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业个人所得税相关税收政策讲解课件

上传人:无*** 文档编号:241323233 上传时间:2024-06-18 格式:PPTX 页数:42 大小:248.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律师行业个人所得税相关税收政策讲解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42页
律师行业个人所得税相关税收政策讲解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42页
律师行业个人所得税相关税收政策讲解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4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律师行业个人所得税律师行业个人所得税相关税收政策讲解相关税收政策讲解律师行业个人所得税相关税收政策讲解1文件依据文件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743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1162号文件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2第一部分第一部分“生产经营所得生产经营所得”第一部分3生产经营所得政策讲解生产经营所得政策讲解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指:(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登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登记成立的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三三)依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登记成立的合伙制登记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四)经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批准成立的负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其他个人独资,个人合伙性质的机构或组织。生产经营所得政策讲解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指:(一)4纳税人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人 1、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 2、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务人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人5适用项目及税率适用项目及税率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项目及税率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6收入总额收入总额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收入总额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7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p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应纳税所得额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8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的原则合伙企业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的原则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2、合伙协议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3、协商不成,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4、取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的原则9税前扣除税前扣除费用扣除标准费用扣除标准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 2011年9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3500元/月。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税前扣除费用扣除标准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10税前扣除税前扣除工资费用工资费用工资费用的扣除工资费用的扣除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税前扣除工资费用工资费用的扣除11税前扣除税前扣除三费三费三费的扣除三费的扣除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税前扣除三费三费的扣除12税前扣除税前扣除福利费福利费关于福利费的问题关于福利费的问题答:企业的福利费列支的范围,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执行。税前扣除福利费关于福利费的问题13税前扣除税前扣除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税前扣除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14税前扣除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业务招待费的扣除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15税前扣除税前扣除借款利息支出借款利息支出借款利息支出的扣除借款利息支出的扣除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借款利息支出,未超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税前扣除借款利息支出借款利息支出的扣除16税前扣除税前扣除保险费用保险费用保险费用的扣除保险费用的扣除 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财产保险,运输保险以及从业人员的养老,医疗及其他保险费用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扣除。税前扣除保险费用保险费用的扣除17税前扣除税前扣除税金税金税金的扣除税金的扣除 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准予扣除。税前扣除税金税金的扣除18税前扣除税前扣除不得扣除的支出不得扣除的支出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资本性支出,包括: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二)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罚款;(三)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四)各种赞助支出;(五)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六)分配给投资者的股利;(七)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八)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支出;(九)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其他支出。税前扣除不得扣除的支出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资本性支出19税前扣除税前扣除混用资产的折旧费用混用资产的折旧费用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税前扣除混用资产的折旧费用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20税前扣除税前扣除混用费用混用费用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税前扣除混用费用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21税前扣除税前扣除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弥补亏损 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税前扣除弥补亏损弥补亏损22征收管理的规定征收管理的规定纳税地点纳税地点纳税地点纳税地点 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征收管理的规定纳税地点纳税地点23征收管理的规定征收管理的规定纳税时间纳税时间纳税时间纳税时间 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征收管理的规定纳税时间纳税时间24征收管理的规定征收管理的规定清算所得清算所得清算所得清算所得 企业进行清算时,投资者应当在注销工商登记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结清有关税务事宜.企业的清算所得应当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由投资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的公允价值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以前年度留存的利润后,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征收管理的规定清算所得清算所得25征收管理的规定征收管理的规定申报表申报表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表 投资者在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查帐征收的纳税人申报),并附送会计报表。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投资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查帐征收的纳税人申报),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征收管理的规定申报表纳税申报表26征收管理的规定征收管理的规定备案表备案表备案表备案表1、投资者个人资产无偿用于生产经营明细表2、个人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3、个人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申报表征收管理的规定备案表备案表27征收管理的规定征收管理的规定审批表审批表审批表审批表财产损失1、()年度企业财产损失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申请表2、()年度企业财产损失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申请情况明细表征收管理的规定审批表审批表28第二部分第二部分“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第二部分29“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政策讲解政策讲解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雇员(包括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但不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下同),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律师事务所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所得”政策讲解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雇员(包括律师及行政30“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政策讲解政策讲解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分成,律师事务所不负担律师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资料费、通讯费及聘请人员等费用),律师当月的分成收入按30%扣除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后,余额与律师事务所发的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政策讲解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31“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政策讲解政策讲解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取得分成收入的为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后的余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兼职律师应于次月7日内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兼职律师是指取得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不脱离本职工作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工资薪金所得”政策讲解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32“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政策讲解政策讲解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了便于操作,税款可由其任职的律师事务所代为缴入国库。律师从接受法律事务服务的当事人处取得的法律顾问费或其他酬金,均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报酬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劳务报酬所得”政策讲解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33第三部分第三部分2011年汇算政策年汇算政策第三部分34汇算政策(汇算政策(1)合伙企业和合伙人个人缴纳的三险一合伙企业和合伙人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在税前扣除的问题金,在税前扣除的问题答:合伙企业和合伙人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和公积金,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可以在税前据实扣除。公积金基数11154元(2011年6月1日)。汇算政策(1)合伙企业和合伙人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在税前扣除35汇算政策(汇算政策(2)合伙企业雇员工资费用税前扣除问题合伙企业雇员工资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答: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提取的雇员工资费用,在该年度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期内发放的,可以在计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汇算政策(2)合伙企业雇员工资费用税前扣除问题36汇算政策(汇算政策(3)纳税年度中间合伙人发生变化合伙比例纳税年度中间合伙人发生变化合伙比例确定的问题确定的问题 答:合伙人在纳税年度中间退伙的,答:合伙人在纳税年度中间退伙的,应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应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其他合伙人应按其当期实际分配的应其他合伙人应按其当期实际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反算其合伙比例,计算征收纳税所得额反算其合伙比例,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汇算政策(3)纳税年度中间合伙人发生变化合伙比例确定的问题37汇算政策(汇算政策(4)律师事务所签订风险代理合同,发生的律师事务所签订风险代理合同,发生的收入、费用支出确认问题收入、费用支出确认问题 答:根据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案件未结案前,未取得收入的,发生的费用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取得部分收入的,按照收入实现比例确认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案件结案后,相关成本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汇算政策(4)律师事务所签订风险代理合同,发生的收入、费用支38汇算政策(汇算政策(5)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或合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或合伙人个人资产无偿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伙人个人资产无偿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费用税前扣除问题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答:对业主投资人或合伙人个人资产无偿用于生产经营,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资产发生的相关费用(不包括折旧费),原则上按80%的比例允许在计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汇算政策(5)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或合伙人个人资39汇算政策(汇算政策(6)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或合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或合伙人个人资产无偿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伙人个人资产无偿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费用税前扣除问题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答:对业主投资人或合伙人个人资产无偿用于生产经营,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资产发生的相关费用(不包括折旧费),原则上按80%的比例允许在计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汇算政策(6)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或合伙人个人资40汇算政策(汇算政策(7)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业主、投资人或合伙人的差旅费税前的业主、投资人或合伙人的差旅费税前扣除问题扣除问题 答:业主、投资人或合伙人实际发生答:业主、投资人或合伙人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可以在的差旅费可以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差旅费补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差旅费补贴不可以在税前扣除。贴不可以在税前扣除。汇算政策(7)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业主、投41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 谢谢大家!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4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施工组织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