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法-课件

上传人:仙*** 文档编号:241520215 上传时间:2024-07-01 格式:PPT 页数:32 大小:1.27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母婴保健法-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母婴保健法-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母婴保健法-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 1ppt课件一、概述一、概述u母婴保健法定义:母婴保健法定义:是调整保障母亲和是调整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出生人口素质活动中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和。u背景:背景:(1)儿童优先,母亲安全已成为国际社)儿童优先,母亲安全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会的共识;(2)目前我国劣生的现象依然很严重)目前我国劣生的现象依然很严重 2ppt课件u我国出生缺陷监测资料表明,出生缺陷我国出生缺陷监测资料表明,出生缺陷已逐渐成为发展中国家婴儿和儿童死亡的已逐渐成为发展中国家婴儿和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我国是世界上出生缺陷高发国主要原因。我国是世界上出生缺陷高发国家之一,被称为出生缺陷的家之一,被称为出生缺陷的“珠穆朗玛峰珠穆朗玛峰”u我国每年约有我国每年约有80万至万至120万出生缺陷儿万出生缺陷儿出生,占全国出生总人口的出生,占全国出生总人口的4%至至6%,将,将近全球每年出生缺陷儿总量的近全球每年出生缺陷儿总量的20%。其中,。其中,约有约有10万例为神经管畸形。万例为神经管畸形。3ppt课件地中海贫血患者地中海贫血患者广东省每年新增4000多名重症地中海贫血儿4ppt课件5ppt课件腭腭 裂裂6ppt课件连体畸形连体畸形7ppt课件美人鱼综合症美人鱼综合症8ppt课件 无无 脑脑 儿儿9ppt课件开放性脊柱裂开放性脊柱裂越越南南的的橙橙剂剂孩孩子子10ppt课件l 母婴保健法的法制建设母婴保健法的法制建设u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公布,自 1995年6月 1日起施行;u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2001年由国务院公布。11ppt课件l法律规定法律规定u目的目的: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生人口素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u调整对象:调整对象:从事母婴保健服务活动的机构从事母婴保健服务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母婴保健服务的对象和当事人。及其人员,母婴保健服务的对象和当事人。u工作方针工作方针:国家实行以:国家实行以保健保健为中心,为中心,保健保健和临床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相结合,面向群体群体,面向,面向基层基层和和预预防为主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的工作方针。12ppt课件二、婚前保健和孕产期保健二、婚前保健和孕产期保健l 婚前保健婚前保健1、保健内容:、保健内容: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遗传病知识的教育;婚前卫生咨询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 题题提供医学意见;提供医学意见;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 患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进行医学检查。13ppt课件2、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检查范围:检查范围:(1)严重遗传性疾病:先天形成,不)严重遗传性疾病:先天形成,不宜生育;宜生育;(2)指定传染病:艾滋病、淋病、梅)指定传染病: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等;毒、麻风病等等;(3)有关精神病)有关精神病14ppt课件u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15ppt课件对患对患指定传染病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在传染期内;者患者患有关精神有关精神病病在发病期内在发病期内;患医学上认为患医学上认为 不宜生育的不宜生育的严重严重遗传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医师应当提出医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学意见暂缓暂缓结婚结婚医师应当向男女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提出医学意见 长效避孕、结长效避孕、结扎扎16ppt课件l孕产期保健孕产期保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第三章(第三章 第第14条规定)条规定)什么是孕产期保健服务?什么是孕产期保健服务?是指医疗保健机构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是指医疗保健机构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的母婴保健指导、孕妇、产妇保健、提供的母婴保健指导、孕妇、产妇保健、胎儿保健、新生儿保健等孕产期的保健胎儿保健、新生儿保健等孕产期的保健服务。(服务。(怀孕开始至产后42天)17ppt课件1、孕产期保健服务内容、孕产期保健服务内容:母婴保健指导母婴保健指导 孕妇、产妇保健孕妇、产妇保健 胎儿保健胎儿保健 新生儿保健新生儿保健18ppt课件2、产前检查诊断:、产前检查诊断:对患严重疾病或者接触致畸物质,妊对患严重疾病或者接触致畸物质,妊娠可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娠可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影响孕妇健康和胎儿正常发育的,应影响孕妇健康和胎儿正常发育的,应当对孕妇当对孕妇予以医学指导。予以医学指导。医师发现或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医师发现或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孕妇进行产前诊断。19ppt课件l 诊断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说诊断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说明情况,提出终止妊娠的意见:明情况,提出终止妊娠的意见: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胎儿有严重缺陷的;胎儿有严重缺陷的;孕妇患有严重疾病和严重遗传性疾病,孕妇患有严重疾病和严重遗传性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的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的20ppt课件3、婴幼儿保健、婴幼儿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幼儿体格检查、预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幼儿体格检查、预防接种、多发病和常发病的防治、心理防接种、多发病和常发病的防治、心理行为指导、眼保健和牙保健等行为指导、眼保健和牙保健等21ppt课件l医学技术鉴定医学技术鉴定鉴定范围鉴定范围: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方面的结果有疑义,均可申请技术产前诊断方面的结果有疑义,均可申请技术鉴定。鉴定。鉴定组织鉴定组织: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分为省、市、县三级。分为省、市、县三级。鉴定的人员鉴定的人员:具有较丰富临床经验和相关学:具有较丰富临床经验和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良好医德医风人员组成科理论知识及良好医德医风人员组成22ppt课件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本法规定,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本法规定,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性别鉴定。因医学目的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因医学目的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依法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依法进行。进行。23ppt课件三、医疗保健机构的法律规定三、医疗保健机构的法律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医疗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是指依法开展母婴保健业务的各级保健机构是指依法开展母婴保健业务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以及其它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妇幼保健机构以及其它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务的机构(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登记注,并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册的医疗机构)。24ppt课件 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取得门许可,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经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取得母婴保健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术服务执业许可证。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审批,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25ppt课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年。有效期满后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机关重新审核认可。的,由原发证机关重新审核认可。26ppt课件母婴保健工作人员母婴保健工作人员 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经考核由省、自治区、:经考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合格证书 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政部门负责 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经:经考核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考核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颁发颁发母婴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27ppt课件家庭接生家庭接生:经考核取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颁:经考核取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发的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家庭接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有效期为有效期为3年年28ppt课件四、母婴保健工作管理的法律规定四、母婴保健工作管理的法律规定(一)政府领导母婴保健工作(一)政府领导母婴保健工作(二)母婴保健工作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二)母婴保健工作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母婴保健监督员母婴保健监督员 29ppt课件五、法律责任五、法律责任行政责任:行政责任:1、未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的、未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的2、取得相应合格证书而违反规定的、取得相应合格证书而违反规定的民事责任: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民事责任: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刑事责任:刑法刑事责任:刑法30ppt课件案例案例视频视频:天津蓟县突发新生儿死亡事件天津蓟县突发新生儿死亡事件31ppt课件謝謝謝謝欣欣賞賞32ppt课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施工组织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