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5版修改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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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则二、总则返回目录二、总则二、总则建筑分类高层建筑高层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表中未列入的建筑,其类别应根据本表类比确定。表中未列入的建筑,其类别应根据本表类比确定。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防火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裙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高层民用建筑的规定。裙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高层民用建筑的规定。二、总则二、总则建筑分类裙房裙房 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大于24m的附属建筑。的附属建筑。二、总则二、总则建筑高度二、总则二、总则建筑高度二、总则二、总则建筑高度二、总则二、总则建筑高度坡地建筑坡地建筑二、总则二、总则建筑高度二、总则二、总则建筑层数建筑层数应按建筑的自然层数计算,下列空间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建筑层数应按建筑的自然层数计算,下列空间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的地下或半地下室;下室;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敞开空间;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二、总则二、总则耐火等级民用建筑民用建筑 (一)总平面布局(一)总平面布局 民用建筑 2009年年12月月 2010年年02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2010年年04月月2010年年10月,征求意见稿阶段月,征求意见稿阶段2010年年11月月 2011年年12月,送审稿阶段月,送审稿阶段(一)总平面布局(一)总平面布局 民用建筑 2009年年12月月 2010年年02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2010年年04月月2010年年10月,征求意见稿阶段月,征求意见稿阶段2010年年11月月 2011年年12月,送审稿阶段月,送审稿阶段(二)平面布置(二)平面布置 民用建筑 (二)平面布置(二)平面布置 民用建筑 (二)平面布置(二)平面布置 民用建筑 (二)平面布置(二)平面布置民用附属建筑 民用建筑的平面布置应结合民用建筑的平面布置应结合建筑的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建筑的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使使用功能和安全疏散等用功能和安全疏散等因素因素合理布置。合理布置。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民用建筑内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民用建筑内不应设置生产车间和库房。不应设置生产车间和库房。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严禁附设在民用建筑内。藏间,严禁附设在民用建筑内。(二)平面布置(二)平面布置住宅合建 (二)平面布置(二)平面布置住宅合建 2 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为住宅部分服务的地上车库应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或安设置;为住宅部分服务的地上车库应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地下车库的疏散楼梯应按本规范第全出口,地下车库的疏散楼梯应按本规范第6.4.4条的规定进行条的规定进行分隔;分隔;3 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和室内消防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和室内消防设施配置,可根据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按照本规范有关住宅建设施配置,可根据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按照本规范有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该建筑的其他防火设计应根据建筑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该建筑的其他防火设计应根据建筑的总高度和建筑规模按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的总高度和建筑规模按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二)平面布置(二)平面布置裙房和多种建筑合建 (二)平面布置(二)平面布置汽车库和幼儿园合建要求 (二)平面布置(二)平面布置汽车库开洞要求 (二)平面布置(二)平面布置平面要求(二)平面布置(二)平面布置U型、L型防火间距(二)平面布置(二)平面布置U型内天井(二)平面布置(二)平面布置多单元组合的住宅建筑组合(二)平面布置(二)平面布置商业服务网点 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大于300m2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设置。(二)平面布置(二)平面布置商业服务网点 (三)安全疏散(三)安全疏散 公共建筑疏散距离 返回目录(三)安全疏散(三)安全疏散 住宅建筑疏散距离跃廊式住宅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应从户门算起,小楼梯的一段跃廊式住宅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应从户门算起,小楼梯的一段距离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距离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倍计算。跃层式住宅,户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梯段水平投影长度的跃层式住宅,户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梯段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倍计算。返回目录(三)安全疏散(三)安全疏散住宅安全疏散 (三)安全疏散(三)安全疏散住宅安全疏散 (三)安全疏散(三)安全疏散住宅安全疏散 (三)安全疏散(三)安全疏散住宅安全疏散 (三)安全疏散(三)安全疏散 住宅建筑疏散距离(三)安全疏散(三)安全疏散一个安全出口条件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个。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一部疏散楼梯:的公共建筑,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一部疏散楼梯:1 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人数不超且人数不超过过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2 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表表5.5.8规定的公共建筑;规定的公共建筑;(三)安全疏散(三)安全疏散通向相邻防火分区 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中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确有困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中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确有困难的防火分区,可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难的防火分区,可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但应符合下列规定:全出口,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时,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时,应采用防火墙与相邻防火分区进行分隔。应采用防火墙与相邻防火分区进行分隔。2 建筑面积大于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不大于个;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2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1个。个。(三)安全疏散(三)安全疏散通向相邻防火分区 3 该防火分区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净宽度不应大于该防火分区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净宽度不应大于其按本规范第其按本规范第5.5.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的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的30%。建筑各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总净宽度不应小于按照本建筑各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总净宽度不应小于按照本规范第规范第5.5.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三)安全疏散(三)安全疏散通向相邻防火分区 (三)安全疏散(三)安全疏散避难层 (三)安全疏散(三)安全疏散住宅安全出口 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高度不大于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大于650m2,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每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个;2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不大于54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个;3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于2个。个。(三)安全疏散(三)安全疏散安全疏散通道设置(三)安全疏散(三)安全疏散住宅疏散楼梯 住宅建筑的疏散楼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住宅建筑的疏散楼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高度不大于建筑高度不大于21m的住宅建筑可采用敞开楼梯间;与电梯井的住宅建筑可采用敞开楼梯间;与电梯井相邻布置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具有防烟性能且耐相邻布置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具有防烟性能且耐火完整性不低于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 时,仍可采用敞开楼梯间;时,仍可采用敞开楼梯间;2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21m、不大于、不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封闭楼梯间;的住宅建筑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具有防烟性能且耐火完整性不低于当户门具有防烟性能且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 时,可采用敞开楼梯时,可采用敞开楼梯间;间;3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同一楼层或的住宅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同一楼层或单元的户门不宜直接开向前室,确有困难时,每层开向同一前室的单元的户门不宜直接开向前室,确有困难时,每层开向同一前室的户门不应大于户门不应大于3樘且应具有防烟性能且耐火完整性不低于樘且应具有防烟性能且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三)安全疏散(三)安全疏散住宅剪刀楼梯 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任一户门至最近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任一户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应采用防烟楼梯间;2 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的防火隔墙;3 楼梯间的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时,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楼梯间的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时,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于6.0m2;4 楼梯间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合楼梯间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m2,且短边不应小于,且短边不应小于2.4m;(三)安全疏散(三)安全疏散(三)安全疏散(三)安全疏散住宅避难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并应符合本规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并应符合本规范第范第5.5.23条有关避难层的要求。条有关避难层的要求。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符合下列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符合下列规定:规定:1 应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应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2 内、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内、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该房间的门应具,该房间的门应具有防烟性能,其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有防烟性能,其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00h,窗的耐火完整性,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不宜低于1.00h。(四)建筑构造(四)建筑构造防火墙 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底面基层。当高层厂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底面基层。当高层厂房(仓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房(仓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00h,其他,其他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50h时,防火墙应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高出屋面0.5m以上。以上。防火墙的构造应能在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防火墙的构造应能在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不会导致防火墙倒塌。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不会导致防火墙倒塌。(四)建筑构造(四)建筑构造外墙开口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口宽度的防火挑檐;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不应小于墙高度不应小于0.8m。当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实体墙确有困难时,可设置防火玻当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实体墙确有困难时,可设置防火玻璃墙,但高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璃墙,但高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单、多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单、多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0h。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要求。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要求。(四)建筑构造(四)建筑构造防火挑檐(四)建筑构造(四)建筑构造外墙开口 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1.0m;小于;小于1.0m时,应在开口之间设置突出外墙不小于时,应在开口之间设置突出外墙不小于0.6m的的隔板。隔板。实体墙、防火挑檐和隔板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均不应实体墙、防火挑檐和隔板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均不应低于相应耐火等级建筑外墙的要求。低于相应耐火等级建筑外墙的要求。(四)建筑构造(四)建筑构造建筑幕墙、广告牌建筑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处采取符合本规范第建筑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处采取符合本规范第6.2.5条规定条规定的防火措施,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的防火措施,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材料封堵。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不应直接设置在有可燃、难燃材料的墙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不应直接设置在有可燃、难燃材料的墙体上。体上。户外广告牌的设置不应遮挡建筑的外窗,不应影响外部灭火户外广告牌的设置不应遮挡建筑的外窗,不应影响外部灭火救援行动。救援行动。(四)建筑构造(四)建筑构造设备用房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的防火隔墙和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和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甲级防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和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火门。(四)建筑构造(四)建筑构造电梯井管道井 建筑内的电梯井等竖井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内的电梯井等竖井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的井壁液体管道,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的井壁除设置电梯门、安全逃生门和通气孔洞外,不应设置其他开口;除设置电梯门、安全逃生门和通气孔洞外,不应设置其他开口;2 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应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应分别独立设置。井壁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分别独立设置。井壁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井壁上的检查门,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3 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应采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四)建筑构造(四)建筑构造电梯井管道井 4 建筑内的垃圾道宜靠外墙设置,垃圾道的排气口应直接开建筑内的垃圾道宜靠外墙设置,垃圾道的排气口应直接开向室外,垃圾斗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并应能自行关闭;向室外,垃圾斗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并应能自行关闭;5 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准电梯层门耐火试验电梯层门耐火试验 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GB/T 27903规定的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规定的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四)建筑构造(四)建筑构造防火门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2 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用常闭防火门。常闭防火门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用常闭防火门。常闭防火门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保持防火门关闭闭”等提示标识;等提示标识;3 除管井检修门和住宅的户门外,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功能。除管井检修门和住宅的户门外,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自行关闭的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自行关闭的功能;(四)建筑构造(四)建筑构造防火门4 除本规范第除本规范第6.4.11条第条第4款的规定外,防火门应能在其内外款的规定外,防火门应能在其内外两侧手动开启;两侧手动开启;5 设置在建筑变形缝附近时,防火门应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设置在建筑变形缝附近时,防火门应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并应保证防火门开启时门扇不跨越变形缝;侧,并应保证防火门开启时门扇不跨越变形缝;6 防火门关闭后应具有防烟性能;防火门关闭后应具有防烟性能;7 甲、乙、丙级防火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甲、乙、丙级防火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门防火门GB 12955的规定。的规定。返回目录(四)建筑构造(四)建筑构造防火卷帘 新疆乌鲁木齐市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火灾新疆乌鲁木齐市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火灾(四)建筑构造(四)建筑构造防火卷帘 防火分隔部位设置防火卷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防火分隔部位设置防火卷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且不应大于20m;2 防火卷帘应具有火灾时靠自重自动关闭功能;防火卷帘应具有火灾时靠自重自动关闭功能;3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规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规范对所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要求。范对所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要求。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试验方法GB/T 7633有关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的判定条有关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四)建筑构造(四)建筑构造防火卷帘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仅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仅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火试验方法GB/T 7633有关耐火完整性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有关耐火完整性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规定,但的规定,但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该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该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4 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墙、柱之间的空隙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5 需在火灾时自动降落的防火卷帘,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需在火灾时自动降落的防火卷帘,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6 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卷帘防火卷帘GB 14102的的规定。规定。(四)建筑构造(四)建筑构造车库防火构造 (四)建筑构造(四)建筑构造构造要求 (四)建筑构造(四)建筑构造构造要求 (四)建筑构造(四)建筑构造构造要求 (五)消防设施(五)消防设施住宅、可燃气体报警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建筑高度不大于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置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公共部位应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置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置或应急广播。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警装置。(六)灭火救援(六)灭火救援消防车道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于160m。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高层民用建筑,超过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展览馆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的展览馆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建筑,可沿建筑对于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操作面。(六)灭火救援(六)灭火救援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且不小于一个长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进深不应大于4m。建筑高度不大于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且消防,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六)灭火救援(六)灭火救援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2 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和8m。对于建筑高度不。对于建筑高度不小于小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15m;3 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防车的压力;4 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且不应大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六)灭火救援(六)灭火救援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六)灭火救援(六)灭火救援消防车道(六)灭火救援(六)灭火救援救援入口 建筑物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应设置直通建筑物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应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每层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每层的适当的适当设置可供消防救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援人员进入的窗口。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分别不应小于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分别不应小于0.8m和和1.0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作场地相对应。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易于易于识别的明显识别的明显标志。标志。(六)灭火救援(六)灭火救援消防电梯 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1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的住宅建筑;2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筑;3 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且总建筑面积大于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少于1台。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可共用台。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可共用1台消防电梯。台消防电梯。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火灾案例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火灾案例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材料燃烧性能A级材料属于不燃材料,火灾危险性很低,不会导致火焰蔓延。级材料属于不燃材料,火灾危险性很低,不会导致火焰蔓延。因此,在建筑的内、外保温系统中,要尽量选用因此,在建筑的内、外保温系统中,要尽量选用A级保温材料。级保温材料。B2级保温材料属于普通可燃材料,在点火源功率较大或有较强级保温材料属于普通可燃材料,在点火源功率较大或有较强热辐射时,容易燃烧且火焰传播速度较快,有较大的火灾危险。热辐射时,容易燃烧且火焰传播速度较快,有较大的火灾危险。如果必须要采用如果必须要采用B2级保温材料,需采取严格的构造措施进行保护。级保温材料,需采取严格的构造措施进行保护。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也要注意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如分别堆放、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也要注意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如分别堆放、远离焊接区域、上墙后立即做构造保护等等。远离焊接区域、上墙后立即做构造保护等等。B3级保温材料属于易燃材料,很容易被低能量的火源或电焊渣级保温材料属于易燃材料,很容易被低能量的火源或电焊渣等点燃,而且火焰传播速度极为迅速。因此,在建筑的内、外保等点燃,而且火焰传播速度极为迅速。因此,在建筑的内、外保温系统中严禁采用温系统中严禁采用B3级保温材料。级保温材料。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材料燃烧性能B2级挤塑聚苯乙烯级挤塑聚苯乙烯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材料燃烧性能B1级挤塑聚苯乙烯级挤塑聚苯乙烯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材料燃烧性能B2级聚氨酯级聚氨酯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材料燃烧性能B1级聚氨酯级聚氨酯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返回目录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基层墙体具有必要耐火性能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是防止火势蔓延的重具有必要耐火性能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是防止火势蔓延的重要屏障。耐火性能差的屋顶和墙体,容易被外部高温作用而受要屏障。耐火性能差的屋顶和墙体,容易被外部高温作用而受到破坏或引燃建筑内部的可燃物,导致火势扩大。到破坏或引燃建筑内部的可燃物,导致火势扩大。基层墙体或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即为本规范第基层墙体或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即为本规范第3.2节和第节和第5.1节对建筑外墙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要求,不考虑外保温系统的节对建筑外墙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要求,不考虑外保温系统的影响。影响。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内保温系统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内保温系统建筑外墙采用内保温系统时,保温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外墙采用内保温系统时,保温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燃油、燃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燃油、燃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以及各类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避难走道、避难间、避的场所以及各类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等场所或部位,应采用燃烧性能为难层等场所或部位,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级的保温材料;2 对于其他场所,应采用低烟、低毒且燃烧性能不低于对于其他场所,应采用低烟、低毒且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级的保温材料;的保温材料;3 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采用燃烧性能为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采用燃烧性能为B1级级的保温材料时,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的保温材料时,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夹芯保温建筑外墙采用保温材料与两建筑外墙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时,该结构体的耐火极限构体时,该结构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当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为当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为B1、B2级时,保温材料两侧的墙体级时,保温材料两侧的墙体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厚度均不应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厚度均不应小于小于50mm。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为A级。级。除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除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级;2 建筑高度不大于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级。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薄抹灰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住宅建筑:住宅建筑:1)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级;2)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但不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性能不应低于B1级;级;3)建筑高度不大于)建筑高度不大于27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级;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薄抹灰系统2 除住宅建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其他建筑:除住宅建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其他建筑:1)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5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级;2)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24m,但不大于,但不大于50m时,保温材料的燃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级;3)建筑高度不大于)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于B2级。级。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防火构造除本规范第除本规范第6.7.3条规定的情况外,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按本条规定的情况外,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按本规范第规范第6.7节规定采用燃烧性能为节规定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应符级的保温材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合下列规定:1 除采用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或采的公共建筑或采用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0h;2 应在保温系统中每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应采应在保温系统中每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应采用燃烧性能为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小于级的材料,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小于300mm。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防火构造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在其表面设置防护层,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在其表面设置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除本规范第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除本规范第6.7.3条规定的情条规定的情况外,当按本规范第况外,当按本规范第6.7节规定采用节规定采用B1、B2保温材料时,防护保温材料时,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mm,其它层不应小于,其它层不应小于5mm。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应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屋面保温建筑的屋面外保温系统,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建筑的屋面外保温系统,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级;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00h时,不应低于时,不应低于B1级。采用级。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的外保温系统级保温材料的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当建筑的屋面和外墙外保温系统均采用当建筑的屋面和外墙外保温系统均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时,级保温材料时,屋面与外墙之间应采用宽度不小于屋面与外墙之间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不燃材料设置防火的不燃材料设置防火隔离带进行分隔。隔离带进行分隔。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六、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电气和外装饰电气线路不应穿越或敷设在燃烧性能为电气线路不应穿越或敷设在燃烧性能为B1或或B2级的保温材料级的保温材料中;确需穿越或敷设时,应采取穿金属管并在金属管周围采用中;确需穿越或敷设时,应采取穿金属管并在金属管周围采用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设置开关、插座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设置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的部位周围应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等电器配件的部位周围应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火保护措施。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应采用燃烧性能为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但建筑高级的材料,但建筑高度不大于度不大于50m时,可采用时,可采用B1级材料。级材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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