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及注意事项(机动车拆解)分析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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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及注意事项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及注意事项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及注意事项目录目录一、危险废物基本概念二、危险废物法律法规体系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四、违法犯罪行为五、正在开展的工作目录一、危险废物基本概念一、危险废物废物概述一、危险废物废物概述n n 1 1、固体废物的概念、固体废物的概念、固体废物的概念、固体废物的概念n n20052005年年年年4 4月月月月1 1日施行的日施行的日施行的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污染环境防治法污染环境防治法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固体废物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对固体废物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对固体废物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对固体废物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n n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生的生的生的丧失丧失丧失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原有利用价值或者原有利用价值或者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虽未丧失虽未丧失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利用价值但利用价值但利用价值但被抛弃被抛弃被抛弃被抛弃或者或者或者或者放弃放弃放弃放弃的的的的固态固态固态固态、半固态半固态半固态半固态和和和和置于容器置于容器置于容器置于容器中的中的中的中的气态气态气态气态的物品、的物品、的物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规定纳入规定纳入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物质。物质。物质。一、危险废物废物概述1、固体废物的概念固体废物的物理形态固体废物的物理形态 废物具有相对性,有废物具有相对性,有定的时空条件,定的时空条件,种过程种过程的废物,往往可以成为另一种过程的原料,所以废物的废物,往往可以成为另一种过程的原料,所以废物也有也有“在错误时间放在错误地点的原料在错误时间放在错误地点的原料”之称,固体之称,固体废物俗称废渣。废物俗称废渣。固态固态半半 固固 态态(泥(泥 态)态)液液 态态(高浓度废液)(高浓度废液)置于容器中的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气态废物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的物理形态废物具有相对性,有定的时空条件,n n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n n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名录:20082008年年6 6月月6 6日,环保部、日,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n n20162016年年8 8月月1 1日,环保部、公安部、国家发日,环保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新改委发布的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正式施行。正式施行。n n原原4949大类大类400400种,修订为种,修订为4646大类大类479479种。种。n n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名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名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名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名录:n n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性的;性的;性的;n n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n n对于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对于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对于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对于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汽车拆解行业危险废物汽车拆解行业危险废物汽车拆解行业危险废物汽车拆解行业危险废物废液化气罐废液化气罐废液化气罐废液化气罐废安全气囊废安全气囊废安全气囊废安全气囊废蓄电池废蓄电池废蓄电池废蓄电池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器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器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器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矿物油(废矿物油(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汽油、柴油、机油、润滑剂、液压油、制动液、防冻剂等汽油、柴油、机油、润滑剂、液压油、制动液、防冻剂等汽油、柴油、机油、润滑剂、液压油、制动液、防冻剂等汽油、柴油、机油、润滑剂、液压油、制动液、防冻剂等)废空调制冷剂废空调制冷剂废空调制冷剂废空调制冷剂废电路板废电路板废电路板废电路板汽车拆解行业危险废物二、危险废物法律法规体系n n(一)法律n n(二)行政法规n n(三)部门规章n n(四)国际公约n n(五)规范性文件n n(六)标准规范二、危险废物法律法规体系(一)法律1 1、法律、法律、法律、法律(1 1).宪法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根本大法。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根本大法。(2 2).普通法律普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环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法律(1).宪法2 2、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1 1)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对固体废物管理活动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对固体废物管理活动制定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如制定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如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国务院令第令第408号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国务院令第344号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国务院令第380号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条例国务国务院令第院令第551号号等等。2、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1)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n n(2 2)地方法规)地方法规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是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我省行政是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我省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省输、利用、处置等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省情的管理措情的管理措施。施。n n(2015年年3月月26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5年年6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2)地方法规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是河北3 3、部门规章、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国务院各部、委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加强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而制定民政府为加强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而制定的。如,的。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公安部、发环保部、公安部、发改委令改委令 第第3939号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环保总局令第第5号号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环保总局令第第4747号号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环保总环保总局令第局令第40号号3、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4 4、国际公约、国际公约 我国政府参加了一些国际性环境保护公约的鉴定,是国际公约的缔约国,有履行国际公约的义务和责则。这些公约对我们开展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理、处置技术具有指导作用。如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防止倾倒废物及其物质污染的海洋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等。4、国际公约5 5、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n n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保部环办(环保部环办201599201599号文,号文,20162016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n n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公告公告 20162016年年 第第7 7号,号,20162016年年1 1月月2525日执行)日执行)n n关于强化危险废物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强化危险废物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河北省环(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防境保护厅,冀环防20161592016159号)号)5、规范性文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保部环办2n n6、标准规范n n报废汽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报废汽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HJ348-2007)n n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GB22128-2008)n n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GB18597-2001)n n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GB18599-200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GB5085.1-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GB5085.2-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GB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GB5085.4-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GB5085.5-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GB5085.6-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通则(GB5085.7-2007GB5085.7-200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HJ/T298-2007)。)。6、标准规范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危险废物管理要求n n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环评和三同时制度n n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n n标识制度标识制度n n管理计划制度管理计划制度n n台账建立制度台账建立制度n n申报登记制度申报登记制度n n源头分类制度源头分类制度n n转移联单制度转移联单制度n n经营许可证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n n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n n修复评估制度修复评估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环评和三同时制度n n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n n环保法环保法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n n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n n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或者闲置。n n固废法固废法第十三条、十四条第十三条、十四条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n n固废法固废法第五条第五条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n n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任。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固废法第五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标识制度标识制度n n固废法固废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识别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标志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标签标识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二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场所警示标志注意问题场所警示标志注意问题场所警示标志注意问题场所警示标志注意问题形状:三角形形状:三角形背景颜色:黄色;背景颜色:黄色;图形颜色:黑色;图形颜色:黑色;边长:边长:40cm40cm;图形组成:三部分;图形组成:三部分;悬挂位置、高度: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设置位置应距污染悬挂位置、高度: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设置位置应距污染物排放口物排放口(源源)及固体废物贮存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处置)场或采样点较近且醒场或采样点较近且醒目处,并能长久保留。设置高度一般为:环境保护图形标目处,并能长久保留。设置高度一般为: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上缘距离地面志牌上缘距离地面2 2米。米。场所警示标志注意问题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管理计划制度n n固废法固废法固废法固废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n n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县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县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县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n n保存保存保存保存1010年以上年以上年以上年以上n n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三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台账建立制度台账建立制度n n河北省固废条例第三十二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危险废物台账,详细记录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种类、成分、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和处置等事项。n n危险废物台账的保存时间应当在10年以上。n n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台账建立制度河北省固废条例第三十二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申报登记制度申报登记制度n n固废法固废法固废法固废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制度。制度。制度。n n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n n河北省固废条例河北省固废条例河北省固废条例河北省固废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年度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个人应当按年度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个人应当按年度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个人应当按年度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其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部门申报登记其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部门申报登记其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部门申报登记其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和处置等事项。已申报事项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自改存和处置等事项。已申报事项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自改存和处置等事项。已申报事项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自改存和处置等事项。已申报事项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自改变之日起十五日内重新申报登记。变之日起十五日内重新申报登记。变之日起十五日内重新申报登记。变之日起十五日内重新申报登记。n n河北省污染源动态管理系统河北省污染源动态管理系统申报登记制度固废法第三十二条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源头分类制度源头分类制度n n固废法固废法固废法固废法第五十八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第五十八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第五十八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第五十八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的危险废物。的危险废物。的危险废物。n n 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n n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源头分类制度固废法第五十八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n n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n nA A 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n nB B 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经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经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经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经GB5085.1GB5085.1、GB GB 5085.45085.4和和和和GB 5085.5GB 5085.5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危险废物。n nC C 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放射性废物管理。放射性废物管理。放射性废物管理。n n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处置!n n 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转移联单制度转移联单制度n n固废法固废法固废法固废法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设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设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设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请。请。请。n n河北固废条例河北固废条例河北固废条例河北固废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n n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转移危险废物的,由设区的市环境保护主管部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转移危险废物的,由设区的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门批准;跨市转移危险废物的,由移出地设区的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跨市转移危险废物的,由移出地设区的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接收地设区的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后批准商接收地设区的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后批准;向省外转移危险废物向省外转移危险废物的,由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接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的,由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接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后批准。主管部门同意后批准。n n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在同一年度内需要两次以上转移同一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在同一年度内需要两次以上转移同一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在同一年度内需要两次以上转移同一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在同一年度内需要两次以上转移同一种类危险废物的,应当于年底前按规定向所在地省或者设区的市环境种类危险废物的,应当于年底前按规定向所在地省或者设区的市环境种类危险废物的,应当于年底前按规定向所在地省或者设区的市环境种类危险废物的,应当于年底前按规定向所在地省或者设区的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下一年度危险废物转移年度计划。保护主管部门报送下一年度危险废物转移年度计划。保护主管部门报送下一年度危险废物转移年度计划。保护主管部门报送下一年度危险废物转移年度计划。n n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转移联单五联单转移联单五联单转移联单五联单转移联单五联单n n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转移联单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九条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经营许可证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固废法固废法固废法固废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产生单位产生单位产生单位产生单位要要要要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的委托利用、处置合同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的委托利用、处置合同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的委托利用、处置合同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的委托利用、处置合同经营许可证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七条从事收集、贮存、处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n n固废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检查。n n(综合性应急预案有相关篇章或有专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固废法第六十二条产生、收集、贮存、运修复评估制度修复评估制度n n固废法固废法固废法固废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需要终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需要终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需要终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需要终止的,应当事先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止的,应当事先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止的,应当事先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止的,应当事先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作出妥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作出妥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作出妥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作出妥善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善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善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善处置,防止污染环境。n n河北省固废条例河北省固废条例河北省固废条例河北省固废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第十六条产生、收集、贮存、利用产生、收集、贮存、利用产生、收集、贮存、利用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终止或者搬迁的,应当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终止或者搬迁的,应当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终止或者搬迁的,应当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终止或者搬迁的,应当自终止或者搬迁之日起九十日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自终止或者搬迁之日起九十日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自终止或者搬迁之日起九十日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自终止或者搬迁之日起九十日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原址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进行监测、评估。对原址位对原址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进行监测、评估。对原址位对原址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进行监测、评估。对原址位对原址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进行监测、评估。对原址土壤或者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应当及时进行环境修复,并土壤或者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应当及时进行环境修复,并土壤或者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应当及时进行环境修复,并土壤或者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应当及时进行环境修复,并将监测、评估结果以及修复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将监测、评估结果以及修复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将监测、评估结果以及修复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将监测、评估结果以及修复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复评估制度固废法第三十五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需要预防的违法犯罪行为需要预防的违法犯罪行为拒绝检查拒绝检查 n n固废法固废法第七十条第七十条拒绝县级以上人民政拒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固体废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现场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的,由执行现场检查的部门责令限期检查的,由执行现场检查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需要预防的违法犯罪行为拒绝检查违反三同时违反三同时n n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违反本法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未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三同时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固固体废物违法的几种具体行为固体废物违法的几种具体行为n n固废法固废法固废法固废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n n(一)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一)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一)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一)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时弄虚作假的;时弄虚作假的;时弄虚作假的;5 5千千千千-5-5万万万万n n(二)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二)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二)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二)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1 1万万万万-10-10万万万万 n n(三)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三)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三)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三)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1 1万万万万-10-10万万万万 n n(四)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四)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四)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四)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场所的;场所的;场所的;1 1万万万万-10-10万万万万 n n(五)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五)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五)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五)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1 1万万万万-10-10万万万万 n n(六)擅自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六)擅自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六)擅自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六)擅自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处置的;处置的;处置的;1 1万万万万-10-10万万万万 n n(七)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七)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七)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七)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1 1万万万万-10-10万万万万 n n(八)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的。(八)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的。(八)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的。(八)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的。5 5千千千千-5-5万万万万固体废物违法的几种具体行为固废法第六十八条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淘汰设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淘汰设备和淘汰工艺备和淘汰工艺n n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淘汰的设备,或者采用淘汰的生产工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提出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停业或者关闭。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淘汰设备和淘汰工艺第七十二条违反本危险废物几种具体违法行为危险废物几种具体违法行为n n固废法固废法固废法固废法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五条 n n(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1 1万万万万-10-10万万万万n n(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1 1万万万万-10-10万万万万n n(三)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三)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三)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三)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2 2万万万万-20-20万万万万n n(四)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的;(四)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的;(四)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的;(四)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的;n n(五)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五)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五)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五)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2 2万万万万-20-20万万万万n n(六)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六)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六)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六)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物的;物的;物的;2 2万万万万-20-20万万万万n n(七)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七)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七)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七)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1 1万万万万-10-10万万万万n n(八)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八)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八)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八)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险废物的;险废物的;险废物的;1 1万万万万-10-10万万万万n n(九)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九)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九)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九)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1 1万万万万-10-10万万万万n n(十)未经消除污染的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十)未经消除污染的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十)未经消除污染的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十)未经消除污染的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1 1万万万万-10-10万万万万n n(十一)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十一)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十一)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十一)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他环境污染的;他环境污染的;他环境污染的;1 1万万万万-10-10万万万万n n(十二)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十二)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十二)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十二)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1 1万万万万-10-10万万万万n n(十三)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十三)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十三)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十三)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1 1万万万万-10-10万万万万危险废物几种具体违法行为固废法第七十五条不履行处置义务的不履行处置义务的n n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违反本法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者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代为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改正,处代为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罚款。不履行处置义务的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造成污染造成污染n n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停业或者关闭。任务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停业或者关闭。任务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停业或者关闭。任务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停业或者关闭。n n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境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境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境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损失门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损失门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损失门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但是最高的,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但是最高的,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但是最高的,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不超过一百万元,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不超过一百万元,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不超过一百万元,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重大事故的,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境重大事故的,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境重大事故的,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境重大事故的,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停业或者关闭。定的权限决定停业或者关闭。定的权限决定停业或者关闭。定的权限决定停业或者关闭。n n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收集、贮存、利用、违反本法规定,收集、贮存、利用、违反本法规定,收集、贮存、利用、违反本法规定,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处置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处置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处置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污染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n n河北省固废条例河北省固废条例n n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污泥产生单位未按规定建立污违反本条例规定,污泥产生单位未按规定建立污违反本条例规定,污泥产生单位未按规定建立污违反本条例规定,污泥产生单位未按规定建立污泥管理台账或者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危险废物台泥管理台账或者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危险废物台泥管理台账或者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危险废物台泥管理台账或者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n n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二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二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二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十万元以下罚款:十万元以下罚款:十万元以下罚款:n n(三)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终(三)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终(三)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终(三)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终止、搬迁未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原址土壤、地止、搬迁未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原址土壤、地止、搬迁未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原址土壤、地止、搬迁未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原址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进行监测、评估,或者造成原址土壤、地下水受下水污染状况进行监测、评估,或者造成原址土壤、地下水受下水污染状况进行监测、评估,或者造成原址土壤、地下水受下水污染状况进行监测、评估,或者造成原址土壤、地下水受到污染的责任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环境修复的到污染的责任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环境修复的到污染的责任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环境修复的到污染的责任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环境修复的;河北省固废条例n n环保法环保法环保法环保法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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