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2民事法律关系教学课件

上传人:风*** 文档编号:240745883 上传时间:2024-05-04 格式:PPT 页数:68 大小:87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Ch2民事法律关系教学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68页
Ch2民事法律关系教学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68页
Ch2民事法律关系教学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6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案情】甲与乙是好朋友,某日,甲邀请乙夫【案情】甲与乙是好朋友,某日,甲邀请乙夫妇于周日中午到家中吃饭,乙欣然同意。甲遂妇于周日中午到家中吃饭,乙欣然同意。甲遂精心准备一桌饭菜,耗资精心准备一桌饭菜,耗资600600元,并备好酒一元,并备好酒一瓶,价值瓶,价值400400元。但周日中午乙一时心情不好,元。但周日中午乙一时心情不好,没有前往。该饭菜只好由甲夫妇自己吃,酒没没有前往。该饭菜只好由甲夫妇自己吃,酒没有喝。不久甲乙发生矛盾,甲提出因乙没有赴有喝。不久甲乙发生矛盾,甲提出因乙没有赴约,给甲造成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约,给甲造成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造成的损失。给甲造成的损失。问:甲能否就其损失要求乙承担民事责任?问:甲能否就其损失要求乙承担民事责任?评析评析 甲邀请乙夫妇吃饭的行为,性质上属于社交甲邀请乙夫妇吃饭的行为,性质上属于社交或情谊行为。当事人无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或情谊行为。当事人无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并未建立民事法律关系,即便乙夫妇关系的意图,并未建立民事法律关系,即便乙夫妇爽约,也不承担民事爽约,也不承担民事责任责任。甲在商店买东西掏钱时掉下一张一百元纸币,甲在商店买东西掏钱时掉下一张一百元纸币,甲当时未觉察,不久发现此事。经人告知钱甲当时未觉察,不久发现此事。经人告知钱被乙拣走。甲找到乙,乙未否认,愿意返还,被乙拣走。甲找到乙,乙未否认,愿意返还,但同时提出要求甲给其买一盒烟。甲拒绝。但同时提出要求甲给其买一盒烟。甲拒绝。为此双方发生争议,现甲起诉要求乙返还一为此双方发生争议,现甲起诉要求乙返还一百元。问:百元。问:1 1、甲的要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甲的要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2 2、乙的要求能否得到支持?、乙的要求能否得到支持?评析评析 法院应支持甲的要求,乙的要求则因法院应支持甲的要求,乙的要求则因缺乏法律依据而得不到支持。缺乏法律依据而得不到支持。物权法第物权法第107107条: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第第109109条: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民法通则第民法通则第7979条第条第2 2款拾得遗失物、漂流款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一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征二、民事法律关系的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要素三、民事法律三、民事法律事实事实四、民事四、民事权利权利与民事义务与民事义务五、民事法律关系的五、民事法律关系的意义意义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关系。是民法规范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是民法规范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形成的社会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是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是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关系。要要素素主体主体客体客体内内容容含义含义种类种类含义含义种类种类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义务【案情】农村个体户范某盖了新房子,买了【案情】农村个体户范某盖了新房子,买了新家具。这时村里推行家庭财产保险制度,新家具。这时村里推行家庭财产保险制度,范某买了范某买了1 1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春节期间,邻居家的孩子放爆竹,不慎将屋春节期间,邻居家的孩子放爆竹,不慎将屋后的柴草引着,大火烧着了范某的新房。这后的柴草引着,大火烧着了范某的新房。这时范某正在朋友家喝酒,有人告诉他说,你时范某正在朋友家喝酒,有人告诉他说,你家着火了,快回家救火去吧。范某喝得醉醺家着火了,快回家救火去吧。范某喝得醉醺醺的对人们说,我和你们不一样,我家保了醺的对人们说,我和你们不一样,我家保了险啦,随便烧!反正保险公司得赔我;我正险啦,随便烧!反正保险公司得赔我;我正嫌我家那房子样式落后呢,也该换嫌我家那房子样式落后呢,也该换了了。由于范某对救火不积极,妻子和孩子只抢出由于范某对救火不积极,妻子和孩子只抢出了一台彩电和大部分衣服杂物,房屋家具全了一台彩电和大部分衣服杂物,房屋家具全部被烧毁,于是范某去保险公司领保险金。部被烧毁,于是范某去保险公司领保险金。可保险公司通知范某说,由于他没有履行法可保险公司通知范某说,由于他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保险言应承担的防灾防损特别是积律规定的保险言应承担的防灾防损特别是积极抢救的义务,在保险公司没有弄清由此扩极抢救的义务,在保险公司没有弄清由此扩大的损失数额前,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大的损失数额前,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范某急了,跟保险公司的人大吵大闹说,买范某急了,跟保险公司的人大吵大闹说,买保险单时你们宣传说,家庭财产保险后着了保险单时你们宣传说,家庭财产保险后着了火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这火又不是我自己放火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这火又不是我自己放的,为啥房子和家具烧了你们不的,为啥房子和家具烧了你们不赔赔?分析分析 任何法律关系都是以特定的法律规定为前提任何法律关系都是以特定的法律规定为前提的,是该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而形成的具的,是该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而形成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主体享体权利义务关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决定着民事法律关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决定着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系的性质。保险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约定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或履行约定的给付受约定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或履行约定的给付义务。保险合同成立后一旦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义务。保险合同成立后一旦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就应按保险合同规定的赔偿数额给付保险金,这是就应按保险合同规定的赔偿数额给付保险金,这是保险人的义务,反过来看,这又是投保人的权利。保险人的义务,反过来看,这又是投保人的权利。投保人与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均须各自承担投保人与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均须各自承担义务,以便对方得以享受权利和利益。其中加强安义务,以便对方得以享受权利和利益。其中加强安全防灾和施救是投保人的重要义务之全防灾和施救是投保人的重要义务之一一。我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第我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第1515条规定:条规定:“在发生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保险事故后,投保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并将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保险方。免扩大损失,并将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保险方。如果投保方没有采取必要措施,保险方对由此扩大如果投保方没有采取必要措施,保险方对由此扩大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由于权利的内容总是通过与其相适应的义务才表现由于权利的内容总是通过与其相适应的义务才表现出来的,义务的内容又总是由权利的实质所决定的,出来的,义务的内容又总是由权利的实质所决定的,权利和义务从不同的角度表现着同一个民事法律关权利和义务从不同的角度表现着同一个民事法律关系。范某违反了自己的施救义务,保险公司就可以系。范某违反了自己的施救义务,保险公司就可以行使自己拒赔的权利。行使自己拒赔的权利。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在法律关系的要素中居于主导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在法律关系的要素中居于主导的地位,在权利和义务之间,权利又始终居于主动的地位,在权利和义务之间,权利又始终居于主动地位。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民事权利是整个民法地位。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民事权利是整个民法理论的中心问理论的中心问题题。民事民事法律事实法律事实 事事件件行行为为事实构事实构成成【案情】王家村有两户养鱼专业户,甲家和乙家,【案情】王家村有两户养鱼专业户,甲家和乙家,其鱼池相邻。一年夏天,因天气变化,甲家鱼池其鱼池相邻。一年夏天,因天气变化,甲家鱼池中的鱼跃入乙家鱼池,当场有村人所见,一共跃中的鱼跃入乙家鱼池,当场有村人所见,一共跃入了入了2323条鱼。甲家要求乙家返还该条鱼。甲家要求乙家返还该2323条鱼,乙家条鱼,乙家认为,该鱼是自己跃入其鱼池之中,拒绝返还。认为,该鱼是自己跃入其鱼池之中,拒绝返还。为此双方发生纠纷为此双方发生纠纷【问题】【问题】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本案中,因天气变化,甲家鱼池的鱼跃入本案中,因天气变化,甲家鱼池的鱼跃入本案中,因天气变化,甲家鱼池的鱼跃入本案中,因天气变化,甲家鱼池的鱼跃入乙家的鱼池之中,为民法上的事件,此事件引起乙家的鱼池之中,为民法上的事件,此事件引起乙家的鱼池之中,为民法上的事件,此事件引起乙家的鱼池之中,为民法上的事件,此事件引起了甲家和乙家的财产关系变化,构成民法上的不了甲家和乙家的财产关系变化,构成民法上的不了甲家和乙家的财产关系变化,构成民法上的不了甲家和乙家的财产关系变化,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之债,因此,乙家应返还甲家因此所受的当得利之债,因此,乙家应返还甲家因此所受的当得利之债,因此,乙家应返还甲家因此所受的当得利之债,因此,乙家应返还甲家因此所受的损损损损失失失失。【案情】某甲在某百货公司购买服装,在甲【案情】某甲在某百货公司购买服装,在甲到收银台交款时,因地面太滑而摔伤,甲即到收银台交款时,因地面太滑而摔伤,甲即找公司经理要求赔偿。该公司的保安人员认找公司经理要求赔偿。该公司的保安人员认为甲在购货中有盗窃行为,就强行将甲带入为甲在购货中有盗窃行为,就强行将甲带入办公室。试析:甲与百货公司间因何法律事办公室。试析:甲与百货公司间因何法律事实发生何法律关系?实发生何法律关系?【析】本案中,甲与百货公司之间因三个法律【析】本案中,甲与百货公司之间因三个法律【析】本案中,甲与百货公司之间因三个法律【析】本案中,甲与百货公司之间因三个法律事实发生三种法律关系:一是因买卖服装而发事实发生三种法律关系:一是因买卖服装而发事实发生三种法律关系:一是因买卖服装而发事实发生三种法律关系:一是因买卖服装而发生的买卖合同关系;二是甲因百货公司的地面生的买卖合同关系;二是甲因百货公司的地面生的买卖合同关系;二是甲因百货公司的地面生的买卖合同关系;二是甲因百货公司的地面太滑受伤而发生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三是保太滑受伤而发生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三是保太滑受伤而发生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三是保太滑受伤而发生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三是保安人员误认为甲盗窃而强行将其带入办公室这安人员误认为甲盗窃而强行将其带入办公室这安人员误认为甲盗窃而强行将其带入办公室这安人员误认为甲盗窃而强行将其带入办公室这一侵权行为而发生的侵权损害赔偿关一侵权行为而发生的侵权损害赔偿关一侵权行为而发生的侵权损害赔偿关一侵权行为而发生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系系系。某甲开车将某乙撞伤致人死亡,为此某甲开车将某乙撞伤致人死亡,为此某甲赔偿乙某甲赔偿乙1515万元。某乙的继承人继万元。某乙的继承人继承了某乙的遗产。问:本案中有哪些承了某乙的遗产。问:本案中有哪些法律事实引发哪些法律关系?法律事实引发哪些法律关系?在本案中,有两个法律事实引发两个法律关在本案中,有两个法律事实引发两个法律关在本案中,有两个法律事实引发两个法律关在本案中,有两个法律事实引发两个法律关系:一是甲开车撞乙致乙死亡这一侵权行为系:一是甲开车撞乙致乙死亡这一侵权行为系:一是甲开车撞乙致乙死亡这一侵权行为系:一是甲开车撞乙致乙死亡这一侵权行为事实引发甲赔偿事实引发甲赔偿事实引发甲赔偿事实引发甲赔偿15151515万元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万元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万元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万元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二是因乙死亡这一自然事实引发乙的继承人二是因乙死亡这一自然事实引发乙的继承人二是因乙死亡这一自然事实引发乙的继承人二是因乙死亡这一自然事实引发乙的继承人继承乙遗产的遗产继承关继承乙遗产的遗产继承关继承乙遗产的遗产继承关继承乙遗产的遗产继承关系系系系。民事民事权利权利的概念的概念民事权利的民事权利的分类分类民事权利的保护民事权利的保护民事民事权利权利司考司考题题私力救济私力救济公力救济公力救济正当防正当防正当防正当防卫卫卫卫自助行自助行自助行自助行为为为为紧急避险紧急避险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权利系外国法律名词的移译,是指正当而得有所主张权利系外国法律名词的移译,是指正当而得有所主张而言,并非争权夺利。而言,并非争权夺利。人群共处,各有所需,涉及不同利益,不免发生冲突,人群共处,各有所需,涉及不同利益,不免发生冲突,为维护社会生活,自须定其分际,法律乃于一定要件为维护社会生活,自须定其分际,法律乃于一定要件之下,就其认为合理正当的,赋予个人某种力量,以之下,就其认为合理正当的,赋予个人某种力量,以享受其利益。享受其利益。权利功能在于保障个人的自由范围,使其自主决定、权利功能在于保障个人的自由范围,使其自主决定、组织或形成其社会生活,尤其是实践私法自治原则。组织或形成其社会生活,尤其是实践私法自治原则。权利为主观化的法律(权利为主观化的法律(subjektives Recht),subjektives Recht),法律为法律为客观化的权利客观化的权利(objektives Recht)(objektives Recht),行使权利乃为法,行使权利乃为法律而奋斗,寓有伦理的意义。(为权利而斗争律而奋斗,寓有伦理的意义。(为权利而斗争-德民法学者耶林德民法学者耶林-18721872)权利为享受特定利益的法律之力。权利为享受特定利益的法律之力。如:债权为请求特定人为特定支付(作为、如:债权为请求特定人为特定支付(作为、不作为)的权利。所谓不作为)的权利。所谓“特定人为特定给付特定人为特定给付”,即是债权的特定利益,而,即是债权的特定利益,而“请求请求”乃债权的乃债权的“法律之力法律之力”。如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请求交付。如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请求交付租赁物供其使用收益;出租人可向承租人请租赁物供其使用收益;出租人可向承租人请求交付租金。求交付租金。如:物权的如:物权的“直接支配,具有排他性直接支配,具有排他性”,为物,为物权的法律之力;而权的法律之力;而“支配其标的物而受其利益支配其标的物而受其利益”,为物权的特定,为物权的特定利益利益。权权利利特定利益特定利益(内容(内容)法律之力法律之力(作用)(作用)绝对权绝对权相对权相对权:债权债权非财产权非财产权财产权财产权身份权身份权人格权人格权配偶权配偶权亲权等亲权等物物权权其他:智力成果权其他:智力成果权所有权所有权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支配权支配权请求权请求权抗辩权抗辩权形成权形成权说明:说明:1、分类有争议;、分类有争议;2、分类标准不同;、分类标准不同;3、法律发展中有新类型、法律发展中有新类型权利权利产生产生;甲于甲于3月月1日出卖某画给乙,约定日出卖某画给乙,约定3月月5日交付。该画日交付。该画于于3月月4日因甲保管不周,被丙所盗。乙于日因甲保管不周,被丙所盗。乙于3月月20日在日在丙所经营的画廊店发现该画。试问丙所经营的画廊店发现该画。试问:(1)甲可对丙行使何种权利?)甲可对丙行使何种权利?(2)乙对甲可行使何种权利?)乙对甲可行使何种权利?(3)乙可否对丙行使)乙可否对丙行使权利权利?物权与债权物权与债权1 1、甲对丙得主张的权利:、甲对丙得主张的权利: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所有物返还请求权。2 2、乙对甲得主张的权利:请求交付、乙对甲得主张的权利:请求交付A A画,并转画,并转移其所有权;可向甲请求赔偿因迟延而生的损移其所有权;可向甲请求赔偿因迟延而生的损害。害。3 3、乙不得对丙主张、乙不得对丙主张权利权利。案例一案例一 甲受雇于乙,向丙购买房屋。甲向丁甲受雇于乙,向丙购买房屋。甲向丁借款并将所买房屋设定抵押于丁。借款到期甲借款并将所买房屋设定抵押于丁。借款到期甲没有还款。没有还款。案例二案例二 某老太牵其小狗,散步于街巷,乙驾某老太牵其小狗,散步于街巷,乙驾摩托车,撞伤老太,压死小狗。摩托车,撞伤老太,压死小狗。分析上述案例中所涉及的分析上述案例中所涉及的权利权利。【案情】李某见邻居王某殴打一女青年张某。案情】李某见邻居王某殴打一女青年张某。当李某看到王某举起棍子欲打张某时,就用当李某看到王某举起棍子欲打张某时,就用手臂去挡,棍子砸在了李某的手腕上,使李手臂去挡,棍子砸在了李某的手腕上,使李某右手挠骨骨折,经治疗花费医疗费和营养某右手挠骨骨折,经治疗花费医疗费和营养费费359359元。当李某要求王某赔偿损失时,王元。当李某要求王某赔偿损失时,王某说:某说:“我打张某与你无关,你自己伸手挡我打张某与你无关,你自己伸手挡棍,我没有责任。棍,我没有责任。”请问:王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李某损失的民请问:王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李某损失的民事责任?事责任?评析:王某殴打张某,是对张某人身权的侵害,你评析:王某殴打张某,是对张某人身权的侵害,你制止这种侵害行为是合法的,也是符合社会主义道制止这种侵害行为是合法的,也是符合社会主义道德的。我国法律不仅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在德的。我国法律不仅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在侵犯损害已发生情况下,鼓励公民制止这种侵害,侵犯损害已发生情况下,鼓励公民制止这种侵害,并保障制止者的利益。民法通则第并保障制止者的利益。民法通则第109109条规定:条规定:“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这样规定,为那些见义勇为保护国家和他人生命财这样规定,为那些见义勇为保护国家和他人生命财产的模范人物提供了利益上的法律保证。我们认为,产的模范人物提供了利益上的法律保证。我们认为,你因制止王某对张某人身权的侵害,防止张某受到你因制止王某对张某人身权的侵害,防止张某受到更大的损害而被王某打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更大的损害而被王某打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由王某赔偿。王某推托责任是违背法律规定法应当由王某赔偿。王某推托责任是违背法律规定的。你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会依法维护你的合的。你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会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使你的经济损失得到赔偿。法权益,使你的经济损失得到赔偿。【案情】某日,田某称为结交朋友,加深感情,而【案情】某日,田某称为结交朋友,加深感情,而且有事相商,特意邀请王某、张某到某市一家四星且有事相商,特意邀请王某、张某到某市一家四星级饭店共餐。尽管刚刚只是一面之缘,王某、张某级饭店共餐。尽管刚刚只是一面之缘,王某、张某还是深信不疑,欣然前往。席间酒酣饭饱,气氛热还是深信不疑,欣然前往。席间酒酣饭饱,气氛热烈之际,田某借机用王某的手机出去打一个重要的烈之际,田某借机用王某的手机出去打一个重要的电话,而就此一去不复返。王某、张某在等待了二电话,而就此一去不复返。王某、张某在等待了二十来分钟后,方知事情不妙,不仅手机被骗,而且十来分钟后,方知事情不妙,不仅手机被骗,而且还要处理田某点的价值还要处理田某点的价值30003000多元的饭钱,气愤之下,多元的饭钱,气愤之下,便想乘机溜走。不料被饭店服务员逮住,要他们付便想乘机溜走。不料被饭店服务员逮住,要他们付清饭钱,否则别想离开。王某、张某二人以被田某清饭钱,否则别想离开。王某、张某二人以被田某邀请吃饭,自己也是被骗者,而且身上未带现金为邀请吃饭,自己也是被骗者,而且身上未带现金为由拒付饭钱。双方争执不下。由拒付饭钱。双方争执不下。【问题】【问题】饭店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饭店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析】本案中饭店行为属于自助行为。饭店在情况【析】本案中饭店行为属于自助行为。饭店在情况紧急而且来不及请求有关机关援助的情况下,对拒紧急而且来不及请求有关机关援助的情况下,对拒付饭钱的王某、张某二人实行扣留,是维护自己的付饭钱的王某、张某二人实行扣留,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需要,且未对王某、张某二人的人身自合法权益的需要,且未对王某、张某二人的人身自由实行不正当的拘束,未超过必要的限度。由实行不正当的拘束,未超过必要的限度。而王某、张某二人以被田某邀请吃饭,自己也是被而王某、张某二人以被田某邀请吃饭,自己也是被骗者,而且身上未带现金为由拒付饭钱,是不能成骗者,而且身上未带现金为由拒付饭钱,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从饭店与田某、王某、张某三人之间立的。因为,从饭店与田某、王某、张某三人之间关系来看,饭店是债权人,田某、王某、张某三人关系来看,饭店是债权人,田某、王某、张某三人属于共同债务人。饭店与田某等人构成连带债权债属于共同债务人。饭店与田某等人构成连带债权债务关系,根据连带关系原理,饭店可以要求田某等务关系,根据连带关系原理,饭店可以要求田某等三人其中的任何人来付清饭钱。至于田某、王某、三人其中的任何人来付清饭钱。至于田某、王某、张某三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属于他们内部事务,张某三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属于他们内部事务,与饭店无关,王某、张某二人不能以其受骗等理由与饭店无关,王某、张某二人不能以其受骗等理由为借口而拒付饭为借口而拒付饭钱钱。04-104-1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误的?A 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 B B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 C C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 D D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D D 05-5805-58下列关于民事权利中的形成权的表下列关于民事权利中的形成权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述,哪些是正确的?A A形成权只能通过明示方式行使形成权只能通过明示方式行使B B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并非形成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并非形成权权C C债权人撤销权属形成权债权人撤销权属形成权D D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BDBD08-5108-51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A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对甲享有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对甲享有的要求其还款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的要求其还款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 B B丙公司与丁公司协议,丙不在丁建筑的某楼丙公司与丁公司协议,丙不在丁建筑的某楼前建造高于该楼的建筑,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前建造高于该楼的建筑,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利具有支配性利具有支配性 C C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人的此项权利是抗辩权保证人的此项权利是抗辩权 D D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ABCDABCD(一一)张、李、王合伙养鸭。派张某从某养殖)张、李、王合伙养鸭。派张某从某养殖场购回小鸭。推选王负责放养。一天,赵的儿场购回小鸭。推选王负责放养。一天,赵的儿子偷一只小鸭,被王某打一顿。赵儿怀恨在心,子偷一只小鸭,被王某打一顿。赵儿怀恨在心,在水塘放毒,被李某发现将其殴打一顿。三天在水塘放毒,被李某发现将其殴打一顿。三天后,小鸭全部死亡。现养殖场索要鸭款,张拒后,小鸭全部死亡。现养殖场索要鸭款,张拒付,认为应向赵某索要,赵认为儿子下毒是王、付,认为应向赵某索要,赵认为儿子下毒是王、李某打儿子所造成的,错在王、李某。李认为李某打儿子所造成的,错在王、李某。李认为放毒在前,殴打在后,自己不负责任,如赵不放毒在前,殴打在后,自己不负责任,如赵不赔,也应由王某负责。赔,也应由王某负责。问:问:1 1、本案存在哪几种法律关系、本案存在哪几种法律关系2 2、养殖场应向谁索款?、养殖场应向谁索款?案例练习案例练习本案存在四种法律关系:本案存在四种法律关系:合伙关系合伙关系合伙与养殖场的买卖关系合伙与养殖场的买卖关系合伙人与侵权人赵儿的侵权关系合伙人与侵权人赵儿的侵权关系赵某与其儿子的监护关系赵某与其儿子的监护关系(二)(二)9 9岁的小牛在某小学读二年级,父母离异,与岁的小牛在某小学读二年级,父母离异,与经商的父亲一起生活,其父最近一直在深圳出差,经商的父亲一起生活,其父最近一直在深圳出差,将小牛交其爷爷奶奶照看,有一天,由于爷爷奶奶将小牛交其爷爷奶奶照看,有一天,由于爷爷奶奶临时有事,没有来接小牛。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一临时有事,没有来接小牛。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一辆出租车违章驶过小牛身边,溅了他一身泥。小牛辆出租车违章驶过小牛身边,溅了他一身泥。小牛很生气,随手捡起一石头扔向出租车,砸中车上唯很生气,随手捡起一石头扔向出租车,砸中车上唯一乘客张某,张某经治疗后脸上留下一伤疤。该出一乘客张某,张某经治疗后脸上留下一伤疤。该出租车为乙公司所有,驾驶员为张某。问题:租车为乙公司所有,驾驶员为张某。问题:1 1、本案有哪些民事法律关系。、本案有哪些民事法律关系。2 2、本案如何处理。、本案如何处理。3 3、列出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或司法解释、列出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或司法解释。1 1、委托监护。小牛的父亲将小牛委托给其父母照料,、委托监护。小牛的父亲将小牛委托给其父母照料,属于委托监护法律关系。属于委托监护法律关系。2 2、侵权法律关系。、侵权法律关系。小牛用石头击中张某,对张某小牛用石头击中张某,对张某构成了侵权。构成了侵权。3 3、运输法律关系。、运输法律关系。张某与出租车乙公司之间属于张某与出租车乙公司之间属于运输合同关系。运输合同关系。本案中小牛虽然为直接的早晨侵害的人,但因其为本案中小牛虽然为直接的早晨侵害的人,但因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的损害由其法定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的损害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其父将其委托给爷爷奶奶,承担。其父将其委托给爷爷奶奶,小牛的爷爷奶奶小牛的爷爷奶奶又具有过失,应由他们承担小牛致人损害的赔偿责又具有过失,应由他们承担小牛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任。当然,本案的受害人为张某,其可以侵权为由起诉当然,本案的受害人为张某,其可以侵权为由起诉小牛;又因为其与出租车公司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小牛;又因为其与出租车公司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张某的损害不是因为张某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故出张某的损害不是因为张某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故出租车公司应该承担对张某的违约责任或是侵权责任。租车公司应该承担对张某的违约责任或是侵权责任。【三】【三】A A市市民孙某的一头纯种西施犬走丢,被市市民孙某的一头纯种西施犬走丢,被市民李某拾得。李某知此犬为纯种西施犬。一边市民李某拾得。李某知此犬为纯种西施犬。一边精心看管,一边积极寻找失主,并登报招领。一精心看管,一边积极寻找失主,并登报招领。一共花去饲料费和登报招领费共共花去饲料费和登报招领费共800800元。一天,该元。一天,该西施犬挣脱缰绳欲逃走,刚出家门一段路的转角,西施犬挣脱缰绳欲逃走,刚出家门一段路的转角,正遇市民姚某骑自行车回家,因此西施犬跑的太正遇市民姚某骑自行车回家,因此西施犬跑的太快,姚某躲闪不及而摔倒,造成右手腕骨折,医快,姚某躲闪不及而摔倒,造成右手腕骨折,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2005200元。姚某要求李某赔偿元。姚某要求李某赔偿此费用,李某辩称,该西施犬并非己所有,不应此费用,李某辩称,该西施犬并非己所有,不应由他赔偿。问题:由他赔偿。问题:1 1、本案有何种法律关系?、本案有何种法律关系?2 2、李某花费的、李某花费的800800元及姚某的元及姚某的52005200元费用应由谁元费用应由谁承担?为什么?承担?为什么?【析】本案有两个法律关系:析】本案有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孙某、李某之间因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债务一是孙某、李某之间因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关系;二是李某、姚某之间因姚某的人身、财产受损害二是李某、姚某之间因姚某的人身、财产受损害而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1 1、此犬为孙某所有,走失后为李某所拾,李某、此犬为孙某所有,走失后为李某所拾,李某为此西施犬的管理人。即孙某和李某间形成无因为此西施犬的管理人。即孙某和李某间形成无因管理关系。民法通则第管理关系。民法通则第9393条规定:条规定:“没有法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支付的必要费用”。民通意见第。民通意见第132132条:条:“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到的实际损失。”所以,李某有权请求孙某偿还所以,李某有权请求孙某偿还饲养此犬、登广告找失主等费用饲养此犬、登广告找失主等费用800800元。元。2 2、李某作为此犬的管理人,虽对此犬采取了措、李某作为此犬的管理人,虽对此犬采取了措施,但此犬脱缰绳欲逃走。故李某有管理不严的施,但此犬脱缰绳欲逃走。故李某有管理不严的过错,受害人姚某并没有什么过错。民法通则过错,受害人姚某并没有什么过错。民法通则第第127127条规定: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法第侵权法第8282条: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本案的李某作为此犬的管理人,应当向姚所以,本案的李某作为此犬的管理人,应当向姚某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通意见第某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通意见第132132条规条规定定 本案的本案的52005200元赔偿金并非李某管理事务而支元赔偿金并非李某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所以,孙某没有义务偿还这出的必要费用。所以,孙某没有义务偿还这52005200元赔偿金。元赔偿金。(四)(四)0303年年1010月,杨某将自己的车辆无偿借给好友月,杨某将自己的车辆无偿借给好友王某使用。王某使用。0404年年3 3月月1515日,王某因建设工程款而将车辆日,王某因建设工程款而将车辆“抵押抵押”给甲公司,并向甲公司出具一份保证书:王某于给甲公司,并向甲公司出具一份保证书:王某于0404年年3 3月月2828日前支付甲公司日前支付甲公司4545万元欠款,以一辆汽车做抵万元欠款,以一辆汽车做抵押。押。保证书签订后,王某和甲公司都没有办理汽车抵押登保证书签订后,王某和甲公司都没有办理汽车抵押登记手续,只是把车辆存放在甲公司。记手续,只是把车辆存放在甲公司。0505年年6 6月月2929日,甲公司将王某告到法院,索要日,甲公司将王某告到法院,索要4545万元万元工程款及利息。法院支持了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工程款及利息。法院支持了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现已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现已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05 05年年1010月,杨某向王某索要车辆时,王某说车辆已月,杨某向王某索要车辆时,王某说车辆已“抵押抵押”给甲公司,一直没有要回。给甲公司,一直没有要回。0505年年1212月,杨某以王某和甲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到月,杨某以王某和甲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到某区法院,要求两被告返还车辆。某区法院,要求两被告返还车辆。评析评析 某与杨某形成无偿借用合同关系,现王某与杨某形成无偿借用合同关系,现王某私自处分车辆,属于无权处分,杨某有权某私自处分车辆,属于无权处分,杨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因而是适格被告。杨某与甲要求王某返还,因而是适格被告。杨某与甲公司之间并无直接法律关系,故甲公司不是公司之间并无直接法律关系,故甲公司不是适格被告,但鉴于甲公司实际占有杨某的车适格被告,但鉴于甲公司实际占有杨某的车辆,诉讼结果必然涉及到车辆,故可将甲列辆,诉讼结果必然涉及到车辆,故可将甲列为第三人。为第三人。(五(五)0505年年7 7月,俞某与沈某签定一份建房协议书,月,俞某与沈某签定一份建房协议书,约定由俞某为沈某建造四层住宅房屋。约定由俞某为沈某建造四层住宅房屋。之后,俞某将其中泥瓦工的工程分包给赵某,赵某之后,俞某将其中泥瓦工的工程分包给赵某,赵某又找了李某等泥瓦匠进行房屋土建工程。又找了李某等泥瓦匠进行房屋土建工程。1010月,李某踩在井架的横木上接料时,横木断裂,月,李某踩在井架的横木上接料时,横木断裂,李某摔下倒地而受伤,被鉴定为三级伤残。李某以李某摔下倒地而受伤,被鉴定为三级伤残。李某以赵某、俞某和沈某为被告要求赔偿赵某、俞某和沈某为被告要求赔偿4343万元。万元。问:谁应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问:谁应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析析 赵某与李某是雇佣关系,赵某应对李某的损赵某与李某是雇佣关系,赵某应对李某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俞某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无资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俞某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赵某,应与赵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俞某本身质的赵某,应与赵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俞某本身无建房资质,沈某对此未审查义务,沈某应对俞某无建房资质,沈某对此未审查义务,沈某应对俞某承担的责任负连带赔偿承担的责任负连带赔偿责任责任。合同法第合同法第272272条第三款:条第三款:“禁止承包人将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责任。”(六)甘某与周某是夫妻。(六)甘某与周某是夫妻。0505年年5 5月月2323日周日周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李某借款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李某借款8 8万元。甘某万元。甘某与周某于与周某于0505年年6 6月月1616日某市民政局登记离婚,日某市民政局登记离婚,双方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儿子所有,债务各双方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儿子所有,债务各自承担。自承担。0505年年8 8月开始,周某下落不明,李月开始,周某下落不明,李某多次找甘某索讨未果,遂将甘某诉至法院。某多次找甘某索讨未果,遂将甘某诉至法院。问:李某是否有权向甘某索要问:李某是否有权向甘某索要欠款?欠款?民事法律关系理论是民法学的重要理论,国民事法律关系理论是民法学的重要理论,国家颁布各种民事法规,目的是要求人们以其家颁布各种民事法规,目的是要求人们以其为根据设立各种民事法律关系,使人们的行为根据设立各种民事法律关系,使人们的行为纳入民法调整的法律轨道。民法学研究的为纳入民法调整的法律轨道。民法学研究的问题虽然广泛,但其中心问题是民事法律关问题虽然广泛,但其中心问题是民事法律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民法学就是民事法系。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民法学就是民事法律关系学。具体律关系学。具体意义意义:民事民事法律关系的意义法律关系的意义与与日常生活的日常生活的关联关联对民法理论体系的对民法理论体系的意义意义对民法实务的对民法实务的意义意义人无时无刻不在民事法律关人无时无刻不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系中民事法律千万条,民法学著作千万卷,归根到民事法律千万条,民法学著作千万卷,归根到底都是规定或研究民事法律关系。底都是规定或研究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整个民法逻辑体系展开与构建民事法律关系是整个民法逻辑体系展开与构建的基础。的基础。我国民法理论体系来自于德国学者创造的潘德我国民法理论体系来自于德国学者创造的潘德克顿理论体系。根据这种理论,民法体系包括克顿理论体系。根据这种理论,民法体系包括总则和分则,总则对主体、客体及法律行为进总则和分则,总则对主体、客体及法律行为进行了抽象规定,分则对各类具体民事法律关系行了抽象规定,分则对各类具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进行具体的内容进行具体展开展开。1 1、民事法律关系是处理民事案件最基本的方、民事法律关系是处理民事案件最基本的方法法。2 2、正确确认民事法律关系,对法院的审判实践和当、正确确认民事法律关系,对法院的审判实践和当事人参加诉讼具有重大指导作用。确认民事法律关系事人参加诉讼具有重大指导作用。确认民事法律关系是确认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前提和基础,其作用主要是确认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前提和基础,其作用主要体现在民事诉讼主体的确认上,诉讼主体一般包括以体现在民事诉讼主体的确认上,诉讼主体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下几种情况:(1 1)原告和被告是同一争议法律关系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同一争议法律关系主体;(2 2)原告和被告为连带主从法律关系的主体;)原告和被告为连带主从法律关系的主体;(3 3)第三人参加诉讼,在于其和原告或被告之间具)第三人参加诉讼,在于其和原告或被告之间具有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第三人参加的诉讼涉及两种有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第三人参加的诉讼涉及两种法法律关系律关系。3 3、影响确定案由的内在因、影响确定案由的内在因素素。【案情】原告李某之父死后,李某将其父遗体送到【案情】原告李某之父死后,李某将其父遗体送到安阳市殡仪馆,办完手续后,商定于安阳市殡仪馆,办完手续后,商定于1212月月2020日举行日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后火化。但是被告安阳市殡仪馆因工遗体告别仪式后火化。但是被告安阳市殡仪馆因工作失误,提前将李父遗体火化。为怕原告方知道,作失误,提前将李父遗体火化。为怕原告方知道,殡仪馆遂用另一具遗体冒充。殡仪馆遂用另一具遗体冒充。1212月月2020日,李家在殡日,李家在殡仪馆举行遗体告别仪式,有仪馆举行遗体告别仪式,有270270余人参加。仪式进余人参加。仪式进行过程中,有人发现玻璃棺内的遗体不是原告之父,行过程中,有人发现玻璃棺内的遗体不是原告之父,死者子女上前辨认后,亦确认系他人。顿时,吊唁死者子女上前辨认后,亦确认系他人。顿时,吊唁大厅内一片混乱。原告及其亲属精神上因此受到极大厅内一片混乱。原告及其亲属精神上因此受到极大伤害。大伤害。现原告要求赔偿损失、在安阳日报上公开赔礼现原告要求赔偿损失、在安阳日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确认其父骨灰、退还工作人员所收的小费。道歉、确认其父骨灰、退还工作人员所收的小费。此案被告用他人遗体顶替死者遗体摆置于灵堂上,此案被告用他人遗体顶替死者遗体摆置于灵堂上,供死者家属及亲朋吊唁,确实造成了危害后果,但供死者家属及亲朋吊唁,确实造成了危害后果,但此种危害属于何种性质、其法律关系是什么、应当此种危害属于何种性质、其法律关系是什么、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有不同认识有不同认识: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人身关系。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人身关系。被侵害的是死者的姓名权。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将死被侵害的是死者的姓名权。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将死者的遗体提前火化,把别人的遗体冠以死者的姓名,者的遗体提前火化,把别人的遗体冠以死者的姓名,构成对死者姓名权的侵害。构成对死者姓名权的侵害。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的法律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的法律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即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承揽合同,被告错焚尸体即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承揽合同,被告错焚尸体是一种违约行为。此案虽然不是典型的承揽合同,是一种违约行为。此案虽然不是典型的承揽合同,但是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承揽因素,即原告支付火但是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承揽因素,即原告支付火化费,被告按照约定火化尸体。由于被告工作失误,化费,被告按照约定火化尸体。由于被告工作失误,遗体提前火化,使原告误悼他人遗体,造成原告经遗体提前火化,使原告误悼他人遗体,造成原告经济损失,被告因此应承担违约责任。济损失,被告因此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三种意见认为:被告侵害的是原告的名誉第三种意见认为:被告侵害的是原告的名誉权。殡仪馆工作人员由于总作失误,致使死权。殡仪馆工作人员由于总作失误,致使死者的子女等向素不相识的人进行吊唁,损害者的子女等向素不相识的人进行吊唁,损害了死者子女即本案原告的名誉,造成其精神了死者子女即本案原告的名誉,造成其精神上的损害。上的损害。从我国民法通则第从我国民法通则第101101条的规定看,侵条的规定看,侵害名誉权的方式除侮辱、诽谤外,还有其他害名誉权的方式除侮辱、诽谤外,还有其他方式。无论以何种形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方式。无论以何种形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只要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只要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他人名誉的损害,不论是故意或者造成了对他人名誉的损害,不论是故意或者过失,就应承担名誉侵权的法律责任。过失,就应承担名誉侵权的法律责任。此案属于个案,是一个新问题。此案属于个案,是一个新问题。作为民事法律关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法学上的物,特指人身以外的物质。系的客体,民法学上的物,特指人身以外的物质。就一般意义而言,人是动物的一种,存在于天地万就一般意义而言,人是动物的一种,存在于天地万物之间,也是一种物质存在。物之间,也是一种物质存在。但在法律上,人却是享有独立人格的民事权利主体。但在法律上,人却是享有独立人格的民事权利主体。自奴隶制被废除以来,人本身在法律上就不再被作自奴隶制被废除以来,人本身在法律上就不再被作为权利的客体。因此,现代民法明确将人身排除在为权利的客体。因此,现代民法明确将人身排除在物的观念之外,能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物只能是存物的观念之外,能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物只能是存在于人身之外的物。在于人身之外的物。不过,民法上也从不反对把以从人体分离的某些部不过,民法上也从不反对把以从人体分离的某些部分如毛发、血液等视为物并成为权利客体。分如毛发、血液等视为物并成为权利客体。本案的特殊性在于,诉讼争议所涉及的客体是尸体,本案的特殊性在于,诉讼争议所涉及的客体是尸体,而对于尸体在法律上的地位,学术界历来有不同看而对于尸体在法律上的地位,学术界历来有不同看法。否定的说法认为,如果把尸体作为权利客体,法。否定的说法认为,如果把尸体作为权利客体,则继承人可以使用、收益并得抛弃,这是与法律和则继承人可以使用、收益并得抛弃,这是与法律和道德相违背的,所以尸体不能成为法律上的物。道德相违背的,所以尸体不能成为法律上的物。与之相反的观点则认为,尸体是没有思维和与之相反的观点则认为,尸体是没有思维和生命现象的肉体,故尸体不是人身,在符合生命现象的肉体,故尸体不是人身,在符合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的情况下,尸体也可以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的情况下,尸体也可以成为民法上的物。成为民法上的物。从一定意义上说,尸体是一种对于死者亲属从一定意义上说,尸体是一种对于死者亲属以至于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的物,它符合法律以至于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的物,它符合法律上物的特征,是法律关系的客体。既然如此,上物的特征,是法律关系的客体。既然如此,上述第二种意见,将此案定为承揽合同纠纷,上述第二种意见,将此案定为承揽合同纠纷,也是不无道理的。此案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也是不无道理的。此案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被告究竟侵害了原告的哪些系客体是什么、被告究竟侵害了原告的哪些民事权利、是否存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民事权利、是否存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这些问题,值得进一步思考和讨论。竞合?这些问题,值得进一步思考和讨论。【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安阳市殡仪馆由法院经审理认为,安阳市殡仪馆由于工作失误,将原告李某父亲的遗体提前火于工作失误,将原告李某父亲的遗体提前火化,致使原告等人向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吊唁,化,致使原告等人向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吊唁,造成精神上的创伤和经济上的损失。殡仪馆造成精神上的创伤和经济上的损失。殡仪馆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名誉的侵害,应承担相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名誉的侵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应的民事责任;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法院依照民法通则第法院依照民法通则第101101条之规定,在分条之规定,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888条的规定,在原告和被告间进行调解,经双条的规定,在原告和被告间进行调解,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如下调解协议;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如下调解协议;(1 1)确认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确认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被告赔偿原告的侵害,被告赔偿原告22102210元,退还小费元,退还小费5050元;在调解书生效后立即执行。元;在调解书生效后立即执行。(2 2)被告出具证明并归还死者骨灰。)被告出具证明并归还死者骨灰。(3 3)在安阳日报上刊登启事,向死者)在安阳日报上刊登启事,向死者家属表示歉意。家属表示歉意。(4 4)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100100元元 ,由被告承,由被告承担担。在审判实务中案件是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在审判实务中案件是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相同的实体法律关系,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相同的实体法律关系,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不同的纠纷;而不同的法律关系,也可以产不同的纠纷;而不同的法律关系,也可以产生相同的争议焦点。生相同的争议焦点。另一方面,同一法律事实也可产生不同的法另一方面,同一法律事实也可产生不同的法律关系,如乘客乘车受伤,就既可产生运输律关系,如乘客乘车受伤,就既可产生运输合同关系,又可产生侵权赔偿关系;而不同合同关系,又可产生侵权赔偿关系;而不同的法律事实又可产生同一法律关系,如甲被的法律事实又可产生同一法律关系,如甲被乙殴打受伤与乙不慎被高压电击伤均产生损乙殴打受伤与乙不慎被高压电击伤均产生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害赔偿法律关系。因此,必须分析影响案由确定的内在因素。因此,必须分析影响案由确定的内在因素。那么,影响案由确定的内在因素之一是双方那么,影响案由确定的内在因素之一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法律关系的性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法律关系的性质质。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法律关系的性质,是整个案件中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法律关系的性质,是整个案件中最基本的要素,它最能反映一个案件本质特征;同最基本的要素,它最能反映一个案件本质特征;同时也是实体法律规范发挥调节作用的起跑线与作用时也是实体法律规范发挥调节作用的起跑线与作用点。因此说点。因此说,找准了一个案件的实体法律关系的性找准了一个案件的实体法律关系的性质,是正确确定民事案件案由的必要条件,也是正质,是正确确定民事案件案由的必要条件,也是正确适用实体法律规范的基本保证。确适用实体法律规范的基本保证。所谓相同情况,适用相同法律,得到相同结果。这所谓相同情况,适用相同法律,得到相同结果。这里的相同情况,首先指的就是当事人之间实体法律里的相同情况,首先指的就是当事人之间实体法律关系的性质。因为在案件与案件之间,当事人、时关系的性质。因为在案件与案件之间,当事人、时间、地点等因素因案而变,难以恒定,但它们之间间、地点等因素因案而变,难以恒定,但它们之间的实体法律关系却是最稳定的,它是立法者立法的的实体法律关系却是最稳定的,它是立法者立法的起点,也是司法者裁判的终起点,也是司法者裁判的终点点。【案情】甲承包【案情】甲承包A A村村B B企业期间,企业期间,A A村党支部书村党支部书记乙私下委托丙为该村办理有关煤矿开采手记乙私下委托丙为该村办理有关煤矿开采手续,丙办理相关手续后,续,丙办理相关手续后,A A村无钱向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