定期的利率支付利息。出借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问题 一审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案情4】光明商场委托顺发实业公司代购电冰箱和电风扇各100台.顺发实业公司接受光明商场的委托后,便以光明商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另一家公司即长天电器股份签定了购置100台电冰箱的合同;与该实业公司下属的某一分公司签订了购置100台电风扇的合同.而后又以光明商场的名义与某电视机厂签订了购置黑白电视机50台的合同.电视机厂和长天电器股份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发货,光明商场在收到电冰箱后,经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遂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光明商场在收到黑白电视机后,经验收合格并估计有相当大的销售市场,遂依合同付款.后因市场和季节发生变化,光明商场致函顺发实业公司不要再为其采购电风扇,而此时该实业公司下属的公司发送100台电风扇给光明商场,光明商场接到领货通知后,拒绝受领,遂发生争议。问题 1顺发实业公司代理光明商场与长天电大股份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顺发实业公司代理光明商场与该实业公司下属的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3顺发实业公司代理光明商场与该电视机厂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4光明商场与长天电器股分的纠纷应如何处理?5光明商场与顺发实业公司下属的分公司的纠纷应如何处理?【案情5】甲公司、乙袜厂于1994年4月6日签订一份丝袜供给合同。合同规定:乙厂向甲公司供给丝袜20000双,总价人民币37200元每双1.86元,同年4月29日交货,货到付款。合同有效期至同年4月30日止。5月9日,乙厂送交甲公司20000双丝袜。甲公司以交货已过合同有效期为由拒收货物。经乙厂一再要求,甲公司允许暂时存放门市部。次日甲公司销售人员因不明情况,交丝袜售出5000双,其余入库存放。六月底乙厂 催讨货款,甲公司原签订人答称:丝袜已卖了5000双,其余入库存放。六月底乙厂派人前来收取贷款.甲公司认为此货系暂代保管性质,除已售的5000双价款如数支付外,其余丝袜应由乙厂取回.但乙厂要求给付全部贷款,并揭露双方签约人曾私自串通为甲公司签约人获得好处费而在合同价金中将每双丝袜加价6分的情况。试问 1甲公司起初拒收货物是否合法有据?2乙厂要求甲公司给付全部货款,是否合理?3乙厂在履约过程中,应承担什么违约责任?4甲公司在履约过程中,是否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5双方签约人串通约定在合同中对每双丝袜加价6分,以作为甲公司签约人的好处费的行为是何性质,依法应如何处理?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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