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张嘉军) 第十七章 民事再审程序

上传人:e****s 文档编号:241941473 上传时间:2024-08-06 格式:PPT 页数:51 大小:9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事诉讼法(张嘉军) 第十七章 民事再审程序_第1页
第1页 / 共51页
民事诉讼法(张嘉军) 第十七章 民事再审程序_第2页
第2页 / 共51页
民事诉讼法(张嘉军) 第十七章 民事再审程序_第3页
第3页 / 共5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十七章第十七章第十七章第十七章 再审程序再审程序再审程序再审程序目录第一节第一节 再审程序概述再审程序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第三节第三节 法院决定再审法院决定再审第四节第四节 检察院抗诉发动再审检察院抗诉发动再审第五节第五节 再审程序存在的问题再审程序存在的问题第六节第六节 既判力既判力作业与预习作业与预习第一节第一节 再审程序概述再审程序概述一、再审程序的概念二、审判监督程序与再审程序三、再审立案程序这是进入再审程序的最为关键程序四、2007年修改的内容五、再审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关系一、再审程序的概念再审程序,是指为了保障法院裁判的公正,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得以纠正而特设的一种再审提起和审理程序。二、审判监督程序与再审程序这是两个不同概念。审判监督程序是具有审判监督权的法定机关法院和检察院认为生效裁判确有错误而依法引起法院决定、检察院抗诉再审的程序本身并不能直接纠错。再审程序那么是指以法定程序启动对已生效案件的再次审理的程序本身就是纠错程序。1、主体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只能是享有审判监督权的法定机关法院和检察院;提起再审的主体除了包括法定机关外,还包括当事人申请再审。2、不同的主体依据的权力和根底也不同。法院的检察院是基于审判监督权启动再审;而当事人那么是基于诉权申请再审。三、再审立案程序这是进入再审程序的最为关键程序根据进入再审的三种途径不同,立案程序也不同:1、法院提起。本院院长对本院、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最高法院对全国法院,认为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同意那么由立案庭直接裁定再审。2、检察院提起抗诉。法院必须再审,立案庭直接裁定再审。3、当事人提起。与前两种途径不同,需要经过法院复查程序,再决定是否立案再审。看案例:?我的三轮车?,?今日说法?,2006年第3期。?我的三轮车我的三轮车?,?今日说法今日说法?,2006年第年第3期期。2000年,由于大量的人力三轮车在西安市区内载客营运,导致道路交通拥堵状况严重,市民意见很大,当地媒体也进行了报道。为了限制三轮车拥堵道路的情况,西安市公安局出台了“2000年1号通告。通告中明确规定,从早上7点至晚上7点的12小时内,西安市区内的一些路段禁止人力三轮车营运。于是西安市交警大队开始集中治理人力三轮车。交警查扣了一辆人力三轮车,车主就是吕福山。1996年,吕福山从陕西旬阳来到西安城里找工作,最初他就选择了蹬人力三轮车,月收入1000多元。由于没有三轮车营运许可证,吕福山屡次受到交警的处分,而且已经被交警没收过两辆三轮车。尽管知道自己违法在先,吕福山还是决定去交警大队要回他的这辆三轮车。如果他没有三轮车,他只能在街头流浪。但是交警队拒绝了吕的要求。说,西安市三轮车已经到达1000多辆,其中70都没有拍照。这些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根据西安市公安局的通告进行处分的,不再归还吕福山的三轮车。?我的三轮车我的三轮车?续续没能要回三轮车,吕就准备回家,突然发现墙上有一个公示牌,上面的内容让他快乐:非机动车违章,一次罚款10元。他隐隐感觉交警大队没收自己的车不合法,但不懂法律。于是找到他一个学法律的同学询问。同学帮他查阅了?治安管理处分条例?,其中第28条明确规定,非机动车驾驶员违反交通规那么的,处5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由此看来,交警罚款他150元并没收三轮车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对此交警的解释是,如果不没收三轮车或处较重的处分,很难起到应有的效果,所以坚持队吕福山的处分。在屡次不能要回车的情况下,吕决定将交警大队高上法庭,请求归还他的三轮车。决定作出后,吕福山遇到的第一个难题就是不会写起诉书。第一次写的起诉书是从书上抄下来的,两天才写了不到300字。2000年,吕福山将交警大队起诉到法院。这很快在他的车友中传开了。同时让交警大队也感意外。?我的三轮车我的三轮车?续续不久,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西安市公安局“2000年1号通告是否违法,不在本案受理范围,同时认定交警大队没收吕福山三轮车,是为了维护西安市现代旅游城市的市容风貌,处分合理,就驳回了吕福山的起诉。在以后的两年中,经过一审、二审、抗诉和再审,吕福山和交警大队打了4场官司,他一直没有放弃申诉。2004年,吕福山接到陕西省高院同意将案件发回重审的通知,西安市中级法院重审此案,终于吕福山胜诉。法院判定西安市交警大队将三轮车返还给吕福山。四、2007年修改的内容为了改变上述现状,本次修改的民诉中对立案与审查程序进行标准:1、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八十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2、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款改为第一百八十一条,修改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五、再审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关系二者都为纠正原裁判错误的法定程序,但二者不同主要在于:1、审理对象不同、审理对象不同。2、提起的主体不同的。、提起的主体不同的。3、提起的期限不同。、提起的期限不同。4、审理的法院不同。、审理的法院不同。再审案件不仅上级法院而且原审法院都可以审理的。而二审只能由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的。back第二节第二节 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一、案例二、法理分析一、案例案例案例1:?迟到的公正迟到的公正?,?今日说法今日说法?,2005年第年第2期期。王爱花是河北涉县沿头村人,其丈夫崔文田一直过着平凡、朴素的生活。王爱花是河北涉县沿头村人,其丈夫崔文田一直过着平凡、朴素的生活。1997年经济好转后,他们也盖起了新房子,很气派的。房子盖完后,还剩下大约年经济好转后,他们也盖起了新房子,很气派的。房子盖完后,还剩下大约1平平方米的沙子就堆在自家门前。方米的沙子就堆在自家门前。一天刘海全外出回来,偶人发现自家房子的墙壁裂了很大的缝,再仔细一看,竟一天刘海全外出回来,偶人发现自家房子的墙壁裂了很大的缝,再仔细一看,竟然是王爱花家门口那堆沙子惹的祸。原来那堆沙子刚好挨着刘权海家后墙,刘权然是王爱花家门口那堆沙子惹的祸。原来那堆沙子刚好挨着刘权海家后墙,刘权海认为这堆沙子影响了他家的排水,导致他家房子泡水裂了缝。刘找他们家论理,海认为这堆沙子影响了他家的排水,导致他家房子泡水裂了缝。刘找他们家论理,要求修房子,王爱花家没有容许。他们说刘家房子几年前就裂了缝,而且在要求修房子,王爱花家没有容许。他们说刘家房子几年前就裂了缝,而且在1993年刘还向保险公司理赔过。年刘还向保险公司理赔过。王爱花还说,这里地基不结实,很容易塌陷,因此很多人家的房子都裂了缝的。王爱花还说,这里地基不结实,很容易塌陷,因此很多人家的房子都裂了缝的。两家为此事吵个不休。两家为此事吵个不休。1999年年7月,刘海全将王爱花夫妻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月,刘海全将王爱花夫妻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自己房屋损失偿自己房屋损失2万元,同时向法院提交了两份证据:一份是保险公司的证词,万元,同时向法院提交了两份证据:一份是保险公司的证词,上面写着上面写着1993年发现西房屋和地基都有不同程度的裂缝,经本公司核实赔偿经年发现西房屋和地基都有不同程度的裂缝,经本公司核实赔偿经济损失济损失249.96元。刘海全诉称,受堆沙影响产生损害的四间北房,而保险公司元。刘海全诉称,受堆沙影响产生损害的四间北房,而保险公司在这份证明里写的是西房破裂,就意味着保险公司证据证明在这份证明里写的是西房破裂,就意味着保险公司证据证明1993年刘海全家的年刘海全家的房子并没有损坏,就是那堆沙子现在让北房裂了缝。他提交的第二份证据是涉县房子并没有损坏,就是那堆沙子现在让北房裂了缝。他提交的第二份证据是涉县城建局作出的一份房屋鉴定,鉴定结论是造成房墙体地面裂缝的主要原因是北山城建局作出的一份房屋鉴定,鉴定结论是造成房墙体地面裂缝的主要原因是北山墙根底进水所致。墙根底进水所致。案例案例1:?迟到的公正迟到的公正?续续王爱花夫妇认为这证据都是假的。1999年11月,涉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根据上述两份证据,认定刘海全家房屋损坏是由于王爱花家堆沙导致的,因此判决王爱花夫妇败诉,并赔偿刘海全房屋损失3万元。王爱花夫妇不服,2000年4月向邯郸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这一判决却让王爱花家发生了巨大变故。一天中午,王爱花从地里干活回来,一个村民神情紧张告诉她:不好了,你家崔文田出事了,你快回家看看吧。王爱花加快脚步跑回家,一推开门眼前景象让她几乎昏过去了:原来她丈夫崔文田在得知判决后,一时想不通上吊自杀了。清醒后的王爱花大哭。崔文田在遗书中写到:无论如何都不能成认是咱家堆沙影响了他的房子,绝对不能让刘海全赖咱们的钱。从此,王爱花就走上了漫长的申诉之路。在邯郸市一法律维权中心的主任的帮助下,问题有了转机。郭主任仔细分析了刘海全的证据发现很多疑点。首先郭主任到保险公司调查,结果显示1993年保险公司赔偿刘海全的是1间西房、四间北房。保险公司那解释,当时他们也没有去现场勘查,只是简单的问一问刘海全,就写下了“西房“。而同时又发现根据邯郸市有关规定,涉县城建局并不具备房屋鉴定资格,因此他们出具的鉴定是无效的。据当时出具鉴定的人员介绍,是法院非要他们拿出证明,他们就顺水推舟开具了鉴定报告。案例案例1:?迟到的公正迟到的公正?续续一审、二审又为何依据这些证据作出判决呢?中院一法官说,当时不知道相关规定,否那么不这么判的。就这么一句不知道,就导致了王爱花的丈夫含怨而死。2000年7月王爱花向邯郸市中院提出申诉,要求法院驳回刘海全的诉讼请求。2001年5月,邯郸市中院作出裁定,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将该案发回重审,此案再次经涉县法院和邯郸市中院两级审判后,于2002年7月终审判决。法院认为刘海全的房屋损坏是由于多种因素导致的,不能断定就是堆沙造成的,法院驳回了刘海全的诉讼请求。2002年根据王爱花的举报,涉县纪委和检察院开始对此事进行调查。当年参入此案审理的有3个人,他们分别是审判长康扩庭、陪审员刘明友、李晓丽。其中保险公司的证明和城建局的鉴定都是陪审员李晓丽跟原告刘海全一起去取的证。其实法官康扩庭随后也查看了保险公司的原始记录,但并未对虚假证明提出质疑。更令人吃惊的是,在判决书上署名的陪审员刘明友竟然不知道判决结果。是康扩庭伪造合议庭记录。检察院对此提起公诉,2003年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康与李二人民事枉法裁判罪,康6个月拘役。李晓丽情节轻微,被免除刑事处分。原告刘海全是一个乡的党委副书记,后纪委认为他向法院提供虚假证明致使法院错判,才导致当事人崔文田死亡。纪委决定撤销刘海全职务。同时对出具不实证明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王建英也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涉县法院判拘役6个月,缓期1年执行。二、法理分析一、当事人申请再审概念二、当事人申请再审条件三、申诉与再审一、当事人申请再审概念当事人申请再审,也称为再审之诉,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法院或者上级法院申请再行审理的行为。二、当事人申请再审条件1、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准予提出再审申请的裁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准予提出再审申请的裁定、判决、调解协议。判决、调解协议。?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第18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案例:新乡辉县一女子,离婚后坚持要求法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案例:新乡辉县一女子,离婚后坚持要求法院判决复婚案件。院判决复婚案件。注意:当事人针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形下,才可实际引发再注意:当事人针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形下,才可实际引发再审程序:审程序:1、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那么的;、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那么的;2、有证据证明调解协议的内容、有证据证明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违反法律的。此外,根据此外,根据?适用意见适用意见?第第207条的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条的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也不得申请再审。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也不得申请再审。2、当事人申请再审原那么上应在判决、裁定、调解协议生效后、当事人申请再审原那么上应在判决、裁定、调解协议生效后2年之内提出,在年之内提出,在例外情形下,例外情形下,2年后也可以提出。第一百八十二条改为第一百八十四条,修改为年后也可以提出。第一百八十二条改为第一百八十四条,修改为“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内提出。3、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提出。、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提出。4、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情形。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改为第一百七十、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情形。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改为第一百七十九条,罗列了九条,罗列了13条理由,另外加上条理由,另外加上“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三、申诉与再审每年到河南省高院申请再审和申诉的当事人达1万人次,涉案7、8000件,其中一半为民事案件。上述案件每年仅有1000件左右能够为法院受理并进入立卷审查阶段,而最终能进入再审程序的仅有200件左右。按照上述比例,只有10的申请再审能为法院受理,90被口头驳回;而已经受理的申诉,又有80左右被书面通知驳回。而法院受理的申请再审案件,结案快那么6个月,慢那么12年。注意:当事人应向哪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第一百七十八条修改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原规定:可以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back第三节第三节 法院决定再审法院决定再审一、案例二、法理分析一、案例?借钱之后?,?今日说法?,2007年第3期。孙盛春师傅是辽宁人,1997年高屯镇镇府一时资金紧张,为了给职工发工资四处借钱,他们找到孙师傅。于是孙师傅从亲朋好友那里凑了12万给镇政府,镇政府也出具了借条。没想到镇政府换届,再没有人问这事了,每次都说资金紧张,暂时无钱。2000年,也就是在借钱的3年后,他将镇政府高上了法院。在法院的调解下,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镇政府容许当年年底还清本金1万与利息。但是,孙师傅不放心,怕不换钱还申请对镇政府的一个废弃的厂房进行财产保全,这个厂正好是12万元。1年后,镇政府果然没有换钱,于是孙师傅申请法院进行拍卖。这时有人给孙师傅出一个注意,让他自己也参加竞拍,把厂房买下来后就可以顶替执行款。在法院执行人员的建议下,孙师傅参加了拍卖,并以12.2万元的价格竞标成功。在工商部门和公证处给孙师傅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公证书上,确认拍卖合法有效。案例续按照拍卖,孙师傅需要交钱啊。于是他有四处借钱,将拍卖款交道法院。按理说,法院接到拍卖款后应该把这笔款作为执行款给孙师傅,同时将竞买到的房子也给他,但是法院没有这样做。孙师傅说,他既没有给他钱也没有给他厂房。当初被拍卖的厂房依然被别人占用。2005年,也就是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5年后,法院提出当初一审的调解是违法的,要撤销那份协议。法院的理由是:一是孙师傅的要钱资格有问题;二是他们认为有重复记息问题。当初那12万元的借款单上写的是两个人名字,其中的2.7万写的是史秀华的名字,她是孙师傅分朋友,现在已经移居美国。孙师傅当初有史秀华的委托书,并且都交给了法院。可法院说,卷宗里没有委托书的。后来记者和移居美国的她联系上,她说在借钱同时,就写了委托书的。2000年通过 把委托书从美国 过去的,接受人员还出具了证明的。而当初的调解协议上,法院确认了孙师傅和史秀华都为原告的,且孙为史的代理人。至于利息问题,当初是月息3分。第一年孙师傅借给镇政府的是5万元,年底换钱和利息后,镇政府又将此借回去了。第二年年底镇政府将本金与利息还给孙师傅是9.2万元,此时镇政府又将这9.2万元借回去了。2006年再审结果,法院认定借款本金是5万元,撤销了一审的调解协议书,判令镇政府还孙师傅本金5万元以及照此计算的利息10万元。二、法理分析一、法院提起再审的条件二、法院提起再审的程序三、再审的法院一、法院提起再审的条件民诉法第177条规定,法院决定再审的条件是,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对此应作如下理解:1、再审的对象只能是判决和裁定。、再审的对象只能是判决和裁定。这与当事人申请再审不同,当事人申请再审还包括调解协议。2、法院决定再审的判决、裁定必须发生法律、法院决定再审的判决、裁定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效力。3、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必须有错误。、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必须有错误。二、法院提起再审的程序1、各级法院院长发现本院作出的已经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提起再审程序。由院长提交给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2、最高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提审或者指令再审的程序。3、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提审或者指令再审的程序。三、再审的法院 1、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2、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back第四节第四节 检察院抗诉发动再检察院抗诉发动再审审一、案例二、法理分析一、案例1996年5月29日,陈子菁在安徽省医院经剖宫产出生,由于医护人员机械执行母乳喂养规定,在产妇产后发生青霉素过敏且无奶可供的情况下,疏于履行注意义务而造成陈子菁在出生后48小时内无任何食物摄入。导致这个双胞胎中的弟弟连续饥饿引发低血糖,长时间抽搐,酿成缺血缺氧性脑病,加之省立医院的误诊误治,最终开展成极为严重的脑损伤,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终身残疾。1998年8月10日,陈子菁的父亲陈先生和祖母李文峰,分别以陈子菁的法定代理人和诉讼代理人身份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省立医院赔偿医疗及终身康复费用270万元,以及残疾人生活补助费25万元、精神损害补偿金20万元。一审庭审过程中,原告方向合肥市中级法院提供了与陈子菁母亲同一病房的其他产妇及其家属共8名证人的证言,证明陈子菁在出生至出现病症期间未吃到任何食物。其中两名证人还在一审庭审中出庭。原告同时向一审法院提交了大量的医学专家对此案的分析意见。出具书面诊断及结论的医疗机构有:北京儿童医院、协和医院、中国康复中心、上海华山医院、仁济医院、上海儿科医院、中国医科大学等十多所权威医疗及科研机构。案例续原告同时向一审法院提交了大量的医学专家对此案的分析意见。出具书面诊断及结论的医疗机构有:北京儿童医院、协和医院、中国康复中心、上海华山医院、仁济医院、上海儿科医院、中国医科大学等十多所权威医疗及科研机构。陈子菁家人不服,提出上诉。2000年10月省高院正式立案之后,在律师帮助下,在国家级司法鉴定单位进行了两份文字鉴定和一份法医学鉴定认定一审法院采信的皆是伪证。同年11月30日开庭时,双方诉讼代理人均要求对原始病历重新进行司法鉴定。但是,2001年4月16日,安徽省高级法院在没有重新对原始病历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况下,同样以陈子菁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为由,驳回上诉请求,维持原判。陈子菁家人屡次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最高法院均转安徽省高院办理。在强大的舆论压力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下,安徽省高院于2002年5月“决定立案复查。案例续2004年2月10日,省高院副院长等人来到李文峰所在单位解放军蚌埠坦克学院,要学院领导帮助一起做李文峰教授的工作,称他们已5次去省立医院,医院愿意给的钱已经由原来的5万涨到25万,希望李文峰能接受并主动撤诉,使此案能以和解结案。李文峰说:“感谢院长亲自来我院,但我想不通:我们到底是该败还是该胜?假设该败,你为什么5次去医院还要给我们钱,且是几十万!假设该胜,法院为什么不依有错必纠的原那么进行改判?在我方败诉的前提下,我要医院25万岂不成了讹诈?安徽省高级法院于2004年12月13日驳回了陈子菁的申诉。从2000年至2006年,?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针对此案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复查再审等过程中的问题先后发表了社会各阶层人士撰写的23篇文章。该案同时引起了全国人大和法学界、医学界专家们的高度关注。自1998年3月以来,先后有两届、99人次全国人大代表对陈子菁案的审理提出意见并提请法院依法再审。案例续除梁慧星教授外,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政法大学夏家骏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汤维建教授,北京大学陈瑞华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刘革新教授,华东政法学院武胜健教授等一批国内著名法学家也纷纷指出,该案“事实不清、程序错误、适用法律不当,是一起明显的错案,“这样的判决与公平、公正相距甚远。朱建平、翟建、唐建立、郭志联、徐国祥和章庆国等京沪皖三地律师,多年来分文不取为陈子菁提供法律援助。2005年,陈子菁案引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贾春旺检察长的重视。最高检察院会同安徽省检察院,经过半年多的详细调查,于2006年2月5日,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高检民抗【2006】3号民事抗诉书最高检察院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规定,要求最高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2006年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2006年12月12日,法官通知陈子菁的母亲和委托代理人侯先生去安徽省高院签署调解协议(而不是调解书)“调解协议只有一份,存入法院卷宗,不给当事人。签字者回忆,该“调解协议的根本内容有:一、省立医院支付陈子菁医疗、护理、生活费人民币60万元,一次性了结此案。二、省立医院通过省高院先支付陈子菁40万元,之后双方再签订一份公开的调解书,再付20万元,但支付期限为 2007年4月30日。三、双方对媒体均有保密义务,假设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不履行付款义务。二、法理分析一、检察院民事抗诉的条件 二、检察院提起抗诉的程序一、检察院民事抗诉的条件1、法院的判决、裁定已经生效。2、发现生效判决、裁定有法定抗诉的情形。这些内容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理由相同。二、检察院提起抗诉的程序 1、“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2、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见书上:地方各级检察院不得对同级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但他发现同级法院的生效裁判符合抗诉条件的,可以建议同级法院再审或提请上级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3、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4、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五节第五节 再审程序存在的问题再审程序存在的问题1、反复启动,没有限制,也没有终局性。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反复启动,没有限制,也没有终局性。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次数法律没有限制,是因为从有错必纠原那么出发,不受次数、的次数法律没有限制,是因为从有错必纠原那么出发,不受次数、时间限制时间限制。2、自已否认随意启动。南充某镇机器厂经营不好,委托镇政府、自已否认随意启动。南充某镇机器厂经营不好,委托镇政府出售该厂,出售后与政府分成,镇政府打出悬赏公告:把厂子以出售该厂,出售后与政府分成,镇政府打出悬赏公告:把厂子以180万保底价卖出去,谁多卖余款就归谁。当地一个农民李某得万保底价卖出去,谁多卖余款就归谁。当地一个农民李某得知后积极联系,最后重庆某公司以知后积极联系,最后重庆某公司以220万的价格购置该厂。但事万的价格购置该厂。但事后镇政府只给了李某后镇政府只给了李某20万元资金。李某把镇政府告到法院。一审万元资金。李某把镇政府告到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败诉给钱。生效后镇政府找到法院勾兑,法院又说判决被告败诉给钱。生效后镇政府找到法院勾兑,法院又说自己的原生效裁判错了,自己启动再审,改判被告胜诉不给钱。自己的原生效裁判错了,自己启动再审,改判被告胜诉不给钱。原告不服向申请再审,并扬言打到最高法院威胁。法院又进原告不服向申请再审,并扬言打到最高法院威胁。法院又进行再审说自己的再审裁判又错了,又改判原告胜诉。法院对自己行再审说自己的再审裁判又错了,又改判原告胜诉。法院对自己做出的生效裁判反复否认。没有权威性。做出的生效裁判反复否认。没有权威性。再审程序存在的问题续再审程序存在的问题续3、法院生效裁判没有终局性,民事法律关系不稳定、法院生效裁判没有终局性,民事法律关系不稳定。4、司法资源的消耗。李某因工伤,单位应给李某因生活补助费、司法资源的消耗。李某因工伤,单位应给李某因生活补助费3000元,元,但因单位无现金兑现,双方同意把这笔钱作为李某的筹资款,单位出具但因单位无现金兑现,双方同意把这笔钱作为李某的筹资款,单位出具了收据后单位转制,李某要求支付这笔集资款,但新单位不认可。李某了收据后单位转制,李某要求支付这笔集资款,但新单位不认可。李某以被告欠其集资款为由向县法院起诉,法院把本案定性为劳资纠纷,不以被告欠其集资款为由向县法院起诉,法院把本案定性为劳资纠纷,不属于法院直接受理。对此裁定李某可以上诉。但他没有上诉,而是向市属于法院直接受理。对此裁定李某可以上诉。但他没有上诉,而是向市检察院申诉,市检察院向市中院提起抗诉讼,中院又指令县法院再审,检察院申诉,市检察院向市中院提起抗诉讼,中院又指令县法院再审,县法院再审后维持。李又向四川省检察院申诉,省检察院又向省高院提县法院再审后维持。李又向四川省检察院申诉,省检察院又向省高院提起抗诉,省高院又指令中院再审,中院这次还是指令县法院再审。县法起抗诉,省高院又指令中院再审,中院这次还是指令县法院再审。县法院这次认为这笔生活补助费是已转为借款性质的集资款,双方形成的是院这次认为这笔生活补助费是已转为借款性质的集资款,双方形成的是债权债务关系,符合法院受理范围,债权债务关系,符合法院受理范围,2003年县法院裁定:撤消本院于年县法院裁定:撤消本院于1998年作出的一审裁定,受理李某的诉讼。本案一方面表达了公民纠年作出的一审裁定,受理李某的诉讼。本案一方面表达了公民纠纷进入法院裁判的艰难性,另一方面表达了效益的低下。纷进入法院裁判的艰难性,另一方面表达了效益的低下。3000元的民元的民事纠纷,竟让四川省三级检察机关花费了近事纠纷,竟让四川省三级检察机关花费了近4万元司法本钱和万元司法本钱和5年的时间年的时间本钱,这还不包括三级法院消耗的本钱,也不包括当事人自己的付出。本钱,这还不包括三级法院消耗的本钱,也不包括当事人自己的付出。再审程序存在的问题续再审程序存在的问题续5、民事抗诉角色不清两家权力之争。民事诉讼模式、民事抗诉角色不清两家权力之争。民事诉讼模式双双方平等对抗,法官中立裁判。而检察机关界入诉讼之后,干预了方平等对抗,法官中立裁判。而检察机关界入诉讼之后,干预了属于私法的民事关系,与处分原那么相背。同时,检察院支持一属于私法的民事关系,与处分原那么相背。同时,检察院支持一方当事人,必然造成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诉讼地位的不平等,诉讼方当事人,必然造成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诉讼地位的不平等,诉讼模式的平衡被打破,谁与谁对抗,如何举证、质证?谁是裁判者模式的平衡被打破,谁与谁对抗,如何举证、质证?谁是裁判者?裁判者之上的裁判者?倒底谁享有裁判权?裁判者之上的裁判者?倒底谁享有裁判权?典型案例:当事人申诉检察机关抗诉,后申诉人下落不明,没有典型案例:当事人申诉检察机关抗诉,后申诉人下落不明,没有当事人对抗如何诉讼?如何收场?当时与我讨论,要么要求检察当事人对抗如何诉讼?如何收场?当时与我讨论,要么要求检察院撤回抗诉,要么从程序上裁定终结诉讼。结果从程序上终结诉院撤回抗诉,要么从程序上裁定终结诉讼。结果从程序上终结诉讼。后来最高法院有个座谈会纪要也是终结诉讼。讼。后来最高法院有个座谈会纪要也是终结诉讼。back第六节第六节 既判力既判力一、案例二、法理分析一、案例案例1周某与张某于1993年举行结婚仪式后但未领结婚证共同生活生一男孩,五年后因家庭纠纷张某带小孩支新疆打工,后周某与同村徐某领取结婚证,生一女孩。张某回来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周某以重婚罪起诉,县法院判决周某与张某以夫妻名义固定生活多年,生有一子,他们之间的事实婚姻成立,周又与徐某结婚构成重婚罪。周某出狱后,又向该县法院起诉要求与张某离婚。法院认为,周某与张某同居事实发生在民政部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公布之前,而张某同居时尚未满20岁,不符合法定婚龄,故不属于事实婚姻,而是非法同居关系,判决解除两人的非法同居关系。周某认为,既然不是事实婚姻,那么重婚罪就不成立。同一法院对同一事实张某和周某的关系认定的刑事判决与民事判决存在矛盾。两案件都涉及张某与周某关系这一诉讼标的,但对这一诉讼标的的判断却是相互矛盾的,而且本案可笑之外是这两个诉讼标的的矛盾判断又是同一个法院前者是刑庭,后者是民庭作出的,典型违反既判力理论。问:本案是否违反了既判力?案例案例2案例案例2:?致命输血致命输血?,?今日说法今日说法?,2006第第2期。期。问:本案是否违背了既判力?问:本案是否违背了既判力?案例案例3?悲剧发生之后悲剧发生之后?,?今日说法今日说法?,2006年第年第1期期。2003年年10月月28日下午日下午5点,河南省郑州市江海大酒店的效劳员点,河南省郑州市江海大酒店的效劳员小刘清扫客房。当进小刘清扫客房。当进3楼一间客房时,发现屋内凌乱。小刘叹了楼一间客房时,发现屋内凌乱。小刘叹了口气,然后准备清扫洗手间。当他踏进洗手间时,差点被眼前的口气,然后准备清扫洗手间。当他踏进洗手间时,差点被眼前的景象吓晕了,浴缸中躺着一具伤痕累累的女尸。景象吓晕了,浴缸中躺着一具伤痕累累的女尸。2003年年10月月28日下午日下午5点,河南省郑州市江海大酒店的效劳员点,河南省郑州市江海大酒店的效劳员小刘清扫客房。当进小刘清扫客房。当进3楼一间客房时,发现屋内凌乱。小刘叹了楼一间客房时,发现屋内凌乱。小刘叹了口气,然后准备清扫洗手间。当他踏进洗手间时,差点被眼前的口气,然后准备清扫洗手间。当他踏进洗手间时,差点被眼前的景象吓晕了,浴缸中躺着一具伤痕累累的女尸。景象吓晕了,浴缸中躺着一具伤痕累累的女尸。案发现场有搏斗的痕迹。警方首先从张玲受害的房间登记开始寻案发现场有搏斗的痕迹。警方首先从张玲受害的房间登记开始寻找线索。该房间是一个叫白新凡的男子租住的。警察找到白新凡,找线索。该房间是一个叫白新凡的男子租住的。警察找到白新凡,他说他案发当天一直呆在家里,没有作案时间,他的身份证在案他说他案发当天一直呆在家里,没有作案时间,他的身份证在案发一个月丧失了。发一个月丧失了。案例案例3续续在调查中发现,一个叫及健康的人和张玲保持恋爱关系,他说河南许昌人,从张玲被害现场提取的种种证据都显示,他是凶手。他被抓获后,供认了全部作案过程。及健康陪张玲一同到郑州买衣服,并入住了江海大酒店。晚上睡觉时,两人为买房子的事情发生冲突,张玲希望及健康能够为其买一套房子,而及不愿意,两人发生争吵,没想到及健康就杀了张玲。2004年5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法院判处及健康死刑,附带赔偿张玲家人经济损失4万元。然而,张玲的父母认为江海大酒店,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未认真核实身份证。如果认真核实张玲就不会被杀。及健康还说:身份证是假的,人不在,公安机关不好查。正因为如此,及健康才有恃无恐地杀人。如果当初审核出及健康出示的不是其本人的身份证,就不会如此。酒店没有尽到如实登记义务,因此对张玲的死负有一定的责任。江海大酒店说,他们在审核时,及健康与白新凡都是男性,大小差不多,所以没有发现。案例3续张家又提出,酒店没有尽到平安保障义务,导致她被杀后20多小时才被发现。江海大酒店说,张玲是在房间内被杀的,酒店工作人员根本无法预见,酒店没有过错。张家人又提出,张玲和及健康在争执过程中将洗手间的水管都拽断了,弄出很大声响,而保安一点都没有觉察呢?在房间内,面盆上方的水龙头被拉断,墙上瓷砖被殴掉。张玲是在经过长时间的挣扎后被害的。江海大酒店认为,张玲完全是凶手及健康造成的,不在酒店的管理范围之内,和酒店没有关系。案例3续2004年10月,张家人起诉了江海大酒店,要求其对张玲的死亡承担30的责任,赔偿张玲的丧葬费、死亡补偿金以及张玲父母的赡养费、张玲儿子的抚养费共计8万元。在法院公开审理中,被告江海大酒店又提出:当初审理及健康时,法院已经作出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要求及健康赔偿张玲家人4万元,从判决书上看,有关原告张玲家人所主张的各项权利已经从及健康那里得到实现。张玲家人不能就同一案件向法院起诉两次,也没有理由再一次向江海大酒店提出赔偿。原告方律师指出,当初法院判决及健康赔偿张玲家人4万元,但是及健康已经被执行死刑,这4万元根本无法真正执行。江海大酒店在此案中存在严重过错,因此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江海大酒店赔偿原告方经济损失6万元。问:本案是否违背既判力?二、法理分析一起源一起源二判决的效力二判决的效力三既判力的含义三既判力的含义 四既判力的范围四既判力的范围五既判力效力的排除五既判力效力的排除 一起源一起源既判力源于古罗马,最早可追溯于罗马法上的“一案不二讼和“一事不再理规那么。“一案不二讼规那么指一个诉权一经行使后,就不得再行使第二次。“一事不再理规那么又称为“既决案件规那么。主要内容是: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对已经正式判决的案件,均不得申请再审,也就是说,关于本案的判决一经作出,那么本案绝对地归于消灭。二判决的效力二判决的效力法院的生效判决产生这后,会发生各种效力:拘束力既拘束本法院,也拘束其他法院对此诉讼标的的判断、形成力生效判决可以引起法律关系的变更和消灭,形成新的法律关系、执行力给付内容的判决和确定力,包括形式上确实定力与实质性确实定力,实质性确实定力即为既判力,是指确定判决对后诉的拘束力,是依确定判决成认或否认的权利及法律关系使之在后来的诉讼中不变的效力。三既判力的含义三既判力的含义 既判力是指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关于诉讼标的的判断所具有的通用力或者确定力。就当事人而言,关于判决内容确实定判断,以后不得再就同一诉讼标的再行起诉或者在其他诉讼中提出与确定判决相反的主张;就法院而言,在确定判决以后,不得就同一诉讼标的再行审理和裁判,也不得作出与该确定判决的内容相抵触的判断。四既判力的范围四既判力的范围1、客观范围、客观范围。是指在前诉中纠纷事实确定的具体范围。一般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中的判断集中于当事人提出并成为审理对象的诉讼标的实体法律关系。2、主观范围、主观范围。前一诉讼与后一诉讼的当事人是否一致是判断前后两诉是否为同一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此即既判力的主观范围。在通常情况下,既判力只能对前诉中获得程序保障的当事人以及具有当事人地位的人产生作用。3、时空范围、时空范围。判决形成的具体时间就是既判力的时间范围。一般而言,既判力对标准时后发生的事实不产生作用。五既判力效力的排除五既判力效力的排除既判力目的在于维护法的安定性,实现纠纷的最终解决。但是如果过分的强调既判力的效力,而盲目维护不当或者错误的裁判,既有损司法权威,又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正因为如此,所有国家或地区都在立法中规定了不当或者错误裁判的补救措施,以排除该确定判决既判力。其一,既然生效裁判对法院有拘束力,法院就不得随意撤回或更改自己的判决。但司法实践中发生发判决书中有笔误、漏记、或计算错误如何处理?应当允许当事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对此进行修改。这种不涉及实质内容的方式称为“判决书的更正。其二,就是设计再审程序,对原审裁判进行撤销、改判。back作业与预习一、作业一、作业1、论述再审程序2、论述再审与既判力的关系3、既判力的范围既判力的范围二、预习二、预习第十八章 特别程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 > 商业计划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