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区普查表(1.0m³s及以上的灌溉、灌排结合渠道及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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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全国水利普查China Census for Water灌区普查表(1.0ms及以上的灌溉、灌排结合渠道及建筑物)2011年表号: P 7 0 2 - 2 表制定机关:水 利 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批准文号:国 统 制 2010181号有效期至:2 0 1 2 年 8 月灌区名称: 灌区编码: (普查机构填写)序号1.渠道名称及编码2.渠道类别3.过流能力(m/s)4.渠道状况(km)5.渠系建筑物(座)本级渠道名称本级编码(普查机构填写)上级渠道名称设计流量实际流量渠道长度衬砌长度水闸渡槽跌水陡坡倒虹吸隧洞涵洞农桥量水建筑物泵站其中2000年后衬砌 灌溉 灌排结合 灌溉 灌排结合 灌溉 灌排结合 灌溉 灌排结合 灌溉 灌排结合 灌溉 灌排结合备注:此表如不够填写,请自行复印。填表人: 联系电话: 日期: 201 年 月 日 (填表单位公章)复核人: 联系电话: 日期: 201 年 月 日 审查人: 日期: 201 年 月 日P702-2表 1.0m/s及以上的灌溉、灌排结合渠道及建筑物填表说明1、填表对象及范围(1)该表为P702-1的续表。填表对象为同一灌区;范围为设计流量为1.0m/s及以上的灌溉渠道和灌排结合渠道及建筑物。(2)对于跨县灌区,如果灌区渠(沟)系及建筑物属于跨县灌区管理单位管理,由灌区管理单位向各受益县提供其管理的灌排工程情况,受益县在核实后进行填报。(3)对于续建配套工程,按照普查时点时的验收的工程状况填报。(4)由于水源条件或灌溉系统发生变化等原因造成灌溉功能丧失,或连续超过5年没有使用的灌溉工程不进行普查填报。2、填表要求(1)普查表必须用黑色碳素笔(签字笔)填写。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使用规范汉字,要求填写清晰、字迹工整。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流量、长度数值均保留到小数后一位有效数字,其他指标有效数字保留到个位。(2)填表人员要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确保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3)普查表行政区划代码由软件录入系统交互生成,不必填报。(4)渠道填报顺序一般渠道分为:总干渠、干渠、支渠、斗渠、农渠等。设计流量为1.0m/s及以上的渠道,以灌区为单元进行逐条普查,分别填写其渠道名称、设计流量和本级渠道的级别、长度及其在这条渠道上的所属建筑物的数量等。渠道填报按照水流方向,从上级向下级逐级填写(可以按左右岸分别填报,或者不分左右岸而按桩号从上至下依次填写)。一条输水渠道下级所有渠道填写完成后方可填写另一条输水渠道。对于同级渠道按水流方向,先填写上游渠道,再填写下游渠道。一干渠举例说明:如图8-2,灌溉渠系填表时填写总干渠后应先填写一干渠及其支渠后,再填写二干渠及图8-2 灌区渠道填报顺序示意图其支渠,依次类推。排水沟道填报顺序同渠道填报顺序相反,由下级向上级逐级填报,如先填写斗沟,再填支沟、干沟。(5)灌排结合渠道,先比较灌溉和排水设计流量,然后将其中大者作为该渠道设计流量。3、指标解释【1.渠道名称及编码】渠道名称按照渠道日常运行管理的现行名称填写,如没有渠道名称的,按照渠道级别进行命名,如一干二支三斗或一干二斗等。渠道编码由软件系统统一生成,填表人员不必填写。“上级渠道名称”是指所填渠道的渠首引水从那条渠道引水的渠道名称。对于跨县灌区,按照“在地原则”由各县分段填报的同一条渠道,下游各县所填该渠道的“上级渠道名称”,必须与该渠渠首所在县填报的“上级渠道名称”一样。总干渠直接从水源取水,没有上级渠道,表中“上级渠道名称”填报“无”。【2.渠道类别】按照渠道的用途填写,选择灌溉渠道或灌排结合渠道。【3.过流能力】 设计流量:按照灌区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数据填写。如果没有规划设计文件,可按照20072011年5年间的最大安全引水流量填报。对于跨县渠道,应该填写本县入境处渠道断面设计流量。小数点后保留1位有效数字。实际流量:填写渠道现状情况下的实际过流能力。对于跨县渠道,应该填写本县入境处渠道断面实际的过流能力。小数点后保留1位有效数字。【4.渠道状况】渠道长度:填写普查年度(2011年)该渠道总长度(对于跨县渠道,填写该县境内总长度)。小数点后保留1位有效数字。渠道衬砌长度:渠道衬砌长度:填写普查年度(2011年)渠道衬砌长度,同时填写2000年以后衬砌长度(对于跨县渠道,填写该县境内衬砌长度)。小数点后保留1位有效数字。对于渠道衬砌不是完全对称衬砌的,分别了解左右岸的衬砌长度,取其平均值。渠道衬砌长度=(左岸渠道衬砌长度+右岸渠道衬砌长度)/2。【5.渠系建筑物】只填写普查年度(2011年)本级渠道上的建筑物数量。水闸:由闸墩支撑的闸门控制流量、调节水位的中、低水头水工建筑物。填写本级渠道上的水闸数量,包括本级渠道渠首的进水闸,节制闸、退水闸等。本级渠道的分水闸作为下一级渠道的进水闸填写。涵洞:埋设在填土下面具有封闭形断面的过水建筑物。包括涵洞、涵管等形式。渡槽:跨越山冲、谷口、河流、渠道及交通道路等的桥式交叉输水建筑物。泵站:由抽水装置、辅助设备及配套建筑物组成的工程设施,亦称抽水站、扬水站。倒虹吸:以倒虹吸管形式敷设于地面或地下用以输送渠道水流穿过其他水道、洼地、道路的压力管道式交叉建筑物。隧洞:在山体中开挖的、具有封闭断面的过水通道。农桥:跨越渠道,供行人、牲畜、拖拉机与小型车辆通行的小型桥梁。本次仅填报由灌区建设并且维修管理的农桥。测流桥计入“量水建筑物”。量水建筑物:专为量水和测流修建的水工建筑物,包括测流桥。跌水陡坡:跌水是指连接两段不同高程的渠道,使水流直接跌落的阶梯式落差建筑物;陡坡是指连接两段不同高程的渠道,纵坡大于临界坡度的槽式落差建筑物。4、审核关系(1)P702-2表中“灌区名称”与“灌区编码”须同P702-1表中“灌区名称”与“灌区编码”一致。如果灌区内没有设计流量为1.0m3/s以上的灌溉、灌排结合渠道,填报时应在本表的第一行填报“/”。如果有相应级别的渠道,但没有相应的渠系建筑物,填报“/”。(2)“2 渠道功能”指标取值范围为“灌溉”或“灌排结合”,该选项只允许单选。(3)“3 设计流量”指标取值范围为1.0。除此之外,指标3.2、4、5及其各分项指标取值范围均为0。 (4)“4渠道状况”指标分项中,“渠道长度”“衬砌长度”“2000年后衬砌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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