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合同法律要点及案例分析

上传人:ra****d 文档编号:241625754 上传时间:2024-07-11 格式:PPT 页数:38 大小:17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1128合同法律要点及案例分析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1128合同法律要点及案例分析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1128合同法律要点及案例分析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材买卖合同法律要点及案例分析建材买卖合同法律要点及案例分析v王树友王树友 律师律师v山东建檩律师事务所山东建檩律师事务所 主任主任v青岛仲裁委员会建设仲裁中心青岛仲裁委员会建设仲裁中心 特聘参谋特聘参谋v青岛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青岛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培训律师培训律师v青岛城乡建设法律调解委员会青岛城乡建设法律调解委员会 法律参谋法律参谋v青岛建设法律调解中心青岛建设法律调解中心 调解参谋调解参谋v青岛市建筑装饰协会青岛市建筑装饰协会 法律参谋法律参谋v :v地点:青岛市太清路地点:青岛市太清路3030号号(青岛市建设教育培青岛市建设教育培训中训中 心驻地心驻地)建设工程材料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材料买卖合同概览概览除使用说明外,共十二条,包括:除使用说明外,共十二条,包括:第一条第一条拟使用建材之建设工程及所购置建材根本信息;拟使用建材之建设工程及所购置建材根本信息;第二条质量标准;第二条质量标准;第三条建材包装;第三条建材包装;第四条交货;第四条交货;第五条验收;第五条验收;第六条安装;第六条安装;第七条付款;第七条付款;第八条双方义务;第八条双方义务;第九条违约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第十条补充与附件;第十条补充与附件;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争议解决方式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争议解决方式买卖合同买卖合同.doc买卖合同买卖合同v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受人或者买方。v买卖合同特征买卖合同特征v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的方式转让标的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的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行为。v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v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v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v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v(结合案例对买卖合同的特征做出说明结合案例对买卖合同的特征做出说明)卖方主要义务卖方主要义务v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v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指示交付、占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指示交付、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有改定和简易交付。v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v3瑕疵担保义务。瑕疵担保义务。v(1)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权利瑕疵担保义务。v(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物的瑕疵担保义务。v因标的物主物有瑕疵而解除合同时,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因标的物主物有瑕疵而解除合同时,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反之,从物有瑕疵的,仅能局部解除合同,解除的从物;反之,从物有瑕疵的,仅能局部解除合同,解除的效力不及主物。标的物为数物时,其中一物有瑕疵的,买效力不及主物。标的物为数物时,其中一物有瑕疵的,买受人仅得就有瑕疵的物解除合同;数物之价值不能别离的,受人仅得就有瑕疵的物解除合同;数物之价值不能别离的,那么可就数物解除合同;买卖标的物是分批交付的,买受那么可就数物解除合同;买卖标的物是分批交付的,买受人只能就不能到达合同目的的该批标的物局部解除合同,人只能就不能到达合同目的的该批标的物局部解除合同,但各批标的物有关联的,那么可就该批以及以后的各批标但各批标的物有关联的,那么可就该批以及以后的各批标的物解除合同。的物解除合同。买方的主要义务买方的主要义务v1支付价款。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支付价款。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并不得违受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并不得违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蔼良风俗。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蔼良风俗。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依法律规定、参照交易惯例确定。应依法律规定、参照交易惯例确定。v2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凭证,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v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对标的物检查通知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假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假设发现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的瑕疵时,应妥善保管标的物设发现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的瑕疵时,应妥善保管标的物并将其瑕疵立即通知出卖人。并将其瑕疵立即通知出卖人。今日探讨建材买卖合同的几大法律要点一、质量标准一、质量标准二、货物验收二、货物验收三、货物安装三、货物安装四、违约责任四、违约责任五、争议解决方式五、争议解决方式一、质量标准争议要点及案例一、质量标准争议要点及案例分析分析一、国际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二、国家标准GB/T19000-2000系列三、行业标准当某些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那么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四、企业标准产品质量特性一般以定量表示,例如强度、硬度、化学成分等;对于难以直接定量表示的,如舒适、灵敏、操作方便等,那么通过产品和零部件的试验研究,确定假设干技术参数,以间接定量反映产品质量特性。法律依据第一百四十八条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第一百四十八条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第一百五十五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第一百五十五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五十七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第一百五十七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第一百五十八条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第一百五十八条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案例案例 青岛某酒店火灾赔偿案件青岛某酒店火灾赔偿案件案情:案情:2021年秋天青岛市北区某五星级餐饮酒店厨房,年秋天青岛市北区某五星级餐饮酒店厨房,在在B装饰公司电焊工装修过程中,电焊打火引燃厨装饰公司电焊工装修过程中,电焊打火引燃厨房顶部填充物而发生火灾。该厨房系酒店雇佣房顶部填充物而发生火灾。该厨房系酒店雇佣A钢钢构公司于构公司于2007年承建完成。本次火灾损失年承建完成。本次火灾损失500余万余万元,后酒店将装饰公司和钢构公司一并提起诉讼。元,后酒店将装饰公司和钢构公司一并提起诉讼。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钢构顶部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钢构顶部的材料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不合格。一审法院认材料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不合格。一审法院认定装饰公司电焊工操作不当,同时钢构公司所用建定装饰公司电焊工操作不当,同时钢构公司所用建材不合格也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故法材不合格也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故法院判令两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院判令两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分析案件分析A A钢构公司一审代理待商榷之处:钢构公司一审代理待商榷之处:1 1、本案被告钢结构公司应当申请追加建材供给商为被、本案被告钢结构公司应当申请追加建材供给商为被告,让建材生产者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告,让建材生产者承担产品质量责任。2 2、装饰公司无施工资质、电焊工无上岗证,酒店雇佣、装饰公司无施工资质、电焊工无上岗证,酒店雇佣无资质公司进行施工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该法律无资质公司进行施工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该法律关系为发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合约关系。关系为发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合约关系。3 3、钢构公司假设能够提供建材产品合格证等证明,以、钢构公司假设能够提供建材产品合格证等证明,以证明其未有使用不合格建材的成心,最大限度地免证明其未有使用不合格建材的成心,最大限度地免除其法律责任。除其法律责任。案件提示案件提示1、建材供给商、建材供给商 提供合格、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为法定义务,同时,一旦发生产品质提供合格、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为法定义务,同时,一旦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还要明晰产品责任。量事故,还要明晰产品责任。产品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产品责任不以加产品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产品责任不以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为前提,而是基于产品缺陷造成他人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为前提,而是基于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这一事实产生的,它是对法律所规定义务的直接违反而产生的法损害这一事实产生的,它是对法律所规定义务的直接违反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本案也涉及到这种情况,因为并非全部的所有人都与生产者律责任。本案也涉及到这种情况,因为并非全部的所有人都与生产者之间订立了合同关系。产品责任也不是一种普通的侵权责任,而是一之间订立了合同关系。产品责任也不是一种普通的侵权责任,而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归责原那么上面,产品责任对于种特殊侵权责任。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归责原那么上面,产品责任对于生产者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那么,且销售者与生产者承担法定的生产者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那么,且销售者与生产者承担法定的连带责任,受害人无须证明责任人是否存在过错,而只需证明产品的连带责任,受害人无须证明责任人是否存在过错,而只需证明产品的缺陷、损害、缺陷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我们再来考察产品责任的缺陷、损害、缺陷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我们再来考察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我国免责事由,我国?产品责任法产品责任法?第第41条规定:条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以下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只有存在这三种情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只有存在这三种情况,生产者才能因此而免责。况,生产者才能因此而免责。因此,对于生产者而言,发生产品事故明晰责任是关键。因此,对于生产者而言,发生产品事故明晰责任是关键。2、本案对施工者的启示、本案对施工者的启示1 1在严格按照标准设计图纸施工同时,还要在严格按照标准设计图纸施工同时,还要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建筑材料。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建筑材料。假设是发包方指定的供给商务必要有相应证假设是发包方指定的供给商务必要有相应证据证实;假设包工包料那么要保存完好的生据证实;假设包工包料那么要保存完好的生产者供给建材资料,一旦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产者供给建材资料,一旦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那么要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事故,那么要有章可循,有据可查。2 2雇佣特殊工种人员务必要持证上岗,同时雇佣特殊工种人员务必要持证上岗,同时要标准操作工序,尽量防止发生平安事故。要标准操作工序,尽量防止发生平安事故。3、发包单位启示、发包单位启示1选择有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装修施选择有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装修施工,签订合同时应当让承包单位提供合工,签订合同时应当让承包单位提供合法资质证书;法资质证书;2与工程承包单位签订严格的施工合与工程承包单位签订严格的施工合同同,明确工程质量,其中重要建材质量应明确工程质量,其中重要建材质量应严格验货,并做到分步验收。严格验货,并做到分步验收。增加工程质量不合格、建材不合格的增加工程质量不合格、建材不合格的违约责任与赔偿责任。违约责任与赔偿责任。4、建材供给商的启示、建材供给商的启示1 1交付货物应当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满足所用工交付货物应当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满足所用工程工程的平安与质量要求;程工程的平安与质量要求;2 2合同中约定质量保证期并明确责任界限。合同中约定质量保证期并明确责任界限。结合供给商与钢构公司合同结合供给商与钢构公司合同“第九条一第九条一1 1 做分析,因甲方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问题,给乙做分析,因甲方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问题,给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该规定明确了因建材产品不合格导担全部责任。该规定明确了因建材产品不合格导致侵权事故的发生,供给商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致侵权事故的发生,供给商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假设明确了时间界限,那么相对供给商而言较为假设明确了时间界限,那么相对供给商而言较为有利。有利。另外,假设供给商不负责安装,而工程质量出现问另外,假设供给商不负责安装,而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那么应找出质量责任原因后,再明确责任方。题,那么应找出质量责任原因后,再明确责任方。下边的案例就是很好的证明。下边的案例就是很好的证明。案例案例中央空调欠款纠纷案中央空调欠款纠纷案20212021年青岛年青岛A A空调工程公司供给奥克斯中央空调于某政府工程,空调工程公司供给奥克斯中央空调于某政府工程,该工程系青岛该工程系青岛B B建设集团总承包,建设集团总承包,C C开发商代建。开发商代建。A A公司按照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空调配件运到了施工现场,合同约定将空调配件运到了施工现场,B B公司现场工程经理公司现场工程经理当场予以签收,并注明当场予以签收,并注明“所收空调配件型号、参数完全符合所收空调配件型号、参数完全符合合同约定。后合同约定。后B B公司另行找了施工队伍进行了安装。安装公司另行找了施工队伍进行了安装。安装完毕验收试验时,空调达不到相应的制冷效果,且到了冬天完毕验收试验时,空调达不到相应的制冷效果,且到了冬天发生了水管爆裂现象,浇坏了有关投影设备。于是,发生了水管爆裂现象,浇坏了有关投影设备。于是,B B公司公司以以A A公司所供产品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所剩设备欠款公司所供产品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所剩设备欠款2020余万余万元。另得悉,该中央空调已被撤除,无法进行质量鉴定。后元。另得悉,该中央空调已被撤除,无法进行质量鉴定。后A A公司依法提起了仲裁申请。该案围绕着产品质量问题连开公司依法提起了仲裁申请。该案围绕着产品质量问题连开了了4 4次庭,且次庭,且B B公司强调公司强调A A公司负有调试设备义务,最终仲裁公司负有调试设备义务,最终仲裁委以委以B B公司未有充分证据证明公司未有充分证据证明A A公司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为由,公司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为由,依法支持了依法支持了A A公司的仲裁请求。公司的仲裁请求。案件分析案件分析1、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质量异议期限、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质量异议期限条款约定不明确,譬如空调调试制冷与条款约定不明确,譬如空调调试制冷与制热温度范围以及空调运行多长时间可制热温度范围以及空调运行多长时间可以提出质量异议;以提出质量异议;2、空调不合格的原因未有明确的司法鉴、空调不合格的原因未有明确的司法鉴定证据,购置方没有保存或取得相应法定证据,购置方没有保存或取得相应法定证据自然导致了败诉结果;定证据自然导致了败诉结果;3、付款进度约定,应当由付款方提交上、付款进度约定,应当由付款方提交上家未付款的有效证据。家未付款的有效证据。案件胜败关键A公司提交了证明所交货物外表合格的、符合合同要求的相关证据,而B公司却不能提供设备安装后不合格的有效证据,故A公司胜诉那么在情理之中了。案件启示案件启示1、出售方应当分步取得送货数量、质量证据;、出售方应当分步取得送货数量、质量证据;合同合同“第九条一第九条一4规定:甲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规定:甲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如乙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甲如乙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按乙方要求修理或更换或退货,并承担修理、更换或退货而支付方负责按乙方要求修理或更换或退货,并承担修理、更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以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实际费用以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购置方应及时检验所购货物的数量与质量,并及时提出异议。、购置方应及时检验所购货物的数量与质量,并及时提出异议。合同合同“第八条二第八条二2规定:及时组织货物验收工作,并配合甲方办规定:及时组织货物验收工作,并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货物交接、验收手续;理相关货物交接、验收手续;第五条第五条2验收方式:验收方式:当场验收:对于货物的规格、颜色、数量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外表瑕疵当场验收:对于货物的规格、颜色、数量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外表瑕疵的,乙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属实的,甲方应无条件的,乙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属实的,甲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换货或补足;无法当场检验的,乙方应在接收货物次日起无法当场检验的,乙方应在接收货物次日起日内进行检验,并将日内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检验结果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日内有权对检验结果提出异日内有权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异议的,视为认可乙方的检验结果;对于检验后确认质量议,逾期未提异议的,视为认可乙方的检验结果;对于检验后确认质量不合格的,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限期给予更换、减价处理或退货处不合格的,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限期给予更换、减价处理或退货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及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及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二、货物验收(标的物检验)1、?合同法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十五条规定:规定:“(无检验期约定签无检验期约定签单视为验收单视为验收)当事人对标的物的检验期间未作约定,当事人对标的物的检验期间未作约定,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数量、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型号、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认定买受人已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十七条的规定,认定买受人已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了检验,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行了检验,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案例:货物型号不符合约定欠款纠纷案案例:货物型号不符合约定欠款纠纷案2021年青岛年青岛a装饰公司与青岛装饰公司与青岛b工厂签订了围挡工厂签订了围挡护栏安装合同,约定:合同总标的为护栏安装合同,约定:合同总标的为10万元,万元,所用材料为所用材料为83型钢,合同签订后付型钢,合同签订后付30%首付首付款,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款,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货款至日内支付货款至95%,剩余,剩余5%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安装完毕后买方支付安装完毕后买方支付2万元后未履行验收手续万元后未履行验收手续买方即投入使用。买方即投入使用。2021年买方通知卖方更换年买方通知卖方更换材料,因合同约定为材料,因合同约定为83型号而所用材料为型号而所用材料为80的,违反了合同约定,并要求卖方承担撤除的,违反了合同约定,并要求卖方承担撤除费用及违约责任。后费用及违约责任。后a依法提起诉讼,法院支依法提起诉讼,法院支持了其请求。持了其请求。案件分析案件分析1、本案属于买卖合同,而非承揽合同。、本案属于买卖合同,而非承揽合同。所谓的买卖合同,依据合同法所谓的买卖合同,依据合同法130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其的核心目的在于标的物所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其的核心目的在于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而有权的转移。而?合同法合同法?251条的描述可见,加工承揽合同其主要的内容是承揽条的描述可见,加工承揽合同其主要的内容是承揽人提供劳务,定作物的交付仅仅是该承揽合同的附随义务。第人提供劳务,定作物的交付仅仅是该承揽合同的附随义务。第252条规定承揽合条规定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同的内容包括:承揽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在其后的条文中对承揽合同的上述特征进行了更加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在其后的条文中对承揽合同的上述特征进行了更加细化的规定,如承揽人要接受定作人的检验;在工作中要接受定作人的监督检验细化的规定,如承揽人要接受定作人的检验;在工作中要接受定作人的监督检验等与买卖合同有着明显区别的条款。这些法律规定都充分说明立法目的在于以定等与买卖合同有着明显区别的条款。这些法律规定都充分说明立法目的在于以定作人完成对整个加工过程的控制为承揽合同的法定特征,以期与其他有名合同加作人完成对整个加工过程的控制为承揽合同的法定特征,以期与其他有名合同加以区分。从立法者的这一刻意的以区分。从立法者的这一刻意的“设置我们不难看出,定作人只有在合同条款设置我们不难看出,定作人只有在合同条款中形成了对整个加工承揽过程控制,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我们以当事人的中形成了对整个加工承揽过程控制,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我们以当事人的角度来看,只有在合同条款中显现定作人控制加工承揽的整个生产过程,而承揽角度来看,只有在合同条款中显现定作人控制加工承揽的整个生产过程,而承揽人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及行为进行必要控制与约束时,双方才称得上人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及行为进行必要控制与约束时,双方才称得上达成了达成了“承揽的合意;如果双方仅达成了对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合意,而承揽的合意;如果双方仅达成了对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合意,而该合意中并不包含对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监督与管理的内容,那么双方达成该合意中并不包含对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监督与管理的内容,那么双方达成的就不是的就不是“承揽合意,而是承揽合意,而是“买卖的合意,双方签定的合同也就不是承揽合同买卖的合意,双方签定的合同也就不是承揽合同而是买卖合同。而是买卖合同。而结合本案合同来看,纯粹就是买卖性质,合同中未包含买方对于卖方生产过程进而结合本案合同来看,纯粹就是买卖性质,合同中未包含买方对于卖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的有关约定。行控制的有关约定。“第五条第五条 验收验收2 2当场验收:对当场验收:对于货物的规格、颜色、数量与约定不符于货物的规格、颜色、数量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外表瑕疵的,乙方应在交货时或有其他外表瑕疵的,乙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属实的,甲当场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属实的,甲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第五条第五条 验收验收2 2 中规定:在中规定:在以上期限内,乙方怠于组织验收的或者以上期限内,乙方怠于组织验收的或者未将验收结果及时通知甲方的,视为验未将验收结果及时通知甲方的,视为验收合格。收合格。2、结合建材买卖合同进行分析、结合建材买卖合同进行分析法律规定法律规定?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58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该两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买方提示买方提示在买方通过对标的物的检验,如果发现标的物的数量、品种、在买方通过对标的物的检验,如果发现标的物的数量、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同规定,应当一面对标的物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同规定,应当一面对标的物妥为保管,一面向出卖方发出异议通知。妥为保管,一面向出卖方发出异议通知。对于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情况,法律不去对质量违约的情形进对于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情况,法律不去对质量违约的情形进行分类并相应地规定出买受人提出异议的期间,而是规定了行分类并相应地规定出买受人提出异议的期间,而是规定了买方收取标的物开始检验之后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质买方收取标的物开始检验之后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质量或者数量不符合约定之日起的合理期间。这个时间段,法量或者数量不符合约定之日起的合理期间。这个时间段,法律不可能也不应当具体地规定出来,而是要针对不同的买卖律不可能也不应当具体地规定出来,而是要针对不同的买卖合同,不同的标的物,不同的质量违约情形进行个案的分析合同,不同的标的物,不同的质量违约情形进行个案的分析确定。确定。就本案而言,买方使用后两年才提出有关异议,显然已过了就本案而言,买方使用后两年才提出有关异议,显然已过了合理期限,况且其一直正常使用。合理期限,况且其一直正常使用。胜败关键胜败关键1、结合法律规定充分对照加工承揽合同与购、结合法律规定充分对照加工承揽合同与购销合同的本质区别,将本案适用销合同的本质区别,将本案适用?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58条规定。条规定。假设本案适用承揽合同之规定,那么对卖假设本案适用承揽合同之规定,那么对卖方极为不利,方极为不利,?合同法合同法?第第262条规定:条规定:“承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准备并保存有利证据。、准备并保存有利证据。三、货物安装合同第六条合同第六条安装安装1安装方式:甲方安装安装方式:甲方安装/乙方自装;乙方自装;选择甲方安装的,安装费用由选择甲方安装的,安装费用由承承担,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担,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2甲方负责安装的,应按照国家相关甲方负责安装的,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乙方提供免费售后效劳。或法律法规向乙方提供免费售后效劳。或由双方约定以下免费售后效劳期限:由双方约定以下免费售后效劳期限:案例空调欠款纠纷案2007年即墨年即墨A空调代理商与乳山空调代理商与乳山B开发商签订了中央开发商签订了中央空调买卖合同,约定:总货值空调买卖合同,约定:总货值100万元,全部货物万元,全部货物送到工地并经验收合格后当日将货款付至送到工地并经验收合格后当日将货款付至50%;A公司负责安装,安装调试合格后公司负责安装,安装调试合格后7日内付至货款的日内付至货款的95%,余款,余款5%作为质保金,自安装验收合格后两年作为质保金,自安装验收合格后两年为质保期。为质保期。A公司依约将货物运至工地仓库公司依约将货物运至工地仓库B公司支公司支付完付完50%款项后,在不具备安装条件时给款项后,在不具备安装条件时给A公司发公司发函催促安装,函催促安装,A第一次接到通知后即赶到现场查看第一次接到通知后即赶到现场查看不具备安装条件就返回了,一段时间后不具备安装条件就返回了,一段时间后B以律师函以律师函的方式通知的方式通知A违反合同约定,未履行安装义务,并违反合同约定,未履行安装义务,并拒绝支付剩余款项。拒绝支付剩余款项。A到工地现场查看,发现空调到工地现场查看,发现空调已经已经安装安装完毕。完毕。案件分析1、本案系出卖方负责安装的购销合同,且将安装义、本案系出卖方负责安装的购销合同,且将安装义务作为付款条件之一;务作为付款条件之一;2、买方妄图借助合同约定给卖方制造陷阱,到达不、买方妄图借助合同约定给卖方制造陷阱,到达不付剩余款项的目的;付剩余款项的目的;3、中央空调工程安装费用所占工程总额较低,据了、中央空调工程安装费用所占工程总额较低,据了解本案所需安装人工费大约为解本案所需安装人工费大约为10万元,假设卖方万元,假设卖方不能提供其未实现安装的有利证据,那么结合合不能提供其未实现安装的有利证据,那么结合合同应综合评估索要剩余货款的本钱。同应综合评估索要剩余货款的本钱。4、卖方法律意识淡薄,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取得相应、卖方法律意识淡薄,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取得相应证据,起码应保存:已经赶赴现场准备安装;现证据,起码应保存:已经赶赴现场准备安装;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提示买方在具备条件时应当场不具备安装条件;提示买方在具备条件时应当立即通知卖方,否那么耽误安装的责任在于卖方。立即通知卖方,否那么耽误安装的责任在于卖方。四、违约责任四、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民事责任。2、合同第九条对于买卖双方的根本违约行为做、合同第九条对于买卖双方的根本违约行为做出了规定,譬如:卖方迟延交货、货物质量出了规定,譬如:卖方迟延交货、货物质量或安装问题、提前交货、所交货物不符合合或安装问题、提前交货、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等;买方迟延付款、迟延提货、提交同约定等;买方迟延付款、迟延提货、提交虚假信息等,买卖双方的以上该等行为应当虚假信息等,买卖双方的以上该等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案例: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看法院对违约金数额的调整案情:原告:刘某;被告:某工程案情:原告:刘某;被告:某工程2007年年7月初,原、被告签订钢材购销合同一份,月初,原、被告签订钢材购销合同一份,约定由原告为被告供给钢材,被告应于约定由原告为被告供给钢材,被告应于2007年年7月月20日之前结清全部货款,否那么应承担日千分之三日之前结清全部货款,否那么应承担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被告第一次付款时间是的违约金。被告第一次付款时间是2007年年7月月28日,日,属根本违约,自属根本违约,自2007年年7月月21日至日至2021年年8月月1日违日违约金已达约金已达1882306元。后经原告屡次催要,被告尚元。后经原告屡次催要,被告尚欠原告欠原告786296.41元未付,故刘某诉至法院,请求元未付,故刘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剩余货款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剩余货款786296.41元,并按合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至债务实际履行之日先计算至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至债务实际履行之日先计算至2021年年8月月1日,违约金共计日,违约金共计1882306元。元。审理结果: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庭审情况,对被告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庭审情况,对被告尚欠原告尚欠原告786296.41786296.41元的事实予以确认,判令元的事实予以确认,判令被告予以支付。对于违约金,被告提出双方被告予以支付。对于违约金,被告提出双方虽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但合虽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但合同约定的比例过高,应按原告的实际损失计同约定的比例过高,应按原告的实际损失计算,原告的实际损失可按银行利息计算。法算,原告的实际损失可按银行利息计算。法院综合考虑被告的违约时间、违约程度、原院综合考虑被告的违约时间、违约程度、原告的可期待利益、承担债务的能力等因素,告的可期待利益、承担债务的能力等因素,酌情确定违约金为酌情确定违约金为8080万元。万元。案情分析与启示:本案中,原告请求主张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至债务本案中,原告请求主张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至债务实际履行之日先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先计算至2021年年8月月1日,而经庭日,而经庭审查明截止审查明截止2021年年8月月1日,双方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日,双方合同约定的滞纳金分段计算后总额已为分段计算后总额已为1818617元,远远高于欠款本元,远远高于欠款本身。身。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第114条的规定,当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约定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对于违约金是否应当调整的问题,法院认为:从我国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规定看,违约金的规定兼顾惩罚性和补偿性,将其作为一种违约救济措施,能有效起到促进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信经营环境、保护债权人利益和鼓励当事人积极从事交易和经济流转的作用。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二款关于“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的规定看出,我国法律对违约金条款是可以干预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对双方利益的衡平,从保护守约方利益和表达公平原那么出发,酌情对违约金进行调整。本案中,双方为履行合同,约定被告应于2007年7月20日之前结清全部货款,逾期除支付货款外,被告另付原告日3的滞纳金。截止原告起诉之日,被告已拖欠原告货款长达一年有余,综合考虑被告的违约时间、违约程度、原告的可期待利益、承担债务的能力等因素,法院酌情确定违约金为80万元,该数额足以弥补原告的损失,也表达了对被告严重违约行为的适当惩罚。案例:分期付款建材购销合同纠纷案案例:分期付款建材购销合同纠纷案v案情:魏某系青岛案情:魏某系青岛A建材商贸企业的副建材商贸企业的副总,总,2021年年1月其代表月其代表A与中建八局与中建八局B公公司签订了司签订了?物资采购合同物资采购合同?,约定,约定:合同金合同金额额56万元;货到工地付至万元;货到工地付至80%,安装调,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至试验收合格后付至90%,竣工验收付至,竣工验收付至95%,预留,预留5%保修金,质保期期满保修金,质保期期满10日内付清。后魏某代表日内付清。后魏某代表A公司供公司供90余万余万元建材,元建材,B公司仅付公司仅付30万元,余款万元,余款B以以未用要求退货为由拒绝支付。魏某就本未用要求退货为由拒绝支付。魏某就本案向我所咨询,准备提起诉讼。案向我所咨询,准备提起诉讼。案件分析:案件分析:1 1、9090余万元的建材所有权已归余万元的建材所有权已归B B公司所有,公司所有,A A与与B B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债权债务关系;2 2、合同中约定的付款进度,剩余、合同中约定的付款进度,剩余20%20%的货款需的货款需要安装调试完毕后分期支付,这是在要安装调试完毕后分期支付,这是在B B公司履公司履约的情况下,但根据约的情况下,但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到达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的金额到达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而而B B公司仅支付了三分之一的款项,显然,公司仅支付了三分之一的款项,显然,根据该法律规定,根据该法律规定,A A有权向有权向B B主张全部款项。主张全部款项。五、争议解决方式五、争议解决方式v合同“第十二条3规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未达成一致的,选择以下第方式解决:v依法向青岛仲裁委员会建设仲裁中心提起仲裁;v依法向法院起诉。三种解决纠纷的方式v调解:青岛建设法律调解委员会调解:青岛建设法律调解委员会/青青岛建设法律调解中心岛建设法律调解中心v仲裁:青岛仲裁委员会建设仲裁中仲裁:青岛仲裁委员会建设仲裁中心心v诉讼:法院裁判诉讼:法院裁判谢谢大家!祝各位工作顺利!谢谢大家!祝各位工作顺利!v王树友王树友 律师律师v山东建檩律师事务所山东建檩律师事务所 主任主任v青岛仲裁委员会建设仲裁中心青岛仲裁委员会建设仲裁中心 法律参谋法律参谋v青岛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青岛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培训律师培训律师v青岛城乡建设法律调解委员会青岛城乡建设法律调解委员会 法律参谋法律参谋v青岛建设调解中心青岛建设调解中心 法律参谋法律参谋v青岛市建筑装饰协会青岛市建筑装饰协会 法律参谋法律参谋v :v地点:青岛市太清路地点:青岛市太清路3030号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号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驻地心驻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 > 商业计划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