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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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达到的目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的关系 医疗质量对病人的健康产生适当的改善,强调健康与疾病的预防,给予及时的方式提供服务,使病人参与治疗成果的评估治疗时要遵循科学可接受的原则、服务应具人性化且关心病人的心理感受,有效利用技术,有效地记录以供评估及持续性的服务 美国医师协会 医疗安全是指医院在实施医疗保健过程中,患者不发生法律和法规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结构或功能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其核心是医疗质量 医院质量管理是医院的核心 医疗质量要素通常由人员、技术、物资、规章制度和时间五个要素组成而人是医疗质量要素中首要因素 技术是医疗质量的根本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让学习成为贯穿一生的主线 医疗服务的项评价指标安全性持续性 及时性服务水平有效性效率效果患者满意度适宜性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临 床 用 血 审 核 制 度新 技 术 准 入 及 管 理 制 度医 生 交 接 班 制 度分 级 护 理 制 度 病 历 管 理 制 度含 书 写 规 范 医 疗 查 对 制 度 死 亡 病 例 讨 论 制 度 手 术 分 级 管 理 制 度术 前 讨 论 制 度危 重 患 者 抢 救 制 度会 诊 制 度疑 难 病 例 讨 论 制 度 三 级 医 师 查 房首 诊 负 责 制医 疗 核 心 制 度 术 前 访 视 、术 后 回 访 制 度护 理 安 全 (不 良 事 件 )报 告 和 管 理 制 度护 理 安 全 管 理 制 度病 房 消 毒 隔 离 制 度护 理 会 诊 制 度患 者 健 康 教 育 制 度护 理 查 房 制 度 给 药 制 度 查 对 制 度护 理 交 接 班 制 度分 级 护 理 制 度抢 救 工 作 制 度 病 房 管 理 制 度护 理 质 量 管 理 制 度护 理 核 心 制 度 影响医疗安全的因素医疗风险医务人员医院管理 医院质量管理的现状 医院所面临的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作为医疗市场竞争的核心,医疗质量已经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质量就是生命 医疗事故纠纷逐年增多 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防范 侵权责任法 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施行。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第五十九条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六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医疗单位的举证责任和医疗文书的证据作用【医疗损害 举证责任】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处理医疗损害的积极作用 1 降低患者取得证据及举证的难度2 促进医患双方证据和风险意识的提高 3 引导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患者的权利保障和医疗告知同意(一)享受平等医疗权。 (二)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 (三)享有知情权。 (四)享有选择权。 (五)享有隐私权。 (六)享有获得权。 (七)享有投诉权。 患 者 的 权 利 患者的权利保障和医疗告知同意(一)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自由选择和拒绝治疗的权利(二)医务人员应尊重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 (三)患者有监督自己的医疗及护理权益实现的权利 (四)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严格遵守我院知情同意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 何 保 障 患 者 的 权 利 患者的权利保障和医疗告知同意八、医务人员应主动了解患者的民族和有无宗教信仰,尊重患者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对患者提出的关于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要求,在客观条件允许和不影响治疗的前提下,应充分配合,尽量满足。九、患者权利和义务告知与公示 患者的权利保障和医疗告知同意医学伦理四原则的顺位一、不伤害二、尊重自主三、行善四、公平公正医疗告知同意 患者的权利保障和医疗告知同意Informed Consent 说明后同意Informed 病患接受医疗信息之说明Consent 同意或承诺基于病患自主权、人性 尊严Informed consent = informed + consent ?说明后同意 = 病患接受医疗信息说明+同意或承诺 医师告知的内容、范围、形式?病患同意的确实性?真实性?医师告知病患需要手术,病患签了手术同意书病患同意权 患者的权利保障和医疗告知同意病患同意权成立的三个要素:告知:医师以病患可以理解的方式,提供充分医疗信息能力:病患具有足够的理解与判断能力自愿:病患不受身体约束、心理威胁、及信息操控,而自发性的做成意思决定。医师应该站在协助者的角度,提供充分的医疗信息,让病患与医师一起来做医疗决定,医 师与病患之间为一种伙伴关系,但最终的医疗决定应该由病患来做成。病患同意权 典型案例不该切除的阑尾案情:某女,21岁。因“停经38周”,下腹坠胀4小时余”入住某卫生院。因胎位异常为臀位,在持续硬膜外麻醉下行剖宫产术,术中加行阑尾切除术。术后第2日起,病人持续发热,术后第11天,病情无好转,转某市级医院,确诊为结肠子宫阴道瘘。术后14天在全麻下行阑尾残端修补术、肠粘连松解术、部分肠切除术、子宫瘘修补术。术后18天好转出院。半年后因“腹痛6小时”入住某市级医院,诊断 为粘连性肠梗阻。 病情加重并非医方责任案情:某男,56岁。因“双下肢乏力伴行走不稳2月余”住入某医院神经外科。诊断:颈椎病;颈2-3、4-5、5-6椎间盘突出;胸12-腰1椎间盘突出;腰1-2椎间盘突出。在全麻下行颈前路切开、减压、植骨+锁定钢板内固定术。病理诊断:(颈3-4椎体)髓核组织变性。术后两周出院。出院后患者诉病情未见缓解,且症状加重,先后到多家医院就诊。行高压氧等治疗,症状稍有改善但不明显。典型案例 患者不满意医疗事故案情:某女,因“左腕部绞伤后疼痛,流血,活动受限2小时余”住入某市级医院。初步诊断:1、左腕、左手严重碾挫伤;2、左腕大部分离断伤;3、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舟状骨骨折;4、左正中神经、尺神经、尺动脉断裂;5、左手中、环、小指屈肌腱断裂,小指伸肌腱断裂。入院后急诊手术“清创、探查、修复+内固定术”。术后患肢石膏托固定,抗感染、支持治疗。术后病程录多次记载左手中、环、小指血运差,有可能坏死,向家属交待病情。术后8天查体发现:左手中、环、小指及尺侧半掌已呈干性坏死。经科室内术前讨论,认为已无保留价值,故于入院后第10天在臂丛麻醉下行“左手尺侧半掌及中、环、小指切除术”,术后行抗感染治疗,术后第4天患者家属要求出院。典型案例 输错血制度停在纸上案情:某女,56岁。因“头痛半年,视物不清三个月”入住某市医院神经外科。诊断:右蝶骨嵴内侧脑膜瘤。因“护理失误”,病人被误输入B型血2030ml(病人血型为O型),被家属发现后立即停止,即行对症治疗,急请血液科等相关科室抢救治疗。病人全身出现皮疹,10天后病人“神志转清”,主诉“双目失明,全身皮肤瘙痒”,多次请院内有关科室会诊,3个月后出院。 典型案例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详见医院 合理用药详见各科室诊疗规范、诊疗指南及仁怀市人民医院基本用药目录 加强主动服务意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增强意识保证质量保障安全 我 院 在 质 量 管 理 方 面 所 做 的 工 作一、设定科室质量安全管理小组二、医务部(或质控科)定期对科室病例进行抽查、参加科室交接班、督查科室制度落实情况三、医院定期进行“三基三严”考试四、医院不定期进行行政(或业务)大查房等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责任重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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