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顾问师法律知识培训教材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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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顾问师法律知识培训教材企业组织企业经营企业竞争1企业顾问师法律知识培训教材企业组织11.1.企企 业业 组组 织织21.企业组织2企业的组织形式企业的组织形式现代企业制度的划分现代企业制度的划分3企业的组织形式现代企业制度的划分3企业的组织形式企业的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一个自然人:一个自然人/非法人非法人/无限责任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非法人非法人/无限连带责任(或部分有限责任)无限连带责任(或部分有限责任)合作制企业合作制企业:一定数量自然人:一定数量自然人/法人法人/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两个以上股东:两个以上股东/法人法人/有限责任有限责任4企业的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一个自然人/非法人/无限案例1:甲的抗辩能否成立?甲出资甲出资20万元、乙出资万元、乙出资20万元、丙出资万元、丙出资10万元设立门窗加工厂,企业性质为合伙。因加万元设立门窗加工厂,企业性质为合伙。因加工厂欠铝材公司货款工厂欠铝材公司货款20万元无力偿还,铝材公万元无力偿还,铝材公司请求有偿还能力的甲支付。甲的抗辩理由:司请求有偿还能力的甲支付。甲的抗辩理由:合伙合同约定甲、乙、丙三方的责任为合伙合同约定甲、乙、丙三方的责任为404020,自己最多承担,自己最多承担8万元的责任。万元的责任。5案例1:甲的抗辩能否成立?甲出资20万公司的组织和运行公司的组织和运行6公司的组织和运行6公司的组织形式公司的组织形式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公司、两合公司、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子公司子公司、母公司母公司分公司分公司、总公司总公司外国公司外国公司、本国公司、多国公司本国公司、多国公司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不上市公司不上市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一人公司一人公司、一般有限公司一般有限公司7公司的组织形式7公司的注册资本(一)公司的注册资本(一)一般有限公司:一般有限公司:3 3万元万元(折衷授权资本制)(折衷授权资本制)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1010万元万元(实收资本制)(实收资本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500500万元万元 发起设立:折衷授权资本制发起设立:折衷授权资本制 募集设立:实收资本制募集设立:实收资本制折衷授权资本制:首次折衷授权资本制:首次2020 2 2年内其余年内其余8公司的注册资本(一)8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二)二)货币(不低于注册资本的货币(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30)实物实物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非货币财产,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财产出资的除外得作为财产出资的除外9公司的注册资本(二)货币(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9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股东会:权力机构:权力机构董事会董事会: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监事会监事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机构10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权力机构10公司的机关公司的机关中国中国 股东会股东会 董事会董事会 监事会监事会 执行机构执行机构 日本日本 股东会股东会 董事会董事会 监事会监事会 代表董事代表董事 会计监察人会计监察人 德国德国 股东会股东会 监事会监事会 董事会董事会 代表董事代表董事美国美国 股东会股东会 董事会董事会 会计监察人会计监察人 内部董事(代表董事)内部董事(代表董事)外部董事(监察委员会)外部董事(监察委员会)CEO(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11公司的机关中国股东会日本股东权利股东权利表决权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利益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购权新股认购权股份转让权股份转让权知情权知情权(查阅权、质询权)(查阅权、质询权)股东诉权股东诉权(股东诉讼权、股东代表诉讼权)(股东诉讼权、股东代表诉讼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12股东权利表决权12禁止股东权利滥用禁止股东权利滥用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否则,承担赔偿责任。东的利益;否则,承担赔偿责任。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否则,对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否则,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3禁止股东权利滥用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董事的义务董事的义务(公司法第六章)(公司法第六章)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禁止收受贿赂获其他非法收入禁止收受贿赂获其他非法收入禁止占用、挪用、滥用公司财产(借贷、担保)禁止占用、挪用、滥用公司财产(借贷、担保)禁止自我交易禁止自我交易禁止竞业禁止竞业禁止披露公司秘密禁止披露公司秘密关联交易限制关联交易限制14董事的义务(公司法第六章)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14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的职权业务状况调查权(第业务状况调查权(第55条第条第2款款)人事监督权(第人事监督权(第54条第条第2项)项)代表公司权(第代表公司权(第54条第条第6项)项)股东(大)会的特别召集权(第股东(大)会的特别召集权(第54条第条第4项)项)提案权(第提案权(第54条第条第5项)项)15监事会的职权业务状况调查权(第55条第2款)15案例案例2:股权转让决议应当由谁决定?:股权转让决议应当由谁决定?2001 2001年年4 4月月2929日,济南市国资局与华建电子有日,济南市国资局与华建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委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约定自当天起,国资局转让其托管理协议,约定自当天起,国资局转让其持有的济南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持有的济南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占占总股本的总股本的29.829.8),并委托华建公司管理其其),并委托华建公司管理其其余股份行使全部股东权。余股份行使全部股东权。20012001年年5 5月月1010日,济南百货董事会上日,济南百货董事会上,华建提华建提出的董事会候选人未获通过。出的董事会候选人未获通过。8 8月月1515日,日,济南济南百货董事会又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同意华建公司百货董事会又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同意华建公司对济南百货重组的决议,并要求济南国资局立对济南百货重组的决议,并要求济南国资局立即终止与华建公司签订的两份协议,从而引发即终止与华建公司签订的两份协议,从而引发济南百货董事会与华建公司的争议。济南百货董事会与华建公司的争议。16案例2:股权转让决议应当由谁决定?2001年4月29日,济案例案例3 3:宏利电器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宏利电器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董事会一致同意董事会一致同意A股东将其在公司中的股东将其在公司中的33%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的股权全部转让给D公司公司B、C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D公司在本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成为公司在本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成为本公司股东本公司股东A、B、C(签字、盖章)(签字、盖章)2001、12、917案例3:宏利电器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董事会一致同意A股东将其在2.企企 业业 经经 营营182.企业经营18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口头合同书面合同书面合同 *合同书合同书 *信件信件 *数据电文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其它其它(审批、登记、公证、见证等)(审批、登记、公证、见证等)19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19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 要约要约特定对象特定对象主要条件主要条件有效期有效期 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商业广告价目表价目表拍卖公告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新要约新要约修改主要修改主要 条件条件答复过期答复过期 承诺承诺同意要约同意要约主要条件主要条件期内答复期内答复20合同的成立要约要约邀请新要约承案例案例5 5:中国:中国A A公司与荷兰公司与荷兰B B公司的往来电传公司的往来电传A:C产品,产品,200公吨,公吨,CIF500美元美元/公吨,即期供货,是否需要,发盘有效公吨,即期供货,是否需要,发盘有效期期10天。(天。(3/15)B:能否将数量增加至:能否将数量增加至300公吨,单价下降公吨,单价下降50元,元,10天内答复。(天内答复。(3/22)A:同意数量增加,价格降低,是否需要,请确认,:同意数量增加,价格降低,是否需要,请确认,10天内答复。(天内答复。(3/30)B:因故暂不能确认,希望延长发盘有效期:因故暂不能确认,希望延长发盘有效期10天。(天。(4/8)A:同意延长发盘有效期:同意延长发盘有效期10天。(天。(4/10)B:C产品,产品,300公吨,公吨,CIF450美元,信用证马上开出,请准备装船。美元,信用证马上开出,请准备装船。(4/18)A:C产品在你方确认之前已经售出,希望今后保持合作。(产品在你方确认之前已经售出,希望今后保持合作。(4/21)B:我方:我方4月月18日回电是在你方同意延长期限内作出,若你方不能供货,我日回电是在你方同意延长期限内作出,若你方不能供货,我方提出赔偿方提出赔偿X元,或者将此纠纷提交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元,或者将此纠纷提交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4/23)A:依中国外贸习惯,合同的最后成交应以我方确认为准,该合同确认书:依中国外贸习惯,合同的最后成交应以我方确认为准,该合同确认书尚未发出,合同不成立。(尚未发出,合同不成立。(4/25)B:确认书仅是中国贸易习惯,不是国际惯例,我们之间的合同已经成交。:确认书仅是中国贸易习惯,不是国际惯例,我们之间的合同已经成交。(4/28)21案例5:中国A公司与荷兰B公司的往来电传21 案例案例6 6:合同是否成立:合同是否成立 1997年年8月月5日,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尚起公司日,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尚起公司向位于上海市闸北区的东升公司发向位于上海市闸北区的东升公司发E-mail,列出了,列出了八种不同规格的中央处理器价格,并注明八种不同规格的中央处理器价格,并注明“如需购如需购买请速于买请速于10日内联系,数量不多,售完为止日内联系,数量不多,售完为止”。8月月6日,东升公司回复日,东升公司回复E-mail,指明需要的中央处理器,指明需要的中央处理器的规格,补充了交货方式,并要求签订合同书。当的规格,补充了交货方式,并要求签订合同书。当天,尚起公司即依据所商谈的内容,制作合同书一天,尚起公司即依据所商谈的内容,制作合同书一式两份,并盖章后以特快专递寄给东升公司,同时式两份,并盖章后以特快专递寄给东升公司,同时组织交货,按合同的约定将产品于组织交货,按合同的约定将产品于8月月8日送抵东升日送抵东升公司仓库所在地无锡市。东升公司验货接收,但因公司仓库所在地无锡市。东升公司验货接收,但因总经理外出,东升公司未在合同上签字。总经理外出,东升公司未在合同上签字。8 月月10日,日,尚起公司以双方未订立合同为由,要求东升公司返尚起公司以双方未订立合同为由,要求东升公司返还产品。还产品。22案例6:合同是否成立22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 可变更和撤销合同可变更和撤销合同 无无 效效 合合 同同 有有 效效 合合 同同23合同的效力23有效合同有效合同行为人具有行为能力行为人具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24有效合同行为人具有行为能力24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一方以胁迫、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一方以胁迫、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5无效合同一方以胁迫、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5可变更或撤销合同可变更或撤销合同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乘人之危26可变更或撤销合同重大误解26合合 同同 责责 任任违约责任违约责任采取补救采取补救赔偿损失赔偿损失违约金或定金制裁违约金或定金制裁违法责任违法责任返还财产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没收财产没收财产27合同责任违约责任违法责任273.企企 业业 竞竞 争争283.企业竞争28竞竞 争争 法法反垄断法反垄断法维护竞争自由维护竞争自由公法公法三大支柱三大支柱*禁止禁止滥用独占地位滥用独占地位*监控监控购并购并*禁止禁止卡特尔卡特尔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维护商业伦理和商业道德维护商业伦理和商业道德私法私法11种禁止行为种禁止行为29竞争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9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第三条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2008.8.1施行)施行)30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案例案例7 7 U.S.v.Microsoft -1 相关资料:相关资料:1985年年8月月21日,就政府与微软的调解协议地日,就政府与微软的调解协议地方法院作出方法院作出“同意的判决同意的判决”。导火索:导火索:1996年年8月,美国网景通讯公司向司法部递交白皮月,美国网景通讯公司向司法部递交白皮书,指责微软利用其在操作系统的支配地位,强迫个人计算书,指责微软利用其在操作系统的支配地位,强迫个人计算机制造商采用微软浏览器。机制造商采用微软浏览器。1997年年2月月9日,得克萨斯州首席日,得克萨斯州首席检察官办公室向微软提出民事调查要求。检察官办公室向微软提出民事调查要求。起诉:起诉:1998年年5月月18日,司法部及日,司法部及19个州提起个州提起“美国诉微美国诉微软公司案软公司案”的反垄断诉讼。的反垄断诉讼。事实部分判决:事实部分判决:2000年年4月月3日,地方法院杰克逊法官认日,地方法院杰克逊法官认定微软的行为构成:(定微软的行为构成:(1)滥用独占地位(搭售);()滥用独占地位(搭售);(2)排)排斥竞争对手;(斥竞争对手;(3)价格歧视。据此,作出微软违反谢尔曼)价格歧视。据此,作出微软违反谢尔曼法的判决。法的判决。拆分判决:拆分判决:将微软一分为二。将微软一分为二。31案例7U.S.v.Microsoft-131 U.S.v.Microsoft -2上诉:上诉:2000年年6月月13日,微软提出上诉,并请求日,微软提出上诉,并请求将该案交给上诉法院先行审理。将该案交给上诉法院先行审理。判决:判决:2001年年6月月28日,上诉法院判决:(日,上诉法院判决:(1)基本确认滥用独占地位的垄断行为;(基本确认滥用独占地位的垄断行为;(2)否定扩)否定扩大垄断领域的判决;(大垄断领域的判决;(3)捆绑销售事实发回重审;)捆绑销售事实发回重审;(4)撤销拆分判决。)撤销拆分判决。和解:和解:2001年年11月月2日,微软与政府达成协议:日,微软与政府达成协议:微软给予电脑制造商更大灵活性,允许它们与微微软给予电脑制造商更大灵活性,允许它们与微软竞争的软件开发商签订合同,把产品标识于微软竞争的软件开发商签订合同,把产品标识于微软视窗操作系统上,禁止微软对其他竞争性企业软视窗操作系统上,禁止微软对其他竞争性企业报复。报复。32U.S.v.Microsoft-232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混淆混淆商业贿赂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非法有奖销售非法有奖销售诋毁诋毁倾销倾销搭售搭售串通招投标串通招投标滥用独占地位滥用独占地位权力经商权力经商地区封锁地区封锁33不正当竞争行为混淆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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