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阻率剖面法技术规程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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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阻率剖面法技术规程电阻率剖面法技术规程电阻率剖面法技术规程1.主题内容与适应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电阻率剖面法(简称电剖面法,下同)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技术规则。1.2本标准适用于能源、金属、非金属矿产地质找矿中的电剖面法工作,其中的技术规则也适用于水文、工程、环境、灾害地质测量中的电剖面法工作。1.主题内容与适应范围3总则3.1电剖面法定义。3.2电剖面法基本装置形式。3总则3.2.1.2复合对称四极装置a.装置符号AAMNBBb装置示意图c.装置系数K计算公式3.2.1.2复合对称四极装置3.2.3.2双侧偶极剖面装置a.装置符号ABMNABb.装置示意图c.装置系数K计算公式当AB=MN=AB=aBM=NA=na时3.2.3.2双侧偶极剖面装置3.2.3.3赤道偶极剖面装置a.装置符号b.装置示意图c.装置系数K计算公式当AB=MN=aAM=BN=na时3.2.3.3赤道偶极剖面装置3.3电剖面法的应用条件3.3.1勘查对象与周围地质体之间存在较明显的电阻率差异。3.3.2勘查对象的电测异常能从干扰背景中分辨出来。3.3电剖面法的应用条件3.4不宜开展电剖面法工作的地区3.4.1地形切割剧烈、悬崖峭壁、河网发育以及通行困难的地区。3.4.2低阻覆盖厚度大,形成电屏蔽层而难以保证获取可靠观测信号的地区。3.4.3接地电阻过大,又难于采取措施改善接地条件的地区。3.4.4因有强大的工业游散电流而使观测困难,难以保证观测质量的地区。电阻率剖面法技术规程课件4工作设计4.1工作任务4.1.1电剖面法的具体地质任务应由任务书明确规定,任务书的内容应包括:a.项 目名称、工作地区、范围及比例尺;b.工 作 目的、勘查对象;c.实 物工作量及技术经济指标;d.要 求提交的成果资料及时间。4工作设计4.1.2根据任务书的要求编制设计书。设计书的编制要在全面收集和分析测区的地质、地球物理、测绘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其内容应包括:a.任务及目的要求;b.地质、地球物理特征;c.工作方法与技术;d.拟 提交的成果资料;e.技术经济指标与生产管理;f.设计附图。4.1.2根据任务书的要求编制设计书。设计书的编制要在全面4.2资料收集编写工作设计前应收集下列资料:a.工作地区的人文、气象、交通运输资料;b.工作地区的地形、地貌、水系发育、土壤、植被情况;c.工作地区与工作任务有关的测绘资料;d.工作地区与工作任务有关的地质资料;e.工作地区与工作任务有关的水文地质资料;f.工作地区以往的物探资料,重点收集与工作任务有关的电性资料及经前人实践肯定为有效的方法技术资料。4.2资料收集4.3方法有效性分析及试验4.3.1在电剖面法工作设计过程中,可依据下列资料,对方法的有效性进行分析:a.邻区或其他条件类似地区的实际工作成果;b.正演运算或模拟实验结果;c.野外现场踏勘试验结果;d.以往的经验勘查模式。4.3方法有效性分析及试验4.3.4开工初期安排必要的技术试验剖面,以解决最佳技术方案问题。技术试验剖面有如下要求:a.技术试验剖面应选在地质情况比较清楚、地质断面相对比较简单的地段,同时应尽可能考虑通过天然露头和探矿工程;b.应具有不同地电特征、不同地形和不同接地条件的地段,使技术试验剖面不乏代表性,且便于资料对比;c.试验时宜采用多种装置形式和多种电极距。4.3.4开工初期安排必要的技术试验剖面,以解决最佳技术方4.4工作精度4.4.1电剖面法异常强度的估计方法如下:a.曲线具有极值的类型,异常值Y表示为:式中为正常背景值。b.曲线是阶梯状的类型,异常值Y表示为:式中与分别为阶梯两侧的视电阻率值。4.4工作精度4.4.2设计电剖面法的总精度,应依据以下几个方面:a.根据地质勘查的目的任务,应能够探测与分辨最小勘查对象产生的最弱异常的原则,一般来说,设计总精度的绝对值应小于任何有意义的异常的三分之一。b.根据测区非勘查对象所引起的干扰水平,设计总精度应小于干扰水平的二分之一。c.根据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设计总精度不应超过现有仪器设备所能达到的精度。4.4.2设计电剖面法的总精度,应依据以下几个方面:4.4.3电剖面法工作总精度以均方相对误差衡量,其分级以及各影响因素引起的误差分配值列于表1:无位误差:U、I的观测误差和“其他”,误差的合成。“其他”误差:包括布极不准、电极极差变化、自然电位变化、仪器零点漂移等引起的误差和因湿度变化导致表层电阻率变化引起的误差。有位误差:装置误差和无位误差的合成。4.4.3电剖面法工作总精度以均方相对误差衡量,4.5.1测区范围(或剖面长度)a.测区范围应包括整个被勘查对象可能赋存的地段,并应向外扩延至能使所反映的异常有足够的背景场相衬托。b.追索性工作的测区范围应包括全部或部分已知地质体;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扩大测区范围时,测区边缘应重复部分测线或测点。c.在其他物化探成果基 础上布置更大比例尺工作时,应充 分利用已知资料来考虑测区的实际范围,并应尽可能包括与勘查对象有关的岩(矿)露头和探矿工程。d.确定测区还要考虑地形、地貌,并应兼顾施工方便,力求资料完整和测区边界大体规则。4.5.1测区范围(或剖面长度)4.5.2测线方向设计电剖面法的测线方向应符合下列原则:a.测线应尽量垂直于勘查对象的走向,并尽可能避免或减小地形影响和其他千扰因素的影响;b.测线方向应与工区中的地质勘探线、典型地质剖面方向一致。4.5.2测线方向4.5.3测网密度4.5.3.1电剖面法的测网密度应根据勘查目的、工作性质、勘查对象规模与空间位置以及所采用的装置形式等因素确定。一般可按表2的规定布置。4.5.3.2当测线上反映单个异常的测点数达不到表2的规定要求时,必须保证3条剖面在相应位置有异常反映。4.5.3测网密度4.5.3.2当测线上反映单个异常的测4.6测地精度与测网联测4.6.1电剖面法的测地工作精度要求分列于表 3。4.6测地精度与测网联测4.7电极距的选择4.7.1选择对称四极或复合对称四极装置的电极距,应符合下列原则:a.供电电极距AB至少应为勘查对象顶部埋深的4-6倍;测量电极距MN应不大于勘查对象的顶部埋深,且不得超过AB;b.在复合对称四极装置中,AB宜选为勘查对象顶部埋深的6-10倍,A1B1宜选为勘查对象顶剖埋深的2-4倍。4.7电极距的选择4.7.2选择联合剖面装置的电极距时,应满足下列要求:a.在普查良导性脉状地质体时,应使AO大致等于最小勘查对象的走向长度与其下延深度之和的半值;当欲分辨相邻地质体时,应使 AO不大于相邻地质体间距的二分之一;在进行地质填图或追索异常时,一般要求 AO至少应为被 勘 查 地 质 体 顶 部埋深的3倍;MN应为()AO;b.当 勘查对象的规模与埋深不清楚或变化范围较大时,应尽可能设计多种电极距进行观测,其极距变化比值以不大于2为宜;c“无穷远”电极一般应垂直测线方向布设,要求它与最近测线的距离为AO的5-10倍。当需要斜交测线方向布设无穷远极时,它与最近测线的距离应超过AO的10倍。4.7.2选择联合剖面装置的电极距时,应满足下列要求:4.7.3选择偶极剖面装置的电极距,应使00大致等于解决同一地质问题的联合剖面装置中AO的长度;供电偶极子AB和测量偶极子 MN的长度应相同且应远小于004.7.4设计中间梯度装置的电极距,应满足下列要求:a.应使AB与MN适合于关系式 当勘查对象与围岩电阻率之比达10倍时,MN应不超过勘查对象厚度的1-2倍;当电阻率比达50倍时,MN允许增至勘查对象厚度的5倍;b.观测段应选在供电电极中部()处;c.旁侧剖面至主剖面的最大距离应不大于 AB;d.当移动装置时,在相邻装置的接合部位应有2-3个重复观测点;e.供电电极距AB的选定,可根据覆盖层厚度及其地电性质,并结合电源功率和施工方便等因素设计,应能达到所期望的有效探测深度,并反映出勘查对象的明显异常。4.7.3选择偶极剖面装置的电极距,应使00大致等于解4.8参数测定与物理和数定模拟实验4.8参数测定与物理和数定模拟实验5.1常用的直流电法仪器的技术指标应满足表4的规定.5.1常用的直流电法仪器的技术指标应满足表4的规定.5.2装备的技术指标5.2.1控制面板。5.2.2电源5.2装备的技术指标5.2.2.2镉镍密封碱性蓄电池组5.2.2.3用交流发电机做电 源,必须配置相应的调压,整流与平衡负载设备,按所要求电压供电时,供电电流应足够稳定,在5min内其值变化不应超过3%;发电机外壳对地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其他技术性能应符合出厂说明书。5.2.2.2镉镍密封碱性蓄电池组5.3.3导线5.3.3.1供电和测量导线应根据施工要求选用拉力强、电阻小、绝缘高的耐磨导线。5.3.3.2导线绝缘电阻可采用浸水法测定,当供电电压为 500V时,测量导线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M/km;供电导线应不小于 2M/km。5.3.3.3供电导线耐压应达到 1000V/5A;供电和测量导线断力应达到 500N。5.3.3.4供电导线的电 阻值每公里应小于17。5.3.3导线5.3.4电极5.3.4.1供电电极要坚固耐用,导电性能良好,宜采用金属棒状电极,一般长为 60cm-100cm,直径为1.6cm-2.2cm为宜。在接地电阻大或需大供电电流工作的地区,宜用铝箔电极。水上施工时,常用铅电极。5.3.4.2测量电极宜采用铜、高炭钢或不极化电极,要求电化学性能稳定,极差变化小。使用不极化电极时极差变化应小于0.01mV/5min。5.3.4电极 6 野外工作野外工作6.1准备工作6.1.1技术准备6.1.2仪器设备的准备6野外工作6.1.2.3使用两台(包括备用)以上仪器在同一地区施工,必须对仪器作一致性校验,其均方相对误差值不大于设计无位均方相对误差的二分之一,其计算公式为:式中:-某次观测值与该点各观测值平均数的相对误差,i=1,2,3,,i;n-观测点数;m-总观测次数,等于各观测点上全部观测次数之和。电阻率剖面法技术规程课件6.1.2.4开工前,作业组长还应交待如下事项:a.按岗位职责,明确分工;b.测网及测线、测点编号,工作量分配,装置形式,极距及电极排列方向,电 极的种类与数量,接地技术措施,收放线方法,通讯联络方法等。6.2野外作业技术6.2.1测站布置6.2.1.1野外测站应尽量布设在观测地段的中心,并远离输电线和变压器,还应兼顾供电站的布设。测站和供电站还应采取必要的防潮、防雨和防曝晒措施。6.1.2.4开工前,作业组长还应交待如下事项:6.2.2导线敷设6.2.2.1导线都必须分别性质固定在不同的绝缘物体上,不得将未固定的导线直接接入仪器或拴在仪器脚架上。导线头应予以标记,各种连接线宜分别采用不同颜色的导线并做到专线专用。电阻率剖面法技术规程课件6.2.2.2为减小感应和漏电对观测的影响,导线的敷设应遵守下列原则:a.供电导线和测量导线不允许互相交错,并使它们保持一定距离。供电导线至少应离测量电极2m;b.测量导线应避免悬空架设,因客观原因必须架空时,M和 N测量导线可使用同一条双股绝缘胶合线。并应将导线拉紧,无法架空而只能漫水而过的导线,应事先向测站报告,并进行漏电检查;c.测量导线应尽可能远离高压输电线和电话线。当必须通过时,应使该段导线与其垂直;d.由多段连接而成的导线,应确保其接头牢固和外皮绝缘良好。6.2.2.2为减小感应和漏电对观测的影响,导线的敷设应遵守6.2.2.3导线通过铁路、公路、河道或村庄时,应采取架空,埋土或从道轨下通过等临时性措施。6.2.2.4在导线收放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导线有无破损和扭结,破损处应包扎绝缘;扭结处要放松理顺。此外,还应尽量不使导线承受过大的拉力,手感力量突然增大时,切勿硬拉,应及时查明原因。6.2.2.3导线通过铁路、公路、河道或村庄时,6.2.3电极接地应遵守下列原则6.2.3.1电极应靠近预定接地点标志布设,并应与土层密实接触。6.2.3.2单根电极因客观条件限制只能偏离接地点某一侧时,其垂直于测线方向的位移应小于AO的1/40,沿测线方向的位移应小于AO的1/100。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按一定精度测出其移动距离,并予以记录,同时重新计算K值。6.2.3.3电极入土深度一般应小于AB的1/20,当AB很小时,也不应超过AB的1/10。6.2.3.4当单根(供电)电极接地不能满足作业要求时,应采用多根电极的并联组,该电极组通常应垂直测线排列通常应垂直测线排列,只有当受客观条件限制时,才可以绕接地点环形分布或沿测线排列。电极组任意两电极间距离应大于2倍电极入土深度。6.2.3电极接地应遵守下列原则6.2.3.5并联电极组中单根电极与预定接地点之间的最大距离d应满足:a.当电极组垂直测线排列时,d应不大于AO的1/10,且电极组在接地点两侧应对称分布;b.当电极组沿测线排列时,d应不大于AO的1/20;c.当电极组环形排列时,d(半径)不应大于AO的1/20。6.2.3.5并联电极组中单根电极与预定接地点之间的最大距离6.2.3.6如采用多根电极的并联组仍不能满足作业 要求时,应在接地点 处浇灌盐水或堆放良导电物质或改用铝箔电极,但堆放的良导电物质铝箔电极的直径不得大于AO的1/10。6.2.37当测区水系比较发育或地表腐植层极不均匀时,测量电极应使用不极化电极。6.2.3.8水上电剖面法布极应遵守下列原则:a.水面布极:在岸边用经纬仪确定电极位置,把电极插入水中;b.水底布极时,为确定接地点位置,把电极放入水底,对每个接地点进行充电,先顺测线方向找出电位梯度零点,然后再通过此点找出垂直测线方向的电位梯度零点,在岸边用经纬仪定位,逐步加以修正 确定接地点位置。6.2.3.9在冰上或表层土壤冻结地区进行电剖面法时 要在接地点处打孔使电极能插入水中或不冻土中。6.2.3.6如采用多根电极的并联组仍不能满足作业要求时6.2.4漏电检查6.2.4.1野外施工中,漏电检查应遵守下列原则:a.一个独立测区在观测之前和结束之后,均应对仪器和导线的绝缘性能进行系统的检查;b.在一个野外工作日的始末,测线的转移,中间梯度法改变排列,无穷远极布设后或变换极距的情况下,都应对供电系统和测量系统分别进行漏电检查;c.在雨季或在水系发育,天气潮湿地区作业时,每隔5-10个测点进行一次漏电检查,受条件限制,导线被迫浸水作业时,应进行漏电检查;d.在干燥季节施工或在干旱的草原,戈壁沙漠地区作业时,例行漏电检查可仅在每个工作日的观测始末进行。6.2.4漏电检查6.2.4.2仪器及控制面板的漏电检查和处理在干旱地区施工时,应每月检查一次;在潮湿地区施工时,每日施工始末均要检查。当绝缘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做干燥处理,直到达到要求方可施工。6.2.4.3导线的漏电检查供电导线的漏电检查一般可轮流断开供电电极,测量漏电电流;测量导线的漏电检查,一般可在测站设一电极,分别与M线和N线串接成供电回路,同时断开M极或N极接地测其漏电电流。如有漏电,应立即予以排除。6.2.4.2仪器及控制面板的漏电检查和处理6.2.4.5当漏电超限时,应查明原因,改善绝缘性能,并沿测线逐点返回进行重复观测,直至有三个点的观测结果符合自检观测的要求时,才可认为漏电影响已经排除。6.2.4.6测量导线不允许漏电。6.2.4.7漏电现象和漏电检查及处理结果应记录在记录本上,作为资料检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6.2.4.5当漏电超限时,应查明原因,改善绝缘性能,并6.2.5模拟仪器基本观测的技术要求。6.2.5模拟仪器基本观测的技术要求6.2.6数字仪器基本观测的技术要求6.2.6.1在新区生产前应进行供电时间、采样延迟时间、采样间隔时间和迭加次数选择试验,以获得形成稳定电场条件下的可靠观测值。在保证观测数据可靠的条件下,尽量用较小的供电时间。6.2.6.2试验点应较均匀的分布在测区内不同地电条件的地段上。全测区应使用统一的时间参数。6.2.6.3观测时应粗略估计输入信号的强度,由大到小依次选择测程。观测的最小电位差一般不应小于0.1mV,最小电流一般不小于0.1mA。6.2.6数字仪器基本观测的技术要求6.2.7重复观测和自检观测6.2.7.1在野外观测现场,当来自仪器外部原因造成观测困难时,应根据干扰的各种表现特征来判断干扰的原因,并拟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当外部干扰对观测影响不严重时,可适当增加重复观测的次数;当严重影响观测而又无法避免时,应停止野外作业。6.2.7.2应进行重复观测的测线段或测点:a.单次观测难以保证精度;b.视电阻率曲线的突变点;c.与相临测线对比显得无规律的测线段。6.2.7重复观测和自检观测6.2.7.3重复观测应符合下列要求:a.在参加统计的一组观测中,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相对于二者的算术平均值应不超过m。判别式为:式中:n-参加平均的值个数(即一组重复观测数据的个数与被舍去的观测数据的个数之差);m-设计的无位均方相对误差。6.2.7.3重复观测应符合下列要求:b.在一组重复观测数据中,误差过大的观测数据可以舍弃,但必须少于总观测次数的三分之一。c.重复观测应改变电流(改变量不限),但应不改变接地位置。d.重复观测数据中有效数据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测点最终的基本观测数据。一组重复观测数据中的有效值和舍弃值都应在相应备注栏中注记。b.在一组重复观测数据中,误差过大的观测数据可以舍弃,但必6.2.7.4对原始观测结果质量有疑义的地段,操作者需进行自检观测。自检观测应以曲线特征点,畸变段以及位于典型地电断面地段的测线为主要对象;但也应对于正常背景地段做浮量的检查,检查工作量不做具体限制可视具体情况而定。进行自检观测时,需将测量电极重新布设或者改变供电电极接地状况,即改变原始观测时的工作条件。自检观测若需要重复观测时,也应按6.2.7.3的有关规定执行。自检观测应较原始观测条件更为严格,当分析与查明原始观测数据确实有误的原因之后,可以用自检观测数据代替原始观测数据。检查完毕,应计算原始观测数据与检查观测数据之间的相对误差其公式为:6.2.7.4对原始观测结果质量有疑义的地段,操作者需进行式中:与分别为原始观测与检查观测的视电阻率值;一般应小于 。m为设计的无位均方相对误差。自检观测与原始观测数据计算与统计的相对误差不作为衡量测区观测质量的一项指标,但可以做为分析工作质量情况的一种参考。6.2.7.5对工作过程中已发现的异常和曲线畸变段,应及时进行实地考察,对所发现的地质现象,特别是干扰地质体,应估计其干扰水平与实际影响程度,并进一步拟定处理方案。式中:与分别为原始观测与检查观测的视6.2.7.6野外工作中,遇下列情形应增加工作量:a.有意义的异常未追索完毕;b.需要掌握细节的有意义异常,需要定出异常曲线特征点位置的异常,例如,要确定联合剖面正交点位置,可加密测点观测或者变换电极距观测。6.2.7.6野外工作中,遇下列情形应增加工作量:6.2.8数据记录与野外草图6.2.8数据记录与野外草图6.3观测结果的质量评价6.3.1系统检查观测的原则:6.3.1.1系统检查观测应考虑在不同时间过程中的基本观测,由分队技术负责人随机抽取部分测点,测段或整条测线,并应大体均匀分布受检区。6.3.1.2系统检查观测可使用参加过基本观测的同一台仪器,但应尽量避免检查当日观测的测线、测点。观测者应由分队技术负责人或由他指派专人充任。6.3.1.3系统检查观测可以带出基本观测记录和野外草图;但在未取得系统检查观测数据之前,不允许参看基本观测结果。6.3.1.4系统检查工作量一般应为测区总工作量的3%-5%。该比例数不能肯定结论时允许增加检查工作量,但增加至20%时,仍然证明观测质量不合要求时,则相应受检范围内的基本观测工作量应予报废。6.3观测结果的质量评价6.3.1系统检查观测的原则:6.3.2系统检查观测结果的统计、计算:6.3.2.1系统检查观测结果应列专门的统计表,必要时应绘制质量检查对比曲线和误差分布曲线。6.3.2.2系统检查观测结果应按下式计算均方相对误差,并应满足设计的要求:式中:-第i点原始观测数据;-第i点系统检查观测数据;-第i点与的平均值;n-参加统计计算的测点数。6.3.2系统检查观测结果的统计、计算:6.3.3测区面积大,各地段的观测技术条件相差又较大时,应分区、段评价质量。测区或地段的野外观测质量,除应以系统检查观测的统计结果作为主要依据之外,还应结合仪器性能,观测方法技术的具体实施,异常与畸变的现场处理,自检观测的统计结果等综合分析。电阻率剖面法技术规程课件6.4技术保安6.4.1野外安全用电事项:6.4.1.1野外作业人员应具备安全用电和触电急救的一般常识。当工作电压超过500V时,供电作业人员应使用绝缘防护用品;“无穷远”供电极附近应设明显警告标志或委派专人看守。6.4.1.2收线、放线、转移供电电极位置和处理供电线路故障时,严禁供电。6.4.1.3进行漏电检查时,作业人员不得触及导线的裸露处和电极。6.4.1.4在使用高电压做工作电源的测区,应向当地居民宣讲有关防止触电的注意事项。严禁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接近电源、测站及供电极。6.4技术保安6.4.1野外安全用电事项:6.4.2雷雨时不得进行野外作业。6.4.3在山区高压输电线下作业时,严禁抛抖导线。6.5岩(矿)石电阻率测定6.5.1电阻率参数测定点(或标本采集点)应均匀分布在测区中不同岩(矿)石的天然或人工露头(浅井、探槽、矿坑、钻孔)上。对不同结构构造、矿化程度、蚀变的岩(矿)石,还应分类测定和统计。6.4.2雷雨时不得进行野外作业。7资料验收和图件编绘7.1原始资料及其检查处理7.1.1电剖面法的原始资料包括:A各种装置形式、工种或工序的原始数据记录本或表格或存贮的磁盘、磁带;b.资料整理和解释推断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图表;c.成果报告底稿、成果图件底图与透明图。7资料验收和图件编绘7.1原始资料及其检查处理7.1.2原始记录的检查7.1.2.1一个野外工作日结束,操作员和记录员应逐页审查观测记录后,签名交室内组。室内组应对野外记录数据及计算结果进行百分之百的检查复核。并签名以示负责。这种复核检查应逐日进行,并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7.1.2原始记录的检查7.1.2.2原始观测记录本的检查内容应包括:a.野外作业中使用各种仪器设备的性能和各项技术指标是否达到本规程和设计书的规定要求,漏电检查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b.观测曲线是否完整,出现的异常和畸变现象是否进行了必要的重复观测和自检观测.观测结果是否达到本规程和设计书的要求;c.数据的计算是否达到本规程和设计书的要求,系统检查观测结果是否达到设计精度;d.记录本中各栏是否填写完整,数据记录是否符合本规程的要求。7.1.2.2原始观测记录本的检查内容应包括:7.1.3原始资料的检查,必须贯彻于生产技术过程的始终,每份原始资料都必须及时进行百分之百的复核。7.1.4原始资料的验收。7.1.4.1凡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的原始资料,予以验收。7.1.4.2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的资料,应布置自检观测进行补救,证明质量可靠后予以验收。7.1.3原始资料的检查,必须贯彻于生产技术过程的始终,每7.1.4.3下列情况的原始观测记录应予作废:a.采用不合本标准技术要求的仪器设备所取得的全部观测结果;观测过程中某些主要方法找术指标未达到本标准要求而严重影响质量的观测结果;b.测线上相邻点距或电极距不能保证精度时取得的观测结果;c.系统检查观测工作量增大至20%时仍不能达到设计要求的观测结果;d.不能辨认的观测数据,被橡皮擦改过的观测数据,记录欠完整无法被利用的观测数据、伪造的观测数据。7.1.4.3下列情况的原始观测记录应予作废:7.2原始资料的编录7.2.1具有长期使用价值的原始资料应予及时详细编录、分类归档、妥善保存.7.2.2电剖面法野外记录本或磁带、磁盘的编录。7.2.2.1不再用来记录新观测数据的野外记录本或磁带、磁盘,应由室内组按照工作的先后次序统一编制目录。7.2.2.2在编制目录的基础上,可进一步编制索引。以便查询。同一项目工作的索引,应以测区、方法、比例尺等进行分类,并按测线号顺序登记。7.2原始资料的编录7.2.2.3同一项目工作的全部野外观测记录本或磁带、磁盘,应分测区、比例尺、方法装置进行统一编号。统一编号由总编号与分编号组成,一般可取下列格式:总编号 地区一工作年度一总顺序号 分编号 测区一工作方法一比例尺一分顺序号。具体编定时,各项内容应缩写。7.2.2.3同一项目工作的全部野外观测记录本或磁带、磁盘7.3图件编绘7.3.1一般要求。7.3.1.1正式图件的编绘必须在观测数据计算质量经过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基础上进行。7.3.1.2图件编绘的内容要能集中、全面、形象的反映工作成果。7.3.1.3每张图都必须有明确的目的,需要而且能够综合在一张图上的内容,不应分别绘在两张图上,但要保持图面的清楚醒目。7.3.1.4图件编绘的具体要求、绘制方法和程序,应遵照DZ/T0069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7.3图件编绘7.3.2电剖面法成果图:7.3.2.1实际材料图 实际材料图的内容应包括测区的地理位置,测网和工作比例尺,三角点(或物控点)及其与基线联测关系,各种固定标志埋设位置及异常查证工程位置,剖面及其编号,方法或装置代号,重要的电性标本或地质标本采集点位置及编号,经系统检查观测的测线或测线段。实际材料图的绘图比例尺应与工作比例尺相同。7.3.2电剖面法成果图:7.3.2.2视电阻率参数剖面图 视电阻率参数剖面图的内容一般包括:a.地形线、地质剖面和探矿工程;b.各 种装置、极距的电剖面成果资料;c.其他物化探成果;d.解释推断成果,建议的异常查证工程位置.选择电参 数剖面图的绘图比例尺,宜使基本点距在该比例尺剖面图上为2-10mm,地形线的高程比例尺亦应服从这个原则;只有在特殊目的时、高程比例尺才允许放大。7.3.2.2视电阻率参数剖面图7.3.2.3剖面平面图 确定剖面平面图的比例尺。应按下述原则:a.剖面平面图的比例尺宜等于工作比例尺,有特殊需要时可以变换比例尺成图,但必须使基本点距在该比例尺剖面平面图中为2-10mm,线距为10-40mm;b.选择 的视电阻率参数比例尺应能较好反映出有意义异常细节,选择原则同7.3.2.2;c.同一测区的视电阻率参数比例尺应采用同一种比例尺绘图。7.3.2.3剖面平面图7.3.2.4等值线平面图 视电阻率参数的等值线应取等差或等比间距,要求其最小等值线间距应为实达观测精度的3倍;同一地区中相同方法或装置的等值线间距应一致。勾等值线的平面图,宜用同比例尺简化地质图作为底图。7.3.2.5综合平面图 综合平面图的内容应包括各种物化探的成果和简化的地质图。7.3.2.4等值线平面图7.3.2.6推断成果图:推断成果图内容应包括各种物、化探推断成果和地质资料,图中必须标出所承担的地质任务的成果,并将电性成果解释成地质成果标出。电阻率剖面法技术规程课件 8 成果提交成果提交8.1电剖面法工作任务完成以后,应向上级资料管理部门提交经验收合格的全部原始资料。8.2提交经审查批准的成果报告。8.2.1成果报告正文。8成果提交8.2.2成果报告附图。a.交通位置图;b.实际材料图;c.工作成果图;d.电阻率参数平面图;e.地质一电阻率参数综合剖面图;f.测量定点、定线测网展开图。8.2.3成果报告附件a.测线、测点坐标成果表;b.电法解释成果表。8.2.2成果报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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